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貞 銀
(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武漢430074)
摘 要:校企深度合作要求高職院校和企業全方位地進行合作。即校企雙方要在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課程體系的構建、教學內容的選定、實訓基地建設、實踐教學的組織實施、師資培養等方面進行深入的合作,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解決好在合作中遇到的諸如教育理念、政策法規、運行機制、效益等方面的問題,不斷創新合作模式,拓寬合作領域,建立合作長效機制,促進校企合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關鍵詞:高職院校;校企合作;高職教育
校企合作,特別是校企深度合作是我國高職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是培養新時代技能應用型人才的根本之路。沒有校企深度合作,高職院校的生存與發展勢必會存在著較大的危機。目前,全國幾乎所有的高職院校都在開展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一部分高職院校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在校企深度合作的過程中,很多高職院校忽視了如何構建穩定、長效的合作保障機制,如何使校企合作深入、持續、健康地發展等問題。
一、校企深度合作的實質內涵
高職院校的迅猛發展是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結果。最近15年來,高職院校不僅培養了一大批為地方經濟建設做出貢獻的應用型人才,而且還通過不同層次、不同形式,與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關系。
長期以來,在我國作為高職院校辦學經驗廣為流傳的一種模式就是德國“雙元制”,這種模式是一種國家立法支持、校企共建的辦學模式。一方面,學校為學生傳授基本理論與職業技能;另一方面,企業為學生提供職業技能訓練場所。其明顯的特點就是“教學做結合,手口腦并用”,這種做法給我國高職教育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此基礎上,很多高職院校開始在校企深度合作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嘗試。
校企深度合作是相對于校企淺層合作而言的,主要是指學校與企業之間的合作不僅是“結果”的合作,更是“過程”的合作,校企之間形成積極互利的關系。校企深度合作一方面將校企合作的鏈條加長,另一方面將校企合作的面擴大,雙方接觸點增多,相互依賴性也增強,合作程度自然加深。當然,校企深度合作也是有前提的,即合作模式應與行業、企業的實際相適應。例如,應用電子技術專業,企業一方生產車間占地面積不大、產品生產周期也不長,可以將生產性實訓項目引入校內,為學生提供生產性實訓、為企業提供技術員培訓;而建筑工程技術專業,企業一方施工占地面積較大、工程周期較長、項目數量較多,就不能采用應用電子技術專業合作模式將生產性實訓引入校內,必須另想其他辦法。
高職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方式有很多。就辦學形式來說,諸如企業辦職校、職校辦企業、“訂單”培養、職校與企業聯合辦學、職業教育集團化,等等;就師資隊伍建設而言,諸如聘請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員到高職院校擔任兼職教師、職校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合作研究、蹲點調查,等等;就教學而言,最常見的是“請進來,走出去”,按照行業企業職業崗位真實工作過程及其任職要求構建高職院校課程體系、改革課程內容,遵循職業崗位技能形成規律,實施“教、學、做”一體化教學,等等。
由于學校、企業、學生、社會的“互利多贏”是校企深度合作的根本目的,對于各方而言,校企深度合作的價值各有不同。對學校而言,其價值在于培育高技能型人才,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同時還可以“借雞生蛋”,利用企業提供的實訓設備、實習基地、專業師資等,能夠很大程度地減輕學校在實習、實訓設備上的投入和專業師資培訓的壓力;對企業而言,其價值在于可以提前鎖定人才,隨時招募到可用的高技能型人才,提高現有人力資源的數量和質量,從而減少人力資源成本,解除用人的后顧之憂,增強市場競爭力;對學生而言,其價值在于能夠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使就業的渠道更加暢通;對社會而言,其價值在于能夠改善就業環境,提高就業率,實現人才供需的可持續發展。
二、校企深度合作的問題剖析
筆者從2009年2月開始,用了大半年的時間進行高職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狀況調查。該調查主要針對實施校企合作教育的27所不同類型高職院校和65家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企業。設計并發放專項調查問卷147份,現場走訪52家有關院校、行業、企事業單位以及政府相關部門。
筆者通過調查了解到,高職教育校企深度合作已經成為高職教育進一步改革發展和提高教育質量的瓶頸,嚴重困擾校企深度合作教育持續健康深入開展的主要問題有如下五個方面:
1.高職院校校企深度合作的理念問題
