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敗月
以上這些情況了解清楚之后,還有關鍵的一條,就是查年庚、合“八字”,看“大相”合不合。如果“大相”不合,就是婚姻的大忌,其他條件再好,男女也不能婚配。所謂“大相”合與不合,就是按十二生肖,看男女的屬相是否相沖相克,當地流傳著一首《大相歌》: 鼠羊一旦休,白馬犯青牛, 虎蛇如刀絞,龍兔淚長流, 金雞怕玉犬,猴豬不到頭。 認為只有“大相”相合相宜才有合婚的基礎,怎樣算相宜相合,有首 民謠說: 青兔黃狗古來有,紅馬黃羊壽命長, 黑鼠黃牛兩頭旺,龍雞相配更久長, 婚配難得蛇盤兔,家中必定年年富。 對此,各地說法不一,各有各的道理,人們擇配時,都從當地習俗。 過去,人們講究“八字”合婚,那么,“八字”和“生辰八字”是什么?這與我國傳統歷法密切相關。我國古代以干支紀年、紀時,天干、地支相配組成的60組名目及其順序分別指代一定的年、月、日、時。每一個人的出生年、月、日、時由4組干支指代,共有八個字,這就是“生辰八字”。“八字”又可分為4柱,即年柱、月柱、日柱、時柱。每柱由一個天干和一個地支組成。古時,有一套詳細的推算四柱的方法。此外,古人為了便于記憶,又用12種動物來配十二地支,形成了人的十二屬相(生肖),即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這樣就由“生辰八字”可以知道人的屬相,由屬相的合與不合,就可以斷定婚姻的成與不成。《大相歌》中所說的兩個屬相相沖相克的男女是不能結婚的,認為結婚后患無窮。 當地人合婚,還有根據十二生肖推定“敗月”的習俗。生在“敗月”的謂之“明敗子”,懷在“敗月”的謂之“血敗子”,民間流傳的《敗子歌》說: 正蛇二鼠三牛頭,四兔五猴六狗頭, 七豬八馬九羊頭,十月雞兒架上愁, 十一月虎兒滿山游,十二月老龍不抬頭。 就是說這些動物在這些月份都處于敗勢,因而稱為“敗月”。由此按屬相推及到人的出生及懷孕月份。例如:屬蛇的人生于正月就是“明敗子”,懷于正月就是“血敗子”;屬豬的人生于七月就是“明敗子”,懷于上年七月就是“血敗子”。民間認為“血敗子”比“明敗子”危害更大。俗語說“男敗丈人三十九,女敗婆家無盡休”,人們為了趨吉避兇,合婚時如果打聽到對方是“敗子”,就婉言謝絕,避而不談,遇上再好的對象,都只得忍痛割愛了。所以一些細心的人孩子生在或懷在所謂的“敗月”里,早就改了月份,不讓人知,以免婚嫁時的麻煩。 “八字”合婚除屬相外,還涉及五行。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五行之間有相生相克的關系,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古人認為,每一個人的命運都與五行有關,或是木命,或是金命……可以根據“生辰八字”推算出來。合婚時的男女命相,宜相生,忌相克。 “八字”合婚的原則,古代“命書”曾概括為:“男家擇婦,八字貴看夫子二星,……女家擇夫,八字貴得中和之氣。”體現了明顯的男尊女卑的觀念。即合婚多為男方挑剔女方,看女方“八字”要看其夫星和子星,夫星與子星不得破損,否則不吉;男方“八字”,則只求五行中和,不偏不倚。“八字”合婚,是當地歷史悠久、影響深遠的婚姻禮俗,也是迷信色彩最為濃厚的禮俗。它用神秘虛幻的“天意”否定了人力可察的實事,使得許多本該美滿幸福的姻緣,只因其中一方“生不逢時”而各奔東西,害得有情人難成眷屬。在今天看來,“八字”合婚除了能顯示古人對于婚姻的鄭重態度外,已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只會成為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一大障礙。當然在舊時,根本沒有男女自由接觸的機會。雙方父母對未來的女婿和兒媳也難以進行更多、更深入的了解,也只好把寶押在這玄虛的“八字”之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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