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促進濰坊市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完善城市功能,指導城市資源合理配置、有序開發、科學建設,特編制《濰坊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以下簡稱本規劃)。
本規劃是濰坊市城市規劃建設的法規性文件,在濰坊市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規劃建設活動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執行本規劃。
第二條 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4)《山東省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規定》;
(5)1995版《濰坊市城市遠景規劃》;
(6)國家及濰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
(7)建設部及省建設廳有關總體規劃修編的技術規定和要求;
(8)濰坊市城市建設的現狀實際情況。
第三條 規劃期限
本規劃近期為2006—2010年;遠期為2011—2020年;
規劃遠景展望到2050年前后。
第四條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軌道上來,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城市。
第五條 規劃區范圍
(1)濰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區行政轄區。
(2)濱海經濟開發區所在地大家洼街辦行政轄區。
(3)峽山水庫及濰河周邊控制區:從北港汜村至峽山水庫,濰河東堤向東控制至安黃路;峽山水庫附堤中心向外控制1000米,向南至高密前輔村行政界。
(4)城市供氣氣源地規劃區:濮陽—青島輸氣管線、中石油滄—淄輸氣管線輸氣干管濰坊行政轄區內兩側各50米以內的地域;朱劉店振興焦化廠煤氣氣源基地、港華第一儲配站及周圍1000米以內的地域。朱劉店至市區輸氣干管兩側各50米以內的地域。
濰坊市城市規劃區總面積2334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六條 城市發展戰略
接軌戰略。濰坊市要充分協調好與半島城市群核心城市——青島的關系,主動接受青島的輻射,形成優勢互補的發展局面。同時,積極配合以天津濱海新區為核心的環渤海灣經濟區的開發。
極化戰略。突出發展城市個性,集中力量發展優勢產業,強化城市在區域中的戰略定位和特定職能,提高綜合競爭力;極化優勢產業的規模,提高效益,推進工業結構升級。
優化戰略。通過優化產業結構,整合城市用地結構,完善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創建合理的城市形態,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營造宜人的城市環境。
人才戰略。注重人才體制的改革,實施最有效的人才戰略。
第七條 城市發展目標
濰坊是風箏的故鄉、開放的城市,是山東半島城市群極具發展潛力的中心城市。規劃期濰坊城市建設目標是:
建設世界風箏都,擴大城市品牌效應。充分利用風箏這一獨特的文化優勢,將風箏品牌的塑造、產品的開發、文化的傳播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推廣,成為拉動城市經濟、活躍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的平臺。
建設生態園林城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通過生態城市的規劃建設,有力控制市域空間發展,有效改善中心城市面貌,提供舒適、優美的人居環境,保障安全的水源和集約的土地使用。
第八條 經濟發展目標
(1)近期(從2006到2010年):全市GDP年均增速達到11%,到2010年GDP總量可達到2330億元規模,全市三產比例為10:58:32。
中心城市GDP年均增速實現13%,到2010年GDP總規模達到683億元,占全市比重上升到30%,市區三產比例為7:58:35。
(2)遠期(2010到2020年):遠期全市GDP年均增速為9%,到2020年全市GDP達到5520億元規模,全市三次產業比例為8:52:40。
中心城市GDP到遠期年均增速10%,到2020年中心城市GDP規模達到1773億元,占全市比重為32%,市區三次產業結構為4:46:50。
第九條 社會發展目標
在努力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的同時,統籌發展其他各項事業,制定社會發展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發展目標,保障人民總體生活質量的提高。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第十條 城市現代化發展目標
到2010年,中心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人均綠地面積達到12 m2,城鎮污水處理率75%,城鎮廢氣處理率90%,城鎮固體廢物處理率95%,達到國家園林城市建設標準。
到2020年,中心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5%,人均綠地面積達到15 m2,城鎮污水處理率90%,城鎮廢氣處理率100%,城鎮固體廢物處理率100%,實現國家生態市建設目標,成為生態園林城市。
第三章 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第一節 城鎮體系規劃
第十一條 城鎮空間結構
濰坊城鎮體系空間結構為“一主五副兩翼”的格局。
“一主”指濰坊中心城市;“五副”指依托便捷的交通線構筑的半小時交通圈中五個副中心城市,包括壽光、昌樂、安丘、昌邑及濱海新城(由濱海經濟開發區、央子鎮濱海項目區組成),成為推動全市經濟、文化發展的核心城市圈;“兩翼”指以高密和諸城為主組成的東南部經濟區和以青州、臨朐為主組成的西部經濟區。
第十二條 城鎮規模等級結構
城鎮等級規模結構為:中心城市(1個)——次級中心城市(9個)——中心鎮(29個)——一般鎮的四級結構。
根據優先發展中心城市,積極培育中小城市,優化中心鎮布局,控制一般建制鎮發展并逐步減少一般鎮的指導思想,規劃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次中心城市為副中心,中心鎮為骨干,一般建制鎮為基礎的城鎮規模等級結構體系。
在基層推行遷村并點,使行政村規模達到或大于3000人的標準。
第十三條 城鎮職能結構
市域城鎮分為七大職能類型:綜合型、工貿型、工業型、工礦型、港口交通型、旅游及集貿型。
第十四條 各時期城鎮發展的重點
近期(2006~2010年):(1)重點發展中心城市和濱海新城,力爭盡快把中心城市做強做大;同時充分利用北部沿海的建設用地,迅速發展海洋化工和重化工,短期內崛起一座新興的“濱海城市”,成為全市經濟新的隆起帶,帶動全市經濟跨越式發展。(2)積極帶動市域西部和東南部,立足各自的區位優勢,內接外連,積極尋求發展。
近期城鎮體系空間結構由點狀分散結構逐步向軸圈結構演進。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明顯加強,次中心城市各自完善,各中心鎮得到迅速發展。
遠期(2011~2020年):中心城市及次中心城市發展到一定程度后,城市規模和經濟有相當大的發展,基本實現現代化。在此基礎上,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逐漸遷村并點,中心鎮和一般鎮成為農村城鎮化轉移的主要節點,農村人口向城鎮大量轉移,農業逐步實現現代化。
遠期城鎮體系由軸圈結構向網絡化結構演進,逐步打造半小時核心城市圈,形成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為核心,連同廣大的中心鎮、一般鎮組成的城鄉協調發展、高度現代化、地域發展較為均衡的體系結構。
遠期及遠景重點發展濰坊核心城市圈內各城市,適當調控中心城市發展。
第二節 市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十五條 交通設施規劃
通過建設“打通南北、貫穿東西”的交通大格局,形成“擁抱京津唐,牽手長三角”的區域發展格局。構筑全市快速交通網絡,實現半小時覆蓋的核心城市圈,一小時覆蓋市域的交通體系。
(1) 公路(含高速公路)。逐步形成路網布局合理、主干通暢、干支相連的“暢、潔、美、綠”公路網絡。
全市公路通車里程近期達到21000公里,遠期達到23000公里;公路密度近期達到每百平方公里133公里,遠期達到145公里。基本實現濰坊城區道路與外圍公路的有機連接,以及濰坊市與周邊地市高速公路的互通,縣市之間達到二級以上公路相貫通的目標。
高速公路實施“四橫、兩縱、一繞”工程。“四橫”:①威烏高速公路②濟青高速公路③濰萊高速公路④青紅高速公路;“兩縱”:①濰日高速公路②長深高速公路。“一繞”:即繞城高速公路。
(2)鐵路。以國家鐵路膠濟線的電氣化改造為契機,以膠新鐵路的建成運營為起點,完善濰坊市域內鐵路交通網,構筑東西貫通、南北銜接的對外交通運輸通道。規劃形成“三橫”(膠濟鐵路、大萊龍至黃大鐵路、膠新鐵路)“兩縱”(益羊-青臨-朐沂鐵路、濰坊北港-濰坊市區-安丘-諸城-日照港口)的鐵路網布局結構。
國家鐵路規劃為:①膠濟鐵路。完成膠濟鐵路電氣化改造,建設濟青客運專線(即膠濟鐵路增建四線工程)。②膠新鐵路。規劃膠新鐵路遠期進行電氣化改造,提高運行能力。膠新鐵路的規劃運量為:客運:近期每日6對、遠期每日7對。貨運:近期貨流量密度上行750萬噸,下行780萬噸;遠期貨流量密度上行960萬噸,下行1000萬噸。
地方鐵路規劃為:①建設德(州)龍(口)煙(臺)鐵路濰坊段。②建設黃(驊)大(家洼)鐵路濰坊段。③續建臨朐至沂水地方鐵路。北起青臨鐵路冶源站,南至膠(州)新(沂)鐵路沂水站,正線全長106公里(濰坊市境內段長46公里)。④建設進港地方鐵路。北段從大萊龍鐵路大家洼站接軌,直達濰坊港,全長約20公里。南段從大萊龍鐵路央子站接軌,途經央子鎮、固堤鎮,至膠濟鐵路的濰坊東站,全長約40公里。⑤坊子-安丘-諸城-日照地方鐵路。坊子至安丘段地方鐵路北接膠濟鐵路坊子支線,南至安丘市開發區,全長24公里。
青煙威濰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規劃為:①2006-2010年,規劃建設濟(南)青(島)客運專線和青(島)榮(城)城際軌道交通干線。②2010年以后,將以濟青客運專線和青榮城際軌道交通干線為基礎,建設青煙威濰半島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系統網絡。在四城市下轄的縣級市、主要城鎮之間建設支線、環線,形成四通八達的網狀鐵路線,網絡內的車站設置將覆蓋整個膠東半島的主要城鎮,并且實現列車運營公交化,打造沿膠東半島鐵路網的“1小時經濟圈”。 ③規劃建設從濰坊經安丘、諸城(沿國道206)至膠州、膠南、青島,從濰坊經寒亭、昌邑至煙臺(沿國道206)的兩條環線和經寒亭、昌邑至平度、萊西、萊陽(沿濰萊高速公路)、濰坊至東營(從青州沿長深高速公路)、濰坊至日照(從諸城沿省道222)等支線、環線快速軌道線路。
(3)港口。加大濰坊港的建設力度,盡早實現一類口岸開放,并開通至遼東半島的滾裝航線。①規劃到2010年,港區吞吐量1270萬噸,其中濰坊港1225萬噸,羊口港45萬噸;2020年,港區吞吐量3850萬噸,其中濰坊港3470萬噸,羊口港250萬噸,下營港130萬噸。②規劃2010年前,濰坊港新建4個萬噸級泊位,同時建設港池西側的2個5000噸級和1個10000噸級成品油泊位,并在碼頭后方建設罐區。規劃2020年前,濰坊港建設港池端頭3個15000噸級通用泊位,并依托成品油泊位的引堤,建設5個15000-35000噸級通用散貨泊位,在10000噸級成品油泊位北側防波堤內再建設一個10000噸級成品油泊位,在油泊位北端建設2個大型油品泊位。
(4)機場。 發揮本地優勢,建設成為服務于樞紐機場的支線機場;突出發展航空貨運物流;以貨為主,客貨并舉。
進一步提升機場在濰坊市交通體系中的作用。選擇適當時機在寒亭北部濰北農場附近新建機場,同時將現有機場改為專用機場。
第十六條 給水規劃
(1)供水戰略。整合區域水資源,統籌市域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利用先進技術,減少耗水量,開拓新水源,加強水的重復利用。區域內水庫聯網,建立統一的水資源分配機制。
(2)需水量預測。預計規劃期末農村需水量為30.68億m3;工業需水量為13.00億m3;城市居民綜合生活用水標準,城鎮取350升/人?日,鄉村取200升/人?日,全市居民生活年需水量為9.0億m3;不可預計水量按總水量的9%計算。規劃期末全市年總需水量為58.53億m3。
(3)水資源節約利用。工業節水:按照萬元產值耗水量減少20 m3,工業可節水6.50億m3;農業節水:預計農業可節水40%,為12.27億m3;再生水的回用:規劃期末各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排放水100萬m3,按照二級或三級處理標準,可用于景觀、市政以及農業用水。
(4)水源開發利用。①在各河流(彌河、濰河、白浪河等)下游修建蓄水閘,實現梯級截水,可增加水量2000萬m3/年;②在具有富水構造的地下水漏斗區興建地下水補水工程,每年可增加回灌地下水能力2億m3;③通過大中型水庫全面除險加固,擴容增蓄3億m3;④實施跨流域水源工程,最終解決濰坊水資源的短缺,利用“引黃濟青”、“南水北調”,年有客水資源2.14億m3;⑤海水直接用于工業,規劃期末年用水2億m3;⑥水庫聯網,多庫串聯、庫河串聯、水系聯網,構筑水利工程網絡體系,年可調配水資源3億m3,實現地表水、地下水統一優化配置,調劑余缺,以豐補欠,初步實現從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
第十七條 電力規劃
按照近期用電增長率為13.1%,201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302億KW;遠期增長率為10%,2020年用電量712億KW。規劃期內濰坊電網逐步形成以4座500KV變電站和濰坊電廠為中心的220KV區域網架,優化調整220KV網架結構,提高濰坊電網的供電能力。逐步打開跨地區220KV電磁環網,實現分層分區供電,保證電網安全、經濟、穩定運行。
