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城市初級中學北校區: 解放北路以東,黃海路以南,小洋河(南北向)以西,串場河(東西向)以北。 鹽城市初級中學中校區(臨時辦學點): 由于該區域目前沒有初中學校,根據市政府規劃,近年內將在青年路以南、串場河以西、世紀大道以北、西環路以東區域范圍內新建一所公辦初中,學校建成后施教區再作進一步明確。
鹽城市初級中學南校區(康居路校區): 世紀大道以南,解放南路以東,串場河以西,南緯路以北。
鹽城市第一初級中學: 黃海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建軍路以北,串場河以東。
鹽城景山中學: 太平路以東,建軍路(東至建軍廣場)以南,解放路(南至解放橋)以西,串場河(東西向)以南,雙元路東延至串場河接連以北。
鹽城市田家炳中學: 黃海路以北,開放大道以西,新洋港河以南,串場河(南北向)以東。
鹽城市文峰中學: 太平路(大慶路與雙元路段)以東,西環路(大慶路至青年路段)以東,大慶路(西環路至太平路段)和雙元路(東延至串場河)以南,串場河(南北向)以西,青年路以北。
鹽城市第三中學: 皮岔河以南,串場河以西,蓮花路以北,蓮花路西邊的新洋港河西北,西邊與鹽都轄區接連。
鹽城市第四中學: 新洋港河到蓮花路以南,串場河和太平路以西,大慶路以北,西邊與鹽都施教區接連。
鹽城市明達中學: 新洋港河以南,開放大道(南至黃海路)和小洋河(南至毓龍路)以東,毓龍路(東至文港路)和建軍東路以北,文港路(毓龍路與建軍路之間)以東,通榆河以西。
鹽城市鹽阜中學: 小洋河(南北向)和串場河(南北向)以東,毓龍路(毓龍橋至文港路段)以南,文港路(毓龍路至建軍路段)以西,建軍路(文港路向東)以南,通榆河以西,大慶東路(向東延伸到通榆河)以北。
鹽城高級職業學校初中部: 串場河以東,新洋港以北,通榆河以西,北與亭湖鹽都兩區施教區接連。
鹽城市第八中學: 串場河以東,大慶路以南,通榆河以西,世紀大道以北。
鹽都區實驗學校: 世紀大道以南,解放南路以西,南和西至鹽都新區新都境內。
其他區域初中學校施教區由亭湖區、鹽都區和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劃分公布。
1、初中施教區學生入學資格認定。 各公辦初中校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對本施教區內的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認定,認定條件堅持入學學生隨法定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則,具體認定實施細則由各初中校制定,報市教育局統一審核。鑒于城市的快速發展,認定過程中會出現一些戶口與居住地不一致等復雜情況,由學校細致認真地核實,提出妥善解決的方案,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2、招生工作分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市區公辦初中為每一個小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公辦學位。學校將按照入學資格認定細則組織專人認真調查核實,核實名單在一定范圍內張榜公示,要保證施教區內每一個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入學,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 第二階段,由于老城區學校布點不夠合理,少數學校出現當年施教區內生源與招生計劃不相匹配的情況。在確保施教區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全部入學的前提下,如當年施教區內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又有辦學空間,可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在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內自主招生,未經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面向施教區外招生。 第三階段,自主招生由學校具體負責,錄取辦法必須嚴格執行省“五嚴規定”,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擇優。 3、做好非市區戶口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工作。 非市區戶口在市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來市區初中就讀的,由市、區教育局根據市區各初中的生源情況,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市區各初中確保為非市區戶口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一個公辦學位。 4、促進市區學校均衡發展。 為推進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從2010年秋學期起,按照省、市要求,在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長和教師交流與輪崗。交流的教師數量不低于骨干教師的15%,交流教師納入接受學校的統一考核與管理。 5、市區獨立民辦初中按有關規定自主招生。 6、《2010年鹽城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另行發文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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