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是為生產、管理、服務一線培養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它決定了高職院校實施校企合作的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模式;校企深度合作的根本目的是學校、企業、學生、社會的“互利多贏”。遺憾的是,從現有的合作模式來看,很多高職院校仍然將校企合作定位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結果上,也就是在就業階段的合作,這說明一部分高職院校還存在著校企合作理念上的問題。另外還存在認識膚淺的意識問題。一些高職院校的領導決策還只是從表面上認識到高職教育的目標是培養適應市場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而實際上并沒有真正領會到其中的深意,不能從行為決策上去做決斷,以致影響到校企深度合作的質量。很顯然,從目前的形勢來看,如果不進行校企之間的深度合作,高職院校的生存與發展肯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其辦學目標就很難實現。還有一部分學校存在僥幸心理,總以為現在生源充足,就業形勢良好,沒有必要搞什么合作,完全缺乏開展校企合作應有的熱情和動力。而從企業的角度來講,很多企業片面地認為企業的主要任務就是搞好生產與經營,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培養人才是學校的事,跟他們無關,也就沒有必要過多地分散精力。這些企業根本就沒有認識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對人力資源的數量與質量、技術人才發展戰略、資源共享等問題漠不關心,以致企業一直做不大做不強,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
2.高職院校校企深度合作的政策問題
政策是高職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制度保障。如何建立科學完善的校企合作教育政策與制度體系,是各級政府、高職院校及企業等各個層面當前乃至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的重點工作。雖然我國現在高度重視高職校企合作教育,成立了校企合作協會,并開展了大規模的試點、試驗,但還沒有建立權威、完整的校企合作準則和指導手冊。政府還沒有出臺校企合作對企業的獎勵機制,對校企合作中的企業利益保護不夠;沒有建立專門的校企合作協調機構來負責監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作,以致很多項目難以獲得企業主管單位、勞動部門、教育部門的充分支持。目前,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實踐中,一些新問題不斷涌現,比如:由于沒有制度和法律來制約雙方的合作行為,學校一方積極參與,企業一方消極應付,致使校企雙方的深度合作難以為繼;在教學和科研領域,因為缺乏詳細的計劃方案和監控制度,企業不可能真正融入其中,以致無法發揮作用;在校企雙方合作的過程中,由于缺乏利益驅動的機制,更不用說具體的實施細則了,最終導致校企雙方,特別是企業一方無利可圖,這樣雙方深度合作處于難產境地的結局自然可想而知。鑒于校企深度合作的問題層出不窮,高職院校應與政府部門、企業一起共同制定校企合作有關政策制度,想方設法化解合作過程中出現的難題,共同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因此,學校、政府和企業構建能夠基于多贏、誠信、融通基礎上的合作體制已是迫在眉睫。
3.高職院校校企深度合作的運行問題
高職院校和企業畢竟是兩種不同的社會領域,它們一旦開始合作,其良好的運行機制是雙方持續合作并不斷深化的重要保障。雙方沒有將校企深度合作整體推進,也沒有根據系統的觀點,通盤考慮,統籌運作,致使企業運行與辦學諸要素之間缺乏有機結合,無法形成一個具有特定功能的整體,無法最優化地實現辦學目標和預期效果。微觀的校企合作運行制度還不夠成熟和完善,特別是當與高職院校現行制度發生碰撞時,顯得無能為力。在效果上普遍屬于淺層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度不夠,特別是欠缺技術開發方面的合作。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高職院校為求生存、求發展和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而主動向企業界尋求合作伙伴,主動來尋求與高職院校合作辦學的企業少而又少,多數企業給予院校的資助大多停留在教學設備捐助、實習基地提供、員工培訓等方面。而這種合作,離真正意義上的校企深度合作目標相差甚遠。高職院校辦學機制和企業運作機制、校園文化與企業文化存在較大差異,還沒有真正融合,制約了校企之間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從“學生、學員、職業人到社會人”的角色轉化。運行的形式上大都限于建立“校內工業中心”和“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的淺層次合作,而“校內工業中心”和“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由于各院校的基礎狀況不同而有很大差異,以致校企合作的質量效果產生很大差異。
4.高職院校校企深度合作的經濟問題