近期規劃:①電網規劃。東部以濰坊電廠、500KV濰坊站為支撐電源,主供高新技術開發區、奎文區、坊子區、寒亭區及昌邑市;西部以500KV青州站為支撐電源,主供濰城區及昌樂、臨朐、青州、壽光4縣(市);南部新建500KV諸城變電站,以滿足諸城、安丘、高密市的電力需求;新建220KV變電站14座,擴建7座,新增主變容量4320MVA;②電源規劃。建設濰坊電廠二期工程2×67萬KW,到2010年形成200萬KW的裝機容量。
遠期規劃:①電網規劃。新建500KV變電站一座,新增500KV變電容量200MW;在“三北”區域規劃建設500KV壽光輸變電工程,受電來自山東西電東輸北部通道;擴建10座220KV變電站,新增220KV變電容量4320MW。形成由四個500KV變電站與主網相連、500KV網絡閉環運行、220KV網絡開環輻射型供電的骨干網架;②電源規劃。建設濰坊電廠三期工程2×60萬KW,到2020年形成300萬KW的裝機容量。
第十八條 電信規劃
近期話機主線總數為306.87萬線,交換機總容量達374.56萬門,電話普及率為35.38部/百人,主線普及率為34.86線/百人。交換網由2個長途局、2個純匯接局、33個端局及多個模塊局組成兩級網絡結構。
遠期建成寬帶高速信息網絡,實現信息網路高度綜合與互聯,全方位向社會提供集語音、圖像、數據為一體并具有交互能力的多媒體通信網絡。
第三節 市域社會服務設施規劃
第十九條 教育設施
市域教育設施總體布局分為四個等級。
一級為濰坊中心城市,加快發展高等教育,實行“集中資源,統籌規劃,校際開放,資源共享,教師互聘”機制,規劃高等教育集中發展區,逐步調整、配套、完善舊城區現有學校,加快新區配套教育設施建設;二級為次中心城市,加快發展高中教育,力爭做到近期高中全部進入縣城。增建、擴建中學,努力增設大中專院校;三級為中心鎮,加快發展初中教育,力爭做到近期初中全部進入中心鎮。每5萬人設1所初中,形成規模化教育;四級為一般建制鎮,加快發展小學教育,力爭做到近期小學進入鎮駐地,集約利用教育資源,全面、高質量普及義務教育。
第二十條 衛生設施
形成中心城市衛生機構、縣(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機構、基層衛生室相配套的四級醫療體系。一級以濰坊市區為區域衛生資源的配置中心:建成全市的醫療中心、科研中心,完善、加強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中心、婦幼保健中心、藥品檢測中心、急救中心、血液中心、醫療儀器維修中心、衛生信息中心;二級以縣級市、縣城為縣域衛生資源的配置中心,調整、適度發展,提高綜合服務能力,形成圈帶式衛生資源配置網絡;三級以重點鎮、一般鎮為鎮域衛生資源的配置中心,發揮其技術輻射作用;四級為基層衛生室,以普及醫療設備和水平,達到人人享有衛生初保要求。
第二十一條 商貿市場
發展多層次市場網絡,形成種類齊全、分布合理的市場體系,優化基礎設施的建設。①完善中心市場、專業市場、住宅區農貿市場三級市場體系;②完善各龍頭市場和專業市場的配套設施;③鞏固發展一批省重點、區域性重點的大型工業品批發市場;培養扶持一批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要求的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④完成對嚴重影響交通、布局不合理、消防隱患嚴重、規模較小的市場的整改和搬遷;⑤加快農貿市場“退路入室”的進度,全市縣城所在地以上城鎮的農貿市場期全部實現室內化。
第四節 市域防洪規劃
第二十二條 防洪規劃
(1)城鎮防洪標準:人口規模為50萬人以上的城鎮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人口規模為10-50萬人的城鎮采用5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人口規模為10萬人以下的城鎮采用2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
(2)河流及堤壩防洪標準:濰河防洪標準分成兩段,峽山水庫以上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峽山水庫以下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彌河、白浪河按20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市區北部防潮堤按500年一遇標準。防潮堤總長211公里,其中昌邑86公里,寒亭71公里,海化15公里,壽光39公里。
(3)水庫除險加固:需要除險加固的大中型水庫包括:峽山、白浪河、牟山、仁河、荊山、沂山、馬旺、于家河、郭家村、嵩山、石門、尚莊、下株梧、共青團、高崖水庫。
第五節 市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二十三條 農業污染防治
以生態農業發展和生態示范區建設為重點,加大畜禽養殖場調整和治理力度,推廣有機肥料使用,推進化肥、農藥使用的減量化,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持續利用為重點,促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
第二十四條 水土流失防治
劃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重點治理區和重點監督區,進行分區分類管理,以生態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建設為重點,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提高保土蓄水能力。加強流域的綜合治理,積極營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較大幅度地提高林草覆蓋率。
第二十五條 地面沉降防治
對于地下水的開采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嚴格控制開采量,對深層水則完全限制開采。盡量維持采補平衡,以利于地下沉降漏斗的恢復和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進一步加劇。未經許可,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擅自開采地下水源。同時,通過工程措施引入客水和水庫聯網工程以緩解中心城區的水資源的嚴重不足。
第二十六條 脆弱資源保護
(1)統一調配全市資源。對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濕地、地下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區等,統一納入全市一體化管理中來,在繼續保持地方經濟發展活力的同時,統一部署、協調發展。
(2)對重要資源進行有效的整合,立足全局,在確定保護位置和范圍。其中水資源要在已建立水庫聯網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的基礎上,讓北部沿海地下水缺乏的地區也能解決生活生產用水問題,實現市域水資源共享。
(3)建立相應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相應的評估和補償機制,由市財政進行統一補償,從而協調整體與局部發展的矛盾。
第六節 市域空間管制規劃
第二十七條 根據全市空間發展戰略和規劃建設要求,將市域內深刻影響長遠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地區,劃分為三種不同類型,即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有針對性地進行保護和控制,以確保該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八條 禁止建設區
指必須嚴令禁止城鎮建設開發的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地區。
(1)西北部濱海濕地生態保育區
范圍:壽光市的臥鋪鎮、臺頭鎮、王高鎮等市域西北部一帶。
功能定位:以渤海省級森林公園、雙王城水庫、巨淀湖、濱海濕地為重點保護對象的生態保育區。
空間管制:本區域內禁止城鎮建設開發,應加強防災規劃和鹽堿地整治,通過適當引種鹽生植物綠化灘涂,減輕濱海地區土壤的風力侵蝕;加強小清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與生態恢復。
(2)中部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
范圍:坊子區東部、安丘大部、諸城北部的平原區域。
功能定位:市域重要的農業生產區和水源涵養地、風景名勝集中區。
空間管制:重點加強諸城皇華鎮沸石礦區、坊子膨潤土礦區的生態恢復,禁止在峽山水庫風景區周邊進行礦產資源開發;重點發展高效農林復合經營模式;嚴格控制峽山水庫及其上游支流水產養殖規模及其產生的污染。
第二十九條 限制建設區
指必須嚴格控制建設規模、開發強度的可建設地區,保證建設開發不要對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造成損害。
(1)南部低山丘陵生態保育區
范圍:諸城南部的低山丘陵區。
功能定位:本區自然條件優越,森林覆蓋率較高,是重要的林果生產基地和自然風景名勝區。
空間管制:對于恐龍化石遺跡、竹山省級森林公園、馬耳山省級森林公園、大山市級森林公園等重要自然保護區應禁止開采礦產資源;加強植被保護,抑制水土流失發生。
(2)西南部低山丘陵生態保育區
范圍:青州南部、臨朐南部和安丘西南部的低山丘陵區。
功能定位:市域部分大中型水庫的源頭區、主要森林分布區和重要的風景名勝區集中區;礦產資源豐富,是市域重要的建材及冶金輔助礦產開發區;山巒起伏、地貌類型多樣,生物多樣性較高。
空間管制:加強森林保護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強對青州文登鐵礦塌陷區、安丘雹泉及溫泉地區石灰石礦區、臨朐五井煤礦礦區生態恢復工程,嚴格限制臨朐沂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和青州仰天山國家級森林公園、仰天山景區、臨朐嵩山省級森林公園、臨朐黑松林市級森林公園等重要自然保護區和齊長城附近的采礦活動。
第三十條 適宜建設區
指可以進行城鎮開發建設的地區,但必須對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進行必要的保護和綜合治理。
(1)中心城市生態建設區
范圍:由濰坊中心城市和壽光、昌樂、安丘、昌邑、濱海新城共同組成的濰坊核心城市圈。
功能定位:空間緊密聯系、經濟輻射能力強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
空間管制:重視區域整體環境優化,共同加強水域、農田、林地的保護,特別應加強昌樂藍寶石礦區(砂礦) 過采區、寒亭區的采礦嚴重環境問題區的生態恢復;在區域水資源分配、水資源循環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等方面進行協調,遏制壽光至昌邑地下漏斗區的擴大和咸水南侵,保障城區的地質環境安全和水安全。
(2)三北沿海資源開發利用區
范圍:主要包括壽光市的羊口鎮、營里鎮、道口鎮、大家洼鎮、侯鎮;寒亭區的南孫鄉、央子鎮、泊子鎮;昌邑市的龍池鎮、柳疃鎮、卜莊鎮、青鄉鎮、夏店鎮等北部沿海地帶。
功能定位:以海洋化工、水產養殖為產業特色的區域。
空間管制:利用沿海灘涂濕地的廣闊土地資源,對于壽光西北部鹽田區、羊口鹽場及白浪河以西鹽田區、寒亭北部鹽田區、昌邑北部鹽田區這四個資源區塊,積極探索發展海洋化工的高效循環經濟模式,宜重點處理好高濃度地下鹵水資源消耗與終端生產固廢、海水淡化、灘涂水產養殖與污水處理、鹽堿地風蝕與生態恢復之間的矛盾;嚴格控制區內石油天然氣開采及鹵水資源的開發,加強地質環境保護,確保引黃濟青工程與引黃入峽工程的安全。此外還應加強防災建設,為大型重工企業布局和發展北部沿海生態工業園區創造條件。
(3)西部平原生態農業發展區
范圍:壽光南部、青州北部和臨朐北部適宜農耕的平原地區。
功能定位:本區農業優勢突出,是市域重要的糧食、蔬菜、果品、棉花、水產和畜牧綜合商品基地和城鎮發展區。
空間管制:依托“中國蔬菜之鄉”的品牌優勢與規模優勢,推動以無公害蔬菜生產及其加工為特色的區域有機食品生產和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宜重點發展無公害農林產品生產與初加工、高附加值綠色產品產業鏈,推進集約化農林生產與生態化經營管理的高效結合,構建富有地域特色和高度體現現代農林科技的循環經濟產業群,逐步消除區域非點源污染,確保區域生態安全。
(4)東部平原生態農業發展區
范圍:昌邑南部和高密等地區。
功能定位:市域重要的農業生產區和城鎮發展區。
空間管制:宜利用農林生產條件較好、交通便捷的綜合優勢,充分發展農、林、牧、漁、絲等復合經營型生產,構建完善的高新技術農業產業鏈。未來可依托交通區位優勢適度發展若干中心城鎮,城鎮發展方面宜提高產業能級、積極發展不同類型的生態產業園區,加強城鎮環保設施處理能力,減輕流域水污染壓力。
第七節 核心城市圈規劃
第三十一條 為了防止城市用地過度蔓延,引導城市空間有機增長,促進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統籌安排區域基礎設施、保護區域生態環境,體現濰坊市作為半島區域中心城市的功能,有必要在現有半小時交通圈基礎上構筑濰坊核心城市圈。
第三十二條 規劃范圍
濰坊核心城市圈是指以濰坊中心城區為核心,在半小時交通圈(半徑約30~40公里)范圍內的城鎮和潛在的城鎮發展地區。具體包括:六個城市(中心城市、壽光、昌樂、安丘、昌邑、濱海新城),九個中心鎮(稻田、侯鎮、朱劉、黃旗堡、飲馬、石埠、柳疃、固堤、眉村),以及二十五個一般鎮(上口、留呂、田馬、南郝、北巖、五圖、喬官、馬宋、阿陀、崔家莊、荊山洼、軍埠口、望留、符山、岞山、宋莊、圍子、龍池、穆村、朱里、河灘、雙楊、高里、南孫、泊子)。總面積約4000~5000平方公里,現狀總人口約450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約180萬人。
第三十三條 空間結構
構筑“一主五副”的網絡化核心城市圈空間結構。“一主”:指濰坊中心城市,遠期人口規模約175萬人。“五副”指核心城市圈內與中心城市有緊密聯系的五個縣(市)。分別為:壽光、昌樂、安丘、昌邑、濱海新城,遠期“五副”城鎮人口都達到中等城市規模。規劃“一主五副”城鎮總人口規模近期(2010年)約為260萬人,遠期(2020年)約為380萬人。
第三十四條 景觀生態規劃
①沿海景觀生態區。包括萊州灣濕地自然保護區(180萬畝)、沿海防護林(24萬畝)、林紙一體化生產基地(咸淡水分界線速生林帶50萬畝)以及壽光渤海森林公園(6000畝)等,建設北部沿海的景觀生態區;
