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
方先生: 你好! 本人在查閱資料時發現,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功能材料》2006年第6期上的文章《基于沉淀轉化法制備的納米NiO混合電容器研究》基本上全文抄襲了方勤副教授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電子元件與材料》2005年第12期上的文章《基于沉淀轉化法制備的納米NiO超級電容器研究》,該文章為方勤副教授的博士后研究成果。無獨有偶,本人偶然看到《江西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倫武全文抄襲他人成果》一文,感到這一問題值得一提。附文是兩篇文章的摘要,附件是兩篇文章。 劉秉義 附文: 方勤副教授文章《基于沉淀轉化法制備的納米NiO超級電容器研究》摘要: 運用沉淀轉化法制備Ni(OH)2超微粉末,并通過熱處理得到納米NiO。利用TG、XRD、TEM、N2吸附、循環伏安和恒流充放電測試對樣品進行了分析和表征。結果表明,實驗制備的NiO粒徑為10nm左右,比表面積達到186.3m2/g,并具有合適的孔徑分布,NiO贗電容器的工作電壓為0.35V,在電流密度為60mA/g時,其比容達到243F/g…… 鄧梅根博士文章《基于沉淀轉化法制備的納米NiO混合電容器研究》摘要: 運用沉淀轉化法制備Ni(OH)2超微粉末,并通過熱處理得到納米NiO。利用TG、XRD、TEM、N2吸附,循環伏安和恒流充放電測試對樣品進行了分析和表征。結果表明,實驗制備的NiO粒徑為10nm左右,比表面積達到186.3m2/g,并具有合適的孔徑分布,NiO贗電容器的工作電壓為0.35V,在電流密度為60mA/g時,其比容達到243F/g…… (XYS20080927) 對《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的答復
我是鄧梅根,新語絲曾刊載“08.09.27,劉秉義《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的文章。對此,我本人感到震驚,劉秉義先生怎么能不經仔細推敲就發表如此不負責任的言論,而新雨絲也同樣不經調查核實就將此貼發布,此貼已被一些網站轉載,對我本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我把這兩篇論文附上,供核實。我個人對此事具體解釋是: 1)文章上已清楚地標明的我的論文的收稿日期是2005-11-02【方舟子按:這是“收到初稿日期”,“收到修改稿日期”為2006-03-08】,而方勤論文的收稿日期是2005-11-07,我論文的收稿日期比方勤的早,先投稿的論文怎么可能抄后投稿的論文。雖然方勤論文的刊載時間是2005年12月,我的是2006年6月,但不同編輯部稿件的發表周期不同,這是我們搞科研人的常識。單從這點說,所謂抄襲的說法就站不住腳。 2)我和方勤在同一單位(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工作,而且是同一個課題組,做同一課題研究。成果是大家一塊做出來的,自然是共享的,而且我的論文署名也有方勤(排名第三),退一萬步說,即使我的論文與方勤的論文完全一樣,也最多屬于一稿多投,同一課題組,共同署名的東西怎么能叫抄襲?【方舟子按:兩篇基本相同的論文,如果作者不同,即不是一稿多投,而是抄襲。方文只有一個作者,而變成鄧文后卻有了4個作者。】 3)我的論文研究的是NiO-AC混合電容器,里面用到了課題組研究的NiO材料作為其中一個電極的材料,而方勤論文寫的是課題組對NiO的詳細研究過程和分析,所以關于NiO的部分和方勤的論文很多地方相同自然就不足為奇。由于我論文的側重點是混合電容器,研究內容在方勤論文的基礎上有很大的拓展,而且論文署名也有方勤。這完全是同一課題組寫的兩篇側重點不同的文章,在兩個不同的期刊發表,是很自然的事情。【方舟子按:鄧文共7張數據圖,其中4張與方文完全相同,剩下的3張也都采用了方文的圖再上NiO-Ac數據,故鄧文與方文比,“拓展”程度僅為21%,大部分與方文相同,算不上“有很大的拓展”。可見鄧文的主要工作實際上是方勤的,為何方勤僅列“第三作者”?為何鄧梅根成了第一作者?】 我想我上面的解釋應該已經足夠了,請方舟子先生核實,并將此文轉劉秉義先生(我沒有其聯系方式),你們也可以就此事詢問方勤同志。方舟子先生和劉秉義先生有不解的地方我會隨時作出解釋。不過此事已經有人轉貼了,而正在不斷擴散,對我本人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所以請及時消除影響,同時對此事本人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鄧梅根 (XYS20081014) 方勤對《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的答復及方舟子評論
