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傻淇是個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 傻淇其實不傻。他叫我“傻妞”,我為了還擊,于是叫他“傻淇”。時間久了,居然真的習慣這樣叫他了。 認識傻淇的時候我大一,他大二。當時一下子就被他的外表驚呆了,感嘆世間怎么會有這么好看的男子。好吧,我承認,我的花癡無可救藥。 后來也就這么漸漸熟悉了。他給我講社保,給我講他對制度經濟學的理解——儼然走的是學術路線。一直都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的我,總是樂意去聽這些我聞所未聞的東西。傻淇有他的學術理想。 高中時候就開始寫日記的我,那會兒會把日記交給自己信任的人看。有一次,我把我的日記本給傻淇看。內容無非是些大學的困惑和感情種種。他看完說要給我寫個東西。就這樣等了好久,終于有一天他把日記本還給了我,里面還夾了厚厚一疊紙——那就是傻淇說要寫給我的東西。清秀的藍色圓珠筆字跡,寫了很多,寫了他的理想,寫了他對于大學、對于人生、對于社會的理解和感悟。后來傻淇告訴我,為了寫這個,他花了好多時間,專門打了一份草稿,又認真謄寫了一遍。……再后來,他有一次問我借這份手稿,他說他把之前的原稿丟了,想借去留一份電子文本存檔。這樣認真的人。 大一快結束的時候我印過一個《大一文集》,只印了10本小冊子。送了傻淇一本。 傻淇的生日比我小一年,盡管他在年級上長我一級。 面對考研的失敗,傻淇說,他準備再考一年。他始終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自己喜歡的書,做自己想做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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