②濱水景觀生態區。通過加強水庫與河流區域的生態綠化,打造“四河一渠五水庫”的濱水景觀生態格局:在濰河、虞河、白浪河、彌河以及引黃濟青干渠兩側建設寬50米以上的防護林、豐產林或經濟林;在峽山水庫、牟山水庫、白浪河水庫、符山水庫、央子平原水庫外圍建設500—2000米不等的水庫防護林帶;
③森林公園景觀生態區。結合現有的公園綠地及規劃的森林公園,打造環中心城市的生態綠化鏈。包括青云山、青云湖生態旅游區,浮煙山森林公園,九龍澗森林公園,靈山森林公園,孤山森林公園,白浪河水庫公園,峽山森林公園以及規劃中的風箏文化森林公園,城北森林公園,城西森林公園。
第三十五條 交通設施規劃
在現有道路的基礎上,新建、改建、擴建核心城市圈道路,實現“一主五副”之間最少有兩條以上一級路或快速路的聯系。規劃增加12條交通干道:①向北3條:月河路——濱海新城西環,中心城區東環路——320省道,昌邑西環路——320省道;②向南3條:北海路——安丘,濰縣路——安丘,濰坊高新區——安丘東環路;③向西3條:中心城區北環路——壽光,倉南街——昌樂,寶通街——昌樂;④向東2條:中心城區北環路——昌邑,寶通街——九龍澗——高密;⑤東西貫通1條:壽光——稻田鎮——高里鎮——昌邑。
第三十六條 給水廠規劃
實現核心城市圈內區域聯合供水。在現有水廠的基礎上,規劃增加到18個。中心城區3個:東環水廠、櫻北水廠、白浪河水廠;壽光3個:壽光第一、二、三水廠;昌樂2個:南流水廠、丹河水廠;安丘3個:安丘水廠、第二水廠、市北區水廠;昌邑2個:昌邑第一、二水廠;濱海新城2個:第一平原水庫、第二平原水庫水廠。另外有眉村凈水廠、朱里取水廠和黃旗堡取水廠。
第三十七條 污水處理廠規劃
為保證核心城市圈具有優良的生態環境,在現有基礎上規劃建設污水處理廠11個。其中,中心城區5個,濱海新城2個,壽光、昌樂、安丘、昌邑各1個。基本實現核心城市圈內污水全部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第三十八條 電力設施規劃
實現核心城市圈電力聯網和統一分配調節機制。在現有電力設施的基礎上,實現2個550KV變電站和27個220KV變電站的電力設施投入。
第三十九條 輸油管線及設施規劃
應對濰坊市工業發展對石油的大量需求,避免可能再次出現的“油荒”,規劃從萊州引來一條輸油管道,沿海邊至濱海新城,建設一座容量為3萬噸的儲油庫。
第四章 城鄉統籌發展規劃
第四十條 城鄉統籌發展目標原則
城鄉協調發展必須以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相統一為原則,以土地等資源有序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持續為目標。
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構筑城鄉一體、統籌協調發展格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本要求,是促進三農問題解決,促進農村繁榮、農業發達、農民富裕的根本出路。是改善生態環境、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拓展城市發展空間的客觀要求。
第四十一條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堅持把發展農業生產力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
推動鄉鎮企業機制創新和結構調整,引導鄉鎮企業向有條件的小城鎮和縣城集中。扶持縣域經濟發展,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壯大縣域經濟。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技能培訓和文化事業,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改革政府支農投資管理方式,整合支農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鼓勵、支持金融組織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積極發展小額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
大力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重抓好村黨組織建設,同步推進村民自治組織和其他村級組織配套建設。積極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
第四十二條 郊區空間發展規劃
郊區范圍主要指城市規劃區以內、現狀建成區以外區域。
規劃濰坊市郊區城市空間發展重點為“一主一副”格局。
“一主”指近郊區。即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中心城市周邊的區域。
“一副”指依托海化開發區建成區建設的副城區——北部濱海新城。
郊區空間發展戰略為“極化中心,向北跨越”。
極化中心: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規模,強化中心城市的集聚力與輻射力。
向北跨越:大力發展濱海新城,使之成為濰坊城市發展的重要增長點。
近郊區發展方向為:東擴西延、南控北拓;副城區濱海新城空間發展方向為“三沿”,即依托濱海經濟開發區和央子鎮,沿北海路、辛沙路、德龍煙鐵路發展。
第四十三條 郊區城鄉統籌規劃
峽山水庫、白浪河水庫及部分濰河、汶河、白浪河沿線地區作為城市水源地,在城市供水水源地規劃區內嚴禁建設對水資源有污染的項目。
朱劉店振興焦化廠煤氣氣源基地、港華第一儲配站是現在煤氣氣源地,中心城市部分管網逐步轉換為天然氣氣源代替后,作為城市輔助氣源存在。在城市供氣氣源地規劃區內禁建設危及氣源和輸氣管線安全的項目。
對郊區居民點采取適當集中發展的策略,重點發展小城鎮和中心村,適時合并弱小村,培植特色村,分期進行改造。
郊區居民點改造,要努力引導人口向城區集中,著力推進城市化進程;村鎮企業、服務設施向工業區和小城鎮集中,擴大規模,完善基礎設施,提升農村環境。
城市建成區內的城中村,要鼓勵走集約化改造的路子、按照城市住區的標準、模式進行建設,分步實施,向城市型社區轉變。城市建成區邊緣的城中村,要控制舊村建設,逐步改造舊村、建設新村。
第五章 城市性質與規模
第四十四條 城市功能定位
濰坊市城市功能定位為:“兩基地、兩中心、一樞紐”。即:以海洋化工、動力機械、紡織和高新技術產業為基礎的現代制造業基地;以高級職業技術教育為特色的文化教育產業基地。具有國際影響的世界風箏文化傳播交流中心;半島地區重要的商貿物流中心。聯系山東半島城市群的重要交通樞紐。
第四十五條 城市性質和職能
城市職能:
(1)以海洋化工及現代制造業為主導,商貿物流、文化教育等現代服務業協調發展的生態園林城市。
(2)我國著名的風箏文化發源地,世界風箏文化交流中心。1987年被國際風箏聯合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確定為“世界風箏都”。
城市性質:山東半島城市群的區域中心城市。
第四十六條 人口規摸
市域總人口:2010年874萬人;2020年905萬人。
市域城鎮化水平為:2010年50%;2020年58%。
市域城鎮人口為:2010年437萬人;2020年525萬人。
中心城市人口規模:2010年130萬人,2020年175萬人。
第四十七條 城市用地規模
城市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為:近期118m2/人,遠期110m2/人。
2010年濰坊中心城市用地規模為(以130萬人計): 153.4km2;
2020年濰坊中心城市用地規模為(以175萬人計): 192.5km2。
第六章 城市用地布局
第一節 總體布局結構
第四十八條 用地布局原則
(1)堅持集約利用空間資源,盤活存量土地與控制增量土地相結合,建設緊湊型城市;(2)謀劃區域統籌,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職能分工、規模結構和空間布局,積極構建濰坊核心城市圈,推進城鄉協調發展;(3)大力整治中心城區白浪河、虞河地帶,建設生態園林城市的核心組成部分;(4)優化城市功能,及時推動城市空間布局從單中心向多中心的轉換,形成多中心組團式結構;(5)反映產業空間分布特征,創建與濰坊城市性質、規模相匹配的人居環境;(6)保護地方自然及歷史文化,強化城市特色風貌,塑造具有地域特征的現代城市形象;(7)堅持彈性引導與剛性控制相結合,明確規劃強制性內容,保障城市合理、有序、持續、和諧發展。
第四十九條 城市空間結構
城市空間建構“一心、一環、一廊、一軸”的結構模式。
“一心”,由月河路、北宮街、北海路、健康街所圍合的城市中心區,是優化、提升中心城市服務功能的主體。其中最核心的地段位于白浪河沿線從火車站到人民公園附近,是濰坊最具活力、最繁華的地段。
“一環”,由長松路、玄武街、濰縣路、寶通街組成的城市快速交通環,是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的保障和引導城市增長的框架。
“一廊”,由白浪河、虞河兩岸綠化帶及兩河之間的綠地構成貫穿“一心”的中央綠色生態廊道。結合河道整治,以綠色休閑空間塑造為基礎,兩河之間低密度開發建設現代都市服務業,構建濰坊特有的綠色核心發展帶。
“一軸”,由北海路向北延伸連接濱海新城的經濟發展軸。
第五十條 城市布局形態
城市布局采用“一城四片區”的形態。“一城”為中心城區,“四片區”為浞河片區、鳳凰片區、符山片區、圩河片區。
中心城區與各片區之間分別被濟青高速公路、膠濟鐵路防護綠帶和白浪河、虞河綠色廊道所分隔,布局合理、結構清晰。
(1)中心城區。中心城區范圍西起大圩河,東至濰坊電廠,北臨濟青高速公路,南到膠濟鐵路,居住人口115萬人,用地面積101.4km2。包括長松組團、北海組團、核心組團、東南組團和出口加工組團五個組團。各組團的分布、功能定位及人口用地規模如下:
①長松組團:位于大圩河以東,白浪河、月河路以西,濟青高速公路以南,膠濟鐵路以北。主要發展無污染的都市型工業,同時積極推動物流業成長,提高現有商業服務設施水平,在三里莊路與北宮街路口附近建設區級公共中心。
②北海組團:位于白浪河、北海路以東,北宮街、健康街以北,濟青高速公路以南,東外環路以西。加快工業“退城進園”的步伐,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建成以居住和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的現代化新區。
③核心組團:位于月河路、東明路、北宮街、膠濟鐵路所圍合的地區。加強古城區和商埠區的保護、整治,美化白浪河、虞河水系,重構商業服務、行政辦公、文化娛樂設施布局,在白浪河兩岸北宮街、健康街之間的地段形成市級商業金融中心;在虞河兩岸東風街、勝利街之間的地段形成市級商務中心,在人民廣場附近形成市級文化娛樂、商務會展中心。
④東南組團:位于健康街以南,膠濟鐵路以北,北海路以東,東外環以西。積極接納市級公共建設項目,提高生活服務設施建設水平,發展成為現代化園林式社區。
⑤出口加工組團:位于東外環路以東,寶通街以北,健康街、玄武街以南。圍繞出口加工區建設,促進產業空間集群,成為城市新的經濟增長點。
(2)鳳凰片區。地處中心城區的東南部,位于膠濟鐵路以南,濰萊高速公路以北,濰坊機場以東,東環路以西。該片區規劃發展成為以輕型機械、電子信息為主導的生態環境良好的現代化新城區。在鳳凰路與北海路交叉口附近建設城市次級綜合服務中心。
(3)浞河片區。地處中心城區東北部,位于虞河以東、濟青高速公路以北、禹王北街以南、東環路以西。該片區規劃為以食品和紡織為主導的生態環境良好的現代化新城區。在民主街與運河東街交叉口附近建設城市次級綜合服務中心。
(4)符山片區。地處中心城區西南部,位于膠濟鐵路以南、白浪河以西、西外環以東、寶通街以北。規劃建設成為以職業教育、體育休閑為主導的城市新區。
(5)圩河片區。地處中心城區西北部,位于濟青高速公路以北、禹王北街以南、白浪河以西、長松路以東。該片區規劃定位為現代化的綜合生態產業開發區。
第二節 公共設施用地布局
第五十一條 商業用地布局
規劃形成市級商業中心、片區級商業中心和社區級商業中心三級商業網絡體系。市級商業中心位于中心城區內核心組團的白浪河沿岸地帶,重點是優化中心功能、調整用地結構、提升服務水平,形成獨具魅力的城市中心區,服務于全市及半島地區。區級商業中心規劃設置四處:分別設置在長松組團、鳳凰片區、寒亭片區以及中心城區東部高新開發區范圍內。社區級商業中心結合居住區靈活設置。
在城市四周出入口附近設立大型商貿物流中心。市級大批發市場分別位于東風街西段、濰州路南段、濰萊高速公路東段、健康街東段及火車站南側地帶。
第五十二條 文化設施用地布局
規劃安排一個市級文化中心和六個區級文化中心。市級文化中心位于人民廣場南側,包括規劃與藝術展館、圖書館、科技館、劇院、音樂廳、青少年活動中心、文化宮等設施;寒亭區文化中心位于原址;坊子區文化中心位于鳳凰街南側;濰城區文化中心位于三里莊路與北宮街交叉口;奎文區文化中心位于原濰坊市群眾藝術館;高新技術開發區文化中心位于富華路北段;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中心位于月河路與民主街交叉口;另外在楊家埠建設大型民俗文化旅游區。
第五十三條 體育設施用地布局
規劃安排一個市級體育中心和六個區級體育中心。市級體育中心位于符山片區的濰蔣路與西環路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積64.0ha;寒亭區體育中心位于原址,即運河東街與益新街交叉口處,占地面積2.4ha;坊子區體育中心位于濰縣路與雙羊街交叉口,占地面積13.4ha;濰城區體育中心位于三里莊路與福壽街交叉口,占地面積24.2ha;奎文區體育中心設在原市體育中心,占地面積9.7ha。另外在高新開發區和經濟開發區分別規劃一個體育中心。
第五十四條 醫療衛生設施用地布局
根據人口變化的需求,在老城區以提高和改建各類醫療設施為主,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在寶通街、櫻前街、志遠路、惠賢路之間建設公共衛生服務中心,新區建設中要及時配建各類醫療設施,滿足市民的基本醫療服務。
第五十五條 教育科研設計用地布局
教育用地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形式,在符山片區內設立職業教育園,以容納新增或由市中心搬遷出來的教育設施,占地面積370.0ha。其它教育用地在現狀位置分散布局。
中小學用地結合居住區用地統一布置。
第三節 居住用地布局
第五十六條 布局結構
根據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居住用地采用“一帶四團”的布局模式。
“一帶”即位于中心城區內東西狹長的帶狀居住用地。以城市中心為增長極,在膠濟鐵路和濟青高速公路之間,沿東風街、北宮街、健康街東西向延展,既保證了居住用地與工業用地長邊相接,使生產與生活聯系便捷;又與南北流向的河流充分接近,大大提高了人居環境質量。
“四團”即位于外圍片區的四個團狀居住用地。