我國規模空前的大眾化職業教育蓬勃發展,成效顯著,已經引起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但是我國的職業教育尤其是高職教育面臨著經費投入明顯不足的突出問題。表現在校企深度合作方面,首先是學校與企業之間存在的長期效益和短期效益問題。通過校企雙方在課程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雙師隊伍培養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學校和學生所得到的效益最為明顯,學校的人才培養模式得以創新,為社會輸出了眾多的高技能應用性人才,學生在學校學到了專業理論知識,在企業得到了實踐技能的鍛煉,綜合能力明顯增強。而企業所得到的效益則體現為,擁有了龐大的人力資本,這是企業自身所無法在短期內得以解決的實際問題。然而,很多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中小企業卻看不到這一點,以致不愿意與學校進行長期的深度合作。其次是各個企業在接受校企合作時存在的整體利益和個體利益問題。從整體利益來講,校企雙方都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校企深度合作中來,則有利于學校培養出素質高的技能應用性人才,這對于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對于社會經濟和企業整體利益及其發展的長遠發展來說非常重要,但從個體利益來說,作為社會經濟活動個體的企業一方,因為總是過于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導致企業個體不愿意與學校合作,總想著別的企業為它輸送優秀的高技能人才,撿現成的“寶貝”。實際上,企業到人才市場去招聘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所付出的成本比通過校企深度合作雙方共同培養出來的應用型人才所付出的成本高得多。
高職院校在校企深度合作的過程中有著明顯的局限性。首先,是動力的局限性。如果面對沒有利益驅動的合作,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是很難接受校企深度合作條件的。其次,是能力的局限性。在校企深度合作的能力方面,由于高職院校所具備的能力非常有限,很難了解到企業的實際需求,導致企業不歡迎學校對校企深度合作所做的一些方式與策略。第三,是制度的局限性。原來在校企合作方面已有的成功經驗沒有很好的留傳下來,更不用說以制度的形式規定下來,然后向其他高職院校進行有效宣傳和指導。第四,是模式的局限性。目前仍然還有一部分高職院校在辦學模式方面存在著管理僵化、觀念落后的問題,盡管絕大部分高職院校都實行了“2+1”、“訂單教育”、“雙證制”(畢業證、技能證)或“多證制”(畢業證、技能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外語等級證、駕駛證)等創新模式,但其中也不乏運用這些模式時一味模仿,不懂變通,以致模式被扭曲變形。這是目前一部分高職院校所面臨的模式變革問題。第五,是合作的局限性。由于尚無完整的合作制度,再加上缺乏深度合作的理念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高職院校普遍存在著與企業在人力資源、物質資源、信息資源等方面進行單項合作或者只停留在捐助教學設備、提供實習基地、培訓員工等合作層面的現象,最終所謂的深度合作也只是淺層次、低水平的合作,教育資源的優化組合難以實現,辦學的整體效益無法實現。
三、校企深度合作的對策思考
為了實現校企深度合作的可持續發展,結合高職校企合作教育狀況專項調研中掌握的情況,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五個方面積極作為。
1.統一思想認識,不斷創新校企深度合作模式
一是高職院校要貫徹“產學結合”思想,主動與政府、社會團體取得聯系,爭取廣泛的支持,采取靈活的政策,讓企業一方認識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積極接受校企合作的模式,讓他們了解到,他們與學校一方都是校企深度合作的大贏家。二是高職院校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借鑒原有的校辦產業(企業)、行業(企業)辦學、校企股份合作等成功模式,研究探索校
企深度合作的新模式。比如,在校企股份合作模式的基礎上,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都可以用設施、場地、技術、師資等方式向學校注入一定的股份,這樣他們就可以直接參與學校的管理,與學校共享資源,共享收益。三是要遵循人才培養的宗旨,配合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目標,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專業建設,創新校企深度合作模式。要根據雙方的利益訴求確定校企深度合作的目標,靈活改變校企合作的模式;要按照市場需求調整專業設置,改革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與教學評價制度,使校企雙方真正實現全面接軌。四是創建政府主導、學校協調、企業參與的聯動合作模式,全面實施Is0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促使校企合作的深度發展。
2.拓寬合作領域,建立校企深度合作長效機制
