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現行高中語文課本第四冊第58頁,《項鏈》一文的“練習三”是這樣的:
三、 這篇小說構思精巧。例如瑪蒂爾德見了舞會的請貼反而“懊悔”,有了舞衣依然“發愁”;小說到最后才說出項鏈是假的。這些情節在上文都有鋪墊,試把它們找出來,并說說這樣寫的好處。 筆者認為,上文有關“項鏈是假的”之暗示,是伏筆,不是鋪墊。 鋪墊是什么?是陪襯,是襯托。它的作用是,用次要的(人或事)陪襯主要的,以突出主要的。這是文學作品中常用的手法。老語文課本中曾入選的《獵戶》、《明湖居聽書》等課文,都是成功運用鋪墊手法的典范。 《獵戶》一文,為了陪襯“董昆”這個新時代獵戶的典型,作者先寫了兩個次要人物:尚二叔、百中老人。尚二叔這個舊社會獵人的“苦”,襯托了新時代獵人董昆的“甜”;而百中老人這個新時代獵人的形象,則把董昆襯托成新時代過著幸福生活的獵人的典型。 《明湖居聽書》一文,則通過對琴師、黑妞等兩個次要人物的有關描寫,有效地襯托了白妞說書技藝之高超。 這兩篇文章,因為采用了鋪墊手法,使主要人物一出場就具有相當的高度。這正是鋪墊手法“陪襯作用”的“功績”。鋪墊的全部奧妙都在“墊”和“襯”上。 而《項鏈》一文對結尾處“項鏈是贗品”這一結局的“暗示”,卻起了另外一種作用。 作者為了使情節更加震撼人心,著意安排了一個出人意料的結局。為使這一結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作者在上文給了必要的暗示:佛來思節夫人把項鏈收藏在很顯眼的地方,暗示它并不貴重;珠寶店老板稱:只售出了匣子,未售出項鏈,也為項鏈是贗品這一結局留下余地。而這些暗示,其目的都不在于“襯托”結尾的“意外”,而僅僅在于使這“意外”的結尾更加“合乎情理”。這正是伏筆的作用。 《辭海》對伏筆的界定是:文學創作中描寫、敘述的一種手法,指作者對將要在作品中出現的人物或事件,預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應。這種手法有助于全文達到(收到)結構謹嚴,情節發展合理的效果。 《項鏈》中的暗示,其作用正是“以求前后呼應”,“有助于全文收到結構謹嚴,情節發展合理的效果”,那么,它不是伏筆,又是什么? 其實,伏筆與鋪墊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從目的和作用上看,鋪墊是襯托。作者盡管是在次要人物或事件上下功夫,其著眼點卻是主要的人物或事件。伏筆是“對將要在作品中出現的人物或事件,預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應”。它常常與“照應”配合使用,即所謂前有伏筆,后有照應。 從形態上看,為了達到襯托的目的,鋪墊對起陪襯作用的部分往往大肆渲染,惟恐讀者不見,因此,鋪墊可以說是“顯性”的;而伏筆呢,一般說來,貴在一個“伏”字,通常比較隱蔽,所謂埋下伏筆,即指這一點。因而,伏筆是“隱性”的。巧妙的伏筆,在沒有看到“照應”之前,貌似“閑筆”。 鋪墊所使用的筆墨往往較多,可謂濃墨重彩(當然,其程度不及對主要人物或事件的描寫);而伏筆通常只是一兩筆,點到為止,否則就失去了“伏”的意義。 《項鏈》一文對結局的有關暗示,正符合上述伏筆的特征,而與鋪墊的特征則風馬牛不相及。因而是伏筆,不是鋪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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