第五十七條 通過工業“退城進園”等土地置換,在白浪河、虞河之間建設綠樹成林、密度適中、布局舒展的園林式居住社區,成為體現濰坊城市特色的核心地段;通過城中村改造,盤活存量土地,在中心城區東南、西北形成兩處大型現代化居住區,以容納城市新增人口。
第四節 工業、倉儲用地布局
第五十八條 工業用地
遵循“關聯產業空間集聚、發展循環經濟”規律,將工業區由分散布局逐步調整為在工業園區相對集中,在城市的東北、西北和東南布置三片工業用地。
東北部工業用地由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以及寒亭區的工業組成,集中分布在虞河以東、濟青高速公路兩側。其中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工業用地原則為高新技術工業用地,逐步減少普通工業用地,取消二、三類工業用地。
西北部工業用地由濰坊經濟開發區、濰城工業園組成,集中布置在三里莊路西側,原則為一、二類工業用地,嚴禁發展污染工業。
東南部工業片由奎文二十里堡工業園和坊子區的工業組成,分別沿濰州路和濰縣路建設,以發展無污染、低能耗的產業為主,為坊子區從工礦城鎮演變為城市新區提供機遇。該片工業用地原則為一類工業用地,逐步取消二、三類工業用地。
中心城區工業要有步驟地向北部濱海新城轉移,優化中心城區用地結構。
第五十九條 倉儲用地
城市轉運倉庫集中布置在長松路與膠濟鐵路交叉口處,該區域用地充足,交通方便;收購倉庫分布在城市外圍出入口附近,大多與工業用地相鄰;供應倉庫結合其服務對象與批發市場、物流中心等布置。
第五節 城市建設用地平衡
第六十條 城市建設用地平衡表
第七章 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第一節 道路交通設施布局規劃
第六十一條 交通戰略目標
加強交通管理和道路網絡建設,形成功能層次清晰有效的道路網絡系統,適度控制非社會化和非集約化車輛的增長,積極引導各種出行方式的發展,以人為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逐步形成合理有效的交通結構,建立適應城市未來發展要求的綜合交通系統。
第六十二條 基本控制指標
(1)建成發達的對外交通系統。形成以高速公路、鐵路、港口、航空等為骨架的水、陸、空交通運輸系統,逐步將濰坊建設成為綜合交通樞紐和現代化物流中心。
(2)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道路網絡系統,干路網密度達2.5~3.0km/km2,交叉口渠化率不低于90%;支路網密度達3.0~4.0km/km2。
第六十三條 對外公路運輸樞紐
到2020年,濰坊市中心城市公路旅客發送量將達到3420萬人次。
公路運輸客運樞紐規劃如表7-1所列,屆時發送能力達到4000萬人次。
應劃定公路客運樞紐出租汽車營業站區域范圍。公路客運樞紐應配置足夠的用地面積,以滿足公交樞紐站和停車場建設的需要。
第六十四條 城市道路網布局
濰坊市城市道路系統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構成。主要主干路連接各區片,一般主干路和次干路組成縱橫密布的組合網絡結構。
(1)城市快速路骨架為“一環二縱三橫”。 “一環”為西外環路、濰膠路、東外環路、禹王北街圍合而成的快速環路;“二縱”為長松路、濰縣路;“三橫”為民主街、玄武街、寶通街。快速路將各城區連接成一個有機整體,加強城市道路與對外交通的銜接。
(2)城市交通性主干路為“三縱四橫”。“三縱”為月河路、北海路、友誼路—惠賢路—油南路;“四橫”為北宮街、健康街、鳳凰街、東風街。
交通性主干路和快速路共同組成“一環五縱七橫”城市道路主體骨架。
詳見附表1:濰坊市中心城市骨干道路一覽表
(3)生活性主干路形成“十二縱十一橫”。 “十二縱”由西向東為友愛路、和平路、青年路—機場路、濰州路、虞河路、新華路、東明路、上港路、豐華路、寒浞路、A2路、A4路;“十一橫”由北向南為清源街、泰祥街—古亭街、富亭街、玉清街、桃園街、櫻前街、倉南街、高家街、武穆街、雙河街、崇文街。
(4)快速路設計車速為60-80公里/小時,應嚴格控制交叉口的數量,避免對快速路車流的干擾。輔道除可在快速路兩側設置外,還可結合平行的次干路、支路和自行車專用道統一考慮。
主干路設計車速40-60公里/小時,道路紅線寬度一般為50米左右。沿路兩側用地嚴格控制出入口,不宜匯集大量非機動車。
次干路主要為城區內交通服務,是公交車行駛的主要道路,設計車速為40公里/小時,道路紅線寬度為30米左右。
第六十五條 道路橫斷面形式規劃
城市道路橫斷面可選用一塊板、兩塊板、三塊板、四塊板四種型式;路面分隔設施可為綠島或隔離墩(欄)。
第六十六條 道路網密度指標
不同區域道路網的密度見表7-2。
第二節 停車設施規劃
第六十七條 城市停車需求總量預測
社會停車需求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共同承擔。社會公共停車場分路外和占路兩種類型,占路停車場的泊位數按社會公共停車場泊位總數的10%控制。
預測2020年需公共停車場面積180公頃,泊位數6萬個。
第六十八條 濰坊市城市停車場配建指標
(1)新建一般居住區停車場(庫)車位總數不應小于總居住戶數的100%。其中高層住宅必須設置占總居住戶數120%以上車位的集中汽車庫,高檔居住區(別墅等)停車場(庫)車位總數不應小于總居住戶數的150%。在入口處等合適位置還應設置總居住戶數15%左右的臨時停車位。
(2)建筑面積20000m2以上的開發單元必須設置集中停車場(庫);
(3)各類社會公共設施配建停車位參考表7-3;
(4)舊城區由于用地矛盾突出,近期可在不影響道路交通和不違反有關安全規定的情況下,允許有管理的沿路停車。
第六十九條 停車場選址
(1)除市區與市郊結合處等特殊地點外,單個停車場規模不宜過大,以小于100輛為宜,盡可能分散布置。
(2)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服務半徑,市中心地區不應大于200米;一般地區不應大于300米。
(3)路邊停車位的布設可選用道路“路肩”或道路的“盡端路”以及單行線的邊道等進行布置;應根據每條道路的交通性質、條件、流量,統一確定停車許可管理層次,劃定泊位。路邊停車應以短時停放為主,每公里道路停車數控制在50輛以內。城市中心區可在交通量較小的次干道或支路上設置路邊停車場。
第七十條 停車管理政策
(1)鼓勵建設多種形式的集中停車庫。地下、半地下停車庫不計入容積率;機械停車、多層停車等其他形式的集中停車庫,減半計入規費計費面積和容積率。
(2)按停車設施規劃的要求,建好一批公共停車場。各類公共建筑及居住區內的建筑應嚴格執行配建停車指標。
(3)停車場應實行收費制度。路邊停車應采用計時累進加價收費的方法。
第三節 公共交通及軌道交通規劃
第七十一條 公交線路
本著統籌協調,公交為先的原則,構建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統。常規公共交通運行速度提高到20km/h以上,線網密度3~4km/km2,300m半徑公交服務覆蓋率達80%以上;小運量便捷公交:小公共汽車和出租車服務覆蓋至門前街巷。常規公共汽車達到2000輛、公交線路達到80條。
第七十二條 公交站場
規劃建設6個公交換乘樞紐,占地面積各1.0~2.0公頃。規劃中心車場(含保養場)3處,占地面積各2.5~6.0公頃。規劃大修廠2處,占地面積各4.0公頃。結合城市主要對外交通出入口停車場設置公交停車保養場3處,面積各為2~3公頃。公交首末車站設置在市區各主要客流集散點附近,長途汽車站、大型商場、組團中心、公園、體育中心、劇院等客流量大活動頻繁地區;首末站的建設規模應根據營運線路數量確定,每條線路使用的首末站用地面積約0.1公頃。
第七十三條 公交專用道
濰坊市公共交通系統的骨干網絡實施快速公交系統,設置公交專用道。近期應建立在公交專用道基礎上,通過限定路段和時段,使公共汽車、電車交通優先。
根據濰坊市客運需求和道路網條件,構筑“二橫三縱” 快速公交線路:橫向在北宮街和勝利街上開辟公交專用道,縱向在北海路、濰縣路、月河路設置公交專用道。
在高峰時間賦予公共交通優先通行權,以提高公交運能,緩解交通擁堵。
第七十四條 軌道交通規劃
根據遠期、遠景城市發展及交通需求狀況,遠期規劃發展高架路或軌道交通、特別是輕軌交通。其中民主街、北宮街、東風街、健康街、寶通街及長松路、月河路、北海路、濰縣路等線路在未來可改造為高架路或軌道交通系統。
同時,結合半島城市群區域交通發展,逐步實現濰坊市與半島城市群其它城市,中心城市與市域二、三級城市之間的快速軌道交通聯系。。
第八章 園林綠地及景觀風貌規劃
第一節 園林綠地規劃
第七十五條 規劃目標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人為本,統籌城鄉建設,增強城市活力,建設高標準城市自然環境,構筑生態城市的框架,進一步優化城市人居環境,近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遠期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第七十六條 規劃指標
(1)近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規劃到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2m2/人、綠地率35%、綠化覆蓋率40%。
(2)遠期達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規劃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m2 /人、綠地率40%、綠化覆蓋率45%。
第七十七條 規劃布局
(1)濰坊城市綠地系統結構布局形態概括為“兩橫一縱六片”。
“兩橫”即沿濟青高速防護綠化帶和膠濟鐵路防護綠化帶,每側寬度控制在50--500米。
“一縱”即白浪河和虞河每側規劃30--100米(白浪河每側不少于50米, 虞河每側不少于30米)公園、綠帶以及兩河之間高質量的綠化休閑帶形成的城市南北向綠色廊道。
“六片”即城市外圍的六塊片狀綠地,包括西南部的浮煙山森林公園,面積約500公頃;南部的白浪河水庫綠化風景區,面積約700公頃;南部的虞河濕地公園,面積約400公頃;東南部的九龍澗森林公園,面積約300公頃;東部的風箏文化公園,面積約500公頃;北部白浪河與虞河之間生態敏感保護區森林公園,面積約1000公頃。
通過沿河綠帶(除白浪河、虞河外,其他河流最低不少于20米)、道路綠廊、農田林網與建成區內部的綠地形成網狀結構,溝通城市內外生態網絡,將自然生態引入城市,緩減城市發展的生態壓力,保護城市生物多樣性。
規劃在城郊交界處建設大范圍的環城防護林帶和植物園、游樂園、森林公園、園林綠化苗圃、花卉生產園等,逐步形成各類綠地配置合理、城郊一體的城市綠化體系。
規劃建設城市片林:①濰萊高速公路兩側200公頃;②浮煙山東北部300公頃;③東外環路兩側200公頃;④濟青高速公路兩側500公頃;⑤白浪河兩岸300公頃;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林區200公頃;⑦金寶生態林帶50公頃、九龍山林帶30公頃。
(2)中心城區綠化構筑“一島兩環、網狀多點”的布局結構。
“一島” 是充分利用濰坊中心城區白浪河、虞河兩河穿城而過的優越自然條件,在兩河之間以高綠化率的網狀廊道連接城市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景觀,在中心城區形成“綠島”的濰坊特色。
“兩環”是統籌考慮城市中心區和內環邊界,結合玄武街、長松路,寶通街、濰縣路和北外環、西外環、濰膠路、東外環各規劃30--50米的綠帶,形成中心城區兩環綠化景觀帶。
“網狀”是指沿城市主要干道兩側規劃帶狀綠地以及結合“兩環”和沿河、沿鐵路、沿高速公路等綠帶形成中心城區的網狀綠地結構。
“多點”是基于合理服務半徑的不同級別公園綠地布局形態。市級公園服務半徑為2000-4000米,面積大于20000 m2;區域性公園服務半徑為1500米,面積大于10000 m2;居住區公園和小游園服務半徑為500~1000米左右,面積為2000~5000m2。
第七十八條 實施措施
(1)嚴格實施“綠線”管制和“綠色圖章”制度。
(2)逐步完善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多元化投資體系,切實加大對園林綠化的投入,保證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3)對侵占綠地挪作它用的要退地還綠,確實無法退地還綠的,或因各種原因未達到單位附屬綠地標準的,要按所缺綠地面積數量收取“異地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集后用于市區綠化或重點綠化工程的投入。
第二節 景觀風貌規劃
第七十九條 城市風貌分區
濰坊城市風貌分為五個區,分別為:現代城市風貌區、以楊家埠民俗博物館為核心的民俗文化風貌區、城市西北部的現代工業風貌區、城市西南部的科技教育風貌區、城市東南部結合現有河流水網形成的生態濕地景觀風貌區。
現代城市風貌區包括:核心傳統風貌區(以十笏園及其周邊的傳統街區為基礎)、核心生態景觀區(白浪河與虞河中間地段)、核心城市商貿風貌區(中心區內除去以上兩個區域的地段,是傳統城市風貌與現代城市風貌之間相過渡的城市商貿區)。
第八十條 城市景觀骨架
本著打造濰坊生態園林城市以及國際風箏都的目標,城市景觀的骨架部分應盡量結合及強化此兩項特色。
(1)城市景觀通道。白浪河和虞河南北向穿越整個城市,河道以及由其形成的湖、灣、島共同構筑了濰坊市得天獨厚的生態景觀通道,此二通道及其中間的城市地段應盡可能的保護和完善其生態風貌,強化其在城市中的綠肺作用。東西向兩條城市高速公路應強調其兩側防護綠地的生態景觀效果,從而構成城市貫穿東西的人文綠化景觀通道。
(2)城市景觀節點。規劃中盡量結合城市現狀公園、歷史文化遺跡并對其進行擴建、修繕,形成大小相間的城市景觀節點。并在東西南北四個方向新開辟了風箏文化公園、體育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大型新興的城市景觀點。
第九章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
第一節 給水工程規劃
第八十一條 水源選擇
合理開發利用當地水資源,積極引用客水資源,加大中水利用力度。按照優水優用的供水原則,城市逐步實施分質供水。
水源主要有:
(1)峽山水庫。是全省最大的具有綜合功能的大(Ⅰ)型水利樞紐工程,多年平均來水量5.48億m3。遠期考慮引黃補水,可保證供水1.42億m3,其中電廠0.41億m3。
(2)白浪河水庫。是大(Ⅱ)型水庫,水庫興利庫容0.41億m3。可以從牟山水庫、高崖水庫調水0.75億m3,總計可供水1.12億m3。
(3)跨流域長江調水。引黃濟青干渠是南水北調工程向膠東供水的主干渠,南水北調工程建成通水后,可保證供水1.5億m3以上。
