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認為,不能否認的是,跨國公司在慈善的運營理念與選擇上更為成熟,具有更強的規劃性,并且更善于宣傳。 “對跨國公司來說,捐贈是企業做公共關系常用的手段,通過捐贈可以和中國地方政府、社區居民、行業伙伴以及消費者建立一種信任關系,從而占領更多的資源市場和投資機會,因此,他們捐贈的對象往往與其產業鏈的發展有很大關系。比如,幾年前一家跨國IT公司曾捐出1億多美金給中國著名高校計算機系的優秀學生做實驗經費,而這些學生畢業后則更愿意選擇去捐助過他們的公司工作,事實上,他們并非真正意義的弱勢群體,反而是在未來的行業內有相當的話語權。” 葛道順認為,相比之下, 中國企業的捐贈具有很少的規劃與策略性,“因為他們沒有搶占市場的壓力,捐贈的動機很簡單,就是回報家鄉、社區,哪里有困難就投入到哪里,而且基于各種原因,他們并不十分愿意在此方面去宣傳。” 當然,這并非意味著中國企業慈善理念的落后。“中國企業家都很精明,他們到了國外,同樣會采取跨國公司的策略,重宣傳,重收益,同樣,美國的跨國公司回到本土后,慈善舉措也會回歸淳樸,救急救難不求報道。” “總之,中國的慈善事業,主要還是靠中國人做。”葛道順說。 “奧康”的慈善經和“咸亨酒業”的苦惱 “同樣一筆錢,如果去蓋更多的別墅,買更好的汽車或者做其他的事情,每天都很煩惱。但如果捐給慈善事業,了解用這些錢怎么培養小孩子,那就會很有成就感,會很開心。” 浙江奧康集團董事長王振滔是在“緘默不語”的民營企業中,少數愿意向媒體“敞開心扉”的。 奧康集團的慈善捐助始于1994年,捐資14萬元給貧困學生。王振滔出生貧寒家庭,初二時差點被迫輟學,王振滔的數學老師對他的母親說,如果家里沒錢,我可以用我的工資供他上學。 啟蒙教育中的“飲水思源”促使王振滔對貧困學生的境遇尤為關注。 2002年6月,王振滔與浙江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簽訂協議,捐資1000萬元建立浙江省大學生助學專項基金,用以資助浙江省全日制本、專科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大學生完成學業。 2005年,王振滔把個人資產的6%用于慈善,排在福布斯2005中國慈善榜的第53位。同年4月,依據2003年以來的慈善捐贈總額,王振滔名列胡潤“2005年中國慈善家排行榜”第8位。 2006年1月,王振滔捐資1000萬元設立黃岡大學生專項助學基金,同樣是資助那些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大學生。 而在此次捐贈經歷中,一位大學生的故事令他萌生了成立專項慈善基金會的念頭。 “那個孩子對我說,叔叔,我們很感謝您的幫助,能讓我們繼續上學讀書,但我們的壓力很大,我們不要施舍,我們更需要愛心和幫助。原來,她為了便于學習和工作上的溝通,用助學金買了一部小靈通,但買了半年多都不敢把小靈通拿出來在公共場所打電話——害怕別人說她。我發現,受助者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幫助,讓他們重建自信和快樂是我們如今的慈善更應該考慮的。” 2007年4月6日,王振滔出資2000萬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金,經中國國務院和民政部批準,成立了我國第一個以民營企業家名字命名的個人非公募慈善基金會。“今年5月18日,我們在重慶設立了第一批‘種子基金’。當天重慶當地20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每人都領到了4000元的助學金。我們這次不一樣的是,這些學生在領取助學金的同時,要書面承諾有能力后至少也要資助一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讓愛心延續下去。” 奧康集團的慈善故事某種程度上驗證了胡潤的猜測,“在中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捐贈繞過慈善機構,直接捐向某些項目或是建立自己的基金。” 而分析人士稱,“中國的富豪們顯然缺乏對各種慈善機構的信任與耐心,他們往往選擇‘自己直接去做’,因為后者確實能讓他們很快看到效果。” 