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955年,偃師縣的總面積為660.42平方公里。洛陽縣撤銷后,原屬洛陽縣的八區(區屬在李村)、九區(區屬在寇店)兩個整區,和六區(今翟鎮、羅洼以西的10個鄉)、十區(今諸葛、李窯頭)、六井、楊堂以東的7個鄉)、三區(韓旗、寺里碑、龍虎灘)的部分鄉村,共51個鄉、194個自然村劃屬偃師縣。總面積287.06平方公里。1956年初,偃師縣總面積為947048平方公里,其中30.29%是從原洛陽縣劃過來的。當年8月,經省丨政丨府批準,偃師縣的唐窯劃屬登封縣;石家莊、桑溝劃屬鞏縣;鞏縣的張窯劃歸偃師縣。當年年底,偃師縣的總面積變為942.46平方公里。原洛陽縣劃歸偃師縣的這些區、鄉共有29983個農戶、146968口人,占當年偃師縣總農戶88641的33.82%、總人口438263的33.53%。 洛陽縣居河洛地區的中心,古代文化資源豐厚,曾為東周、東漢、曹魏、西晉、北魏等5個王朝首都的漢魏洛陽故城,原在洛陽縣域內。屬于偃師縣轄的義井鋪、保駕莊等,都在漢魏洛陽故城東城墻外的近郊處。北魏時建洛陽城的外廓城,東城墻在今白村與后張之間南北延伸,石橋、保莊、漁古、義井鋪等村圈入外廓城內,但為時很短。洛陽縣撤銷后,偃師縣界西移,漢魏洛陽故城的絕大部分劃歸偃師縣城。曾建都于漢魏洛陽故城的東周、東漢、曹魏、西晉、北魏,加上曾建都于斟鄩(在今翟鎮的二里頭一帶)的夏王都,和建都于尸鄉溝商城(在今城關鎮的塔莊一帶)的商王朝,偃師市遂成為名副其實的七朝古都所在地。 1963年,原屬府店區的唐窯村,從登封縣又劃回偃師縣。當年偃師縣的總面積為945.41平方公里。1968年,原屬老城區的石家莊村,從鞏縣又劃回偃師縣。是年年底,偃師縣的總面積達到了948.43平方公里。 1993年12月15日,經國丨務丨院批準,偃師撤縣設市。偃師縣更名為“偃師市”。 2008年10月7日,偃師的諸葛鎮、李村鎮全部劃入洛陽市區伊洛高新區的規劃范疇。至此,偃師市的總面積為804.83平方公里。 2009年4月30日上午,省丨委丨書丨記徐丨光丨春主持召開省丨委丨常丨委丨會丨議,原則通過了省丨委、省丨政丨府關于建設洛陽新區的總體方案。方案決定將偃師市西南部(含李村、諸葛、佃莊、龐村、寇店5個鄉鎮)劃入洛陽新區空間范圍,李村、諸葛、佃莊、龐村、寇店5個鄉鎮面積達279.85平方公里,偃師市土地面積僅為668.58平方公里,回歸到1955年的土地面積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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