(4)中水回用。2020年城區污水集中處理率要達到95%以上,中水回用率達大于35%。中水將是城市環境綠化、河湖生態及工業循環用水的替代水源,年可利用中水0.5億m3以上。
(5)地下水源。地下水源可作為備用水源,在保證用補平衡的前提下,適當使用一部分。年可供地下水約為0.2億m3。
第八十二條 給水工程規劃
(1)需水量預測(含中水利用),2010年,人均綜合用水指標采用345升/人?日;
2020年,人均綜合用水指標采用400升/人?日。
(2)供水設施規劃。
①水廠:規劃近期尚需增加供水能力7萬m3/日,遠期尚需增加供水能力17萬m3/日。規劃在高新區東部新建一處配水廠,設計規模近期5萬m3/日,遠期12萬m3/日。近期建設完成白浪河水廠、山大華特水廠,白浪河水廠規模12萬m3/日;山大華特水廠規模近期4萬m3/日、遠期6萬m3/日。寒亭區水廠擴大規模,由現在的2萬m3/日,擴大到近期4萬m3/日,遠期6萬m3/日。坊子區鳳凰山水廠,近期保留使用,遠期關停。規劃在經濟開發區設一處加壓水廠,規模近期5萬m3/日,遠期10萬m3/日,由白浪河水廠供水。
②管網:結合城市道路布置給水管網,其中主干網一律為環狀布置,實行統一供水。
(3)中水建設規劃。
中水主要回用于熱電企業用水、農業灌溉,景觀綠化用水以及市政用水等。規劃近期中水利用量為4萬m3/日,遠期中水利用量為18萬m3/日。
建筑面積2萬m2以上的賓(旅)館、飯店、商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等;建筑面積在3萬m2以上的機關、科研單位、在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規劃居住戶數逾千戶的單獨住宅小區或幾個住宅小區;日排水量超過500 m3的企業或工業小區等均應建設中水設施。
第八十三條 節約用水規劃
按照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城市發展必須盡可能減少水資源的消耗,建設節水型城市。
(1)工業用水主要為三個方面:①生產方式節水。采用先進的生產用水方式(如循環用水等),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②生產工藝節水。實行清潔生產戰略,采用節水生產工藝,合理進行工業布局,以減少工業生產對水的需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③ 管理節水。通過各種用水管理手段調節、控制用水量大小。其潛力很大,不容忽視。
建立和完善水資源統一管理機構,全面征收水資源費,實行用水許可證制度,實現水資源有效分配。
(2)生活用水方面主要為:①運用經濟杠桿節約用水。建立合理的水費體制,包括水費類別、標準及收費辦法等。將用水同居民的直接經濟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促使居民更加注意節約用水。②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加強節水觀念。
(3)輸配水方面主要為:①推廣新型管材,盡快更換目前容易破裂的石棉管道、腐蝕嚴重的鋼管和閥門管件,減少管網漏失水量。②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和設備
第二節 排水工程規劃
第八十四條 排水體制
排水體制采取雨污分流制。
第八十五條 污水工程規劃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完善污水管網系統,提高污水收集率;采用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方式,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回用率,實現污水資源化。工業廢水必須經企業污水站處理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匯入城市污水廠進行統一處理,達標排放。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到國標《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B類標準,中水處理站的出水需達到一級A類標準。
(1)污水量預測。2010年,污水量為30萬噸/日;2020年,污水量為47萬噸/日。2010年,經單體中水、區域中水處理的污水量為2.3萬噸/日;2020年,經單體中水、區域中水處理的污水量為3.7萬噸/日。污水處理率達到95%,需要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量為:2010年26.2萬噸/日;2020年40.95萬噸/日。
(2)污水系統布局規劃。規劃劃分為5個污水排水分區,共設置5座污水處理廠。
污水收集處理分區為:①白浪河以東排水區范圍,北至玄武街,南至濰膠路,東至白浪河,西至高新區濰縣中路,服務面積約50平方公里。本區污水經管網匯集后,送入濰坊市污水處理廠處理。由于濰坊市污水處理廠已滿負荷運行,現狀向陽路以東至白浪河區域,經白浪河西岸截污管道匯合、白浪河泵站提升后送入濰坊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將分流至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②白浪河以西排水區范圍,北至北外環,東至白浪河,南至寶通街,西至大圩河,服務面積約80平方公里。規劃在經濟開發區西外環以東,北外環以南新建一處污水處理廠,沿北外環設污水截流干管,污水匯集后送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③高新排水區范圍,東至高六路、西至濰縣中路、北至濟青高速、南至膠濟鐵路,服務面積40平方公里。高新區污水處理廠位于高新區東外環以東,濟青高速公路以北。現已開工建設,占地11.65公頃。④坊子排水區范圍,北至膠濟鐵路,西至虞河,東至東外環,南至濰膠路,服務面積25平方公里。坊子區污水處理廠正在建設中,位于坊子區西北部、虞河以東、雙河街以南、北海路以西,近期占地54畝,遠期擴大至150畝。⑤寒亭排水區范圍,北至北外環、西至白浪河、南至濟青高速、東至東外環,服務面積30平方公里。寒亭區污水處理廠現已建成,遠期可再擴大規模。
第八十六條 雨水工程規劃
建成高標準的城市雨水系統,確保排水順暢。2020年,雨水管道覆蓋率達到90%以上。按照排雨標準逐步改造原有斷面過小的雨水管道。加強雨水口、收水簸箕等收水設施的建設,確保雨水迅速收入雨水管道或排入河道;加強雨水泵站、雨水出口等雨水設施的建設及維護管理,確保其發揮應有的排水能力。城市快速發展過程中,注重制定臨時性排水方案和建設臨時性排水設施,以避免對周邊地區、尤其是周圍重要地段排水造成影響。
根據地形條件及河流水系分布等情況,共劃分為8個排水區。①小圩河排水區:西至大圩河,北至北外環,東至三里莊路,南至寶通街,匯水面積約60平方公里。雨水就近排入小圩河。②化肥溝排水區:西至三里莊路、東至怡園路、南至寶通街、北至北外環。匯水面積約20平方公里。雨水除經濟開發區部分就近排入化肥溝外,其余部分經清平路雨水主管道匯集后,排入化肥溝。③月河排水區:西至怡園路,東至月河路、白浪河,北至北外環,南至健康街,匯水面積約16平方公里。雨水經月河路主管道匯集后,就近排入化肥溝、大圩河。④白浪河排水區:西至月河路、東至四平路、北至玄武街、南至寶通街,匯水面積約23平方公里,雨水就近排入白浪河。⑤虞河排水區:西至四平路、東至高新區濰縣中路、北至北外環、南至濰膠路,匯水面積約75平方公里,雨水經管網收集后,就近排入虞河。⑥張面河排水區:為張面河沿線兩邊各2公里左右的區域,匯水面積約22平方公里。雨水經管網收集后,就近排入張面河。⑦漿溝河排水區:為坊子區漿溝河以東至東外環區域,匯水面積約18平方公里。雨水經管網匯集后,就近排入流沙河。⑧寒亭排水區:包括寒亭區及高新區健康街以北,濰縣中路以東區域,匯水面積約50平方公里。雨水經管網匯集后,就近排入寒亭區張面河、虞河及引黃濟青干渠。
第三節 供電工程規劃
第八十七條 規劃原則
(1)簡化電壓等級,減少變壓層次。
(2)規劃城市電網應滿足“n-1”供電安全準則,市中心高負荷密度區重要用戶應滿足“n-2”要求。
(3)高壓配電網規劃應按照城市規劃及開發區建設的需要“分層(電壓層次)、分區(供電區域)”供電,做到變電站布點合理、網架結構堅強,滿足用戶供電的程度。
(4)無功補償遵循就地分層平衡原則,分級設置,分層補償。
(5) 新建輸電線路設計容量滿足10--15年負荷增長需求,環網線路應有足夠的交換容量。
第八十八條 規劃目標
近期目標:線損指標3.2%,綜合電壓合格率99.98%,供電可靠率99.99%,容載比:220kV電網1.6~1.9、35~110kV電網1.8~2.1;通信自動化水平:電力主信道通信光纜化率100%。
遠期目標:線損指標:3.4%,綜合電壓合格率:99.99%,供電可靠性:99.99%,容載比:220kV電網1.6~1.9、35~110kV電網1.8~2.2;通信自動化水平:電力主信道通信光纜化率100%。
第八十九條 用電量及負荷預測
規劃預測濰坊2010年城區用電量年均增長率為7%,負荷增長率為7.5%。2020年城區人均用電量年均增長率為5%,負荷增長率為5.5%。用電量、負荷規劃取值。
第九十條 供電工程規劃
(1)電源規劃。近期建設濰坊電廠二期工程2×67萬kW,形成180萬kW的裝機容量;遠期建設濰坊電廠三期工程2×67萬kW,形成300萬kW的裝機容量。
(2)220kV電網。新建220kV奎文、杏埠、車留變電站,擴建泉河、五洲、賈莊變電站;近期城區新建220kV變電站3座、擴建3座,新增主變容量1050MVA,新建220kV線路106Km。遠期城區擴建220kV變電站3座,新增主變容量900 MVA。
(3)110kV電網。根據城區的負荷增長情況,增加110kV變電站布點,調整和完善110kV網絡結構,增加110kV電網的供電能力,保證10kV配電網絡結構合理,互供能力增強,形成環網或“手拉手”供電網絡,滿足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進一步提高用戶的供電可靠性。近期城區新建110kV變電站12座、擴建6座、新增110kV變電容量900MVA,110kV線路200km;遠期城區新建110kV變電站11座、擴建6座、新增110kV變電容量850MVA,110kV線路200Km。
(4)高壓線走廊規劃。根據規劃區電網規劃和用地、路網規劃,整合、預留高壓線走廊、老城區結合老城區改造規劃和電網規劃統一考慮,不能預留走廊的地段和景觀要求高的地段采用電纜埋地敷設。
第四節 電信工程規劃
第九十一條 規劃原則
(1)統一規劃,推進信息網絡產業化改造和資源優化整合,實行公共資源的集約化建設和管理,提倡政府協調下有序競爭。
(2)電路交換逐步過渡到ATM/IP為基礎的分組化數據網絡、寬帶分組交換模式的IP網骨干網將成為核心網絡,用戶通過固定接入、蜂窩移動接入、無線本地環路不同接入設備接入到核心網。
(3)大力推進“三網融合”,建設靈活、可靠、便捷的寬帶多媒體信息平臺、形成交互式網絡社會構架。
第九十二條 用戶預測
(1)固定電話預測。
(2)移動電話預測。規劃確定城區移動電話普及率近期可達70部/百人,遠期80部/百人。近期移動電話用戶達到91萬人,遠期140萬人。
第九十三條 電信工程規劃
(1)本地網規劃。規劃近期濰坊城區市話交換機容量90萬門,遠期140萬門。局所的設置按照大容量、少局所、多模塊的原則。規劃在經濟開發區新設一處電信分局,交換機容量20萬門,用地1公頃;在高新區新設兩個模塊局;在濰城新區新設一個模塊局。每個模塊局交換機容量10萬門,占地0.8公頃。
(2)長途電話交換網。在中繼容量23550線的基礎上,2007年前建成位于四平路上的第二長途局,新增中繼容量約15000線。
(3)傳輸網。建立網絡分層清晰、高速率的光纜通路;提高傳輸速率或采用波分復用(DWDM)等技術,加大傳輸網的容量,使所有網內交換中心之間都有大容量數字通道;建成覆蓋全地區的、完善的、高可靠性、大容量的數字傳輸網。
(4)接入網。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為用戶提供多種業務的綜合接入能力,實現接入網的數字化、寬帶化、智能化和無線化。大力發展光纖接入網和無線接入網,逐步實現光纖到家。
(5)數據及多媒體網。最終建設一個一體化的提供綜合業務的寬帶多媒體通信網絡,向用戶廣泛提供聲、像、圖、文并貌的交互式通信與信息服務。達到三網融合。
(6)移動通信網。不斷擴充網絡容量,優化網絡結構,提高頻率利用率和接通率,實現全市無縫覆蓋。在優化GSM數字移動通信網的同時,建設和發展CDMA移動通訊系統。大力發展數據、傳真、短消息等移動非話新業務,提高綜合通信能力。
(7)衛星通信網。發展衛星固定NGN長途業務,提升NGN網絡的通信能力;發展衛星導航定位業務;發展衛星移動通信業務及800兆數字集群業務,建立以濰坊為中心的大型地面衛星接收站,提供全球無縫隙覆蓋的衛星移動通信服務。
(8)管線規劃。統籌規劃,聯合、統一建設。通信管道主要路由宜共溝建設,有利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核心主干網層管道應留有通信業發展余地。整合現有管道資源實行資源高效利用和共享。
第九十四條 廣播電視網規劃
(1)無線廣播電視。加快總臺所屬電臺、電視臺節目錄制、編輯、播出的數字化網絡化進程,到2010年全部實現節目錄、編、播數字化,到2020年實現地面廣播的數字化,并初步開通部分數字高清電視頻道。
(2)有線電視網絡。到2010年全市有線電視用戶達到200萬戶,入戶率達到 80%以上,2020年基本實現有線電視戶戶通。城區近期有線電視入網絡覆蓋率達98 %,遠期有線電視入網絡覆蓋率達100%。2010年發展數字電視用戶60萬戶,從2005年到2020年全面完成我市有線電視由模擬到數字的整體平移,徹底淘汰模擬有線電視網絡,進一步改造、擴展和完善SDH數字網絡,使SDH網絡成為功能完備的互聯網接入、IP寬帶業務、語音通信、數據廣播、遠程教育醫療等電子信息。
第九十五條 郵政規劃
規劃期末建成三大郵政中心:
(1)全國二級郵區中心。擴建濰坊郵政樞紐場地3000m2;建設濰坊郵政第二處理中心,新增生產場地1.5萬m2;實現信函、扁平件、包件等郵件內部處理、搬運裝卸的機械化、自動化,并逐步向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提高現代化處理能力,形成以濰坊為中心,輻射青島、煙臺、威海、日照、臨沂、東營等城市的大郵運格局。
(2)山東郵政快件交換中心。逐步增加快件交換頻次和交換量,增加航空班次,擴大覆蓋范圍,積極爭取把全省縣以上郵政快件納入濰坊中心交換,逐步建成以濰坊為中心,輻射全省的郵政快件交換中心,成為全國郵政快件的重要交換樞紐。
(3)山東半島郵政物流中心。充分利用濰坊地理位置優勢和現有的快速郵運網、航空郵路資源;完善濰坊農村物流配送網,擴建城區配送中心,建設濰坊縣市間區域物流網;規劃期末全市新建、擴建濰坊郵政物流倉儲、配貨中心60處,引進先進的自動化物流處理設備。最終形成以陸路汽車、鐵路、海運、航空為載體,融集散、倉儲、配貨、運配送于一體,輻射全市城鄉和濟南以東半島城市,溝通全省、全國郵政物流大網的格局,建成規模運作、功能齊全、現代化、立體化的山東半島郵政物流中心。
