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中級講義)
空亡論
1、命局中忌神空亡,吉;忌神旺而逢空大吉。
2、命局中用神空亡,兇,用神旺而逢空大兇。
3、原命局用神受制而逢空者吉。
4、原命局忌神受制而逢空者兇。
5、地支只論月、時支空亡,空亡之支不參與日元旺衰的分析,月令空,以年支分析日元旺衰,年支不論空。
6、大運出現空亡之字,不以填實論,只有流年出現空亡之字,方論填實,此時填實的空亡之字,吉兇反斷,即:為用神時反斷成忌;為忌神時反斷
第五章 如何斷應事
一、命局決定應事的一切
命局決定為官命,行運最吉時升官。
命局決定為富命,行運最吉時發財。
命局決定為官災命,行運最兇時官災。
命局決定為窮命,行運最兇時破財。
命局決定為夭折命,行運最兇時死亡。
命局決定二婚,財官作用最區時婚變或喪偶。
二、虛實、實實作用時,主應實神方面所代表的事
三、內環境用神受傷時,多應六親,內環境用神受傷時,多應用神所代表的事物兇,忌神逢生時,與此同推。
四、命局中生克制約用忌神之物(即生扶克抑用忌神之字)被年運作用時,吉兇主應用忌神所代表的六親。
五、命局中的用忌神被年運直接作用時,吉兇主要應本人方面。
六、虛神對命局中的字作用時,主應命局中被作用的字所代表的內容吉兇。
七、行用神運時得到用神方面的吉,行忌神時得到忌方面的兇。
八、制用神運時得到用神方面的兇,制忌神時得到忌方面的吉。
九、用神旺行傷用神之運時,多應傷用神之物方面的兇事。
十、用神弱行傷用神之運時,多應用神方面所代表的兇事。
十一、忌神旺行傷忌神之運時,多應傷忌神之物方面的吉。
十二、忌神弱行傷忌神之運時,多應忌神方面所代表的吉。
十三、實用神在年運上出現旺相有力而被制時(如已土為用,大運為已未,已為旺),主應傷此用神之物所代表的兇;用神在年運上弱時(如已卯、已酉),應用神方面的兇。用神在流年上出現,與此同理。
十四、忌神在年運上出現被制時,忌神如在年運上旺而有力,應傷忌神之物方面的吉;忌神在年運上出現弱而被制時,應忌神方面的吉。
十五、實用神在年運上旺而有力再逢生時,應用神方面的吉;實用神在年運上不旺逢生時,應生用神之物方面的吉。
十六、實忌神在年運上旺而有力再逢生時,應忌神方面的兇;實忌神在年運上不旺逢生時,應生忌神之物方面的兇。
第六章 如何斷大運和應事早晚
一、命局是決定應期早晚的最主要依據,命局中吉兇信息大,應事早;吉兇信息小,應事遲。(即根據命局中用忌神所處的宮位所代表的時段及力量的大小而定應期早晚)
例:男 甲子 庚午 壬午 壬寅
大運: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身弱用子水,午火為偏財為父,為忌神臨月令,在坐下耗身又被時支寅木所生,為兇程度極重,斷父早亡。辛未大運,未土雖然絆午火,但也同時克傷制約午火的子水,命局中*的就是子水制午火,傷子水,即不吉。
下兩步運是壬申癸酉,申酉為空,雖不能生子水,但也不制約子水,子水不受制就能制午火,故父不會亡于壬申癸酉運,而只能亡于第一步運中,再者,根據偏財午火在局中為兇的程度,也不可能斷父親亡于第二三步運中。
辛未運戊寅年,寅為實忌到位,克傷未土不絆午火,寅木又助午火,泄年支子水,午火生旺且無制,大兇,本年父去世。
二、行運能幫助調整應期的遲速。命局組合兇時,行運如好(制約忌神),可推遲應兇時間,行運如壞(生助忌神),則可加速應兇時間,命局組合吉時,應吉的遲速,與此同推。
例:男 壬午 已酉 戊子 甲寅
大運: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甲寅
身弱用午火,子為偏財為父,為忌生于酉月旺,又在坐下耗身,為兇很重。幸有寅木化泄子水,傷寅木時,子水不得化泄,父即應兇。
依子水為兇的力量程度,斷父亡于第一步運的機會大,最多不會超過第二步大運,排出大運后,再根據大運與命局的作用而具體細定。第一步運為庚戌,戌土與命局中的午、寅成三合絆,午被絆不制酉,酉生子力大,寅被絆不泄子,子逢生旺無制,大兇。然大運與命局中不相鄰的字成三合絆時,力度較小,待流年再出現一個實絆字時,必兇。
庚戌運庚寅年,寅木出現參與實絆,寅受制不泄子水,午被絆不克酉金,酉金無制全力生助子水,子水逢旺生無泄大兇,本年父死亡。
注:子水為父,壬代表父親能力