一是成立由學校、企業、行業組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有關團體等多方參與的校企合作組織機構,專職負責校企合作的運行;要制定合作章程,明確各方在校企合作機構中的權利與義務,校企合作運行中的作為與不作為,以及相應的考核、獎懲機制。二是高職院校要嚴格貫徹“以職業能力為標準、工學交替為手段、企業參與為主導”的指導思想,探索與企業零距離接觸的合作模式。校企雙方按照職業崗位需求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與教學改革相互結合,在教學中不斷融入新理念、新知識、新技術和新工藝。三是通過校企的深度合作,高職院校應采取“冠名辦班”、“互動介入”、“社會培訓”、“校企共融開發”、“模塊化教學”、“基地培養”、“政府搭臺”、“送來返去”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專業群建設,將課程設置、專業建設以及就業市場緊密結合,努力創建“校內有企、企內有校、互動雙贏、開放合作”的辦學模式。四是實現校內教學場地企業化、企業生產經營場地教學化,即“廠中有校,校中有廠”。同時要實現院校與企業的資源共享,將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成為企業員工培訓基地和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基地;建設具有校企深度融合特色、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的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通過合作共管、共同建設、強化管理,不斷提高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質量,逐步實施校外實習基地的多功能開發,著重開發教學車間或教學工作室,初步實現車間與課堂整合、學生與員工一體。五是高職院校應將知名企業的企業理念和企業文化與校園文化相結合,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目標的前提下,本著雙方利益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長效雙贏機制,將企業急需的高技能應用性人才 培養目標及其素質要求融人到學校的專業教學計劃修訂中,為企業輸送大量滿意的高級人才。
3·創建考評標準,促進校企深度合作規范有序
一是按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出的分層化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以及各個行業(如電力、冶金、煤炭、交通、電信行業等)頒布的行業技術標準和職業鑒定標準,參考IS0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構建由職業特定技能標準、核心技能標準、行業通用技能標準、跨行業職業技能標準四個模塊構成的質量標準體系嘲。根據這個標準體系,學校不會再單純憑一張紙卷的成績來考核學生的能力,而是讓企業的專家、工程師、技師等現場人員參與到考核中來,以實際操作水平和工作實踐能力來考核學生的能力,最終體現了考核的客觀性與真實性。二是建立教師下廠下店提供技術服務的考評機制,教師應在晉升高一級職稱前,必須有一年以上到企業鍛煉的時間,同時要幫助企業至少解決一般性的技術服務難題,這就需要制定相應的表彰和獎勵制度。憑借這種考評標準,可以激勵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到企業科技攻關、新產品開發、項目研究中來,發揮他們在專業方面的創造性。與此同時,學校還應出臺提高兼職教師(企業的專家、工程師、技師等)的比例、鼓勵企業技術人員進校講課并給予課酬獎勵等政策,讓學校的教師、學生與企業的技術人員能夠在企業生產一線具體的工藝、流程中真正融為一體,從而實現校企深度合作的最終目
4·樹立科研觀念,加強校企深度合作課題研究
一是牢固樹立科研觀念。高職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的實踐成效顯著,但是由于缺乏校企深度合作的意識,致使雙方深度不夠,無法實現預期的人才培養,因此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實踐中,無論是學校一方,還是企業一方,都應對校企深度合作的理念、模式、制度、路徑選擇、運作機制、考評體系等方面進行深層思考與探索,要認真分析合作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并以應用性研究成果的形式反映出來,為校企深度合作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二是理清課題研究思路。大部分高職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的實踐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還沒有將實踐上升到理論的高度,致使校企合作的深度明顯不夠,可以將校企合作的深度問題以課題研究的形式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比如,定期將校企合作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歸納,為校企雙方共同制定專業教學計劃提高充足有效的證據;發揮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的作用,使其成為在確定人才培養目標、制定專業教學計劃及相關文件、督促完善專業教研室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為校企深度合作當好參謀;創建專業學科性實體和應用型研究所,既為學校的專業建設起到了實踐性指導作用,又為企業的利潤價值最大化作好了鋪墊,同時還創造了可觀的社會效益。三是確定校企深度合作研究課題。當前校企深度合作已經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要使校企深度合作的課題研究獲得實質性的進展,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確定校企深度合作課題研究的選題。比如,在一校多企、一企多校、多校多企的情況下如何處理好校企各方之間的關系,如何在保證政校企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創建政校企結合的校企深度合作模式,如何利用民間資本參與校企深度合作解決學校資金不足的問題,等等。