第五節 供熱工程規劃
第九十六條 規劃原則與目標
(1)規劃原則。堅持以煤為主,其他能源為輔的供熱用能結構。提高煤炭的加工轉換率,大力發展集中供熱,在城區集中供熱范圍內逐步取締現狀小鍋爐。以熱電聯產熱源形式為主要發展方向,根據濰坊市城市總體規劃的用地功能和布局,在現有條件的基礎上,做到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注重效益、熱源建設與管網建設配套進行。積極發展工業生產用熱,在用地安排上將有供熱需求的工業項目集中布置。
(2)規劃目標。2010年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50%,2020年70%。
第九十七條 熱負荷預測
規劃2010年城區熱負荷達到3530MW,其中采暖熱負荷3014MW,工業生產熱負荷516MW;2020年城區熱負荷達到6830MW,其中采暖熱負荷5860MW,工業生產熱負荷970MW。
第九十八條 熱源規劃
(1)保留現狀萬濰熱電廠、華濰熱電廠、第二熱電廠、金寶熱電廠,盡快建成恒安熱電廠。遠期根據負荷情況,適當擴大現有熱電廠規模。
(2)規劃新建北部氣源廠,位于現煤氣公司第二氣源廠閑置土地。一期占地3公頃,遠期6公頃。
(3)規劃新建圩河熱電廠,位于濰城區東風街以北、利昌北路以西。規劃占地10公頃。
(4)在濰坊電廠西側,新建一處供熱站,利用電廠余熱,對城區供熱。規劃占地10公頃。
(5)規劃新建萬濰熱電廠南部氣源廠,位于寶風街以南,文化路以東。規劃占地3公頃。
(6)邊緣地區及供熱管網難以到達區域采取區域燃煤鍋爐房或分散清潔能源等其它供熱方式,并積極鼓勵利用工業余熱和可再生能源供熱。
(7)熱電廠應選用高效率,低污染熱電機組。
第九十九條 熱力網規劃
熱力網逐步聯網。近期華濰熱電廠、北部氣源廠、恒安熱電廠首先聯網,遠期城區八個分區供熱全部聯網。熱水管采用直埋敷設,與蒸汽管網同路時,二者可一同敷設。
第六節 燃氣工程規劃
第一OO條 規劃原則與目標
(1)規劃原則。結合城市規劃,根據能源資源和能源政策,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在能源消費領域中,優先發展利用天然氣,有利城市環境保護,改善投資環境。在保證城市居民用氣的基礎上,發展商業和工業燃料用氣。統一布局成網,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2)規劃目標。氣化率:2010年90%;2020年95%。
第一O一條 氣源選擇
規劃濰坊市城區以中石化天然氣為主氣源。以振興焦化廠焦爐煤氣、中石油滄-淄線天然氣為輔助氣源。
第一O二條 用氣量預測
(1)以居民生活用氣量為基礎,公建和工業等用戶用氣量按一定比例計算,各類用戶用氣分配比例如下:
2010年:居民用氣、公建用氣、工業用氣和未預見量分別占總用氣量的60%、20%、15%和5%;
2020年:居民用氣、公建用氣、工業用氣和未預見量分別占總用氣量的30%、10%、50%和10%;
(2)用氣指標。居民生活用氣指標采用:2010年2100MJ/人?年;2020年2720MJ/人?年。天然氣低熱值:35.2MJ/m3;焦爐煤氣低熱值:18.4MJ/m3。
(3)規劃2010年,城區燃氣年用氣量折合天然氣1.25億m3,其中焦爐煤氣0.62億m3,天然氣0.93億m3;2020年,城區燃氣年用氣量折合天然氣4.64億m3,其中焦爐煤氣0.73億m3,天然氣4.26億m3。
第一O三條 燃氣輸配設施規劃
(1)門站。近期完善港華第一門站和富茂門站,遠期在港華第一儲配站附近接中石油滄-淄線天然氣輸氣管道,建設港華第二門站。
(2)儲氣調峰系統。 近期DN600高壓管道從第一門站出來,沿東外環向北到禹王北街,沿禹王北街向西至友愛路至經濟開發區CNG、LNG儲配站,總長約28.4km。遠期另一條DN600高壓管道從第二門站出來,沿濟青高速公路向東到西外環,沿西外環向北至禹王北街,與第一條高壓管道對接,總長約12km。為了保證應急和事故備用的需要,規劃在經濟開發區禹王北街以南、友愛路以西設一處CNG、LNG儲配站,日供天然氣6萬m3。
(3)高、中壓調壓站及中中壓調壓站。規劃設高中壓調壓站二個,每座規劃用地0.5萬m2,近期在經濟開發區CNG、LNG儲配站內建設第一個高中壓調壓站。遠期在濰坊現建成區西側建設高中壓調壓站一座,更有利于供氣的平衡。規劃設中中壓調壓站二個,每座規劃用地240m2,解決市區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的原有煤氣管網問題。近期在濰縣中路和勝利街交叉口建設第二中中壓調壓站,在月河路與寶通街交叉口建設第三中中壓調壓站。
(4)壓力級制。市區管網壓力級制采用高壓—中壓A—中壓B—低壓四級。高壓為連接天然氣門站的管道,設計壓力2.5Mpa。中—中壓為市區中壓系統,含現煤氣和管道液化氣管網,新建中壓天然氣管道設計壓力0.4MPa,原有中壓煤氣管道(0.15MPa)、原有煤氣管網通過三座中—中壓調壓站與新建天然氣管道連通,以充分利用輸配壓力和現有設施。
(5)管網。保證燃氣管網系統的安全,盡快將安全系數較低的天然氣主線更換為鋼管。對整個市區管網及入戶管、戶內管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銹蝕、老化現象的管線及時更換。城區中壓主管網為寶通街、永春路-健康街-濰縣路、民主街(寒亭、經濟技術開發區)、月河路。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寒亭區、濰城新區、出口加工區建設附屬于主環網的管網。
第十章 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第一O四條 規劃目標
(1)近期目標。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市、區、街道分級環境衛生管理框架,逐步完善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和完善環衛管理法規,實現街道保潔、垃圾收運、處理的市場化運作。城市生活垃圾和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市垃圾收集容器化達80%,并推廣實行袋裝化收集,垃圾分類收集普及率達到30%。
(2)遠期目標。到2020年,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及垃圾處理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建立起高效有序的環衛管理體系,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及設施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環衛基礎設施管理化、法制化,環衛設施、裝備實現標準化、系列化、定型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達到10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中轉運輸密閉率達到100%。城市垃圾收集容器化達100%,全面實行袋裝化收集,垃圾分類收集普及率達到60%。
第一O五條 垃圾處理設施規劃
(1)生活垃圾產生量預測。2010年為1088噸/日,2020年為1440噸/日。
(2)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式選擇。推薦采用“埋燒結合”的方式,近期建設衛生填埋處理場,遠期考慮進行垃圾焚燒發電,進行資源化再利用,徹底解決城市生活垃圾的出路問題。
(3)垃圾處理設施規劃。濰坊市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正在建設當中。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占地12畝,醫療廢棄物處理率達到100%。糞便無害化處理近期以位于濰城區望留鎮夏家村南的糞便無害化處理廠為主,遠期并入城區的污水管網系統,輸至污水處理廠處理。
第一O六條 環衛設施規劃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方式應逐步向分類收集、分類處理過渡,居民小區垃圾收集點的設置應能滿足分類收集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70m。
廢物箱應按可回收利用物和不可回收利用物分別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應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響城市衛生和景觀環境,又要便于分類投放和分類清運。
(2)垃圾轉運站。增加垃圾轉運站布點,全面實行機械化運輸;遠期采用壓縮車轉運,垃圾運輸實現密閉化。①小型垃圾轉運站。到2020年規劃中心城區內新建垃圾壓縮轉運站20個,并將現有頂升式轉運站全部改造為壓縮式轉運站。每個小型垃圾轉運站用地面積不小于100 m2,與周圍建筑物的間隔不小于5米。②大型垃圾轉運站。規劃在高新區濰安路以西建設一座大型的垃圾壓縮中轉站,轉運能力300噸/日,實現寒亭、坊子、開發區垃圾的轉運,并購置大型垃圾轉運車輛與之配套使用。用地結合環衛車輛停車修理廠統一設置,預留用地3公頃左右。大型垃圾轉運站建設必須采用室內型密閉作業,并考慮衛生隔離。
(3)公共廁所。中心城區城市公共廁所平均設置密度按每平方公里規劃建設2座選取。公廁間距為300---500米。
(4)廢物箱。廢物箱一般設置在道路的兩側和路口;在人流密集的商業大街設置間距為50—100米;主干路、次干路、有鋪道的快速路設置間距為100~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設置間距為200~400米。
(5)進城車輛沖洗站。到2020年,修建7座進城車輛沖洗站。
第一O七條 環衛機構和工作場所
規劃在經濟開發區新設一處環衛車隊專用停車場,占地0.5公頃;在出口加工區新設一處環衛站及環衛車隊專用停車場,占地1公頃。
環衛清掃保潔工人休息場所,按作業區內每萬人設置1個的標準,結合小型垃圾轉運站統一布置。
第十一章 城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O八條 大氣污染防治
加強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市區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并保持二級標準,實現城市氣化率達98%以上,煙塵控制區覆蓋率100%,機動車尾氣達標率90%以上,全年85%以上天數的空氣污染指數(API)低于100。在各企業中逐步推廣和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論證;加強綠化工程建設,提高綠化覆蓋率。
第一O九條 水污染防治
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應達到并保持在100%水平,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應達到90%,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應達到100%。
在市區水源地上游、環境敏感區嚴格控制新上排放污水量大的建設項目;加強市區河道的治理,建設生態河道;建議實施污水排放許可證制度,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
第一一O條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逐步形成固體廢物管理網絡,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和加工利用系統,實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加快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綜合管理網絡建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從源頭削減廢物產量。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率和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8%、100%和100%。
第一一一條 噪聲污染防治
加強對建筑施工、工業生產、社會生活和交通噪聲的監督管理,積極創建城市噪聲達標區。對造成敏感建筑物聲環境超標的交通重負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聲污染。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和交通干線環境噪聲平均值分別控制在60和70分貝以內。
第一一二條 中心城市景觀生態格局框架
可概括成二十五條重要景觀生態軸、四個關鍵生態保護核、五個重要生態控制與恢復節點(區)。
第一一三條 二十五條重要景觀生態軸
指由南北圩河、白浪河、虞河、張面河、浞河等貫穿城區或從城區外圍流經的主要水系及沿岸綠帶構成的藍綠景觀生態軸;由膠濟鐵路、膠青高速公路、濰萊高速公路等主要對外交通干道以及北宮東(西)街、北海路、東外環路、西環路、南環路、北外環路、通亭街、健康東(西)街、濰膠路、機場路、濰縣北路、長松路、寶通東(西)街、安順路、春鳶路、玄武街、北宮東(西)街、東風東(西)街等依重要市內交通干道綠化帶構成的放射狀綠色景觀軸。
第一一四條 四個關鍵生態保護核
指中心城區西南部以符山水庫與浮煙山森林公園為核心的生態核;中部以白浪河水庫為核心的生態核和虞河濕地公園為核心的生態核,東南部以九龍澗為核心的生態核。
第一一五條 五個重要生態控制節點(區)
(1)南部白浪河水庫。為重要的城市水源地、西南部符山水庫為國際風箏都的活動場所。在土地利用方面要嚴格限制污染型企業布局,嚴格控制符山水庫西側藍寶石礦無序開發對農田的破壞,盡可能保持原有的以農田、經濟果林、水土保持林為特色的田園風光,并加強浮煙山旅游區的林相改造,控制環庫水土流失治理和農田面源污染,保障這一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功能發揮。
(2)華奧鋼鐵廠和濰坊發電廠。處于城市的上風方向,遠期將華奧鋼鐵廠搬遷至濱海開發區。以濰萊高速公路為依托,從豐華路向東北方向至濟青高速公路方向在高新技術開發區與坊子鋼鐵工業園之間重點營建寬度至少在1000米左右的以農田防護林和道路綠化帶為基礎的生態防護林帶,緩沖上風向濰坊電廠排放的污染物對城區的影響。
