熊秉明,1922年生于南京,父親是我國近代數學大師熊慶來,十歲隨父赴法接受西方教育兩年。1944年從西南聯大哲學系畢業,1947年考取公費留學,兩度赴法,入巴黎大學攻讀博士學位。1949年轉習雕刻,專事西方藝術探索。1960年在瑞士蘇黎世大學執教,講授漢語和中國哲學。1962年受聘于巴黎東方語言文化學院,同時從事雕刻創作,投身于中西方藝術實踐,成為巴黎著名的華人藝術家。他曾任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文系教授、系主任,并兼任法國中國書法學會主席。著述甚豐,主要有:《張旭與狂草》(法文)、《中國書法理論體系》、《關于羅丹—日記擇抄》、《詩三篇》、《展覽會的觀念或者觀念的展覽會》、《回歸的塑造》和《看蒙娜麗莎看》等。
一 面對一幅畫,我們說“看畫”。 畫是客體,掛在那里。我們背了手湊近、退遠、審視、端詳、聯想、冥想、玩味、評價。大自然的山水、鳥獸、草木,人間的英雄與圣徒、好女與孩童、愛情與勞動、戰爭與游戲、歡喜與悲痛,都定影在那里,化為我們“看”的對象。連上想象里的鬼怪與神祇、天堂與地獄、創世紀和最后審判;連上非想象里的抽象的形、純粹的色、理性擺布的結構、潛意識底層泛起的幻覺,這一切都不再對我們有什么實際的威脅或蠱惑。無論它們怎樣神奇詭譎,終是以“畫”的身份顯示在那里,作為“欣賞”的對象,聽憑我們下“好”或者“不好”的評語。 欣賞者——欣賞對象。 這是我們和畫的關系。我們處于一種安全而優越的地位,享受著觀賞之全體的愉快、驕傲和躊躇滿志。 然而走到蒙娜麗莎之前,情形有些不同了。我們的靜觀受到意外的干擾。畫中的主題并不是安安穩穩地在那里“被看”,“被欣賞”、“被品鑒”。相反,她也在“看”,在凝眸諦視、在探測。側了頭,從眼角上射過來的目光,比我們的更專注、更鋒銳、更持久、更具密度、更蘊深意。她爭取著主體的地位,她簡直要把我們看成一幅畫、一幅靜物,任她的眼光去分析、去解剖、而且評價。她簡直動搖了我們作為“欣賞者”的存在的權利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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