此局第二步大運為辛亥,亥水雖制午火,但卻生合寅木,寅木旺就能泄子水,故父不會亡于此步大運。
三、大運干支的旺衰是影響應期早晚的一個關鍵因素
例:男 乙巳 乙酉 庚午 乙酉
大運: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身旺,用財官
癸未大運,癸水生乙木雖為同必玎生,但因坐于未土之上,被未土直接克制,力量太弱,未土又絆坐下用神午火,故不能大發。
壬午運,壬水生乙木雖為同性相生,但因壬水不受制,力量遠大于癸水,午火又為命局實用神,故此運大發。此局忌神兩酉金又均都受制,用神皆不受傷,命局組合大吉,逢酉受制即可大發。
壬午運癸酉年,壬癸混雜生乙木,午火克酉金為命局最佳組合,在年運出現大吉,從此年開始,本人大發。
例:男 戊午 乙卯 庚午 已卯
大運:丙辰 丁巳 戊午 已未 庚申
從財格
此局雖然從財,但財之根兩次受傷,此人不會大富,外響里空。時干印星生身為忌,克母且有官災。已土印星地支有午火,力量很大,故克母重,官災也重。(印為忌,在天干近日干為兇,皆主官災,印星旺就應官災)
本命為從弱,從格中忌神如不受制,為兇極重。此命忌神不但不受制,又旺而近日干為兇,應兇更更,故母亡于第一步大運或之前。
壬戌年,此年尚未行運,壬不制已土,戌到已土旺,戌又合絆時支卯木,卯木被絆不制已土,印旺無制大兇,本年母亡。
丁巳運,丁有巳火根,丁旺,生已土,此運必有官非。97、98、99,本人均有官災,特別是99年已卯年,巳火化卯木,丁火生已土,官災最重,此人在以后的戊運、己運官災不斷,特別是已未運,定會再入獄。
四、命局中字跳上舞臺時,特別是吉兇神跳上大運時,也是決定應事的早晚和吉兇程度的一個主要因素。
例: 男,辛亥 乙未 戊午 丙辰
大運: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身旺用辰土,辰土晦火,發揮了日干財的作用,此即為財逢庫地,富有千倉,99已卯年,交入壬辰大運,便大見起色(卯克辰不影響辰的晦火 之性),特別是2000年,庚辰,財氣更大。2002年,壬午年,此人大發。
例:壬辰 壬子 丙辰 乙未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53 63 73 83 93
此局從弱,印為忌,官災之命,乙卯大運,乙木為實忌出現,又有卯木為根幫扶,此運必兇。73,74,75年,皆為乙木實忌增力之年,76年乙生丙為壞組合出現,皆應官災。77年乙木實忌受制,開始轉吉,至80,81年大吉,82年乙木又旺,再次應兇。
五、同性、異性生克及合絆的力量大小,是區別應期早晚的一個重要因素(要結合年運干支的旺衰而定)
其力量大小的比較順序是:同性生克 >合絆> 異性 生克
男: 庚子 丙戌 癸巳 甲寅
大運: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局從弱,庚為印為忌,在命局中弱而受制,母親長壽。依正印在局中的位置及受制的情況來看,母親不會死亡于二,三步運中。
第二步運:戊生庚,雖同性相生,但庚在局中弱而受制,即使庚出現,也不會應大兇,因為命局已經決定其母為長壽之人。
第三步運:已生庚為異性作用,更不會大兇。
庚寅運,庚金在大運上直接生日干為兇,又克制最得力用神甲木,此運不吉。斷母親亡于本運中。戊寅年,戊生庚,同性相生力大,兇,母親亡。
六、根據年運命局中的字作用結果最明顯時,判斷吉兇的應期,官命好年運自然升官,富命好年運自然發財。
第七章 如何具體斷流年
一、虛實作用,以實被虛作用論,吉兇均在流年旺的用份應。(被克制時越旺越受克,被生扶時越旺越增力)
二、實實作用,以作用結果論吉兇,吉兇全在流年實神旺的月份應。(克制他物時,越旺越能制住被克之物,受克時越旺越被克,被泄時也是越旺越被泄,受生時越旺越增力。)
1、實忌制實用時,大兇。
2、實用制實忌時,大吉。
3、實忌制實忌時,應被制忌神方面的吉,制者方面的兇。
4、實用制實用時,應被制實用方面的兇,制者方面的吉。
實忌制實忌,實用制實用,均是吉兇參半,其吉兇的程度,須視實神在原命局中各自的位置而定,倘若不得力的用神制住最得力的用神時,兇大于吉,為兇較輕的忌神制住最兇的忌神時,吉大于兇。
三、虛虛作用
1、被生扶減力,被制者增力,是指均在流年流月弱時。即越弱越不受生,越弱越不受制。
2、被生扶者增力,被制約者減力,是指均在流年流月旺時。即越旺越受生,越旺越受制。
