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潤在中國科學院的刊物《科學通報》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經證明了(1+2)。
1742年,德國數學家哥德巴赫在給他同行歐拉的一封信中提出了:每個不小于6的偶數都是兩個素數之和(簡稱“1+1”)的設想,被后人稱為“哥德巴赫猜想”。目前利用計算機還只能證明到10的14次方為止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而嚴格的數學論證則要求其解釋對所有的數都有效。
中國數學家陳景潤1973年發表論文《大偶數表為一個素數與不超過兩個素數乘積之和》(即“1+2”),把哥德巴赫猜想證明大大推進了一步,國際上稱之為“陳氏定理”。 歌德巴赫猜想概念:
質數(素數):只能被1和它本身,而不能被別的數整除的數。如2,3,5,7,11,13,……。 合數: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還能被別的數整除的數。如4,6,8,9,10,12,……。1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質因數(素因子):如果一個整數能被一個質數整除,這個質數就叫做這個整數的質因數。如6,就有2和3兩個質因數。如30,就有2,3和5三個質因數。每個合數都可以寫成幾個質因數的積,如782=2×17×23。一七四二年,哥德巴赫寫信給歐拉時,提出了:每個不小于6的偶數都是兩個質數之和。例如,6=3+3。又如,24=11+13等等。有人對一個一個的偶數都進行了這樣的驗算,一直驗算到了三億三千萬之數,都表明這是對的。但是更大的數目,更大更大的數目呢?猜想起來也該是對的。猜想應當證明。要證明它卻很難很難。 整個十八世紀沒有人能證明它。 整個十九世紀也沒有人能證明它。 到了二十世紀的二十年代,問題才開始有了點兒進展。 很早以前,人們就想證明,每一個大偶數是兩個“素因子不太多”的數之和。他們想這樣子來設置包圍圈,想由此來逐步證明哥德巴赫這個命題一個素數加一個素數(1+1)是正確的。 一九二0年,挪威數學家布朗,用一種古老的篩法(這是研究數論的一種方法)證明了:每一個大偶數是兩個“素因子都不超九個”的數之和。布朗證明了:九個素因子之積加九個素因子之積,(9+9),是正確的。這是用了篩法取得的成果。但這樣的包圍圈還很大,要逐步縮小之。果然,包圍圈逐步地縮小了。 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證明了"7+7"; 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證明了"6+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證明了"5+7"、"4+9"、"3+15"和"2+366"; 1938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證明了"5+5",1940年他又證明了"4+4"; 1948年,匈牙利的蘭恩尼證明了"1+C",其中C很大; 1956年,中國的王元(1930~ )證明了"3+4";1957年,他又先后證明了"3+3"和"2+3"; 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1934~ )和蘇聯的巴爾巴恩證明了"1+5"; 1962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1+4";1963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證也證明了"1+4"; 1965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和小維諾格拉夫及意大利的波波里證明了"1+3"; 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顆璀璨的訊號彈升上了數學的天空,陳景潤在中國科學院的刊物《科學通報》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經證明了(1+2)。 著名的歌德巴赫猜想:
不小于6的偶數都能表示成兩個奇質數的和。用簡化的方法表示成1+1 乍一看起來“歌德巴赫猜想”似乎容易驗證:6=3+3,8=3+5,0=5+5……從這里可以看出,凡是大于4的偶數,一定可以用兩個奇素數之和來表示,偶數與質數都是無窮無盡的,如果一個偶數大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萬億,也要用兩個素數的和來表示,就不那么容易了。 //素數判斷程序
#include<stdio.h>
#include<math.h> void main() { long i,n,k; //整數用long類型 do{//用do...while循環還好點,不要用goto printf("請輸入一個整數:"); scanf("%ld",&n); k=(long)sqrt(n); //轉換成long類型 for(i=2;i<=k;i++) { if(n%i==0)break; } if(i>k) printf("這是一個素數.\n"); else printf("這不是一個素數.\n"); }while(n>=3);//如果輸入的數>=3則繼續,否則結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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