雖然王振滔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倡議中國企業家們退出富豪榜進入慈善榜,但他也坦言,公司被傳媒公開的捐助行為一直遭遇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與“不理解”,“我們的員工甚至說,干脆把錢分給我們做獎金不是更好?” 聯想集團總裁柳傳志至今對幾年前公司在做慈善事業時面臨的窘境記憶猶新,當時聯想在做完一筆捐款后,有欠聯想錢的企業對柳說:“與其你們做慈善,還不如不跟我們要債了。”這讓柳哭笑不得。 而咸亨酒業集團總裁張尚明的遭遇似乎更能解釋中國企業在面對傳媒置疑上的諱莫如深。 2006年6月,《法律與生活》半月刊報道了河南一個四胞胎家庭不堪重負、在京乞討的悲慘故事后不久,浙江咸亨酒業總裁張尚明向本刊打來電話,提出希望捐助這個家庭,幫助其供養所有孩子到大學畢業。“張老板當時只提出一個要求,就是讓這家人回到河南,不要再帶著孩子乞討,因為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也影響北京形象。”本刊主編李秀平至今對這件事記憶猶新。 在《法律與生活》的建議下,雙方簽訂了捐贈協議,而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此事被紹興一家媒體得知并在當地報道。 此后,張尚明便遭遇了各種形式的“索捐”,“收到來自江蘇、浙江、福建等各地的電話,要我捐錢,有的人甚至找上門來,說遇到棘手的事情,要我出錢擺平。”張尚明不勝其擾。 而在得知本刊記者的采訪意圖時,張表示了友好但明確地拒絕:“慈善我還會做,但不想再被報道。” 葛道順指出,遭遇“勸募”、“索捐”是中國民企面臨的普遍問題,“在中國,某企業一旦捐贈被報道了,個人、當地的基金會、社團組織等都來了,說也給我一點吧,最不好處理的是當地政府領導打招呼的,這使得很多民營企業捐贈的熱情降低。而同時,他們也沒有像跨國企業一樣設立專門的部門來處理慈善事業,實際上,這些部門起到相當的篩選作用。”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認為,不能否認的是,跨國公司在慈善的運營理念與選擇上更為成熟,具有更強的規劃性,并且更善于宣傳。
“對跨國公司來說,捐贈是企業做公共關系常用的手段,通過捐贈可以和中國地方政府、社區居民、行業伙伴以及消費者建立一種信任關系,從而占領更多的資源市場和投資機會,因此,他們捐贈的對象往往與其產業鏈的發展有很大關系。比如,幾年前一家跨國IT公司曾捐出1億多美金給中國著名高校計算機系的優秀學生做實驗經費,而這些學生畢業后則更愿意選擇去捐助過他們的公司工作,事實上,他們并非真正意義的弱勢群體,反而是在未來的行業內有相當的話語權。” 葛道順認為,相比之下, 中國企業的捐贈具有很少的規劃與策略性,“因為他們沒有搶占市場的壓力,捐贈的動機很簡單,就是回報家鄉、社區,哪里有困難就投入到哪里,而且基于各種原因,他們并不十分愿意在此方面去宣傳。” 當然,這并非意味著中國企業慈善理念的落后。“中國企業家都很精明,他們到了國外,同樣會采取跨國公司的策略,重宣傳,重收益,同樣,美國的跨國公司回到本土后,慈善舉措也會回歸淳樸,救急救難不求報道。” “總之,中國的慈善事業,主要還是靠中國人做。”葛道順說。 “奧康”的慈善經和“咸亨酒業”的苦惱 “同樣一筆錢,如果去蓋更多的別墅,買更好的汽車或者做其他的事情,每天都很煩惱。但如果捐給慈善事業,了解用這些錢怎么培養小孩子,那就會很有成就感,會很開心。” 浙江奧康集團董事長王振滔是在“緘默不語”的民營企業中,少數愿意向媒體“敞開心扉”的。 奧康集團的慈善捐助始于1994年,捐資14萬元給貧困學生。王振滔出生貧寒家庭,初二時差點被迫輟學,王振滔的數學老師對他的母親說,如果家里沒錢,我可以用我的工資供他上學。 啟蒙教育中的“飲水思源”促使王振滔對貧困學生的境遇尤為關注。 2002年6月,王振滔與浙江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簽訂協議,捐資1000萬元建立浙江省大學生助學專項基金,用以資助浙江省全日制本、專科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大學生完成學業。 2005年,王振滔把個人資產的6%用于慈善,排在福布斯2005中國慈善榜的第53位。