其作用內容如下:
(1)虛流年克虛大運時,流年在流月旺不減力,能克制住大運,使大運不作用命局,流年去作用命局。流年在流月弱時,無力克大運,大運作用命局。(即被克者增力,克者減力)
(2)虛流年生大運,流年在流月旺時大運增力去作用命局,流年減力不作用命局(越旺越被泄);流年在流月弱時,流年不被大運泄,而去作用命局(越弱越不被泄),大運不被生而力弱,不去作用命局(即無力去發揮應有的作用)。
虛流年泄虛大運時,流年在流月旺時增力作用命局(越旺時越泄大運);流年在流月弱時,無力泄大運,大運不被制約而去作用命局,即所謂的被制者增力(實際是流年無力泄大運而已)。
(3)虛大運克虛流年時,流年在流月旺時減力不作用命局(越旺越被克),大運作用命局;流年在流月弱時不受大運克制(越弱越不受克),從而借機去作用命局,(即所謂的被制者增力)。此時大運力量不減,仍然參與命局作用,不可再論制者減力。
(4)虛大運生虛流年時,流年在流月旺時增力作用命局(越旺越泄大運),大運減力不作用;流年在流月弱時無力泄大運,大運不受制約進而作用命局,流年力弱不作用。
(5)虛大運泄虛流年時,流年在流月旺時減力,大運增力。(越旺越被泄);流年在流月弱時增力,(即越弱越不被泄),大運減力。(實際是大運不得生助而力弱,無力參與命局作用。
以上情況單是針對虛虛作用生克而言,虛虛作用遇刑、沖時,皆以流年作用大運為主,流年旺時大運被刑沖制約不能作用命局,流年弱時,無力刑沖大運,大運去作用命局。
虛虛作用相同和混雜時,實際上大運和流年就是同一種五行,同旺同弱,其旺弱的主要依據,就決定在流月的作用上。
虛虛作用合絆時,以流年合絆大運論,其合絆的力度,根據每個字在年運的位置不同,被絆的力量也不同。流年克絆大運時(丙絆辛,壬絆丁,庚絆乙),大運減力程度大;流年拉絆大運時(癸絆戊,已絆甲),大運減力程度小;但無論克絆還是拉絆,流年在流月旺時均能制住大運,大運不能作用命局,流年在流月弱時制不住大運,大運去作用命局,其作用力的大小,須依據每個字在年月的旺弱程度具體再作細定。
地支虛虛合絆時,作用關系比較復雜,可依據以上作用總結規律。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大運的天干旺衰決定于大運的地支,大運的地支力量,又決定于流年的地支,當流年的地支與大運的地支發生作用時,其大運的天干與流年的天干旺衰均會隨之變化。流年的干支能直接決定大運的干支旺衰。
用忌神之根在年運上出現時,命局中用忌神力量增加,命局用忌神之根在年運上出現而被制約時,當流月再參與制約時,吉兇反斷,即本該吉而成兇,本該兇而成吉。日干的根在年運上出現時,與此同推。
第八章如何斷流月
掌握了大運與流年的作用關系和斷流年技法后,我們知道,無論在任何一個流年上,均是其流年的天干和地支在此一年內對大運及命局起決定作用,或者是流年受大運生克制約而被大運作用。依大運和流年和作用關系,從而再論流年是參與命局作用還是不參與命局作用。
當流年的天干和地支在流月最旺時,作用大運或命局時才最為有力;當大運生克作用流年時,流年只有在流月最旺時,受大運作用的吉兇結果才最為明顯。所以只有掌握好流年在流月的旺衰,才能把吉兇之事斷的更為確切。
斷流月時,首先要區分開流年干支的旺弱,旺字逢流月生扶增力,克制減力;弱字逢流月生扶減力,克制增力;旺字被流月制住時,流年上的弱字則能由弱變旺。
例:已卯年,已是弱,卯是旺,卯木旺時已土則弱,卯木弱時,已土才旺。當卯木旺時,已土逢生扶減力(越旺越被卯木制),已土受制時,增力。卯木受制變弱時,已土轉變為旺字,逢扶增力,受制則減力。
已卯年,丙寅月,卯旺,已弱
已卯年,丁卯月,卯旺,已弱
已卯年,戊辰月,卯克辰不減力,卯旺已弱
已卯年,已巳月,卯弱,已旺
已卯年,庚午月,卯弱,已旺后被庚泄,弱
已卯年,辛未月,卯弱,已弱
已卯年,壬申月,卯弱,已克壬水不減力,已旺
已卯年,癸酉月,卯弱,已旺
已卯年,甲戌月,天干地支都合,卯戌合戌土旺,甲已合化土,已旺,卯弱
已卯年,乙亥月,卯木旺,已為弱受克,已也旺
已卯年,丙子月,卯木旺,已逢生扶減力,已土弱
已卯年,丁丑月,卯木旺,已土弱。
以上例子是假設真虛之間的作用,在實際應用中流月干支出現實神,以實神被作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