5·發揮政府作用,引導校企深度合作持續發展
一是完善校企合作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從制度上保障校企合作的長遠發展。政府應盡快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補充、完善,制定出與法律法規配套、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大法律執行和法制監督工作力度,從而為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運行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和社會環境。二是完善相關政策體系,引導和激勵校企合作。各級政府應積極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體系,通過政策導向,在財政、稅收、信貸、獎勵政策、知識產權等方面引導和激勵校企合作,有效調動企業資源為學校教學服務。三是完善高職教育辦學體制,深化政府職教管理體制改革。政府應進一步明確“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參與、公辦民辦共同發展”的辦學體制,吸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辦學;要完善政府投資體制,大力支持行業、企業舉辦院校及民辦院校。要在宏觀調控高職教育的前提下進行管理創新,著力解決好職業教育管理條塊分割、證出多門的問題;理順教育部門與勞動部門、教育部門與行業部門的關系,明確各自的管理責任與分工。四是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保障機制,增強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政府應建立健全經費投入保障制度,要根據不同區域發展需求適當提高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要將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比例納入行政領導工作目標考核中;要明確企業承擔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實行企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規定,并確保專款專用;要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等。五是采取必要的經濟措施來推動校企合作教育。可以通過政府劃撥、社會捐贈、行業企業投資等融資渠道,成立專門的“校企合作教育基金”,開展對口項目援助;對承擔了校企合作教育任務的企業,可根據接受學生的數量和消耗企業材料的費用,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和特殊的財政資助(如銀行貸款上的優惠支持),加大培訓經費提取的力度等,充分調動企業主動參與高職校企合作教育的積極性,為校企合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寬裕的經費保障.
校企深度合作是校企雙方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培養應用性高技能人才的重要舉措,是提升高職院校內涵,凸顯高職院校特色,推動高職教育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實現政府、學校、企業各方利益共享的一種先進的辦學模式。目前,高職院校在探索和實踐校企深度合作新模式的同時,要更加完善有關校企合作的法律規章制度,確定校企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調動全社會廣泛參與到校企合作的探索、研究和實踐中來,齊心協力,加快進程,共同推動我國高職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持續發展,努力開創高職教育韻新局面,為培養高質量的應用性高技能人才,為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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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洪貞銀,男,湖北鄂州人,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鄂州職業大學副校長,教授,從事高等教育與教學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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