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是研究思維的形式及其規律的科學。要研究邏輯,首先要從概念出發。概念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是構成命題、推理的要素。
概念有兩個基本的邏輯特征:內涵和外延。概念的內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質;概念的外延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一個個、一類類的事物。 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內涵是為交換而生產的產品;外延是指古今中外的、各種性質的、各種用途的、在人們之間進行交換的產品。 任何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概念的內涵規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響著概念的內涵。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多(即一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越 多),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即這個概念所指的事物的數量就越少);反之,如果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少,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概念間的關系按其性質來說,可以分為相容關系和不相容關系兩大類。 概念的相容關系有:(1)同一關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例如,“北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這兩個概念就是同一關系 的概念。(2)從屬關系,是指一個概念的外延包含著另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這樣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比如,“教師”和“教授”這兩個概念,前者的外延就包含 著后者的全部外延。(3)交叉關系,是指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的這樣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比如,“企業家”和“GCT”這兩個概念的外延就具有交叉關 系。 概念間的不相容關系有:(1)矛盾關系,是指這樣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即兩個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這兩個概念的外延之和窮盡了它們屬 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男人”和“女人”。(2)反對關系,是指這樣兩個概念之間的關系,即兩個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這兩個概念的外延之和沒有 窮盡它們屬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紅色”和“黃色”。 要明確一個概念就是可以從這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兩個方面加以明確。定義是明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通過定義,從而明確這個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特點和本質。比如:“生產關系是指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 給概念下定義最常用的是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即: 被定義的概念=種差+鄰近的屬 在上述給“生產關系”這個概念下定義時,“社會關系”是屬概念,“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發生”這一性質,就是區別生產關系和一切其他社會關系的種差。 為了使定義下得正確,必須遵守以下規則:(1)定義概念的外延和被定義概念的外延必須完全相等;(2)定義概念中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的概念;(3)定義不應包括含混的概念,不能用隱喻;(4)定義不應當是否定的。 下面舉一道有關定義錯誤的邏輯考題。 ■ “平反是對處理錯誤的案件進行糾正”。 以下哪項最為確切地說明上述定義的不嚴格? A.對案件是否處理錯誤,應該有明確的標準。 B.應該說明平反的操作程序。 C.應該說明平反的主體及其權威性。 D.對原來重罪輕判的案件進行糾正不應該稱為平反。 [解題分析] 正確答案:D。 處理錯誤的案件包括重罪輕判、輕罪重判和無罪而判。對后兩種案件進行糾正都可以叫做平反,而對于第一種進行糾正,不能叫做平反。 下定義必須要求“定義概念的外延和被定義概念的外延必須完全相等”,本題犯了“定義過寬”的邏輯錯誤。 摘自復旦大學出版社《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新奇跡應試教程》(周建武編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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