ZTacetone發表于2008-10-175:38:00◇◇新語絲 【方舟子按:此事看來屬于變相的一稿兩發和侵吞他人成果。鄧文的數據79%來自方文,而方只在鄧文中署第三作者,這就說明要么鄧文的第一、第二作者侵吞了方的成果,要么單獨署名的方文侵吞了他人成果,方文的數據其實不是方一個人做的。告訴方院長幾條科研規范的常識:一、數據圖是原創性成果的主要體現,從數據圖的相同程度當然可以知道論文的原創程度。何況兩篇論文的文字部分也大部分相同。二、你不能把同組的數據同時在兩篇論文中發表,更何況多達79%的數據是相同的。三、如何署名,并不是“課題組內部協商”就可以隨心所欲別人不能批評監督了,否則學術界為何要反對掛名作者?一些國際期刊為何又要求在投稿時必須說明各個作者都做了什么具體工作才那樣署名?方院長、鄧副院長能否按這個要求具體說說在鄧文中的四個作者都做了什么工作?把已在方文中出現的數據全部抽調,鄧文還能湊成一篇論文嗎?】 對《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的答復 方舟子先生,您好! 我是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院長方勤,是新語絲網站關于《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文章的關聯人。既然鄧梅根博士本人對您的回復您不予采信,那么我本人鄭重陳述如下: (1)鄧梅根和我是同一單位,同一課題組的,兩篇論文的研究結果是我們課題組共同的研究成果,而且我們的論文也差不多同時投稿。雙方都互相參與了對方論文的研究工作,成果共享。所以,絕對不存在所謂的抄襲問題。至于怎么署名,那是我們課題組內部協商的結果,只要我們課題組內部不存在版權爭議即可。 (2)按照您的算法,兩篇論文僅有21%的不同也不屬于一稿多投。其實只計算圖,而把獲得出表格中數據的研究工作及其他工作內容忽略是非常不科學。 既沒有抄襲,也不存在一稿多投,自然就是同一課題組兩篇不同文章的正常發表。 方先生,我們都很忙,還有很多很多正事要做。因而希望在您沒有花時間調查之前,慎重考慮您的文章對這些辛勤勞動者的影響。最后,希望您還我們一個安靜的工作環境,讓我們把精力放在為社會和國家多作貢獻上。 請把我的信原原本本地放到新語絲上。 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院長方勤 2008年10月15日 江西財經大學方勤教授——中國高校最牛的教授
作者:章校朋
方老師
您好,我們經常看您寫的文章,覺得特得勁。前段時間幾個哥們看了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方勤院長對《江西財經大學電子學院副院長鄧梅根博士抄襲他人成果》的答復及您的評論,覺得方勤院長特牛,哥們幾個在實驗室閑來無聊,就在中國知網上看了看方勤院長發表的文章,這一看不要緊,竟然發現方勤院長是中國高校中最牛的教授。從1999年到2008年十年中,方勤老師以第一作者共發表了五篇文章,而這五篇文章竟然全部為抄襲他人的文章,方勤老師也是老牌的碩士生導師,看來她的弟子比我們還倒霉。
1. 方勤教授的文章“超級電容器用中孔炭的研究”(功能材料,2005年第12期),全文抄襲了電子科技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電化學電容器電極材料研究
(2005年3月)”,下面是原文內容和被抄襲文章內容的頁碼對照。 方勤文章內容 抄襲博士論文的頁碼 摘要 Ⅰ(摘要) 1.引言 1、2、7、9、21 2.1 53、58、73 2.2 28、34 3.1 59、60 圖1 59,圖4.6 圖2 58,圖4.5(b) 圖3 60,圖4.8 3.2 36 圖4 36,圖3.5 圖5 62,圖4.9 圖6 41,圖3.11 圖7 68,圖4.15 4.結論 69 2. 方勤教授的文章“沉淀轉化法制備的納米NiO超級電容器研究”(電子元
件與材料,2005年第12期),也是全文抄襲了電子科技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電化 學電容器電極材料研究(2005年3月)”,下面是原文內容和被抄襲文章內容的 頁碼對照。 方勤文章內容 抄襲博士論文的頁碼 摘要 Ⅰ(摘要) 1.1 73 1.2 73、74 1.3 76 2.1 73,74,75,82 圖1 74,圖5.1 圖2 74,圖5.2 圖3 82,圖5.11 圖4 75,圖5.3 圖5 75,圖5.4 2.2 76,77,78,79 圖6 78,圖5.7 圖7 79,圖5.8 圖8 76,圖5.5 圖9 77,圖5.6 3.結論 78、83、87 3. 方勤教授的文章“LnSrCoO4稀土復合催化材料制備與表征”(稀土,2006年第3期),全文抄襲了《環境化學》2004年第6期上的文章“LnSrCoO4對CO和C3H8的氧化性能”和《南昌大學學報(理科版)》2004年第1期上的文章“K2NiF4型稀土復合氧化物LnSrCoO4催化性能”。
4. 方勤教授的文章“煤礦地面車場的智能視覺監控”(礦山機械,2006年第6期),幾乎全文抄襲了《中國礦業大學學報》2003年3月第2期上的文章“地面車場多媒體信息融合監控的研究”。
5. 方勤教授的文章“面向礦山企業的共用信息平臺”(煤礦機電, 2006年第5期),全文抄襲了《ITS通訊》2002年第3期上的文章“智能交通系統中共用信息平臺的通信網絡設計考慮”、《交通標準化》2006年第1期上的文章“高速公路ITS共用信息平臺的研究”和《同濟大學學報》2000年第6期上的文章“高速公路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共用信息平臺”。
附件是方勤老師發表的五篇文章和所抄襲的文章,請方老師給我們作一鑒定,看看方勤老師是不是中國高校最牛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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