同年4月,依據2003年以來的慈善捐贈總額,王振滔名列胡潤“2005年中國慈善家排行榜”第8位。 2006年1月,王振滔捐資1000萬元設立黃岡大學生專項助學基金,同樣是資助那些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大學生。 而在此次捐贈經歷中,一位大學生的故事令他萌生了成立專項慈善基金會的念頭。 “那個孩子對我說,叔叔,我們很感謝您的幫助,能讓我們繼續上學讀書,但我們的壓力很大,我們不要施舍,我們更需要愛心和幫助。原來,她為了便于學習和工作上的溝通,用助學金買了一部小靈通,但買了半年多都不敢把小靈通拿出來在公共場所打電話——害怕別人說她。我發現,受助者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幫助,讓他們重建自信和快樂是我們如今的慈善更應該考慮的。” 2007年4月6日,王振滔出資2000萬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金,經中國國務院和民政部批準,成立了我國第一個以民營企業家名字命名的個人非公募慈善基金會。“今年5月18日,我們在重慶設立了第一批‘種子基金’。當天重慶當地20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每人都領到了4000元的助學金。我們這次不一樣的是,這些學生在領取助學金的同時,要書面承諾有能力后至少也要資助一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讓愛心延續下去。” 奧康集團的慈善故事某種程度上驗證了胡潤的猜測,“在中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捐贈繞過慈善機構,直接捐向某些項目或是建立自己的基金。” 而分析人士稱,“中國的富豪們顯然缺乏對各種慈善機構的信任與耐心,他們往往選擇‘自己直接去做’,因為后者確實能讓他們很快看到效果。” 雖然王振滔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倡議中國企業家們退出富豪榜進入慈善榜,但他也坦言,公司被傳媒公開的捐助行為一直遭遇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與“不理解”,“我們的員工甚至說,干脆把錢分給我們做獎金不是更好?” 聯想集團總裁柳傳志至今對幾年前公司在做慈善事業時面臨的窘境記憶猶新,當時聯想在做完一筆捐款后,有欠聯想錢的企業對柳說:“與其你們做慈善,還不如不跟我們要債了。”這讓柳哭笑不得。 而咸亨酒業集團總裁張尚明的遭遇似乎更能解釋中國企業在面對傳媒置疑上的諱莫如深。 2006年6月,《法律與生活》半月刊報道了河南一個四胞胎家庭不堪重負、在京乞討的悲慘故事后不久,浙江咸亨酒業總裁張尚明向本刊打來電話,提出希望捐助這個家庭,幫助其供養所有孩子到大學畢業。“張老板當時只提出一個要求,就是讓這家人回到河南,不要再帶著孩子乞討,因為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也影響北京形象。”本刊主編李秀平至今對這件事記憶猶新。 在《法律與生活》的建議下,雙方簽訂了捐贈協議,而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此事被紹興一家媒體得知并在當地報道。 此后,張尚明便遭遇了各種形式的“索捐”,“收到來自江蘇、浙江、福建等各地的電話,要我捐錢,有的人甚至找上門來,說遇到棘手的事情,要我出錢擺平。”張尚明不勝其擾。 而在得知本刊記者的采訪意圖時,張表示了友好但明確地拒絕:“慈善我還會做,但不想再被報道。” 葛道順指出,遭遇“勸募”、“索捐”是中國民企面臨的普遍問題,“在中國,某企業一旦捐贈被報道了,個人、當地的基金會、社團組織等都來了,說也給我一點吧,最不好處理的是當地政府領導打招呼的,這使得很多民營企業捐贈的熱情降低。而同時,他們也沒有像跨國企業一樣設立專門的部門來處理慈善事業,實際上,這些部門起到相當的篩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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