(3)城區中心的白浪河、虞河和張面河流經區域。一方面應重點加強上游污染源控制和工業污染企業排放,另一方面也應重點加強城區污水管道集網建設,特別應重點加強白浪河與虞河之間目前以亞星、麗波日化等為主的傳統污染型企業集中區的技術改造,并通過實施以地下水回灌和工程地質措施抑制地下漏斗的蔓延趨勢,中遠期搬遷這一區域所有不適宜在城區布局的工業企業。
(4)機場至坊子磚場生態控制節點區。此區域考慮到機場凈空區域需求和商貿物流業的發展,近中期內保持機場附近的農田景觀,盡可能限制高層建筑,嚴格控制傳統污染型企業尤其是廢氣排放企業的布局;對于坊子磚場的大規模取土區應在近期內通過生態恢復手段進行治理。
(5)寒亭區東寺家莊生態控制節點區。應通過嚴格論證來確定東寺家莊附近企業布局是否合理并予以控制,謹防中心城區地下水漏斗因新企業布局而有所擴大,并確保東寺家莊地下水源地的日均7000m3的飲用水供給功能。
第十二章 城市防災規劃
第一節 消防規劃
第一一六條 規劃原則與目標
(1)規劃原則。“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規劃與現狀緊密結合的原則;與城市發展同步,近期與遠期相結合的原則;突出重點解決難點,為城市發展留有余地的原則。均衡布局與重點防護相結合的原則。
(2)規劃目標。適應城市發展和經濟建設對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大城市消防安全保障體系。預防、遏制重大火災,不斷提高城市全社會防御、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第一一七條 消防站場規劃布局
(1)消防指揮中心規劃。規劃擴大在一中隊的消防指揮中心,作為消防指揮樞紐,承擔全市火災報警受理、火場通信指揮及搶險救援調度指揮。與市、縣各消防站實現有線、無線通信聯網。
(2)消防教育培訓基地。規劃在出口加工區的南部A2路與寶通街交叉口西南預留建設用地100畝。
(3)消防站規劃。規劃遠期中心城區消防站30個左右。新建消防站占地面積為:標準性普通消防站2400-4500m2,小型普通消防站 400-1400 m2,特勤消防站4000-5200 m2。建筑面積為:標準性普通消防站1600-2300 m2,小型普通消防站 350-1000 m2,特勤消防站2600-3500 m2。
第一一八條 消防通道
當建筑物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中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凈高不小于4m。盡端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可根據所需消防車的情況規劃為12m×12m或15m×15m或18m×18m。重要設施及消防車取水處應設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上所有井蓋均應為承重井蓋。
第一一九條 消防給水
消防給水要保證同一時間火災次數為3次,一次滅火流量為100升/ 秒。濰坊市城市消防給水主要依靠城市給水系統,并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多渠道保障給水。
第一二O條 消火栓
(1)城市主次道路按120米間距設置要求設置市政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道路寬度超過60米的,在道路兩邊設置消火栓。
(2)進行詳細規劃和建設時,在居住小區內部,城市支路、工業小區等應以保護半徑不大于150米的設置要求。
(3)消火栓距車行道邊不超過2米,距建筑物外墻不應小于5米,在油罐儲西藏、液化石油氣、煤氣儲西藏的消火栓應設置在防火堤外,距罐壁不小于15米距離。
(4)新敷設市政給水管道,要同時設置市政消火栓,每個消火栓用水量按10升-15升/秒計算。
第一二一條 消防通訊
通過租用寬帶衛星通信頻道實現支隊指揮中心、支隊通信指揮車、總隊指揮中心之間的動態圖像傳輸,同時充分利用衛星通信頻道實現各種數據、話音、圖像通信業務是指訓練模擬工作站來進行滅火救援指揮訓練模擬,從而科學有效的調度滅火力量,指揮滅火戰斗。
第一二二條 消防人員裝備
規劃特勤消防站配備消防人員60人,配備消防車8輛;規劃標準消防站配備消防人員40人,配備消防車5輛;規劃小型消防站配備消防人員20人,配備消防車2輛。
第二節 人防規劃
第一二三條 規劃目標
近期:完善市人防指揮所和六區的人防專業隊工程、醫療救護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物資儲備工程。人防工程人均面積達到0.35 m2。
遠期:建成全市及各行政區兩級指揮通信工程和各規劃分區的人防專業隊工程、醫療救護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物資儲備工程,形成現代化地下防護體系。人防工程人均面積達到1m2。
第一二四條 需求量預測
按照人均人防工程1m2的目標,規劃期末中心城區人防工程總面積為175萬m2。
濰坊市為國家確定的二類設防城市,醫療救護的床位4500床,專業隊規模按戰時城區人口2%進行擴編,計35000人。
第一二五條 規劃布局、規模及其要求
(1)規劃6個防護分區(濰城區、奎文區、坊子區、寒亭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為結構防護單元,建成各分區既相對獨立,又能相互聯系的現代化地下防護工程體系。各分區防護單元進行各類人防工程配套。
(2)規劃6個城市分區的人防地下工程體系外,沿北宮街、北海路、寶通街、月河路修建總長17.8公里城區環形地下干道,再由11公里的地下聯絡通道把現狀設施聯為一體。
(3)城市設置人防疏散干道,分區設置支干道,重要人防工程、居住區掩蔽工程相互連通,并確定8條對外疏散公路。
(4)人防工程總體布局要求:一、二、三等指揮工程及一、二等醫療救護工程避開機場、碼頭、通信設施、鐵路編組站、水廠、電廠及軍事設施等重要目標,出入口設置在隱蔽位置。人員掩蔽工程出入口與生活工作區的距離應按聽到警報10分鐘內步行進入掩蔽工程要求確定。
(5)配套工程布局要求:人防區域供水站應結合防空區片設置,并宜設置在有自備電源的工程內或其附近地區。人防物資庫設置在交通便利地區。地下生產車間、核化生監測中心設在環境監測或化驗分析單位。
第一二六條 人防工程與城市地下空間相結合
(1)規劃原則:近遠結合,上下結合,點線結合,深淺結合,平戰結合。
(2)地下空間利用建設。依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定,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專門的標準和規定修建防空地下設施。
第三節 防洪規劃
第一二七條 防洪排澇標準
(1)防洪標準。 根據濰坊市的人口規模、城市地位等因素和河流的重要性不同,分別制定不同的防洪標準。白浪河、虞河、大圩河:2010年按照防御50年一遇、100年一遇校核的洪水治理,2020年達到100年一遇標準。浞河及其他支河流的排水標準,2010年為50年一遇,2020年為100年一遇。白浪河水庫、符山水庫大壩的防洪標準達到500年一遇標準、1000年一遇校核。
(2)排澇標準。河道排水標準:白浪河、虞河、大圩河、浞河市區段排水標準,2010年為50年一遇、100年一遇校核,2020年為100年一遇。浞河及其他支河流的排水標準,2010年為50年一遇,2020年為100年一遇。管網排水標準:排水管網重要地區為2~3年一遇,一般地區為1年一遇。
第一二八條 總體布局
根據濰坊市水系分布和地形特點,防洪工程總體布局采取“擋、排、攔、蓄、分、避”等綜合措施,建立合理有效的防洪體系。
(1)對流域洪水以“擋”、“排”、“分”為主。通過加固濰坊市南、中、北部堤防,構筑外圍防洪屏障,以抵御流域洪水對市區的威脅。北部以北環路以北為重點,中部以市區白浪河、虞河改造為中心,加強排洪建設,南部以白浪河水庫大壩為屏障擋住市區南部洪水。
(2)對城區澇水以 “排”、“蓄”、“避”為主。利用各骨干河道及其主要支河作為排水管網的接口,以自排為主;同時,在城市建設時避開市區低洼地、濕地及排水通道等,為洪澇水留出調蓄余地。
第一二九條 防洪工程規劃
(1)白浪河市區段鳶都湖閘、北宮橋閘、民生街橡膠壩、濟青高速公路北橡膠壩,規劃按100年一遇標準進一步加高加固。
(2)虞河在健康街、東風街及濟青高速公路處按100年一遇標準分別設攔河閘。
(3)浞河在濟青高速公路按100年一遇標準設攔河閘,加高加寬河道。
第一三O條 排澇工程規劃
濰坊市區排澇系統由白浪河、虞河、浞河等排水骨干河道及抽排泵站和排水管網組成。以河流自排加管網排水相結合。
市區由白浪河、虞河、浞河分為六大排水片區,即西部濰坊片區、北部經濟片區、寒亭片區、中部奎文片區、東部高新片區、南部坊子片區。
第四節 抗震規劃
第一三一條 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規定,濰坊市屬七度地震設防地區,建(構)筑物及設施需做抗震處理。通過規劃的實施,逐步提高城市的綜合抗震減災能力。當城市遭遇基本烈度的震害時,人民生活基本正常,不致影響城市的正常運行;在遭遇超越基本烈度的震害影響時,生命線系統及重要工程雖遭受一定的破壞,但不導致城市機能的損害,能維持群眾的低標準物質生活條件,為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創造較好的環境。
第一三二條 指揮中心
規劃設置市級抗震指揮中心一個,負責制訂地震應急方案。在接到臨震預報后,能及時協助市政府統一指揮,組織人員疏散,物資轉移和生產自救。
第一三三條 避震疏散通道
避震疏散通道應使居民疏通救護便捷安全,保證主要道路暢通無阻。避震疏散通道的寬度不小于15米,并通向城鎮內的疏散場地、室外曠地和長途交通設施。城區以城市對外交通干線及城市主干道作為疏散通道,主要有東西向的北環路、民主街、通亭街、玄武街、北宮街、東風街、健康街、寶通街、濰膠路,南北向的西外環路、長松路、月河路、和平路、濰州路、虞河路、新華路、北海路、濰縣中路、寒清路。對外交通疏散道路應保證較寬路幅,使道路的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在震后救災中暢通無阻。
避震疏散場地按人均1.5m2的標準配置,近期195萬m2,遠期255萬m2,并且滿足遠離火災、爆炸、熱輻射源;地勢較高,不易積水;內有供水設施或易于臨時供水設施、無塌崩、地裂與滑坡危險,易于敷設臨時供電和通訊設施等要求。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運動場、中學操場等也是地震時主要疏散場地,應加以嚴格控制。
第一三四條 建筑設防
濰坊城區工程設防標準視工程重要程度而定。宏觀上采用7度設防,在一般場地條件,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可直接使用《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0)》所標示的裂度值,根據《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1990)使用規定》,下列工程和地區必須進行專門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并依據其工作結果確定抗震設防標準:(1)重點工程、大中型工程、生命線工程、有特殊抗震要求的工程,可能產生嚴重的災生災害的工程、大中型工程、生命線工程、有特殊抗震要求的工程,可能產生嚴重的次生災害的工程、高層建筑等不能直接應用《中國地震裂度區劃圖(1990)設防標準的上述已建工程。(2)位于地震裂度分界線兩側各8公里區域內的新建工程。(3)某些地震研究程序和資料詳細程度較差的地區。(4)占地范圍較大,跨不同工程地質條件區域的城市和大型廠礦企業,以及新建開發區。
第十三章 歷史文化與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三五條 市域名勝古跡保護規劃
市域名勝古跡劃分為三個文化圈,形成“三片一體”的名城文化體系。
(1)北片文化圈:主要為濰坊市區內名勝古跡。
(2)西片文化圈:主要名勝古跡包括青州的古城、云門山風景區;臨朐的沂山風景區、石門坊、山旺化石;壽光的紀國古城遺址、邊線王城堡遺址;昌樂的營丘遺址、孤山、方山、火山口等。
(3)南片文化圈:主要名勝古跡包括安丘的公冶長書院、庵上石坊、漢代畫篆石墓及石家莊民俗村;諸城的蘇東坡故居、王盡美故居和巨型恐龍化石等;高密的鄭玄祠和民間文化藝術三絕-撲灰年畫、剪紙、聶家莊泥塑;昌邑的峽山玉皇廟、劉祖洞等。
對市域范圍的名勝、文物、風景區等,要劃定保護區,其中省級以下的由市級管理部門劃定,市級以下的由各縣市管理部門劃定。并嚴格加強保護;對民間藝術特別是民風民俗要重點保護、大力弘揚和發展。對深有歷史價值的名勝,可適當恢復古跡原貌。
第一三六條 市區名勝文物古跡保護規劃
(1)十笏園(含關侯廟):十笏園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關侯廟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對十笏園、關侯廟以及胡家牌坊街北十笏園以東的房屋院落的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在十笏園以西至區教委東墻,東至曹家巷、北至十笏園、關侯廟以北8米,南至胡家牌坊街以南30米的地域,劃為嚴格控制區。外圍50米為環境協調區建設高度不超過十笏園硯香樓的高度,建筑密度不大于30%,在環境協調區內,建設高度不超過15米,建筑形式與十笏園風格相協調。
(2)城隍廟: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將正殿以西15米、以東15米、北至金巷子、南至城隍廟街的區域劃為絕對保護區,在該區內主要保護廳、正殿、寢宮兩側穿廊及寢宮后面的一處二層民居。將城隍廟街以北、金巷子以西100米劃為嚴格控制區,外圍35-40米為環境協調區。在嚴格控制區內新添建筑注意與城隍廟原有建筑的協調,風格為傳統民居形式。
(3)陳介祺故居:亦稱萬印樓、十鐘山房。是清末大金石學家陳介祺的宅第,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對“萬印樓”、“書房”、“宗祠”及庭院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由于受條件的限制,周圍環境應注意與之協調。
(4)樂道院建筑群:這一組歐式風格的建筑群,清光緒九年(1883)營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規劃將二中和人民醫院現存的五處歐式建筑周圍8米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外圍50米為環境協調區。
