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命妻宮不坐妻星,而且遭其他地支合化為羊刃,或妻宮并見正財,劫財二星,配偶恐在婚前己有過親密男友;合再逢四柱干支配合不當-刑、沖、破、壞,配偶恐婚前即已失貞或婚后有失節現象。如 己丑 丙子 癸未 壬戌 本命四柱中之時柱劫財克月干正財,本造配偶婚前即與其他男友有過親密關系,地支丑未相沖,未戍刑,所以配偶婚前己失貞。 八字就是講人生事情的,, 時干劫財就是別的同輩人,身下是妻財庫刑日支妻宮未,,日支未是食神庫可以看成子宮,生育機能,就是告訴日主的妻子先跟別人有關系,,,因為年為以前,妻宮被年支破,所以他的妻子是被別人破身的,找對象不是大姑娘,子未相害,妻子婚前被迫與別人發生關系, 八字的干支遵從萬象論,就是一個干支代表的意思是無限的,我們就是在總多信息中找符合日主的信息,也就是定象,定象的準不準就決定算命者的水平,,如果否定八字的這個功能,談八字預測就抽象了,,,,,
&妻星入墓,坐下妻星透出于年上,戀愛比較早,或者將來找的是本地人,或者同學朋友之類。若戌時的話恐婚后有波折。
▲ 如婚災的發生,多半是由于身財這個平衡基點嚴重傾斜,如果歲運稍加慫恿的話,這種婚災就極易發生了,下面我用一個實例來說明之。出生日期:一九五五年臘月初十日酉時(陽歷:1956年1月22日酉時) 男命陰年生逆排,距丑月令始為5歲4個月4天,即1961年5月26日起運。 官 劫 日主 傷 乾造: 乙 己 戊 辛 地支: 未 丑 子 酉 己丁乙 己癸辛 癸 辛 大運: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年齡:5周歲 15周歲 25周歲 35周歲 45周歲 55周歲 公元:1961年 1971年 1981年 1991年 2001年 2011年 現在我就用李老師”SY策劃技術”《實戰博殺》中關于四柱信息對應理論,來對這個命局進行綜合分析。首先: 日主:戊土坐子水為耗,得月干己土之幫,藏根于年支未和月支丑的本氣根之中,旺度為偏旺。 傷食:辛金坐支為本氣明根,得日干戊土之生,又藏根于月支丑的中氣根之中,旺度為偏旺。 官星:乙木周圍被耗,只在坐支未中有一余氣根,旺度為偏弱。 財星:水不透干,只在月支丑中有一余氣根,日支子中有一明根,旺度為偏弱。 印星:火不透干,只在年支未中含有一中氣根,旺度為太弱。 通過上述剖析命局可知,日主和食傷之氣基本漫延了整個命局,財官星遜色,相比之下,可謂五行偏枯,身財平衡度差距大。這反映在現實中,命主婚姻肯定不順,而且父親身體也較差。但命局雖是嚴重失衡,但其財官還是有用,如果歲或運把這個財官救活的話,那命主便有希望走上富貴之道了。由此看出命主是個有能力之人,旺中有泄,實際命主是個運輸業的大老板。 繼續分析命局之取用,日主旺又不成從旺格,取用就必須克泄耗,至于泄命局食傷星已旺,不可取,那么只有取財官為用了,忌土、金。 我們重點看命主在乙酉大運,2000庚辰流年之情況。 乙酉大運介入命局,運干乙木首先加力于命局之官星乙木克制旺土之,沖命局之傷食星,耗其力量。從這個角度上說,命主有利。但運支酉金又把傷食之氣充了上來,成酉丑半合拱金,反而回頭克官星,形成了“傷官見官”的局面。忌神傷食力增,命主這步運還是不利。 2000庚辰流年進入命運,歲君庚金首先解了這個乙辛沖,合克命局之官星成乙庚合。進一步助旺了金氣。使官星用神失力,太歲辰土與命運成辰酉合,雖不合化,卻大增了金之氣,這個丑未沖又克水,子辰半合絆克水,金雖旺,但水不受生形成了“金多水縮”之形勢。命局財官之元氣大減,靡而不振。按李老師之命理,官主名氣,財主妻子,父親、錢物等,命主必因這些方面出現問題。 實際命主公司出現了盜運禁品,被罰款,通報批評。同時也由于這個子辰半合,妻子和別人相好,導致了離婚。
我在實踐中遇到不少正妻星弱而偏妻星旺的男命命局,這種命局婚前多不順,大多數表現為:看似情緣很好,也很容易遇到情人,但很快分手或因女友喜歡上別人而離去,
男命: 戊午 己未 丁亥 辛丑 大運: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5歲 15歲 25歲 35歲 45歲 55歲 65歲 75歲 論婚姻,就要考慮靠妻星與妻宮。此造妻星透出在時干自座墓,因此乃是晚婚之人,因此愚個人認為其三十五歲以前很難有成婚之可能。 食傷得制妻星就明郎了,追其病根就要針對月令未,因為未是年干月干食傷的根,所以逢丑卯之年有機會,卯年和命局亥未形成三合,合掉未!逢丑年和命局形成兩丑沖一未,未受傷!」
傷了月令不是個人有問題,就是六親有問題,這是可以確定的論命經驗。金不換大運所有之論大運規則裡面,就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傷提綱」,以大兇論。 此造是食傷過旺,沒有甲木引丁為病。是戊己土透出為忌 是因為月令未之氣為己土之本氣,又有年干戊土與年支午來助旺,因此需要甲木正印來至戊己土,並扶丁火日主。 應該注意命主之長輩是否有健康之問題。而且命主是事業上也要注意有判斷錯誤之情形發生。再說今年與大運還有形成三刑的問題,也是三刑逢沖的一年。所謂:「三刑逢沖必有禍」,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可談婚 以命理論婚姻,就是要找出比較可以成婚的行運,但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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