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做廉潔自律的表率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要進一步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大案要案、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可見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極端重要性。 一、廉潔自律是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內容 回顧這些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實踐,我們清楚地看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各項工作可歸納為兩道防線的建設,即思想道德防線建設和黨紀國法防線建設。在這兩道防線建設中,思想道德防線建設始終處在首要地位。這是廉潔自律本身的重要性所決定的。 首先,廉潔自律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修身”的新內容。“修身”是我們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中國共產黨人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者,非常重視修身養性,并結合實踐不斷予以發展。要求領導干部作廉潔自律的表率,這是共產黨人根據時代發展的需要賦予“修身”的新內容。 其次,廉潔自律是提高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的內在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對于大多數黨員干部是一個如何提高拒腐防變能力的問題。廉潔自律正是提高這一能力的重要措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強,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會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為自己的從政行為自覺地設立一道思想防線。而這道防線在拒腐防變上所發揮的作用,是任何其它因素無法取代的。 第三,廉潔自律是密切干群關系的客觀要求。人民群眾看一個政黨是不是先進純潔,不僅要從理論、綱領看她是否代表社會發展方向,還要看身邊黨員干部的行為是否代表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名領導干部能否做到廉潔自律,不僅是他個人的形象問題,也是關系到黨在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干群、黨群關系的大問題。 第四,廉潔自律還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要環節。廉潔自律不僅使領導干部能夠保持個人名節,而且還能使領導干部獲得反腐敗的發言權、領導權和主動權。只有領導干部做到自身廉潔,才能理直氣壯地規范下級干部的從政行為,才能理直氣壯地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才能理直氣壯地糾正不正之風,有力地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發展。 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必須堅持自覺 怎樣才能保證我們的領導干部做到廉潔自律呢?這就要求領導干部要堅持自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1、要自重,就要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譽,絕不能干那些自輕自賤、與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作為領導干部,要時刻想到自己是一名黨員、是一名領導干部,不能在金錢美色面前喪失意志,不能沉湎于那些酒綠燈紅的場所,不能在人際交往中只顧吃吃喝喝,不能在處理個人和他人利益時只考慮個人,要時刻珍惜領導干部這個名譽。 2、要自省,就要經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為是否符合黨和人民的利益。一個人的錯誤有它的形成過程,在萌發階段,別人是很難發現的,往往是到了一定程度別人才能發現,但為時已晚。所以,重要的還是靠自省。要養成經常反省自己有無不足,有無錯誤的習慣。 3、要自警,就要用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約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軌的行為。每個領導干部不僅要知法懂法,還要時時對照已經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中的反面典型,警告自己不要犯類似的錯誤。要有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意識。只有自警才能不斷增強對各種腐蝕和誘惑的免疫力。 4、要自勵,就要始終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振奮的精神狀態。一個人在工作、學習、生活的道路上,無論是一帆風順,還是坎坷不平,都要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始終做到成績面前不滿足,失敗面前不氣餒;工作上是高標準,生活上是低要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幸福不懈奮斗。 總之,廉潔自律貴在自覺。“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是自覺的四種表現,能否做到這“四自”,歸根到底還得靠解決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只有從思想上真正解決問題,行動上才能自覺。 三、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必須模范執行現行規范 199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以來,黨中央先后提出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若干個不準的規定,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所有這些都是新形勢下領導干部從政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必須執行這些規定。 領導干部執行現行自律規范,就要學習規范,帶頭遵守規范。學習規范,既要掌握現行規范的基本準則,也要了解每一項規范的具體內容;既要學懂規范的內容,也要了解執行規范的重要意義。執行現行自律規范還要靠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領導干部的率先垂范在自律規范的落實上尤為重要。。 領導干部執行現有自律規范一定要結合實際,創造性地執行。我們黨所制定的自律準則和規范,執行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絕不要搞照抄照轉,上下一般粗。創造性地執行自律規范的核心在于解決自身的問題。領導干部要善于把廉潔自律的基本準則運用到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去。要結合干部隊伍中存在的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的問題,不斷制定相關的制度,采用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辦法去解決問題。 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必須接受監督。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領導干部的行為受不到嚴密的監督,就不能促使和保障領導干部帶頭廉潔自律,帶頭反腐倡廉。實踐反復證明,自律和監督有效結合是保障黨員干部不犯錯誤和少犯錯誤所必需的。 領導干部要樹立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的觀念。對于領導干部來說,既有監督的權利,也有接受監督的義務,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對象。因此,在行使監督權的同時,時刻把自己置于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 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最重要的是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監督。班子內部要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成員之間要有坦誠的思想交流,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制止的要制止。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的作用。除此之外,主要領導干部每年還要在委員會上報告自己的廉潔從政的情況,自覺接受廣大黨員干部的監督。 對領導干部的監督,要不斷拓寬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監督的作用。領導干部要真誠地歡迎人民群眾的監督,就要為監督創造條件。辦事公開、加大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是搞好群眾監督的前提。一定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眾,廣開言路,聽民聲,察民意,知民情。不僅有利于自身的廉潔自律,還有利于改進我們的各項工作。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是內因,監督是外因,外因要通過內因起作用,內因要在一定的外部條件下起變化,二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我們的領導干部在嚴格自律的同時,必須自覺地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廉潔自律,勤政為民,做一名經得住各種考驗,讓黨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的領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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