(5)楊家埠民居: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規劃將楊家埠村“吉興畫店”和“高大門面店”的房屋及作坊和院落周圍8米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將高大門以西90米、以東300米、以北250米、以南80米的地域劃為嚴格控制區,外圍100米地域為環境協調區,在嚴格控制區內新建建筑要繼承濰縣傳統民居的特點。
(6)坊子德日別墅建筑群: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規劃將原八九醫院、坊子電廠宿舍區、北大營四棟坊子德日別墅建筑和火車站及樂道堂周圍8米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保護區內嚴禁建設破壞,外圍50米為環境協調區。
(7)古樹名木:主要有南宮前街西首的元代古槐、東關呂家槐樹底的“明槐 ”、十笏園賓館前的“明槐”、頤園小區內的古槐、大虞丁家村西的明代白果樹以及寒亭楊家埠村的明槐,均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對這些古樹名木采取圍欄保護,樹桿周圍8米地域劃為絕對保護區。
(8)市區所有的文物古跡必須由文物主管部門搞好記錄檔案和保護標志說明,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一三七條 重要文物古跡恢復規劃
根據失存文物古跡的價值和影響,對濰坊歷史上的文物古跡進行梳理,結合濰坊城市建設的實際情況,提出恢復規劃。
(1)石佛寺:始建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是濰坊市最早的佛教圣地,規劃在平壽湖附近復建。
(2)玉清宮:規劃在北宮街以北、臥龍街以南結合城市集中綠地選址重建,再現其聲揚海岱的勝跡。
(3)五道廟:始建于明代,由五道堂、仙師廟組成,皆毀。規劃在原址愛國路五岔口處重建五道廟,規劃面積0.7公頃。
(4)青陽亭:規劃在向陽路城墻上復建青陽亭、鐘樓,再現古濰縣十景中的“青陽晴眺”和“北樓曉鐘”。
(5)麓臺書院:規劃在浮煙山北麓,結合文化圖書設施復建。
(6)綠瓦閣:規劃結合白浪河改造,在城墻周圍復建。
(7)觀音閣:規劃結合白浪河改造,在城墻周圍復建。
另外,對歷史上有文字記載、書畫描述、見證人口述的名勝古跡,在適當的地段有選擇地復建。
第一三八條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
規劃通過三條旅游線的開發建設,振興旅游業,推動第三產業發展,促進濰坊經濟騰飛,達到名城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完善結合。
一是市區名城二日游,包括濰城的十笏園、關候廟、城隍廟、萬印樓、古城墻、風箏博物館、浮煙山;坊子的靈山、德日別墅群;寒亭的楊家埠年畫作坊、濰縣戰役指揮部。
二是市域西片名勝古跡三日游,包括壽光的紀國古城、邊線王城堡遺址;青州的云門山、駝山、玲瓏山、仰天山、范公亭等;臨朐的石門坊紅葉、湘山風景名勝區、東鎮廟、老龍灣、山旺化石博物館;昌樂的孤山廟、云山廟、營丘遺址、火山口。
三是市域南片民俗古跡二日游,包括安丘的公冶長書院、庵上石坊、石家莊民俗;諸城的王盡美烈士故居、恐龍博物館等;高密的鄭玄墓、剪紙、撲灰年畫、泥塑“三絕”民間工藝;昌邑的峽山玉皇廟劉祖洞等。
第十四章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第一三九條 期限設定
遵循“長遠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本次規劃設定近期建設規劃年限為2006~2010年。
通過分階段實施,實現規劃確定濰坊城市性質以及相應的布局。
第一四O條 近期規模
近期人口規模為130萬人
近期人均用地為118 m2/人
近期用地規模為153.4 km2
第一四一條 基本原則
以建設生態城市為契機,通過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和城市用地集約,促進城市科學發展。對城市用地的整合采取市場化運作,使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對耗能大、污染多、效益差的工業加以淘汰。嚴格控制城市公共空間,加強土地儲備運轉。
第一四二條 用地發展方向
近期建設用地發展方向為“東擴西延,南控北展”。
“東擴”主要指以高新技術開發區為主導,城市用地適當向東發展;
“西延”主要指濰城新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用地以向西發展;
“南控”主要指為了保護浮煙山風景旅游區、白浪河水庫和受機場凈空限制,城市用地適當控制向南發展;
“北展”主要指寒亭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用地沿北海路向北發展。
根據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本著“建設緊湊型城市、構筑開敞型空間”的理念;在五年內形成濰坊市獨特的城市形態,即:“一心、一環、一廊、一軸”的空間結構模式。
結合現有半小時交通圈,對相鄰各城市空間及產業特征進行合理分工,為建構“一主五副”的核心城市圈創造條件,提出城市發展對策和空間管制要求,為建設生態園林城市奠定基礎。
第一四三條 重點規劃建設內容
(1)打造城市名片——世界風箏都、生態園林城。
(2)構筑大交通、促進大流通,強化濰坊市在半島城市群中的地位和作用。抓住第十一屆全運會在山東舉辦的機會,建設一批重大項目。
(3)改造城中村、盤活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城市質量和品位。
(4)立足需要、適當超前,先急后緩、量力而行,分期分批建設市政基礎設施。
近期具體規劃建設項目詳見:
附表2:近期重點公共服務設施及環境改造建設項目庫;
附表3:近期重點市政設施建設項目庫。
第一四四條 近期綠地建設
(1)綠地建設。結合白浪河、虞河改造工程,規劃建設城市綠廊,改善城市人民生活質量、形成特色城市景觀軸;結合道路建設改造;優先建設城市十字景觀軸綠化工程,結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危房改造和城市水系整治工程,擴大中心區綠地總量;各區每年建設1~2處3萬m2以上的綠地,近郊區力爭形成10處面積10萬m2以上的大綠地。結合拆遷污染擾民工廠,危舊房改造等經濟結構調整和城市改造建設綠地。
(2)公園建設。按照規劃實施體育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民俗公園、鳶都湖公園、漿溝河公園、浞河公園等大型公園建設。
(3)鐵路和道路綠化帶。完成膠濟鐵路每側建設100~250米的林帶;濟青高速公路每側建設寬度為100~250米的林帶;濰萊高速公路每側建設100米的防護林帶。完善入城道路及其他城市道路綠化。
(4)大外環內綠化隔離區。隔離地區內綠化用地全部實施綠化,同時鞏固綠化成果,注重提高綠化質量。
(5) 風景林地建設。加快白浪河水源保護區綠化以及浮煙山風景旅游區的建設。
第十五章 城市遠景發展規劃
第一四五條 遠景規劃期限及其目標
(1)遠景規劃既使中心城市保持緊湊、集約的用地布局,同時又具有更加開放、功能協調的空間結構。①建構新形態、開創新體制。城市形態從單中心城市走向網絡型城鎮體系,塑造嶄新的形象和建構新穎的城市形態,建立城鄉互補、分工合作、高效率并開創性的管理體制,并從制度建設上予以保障。②市域范圍內的各類資源實施有效保護和利用,并通過各級相應的空間管治,達到公共資源共享、大型基礎設施共建、制度建設共管、促進規劃依法有效實施。
(2)遠景濰坊城市發展要以“一主五副” 核心城市圈為主,中心城市人口平穩增長,在半小時交通圈內的其他城市形成職能分工合理、規模結構匹配、空間布局有序的城鎮體系。
(3)中心城通過產業升級,把耗能高、用水多、占地大、環境污染較重、經濟效益一般的工業逐步向周邊城鎮轉移;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金融、商貿、休閑、科研、咨詢、教育等設施;通過整治和完善環境,建成生態園林城市;實現城市功能從制造有形產品為主到提供現代服務業為主的轉變,中心城由生產中心變為調控中心、服務中心和生活中心。
第一四六條 遠景城市人口和用地規模
濰坊市域總人口于2050年預計可達960萬人(不考慮人口的特殊機械變化),屆時城鎮化水平若按70%計,全市城鎮總人口為672萬人。
第一四七條 遠景城市空間擴展方向
遠景城市空間主要向東、北和西南三個方向拓展,形成布局緊湊、用地規整的平原型、生態園林式特大城市。
城市向東依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和東南組團,建設濰坊市高科技產業基地。
城市正北方向,加快現代都市型工業發展,接納由中心城市遷移的部分工業,進一步完善城市西部沿長松路兩側分布的現代制造業發展帶。同時,沿白浪河西岸建設合宜的現代化社區,為城市居住用地向北部增長創造機會。
城市西南方向,圍繞職業教育園、浮煙山森林公園和白浪河上游濕地,依托眾多的科技人才,創建濰坊市科技創新基地。
第一四八條 中心城市空間布局結構
展望到2050年,中心城市結構保持“一心、一環、一廊、一軸”的特色,同時增加了城市外環路和沿濟青高速公路、膠濟鐵路分布的綠廊,形成更為開放、完整的“一心、二環、三大片”的空間結構。
中心城市空間布局形成“一主五副”的網絡化核心城市圈形態。
第十六章 規劃實施的措施
第一四九條 依法編制和實施規劃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家《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盡快開展下一層面的規劃編制工作。組織編制專項規劃、分區規劃、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其他規劃。重大項目和城市標志性建筑物一律采用設計招投標制,優選規劃方案。
(2)強化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堅決實行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統一的規劃管理。嚴格實行一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二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監察制度。
(3)進一步編制完善地方性規劃管理法規和技術法規,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增強城市規劃工作的科學性、法制性、規范性。
第一五O條 實行科學的規劃決策機制
(1)充實強化城市規劃委員會,重大項目一律由城市規劃委員會集體討論、研究決策。
(2)建立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機制和專家論證制度。重大規劃項目和城市標志性建筑物須經專家評審論證。
(3)切實落實公眾參與原則,推進公眾參與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讓公眾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的參與規劃實施的決策和監督過程中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和社會團體在規劃全過程中的監督作用。
(4)完善重大規劃和建設項目公示與聽證制度,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克服城市規劃建設發展的盲目性。
第一五一條 搞好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對城市總體規劃的認識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城市總體規劃的宣傳力度,樹立城市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提高現代化城市管理的水平,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導向作用。
(2)增強社會各界的規劃意識,提高維護和執行規劃的自覺性,保障建設者與市民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進規劃實施。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一五二條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規劃圖紙和附件(規劃說明書、專題研究報告和基礎資料匯編)三部分組成,規劃文本和規劃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五三條 本規劃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法定程序無權修改。
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等重大變更的,須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同意,報國務院批準。
調整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市政府必須組織論證,并就調整的必要性向原批準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調整。
違反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進行建設的,應當按照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擅自調整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必須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一五四條 本規劃文本中劃線部分為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近期建設規劃工作暫行辦法]、[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規[2002]218號)所規定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
第一五五條 本規劃自國務院批準之日起生效,1995年版《濰坊市城市遠景規劃》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