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局五行補缺取名法(文/高戈)
----(淺談人生命理與取名改名)之六
假如一個人的八字生的不中和,八字命局明顯缺一種或二種五行,從而不能形成五行循環相生的命局,那么取名時最好以八字五行所缺的那一種五行之字詞取名以補之,以便讓人的名字與命局合成較好的格局。雖然此法乃是人為,但對命局宜有補益。故稱之“八字命局五行補缺取名法”。
請看這樣一個男命(例一):
戊 午
丙 辰
乙 卯 (祿)
丁 丑
此八字日元乙木自坐祿地,月令透出戊土,有丙、丁二火互為月、時之干,格成“財喜食生”。八字無水透干,卻有丙、丁二火泄化日主,若無水來生木制火,恐有火多木焚之慮,實乃八字之“病”也。權衡下來,宜以五行屬“水”之字、詞取名,方能彌補此命八字五行之不足。一來使八字五行較為完備,二來這五行帶“水”的名字乃為日元印星,無宜對命主學業、事業都會有一定補益的。
再看這樣一個坤命(例二):
壬 子
癸 卯
乙 卯
甲 申 (正官)
此命日元與月令同為乙木,本為月劫用官之格。惜子、申合水,便破了官格,只得以專旺格論命了。官星破了,當然就難做官了。做不做官對大多數人來說倒也罷了,但這“官”星又為事業之星,官星一破,豈不對事業也大不利了嗎?像這樣的命局,只好在取名、改名時取個好名以補之。自然就應當以五行為金、土之字、詞取名、改名了,以此補“官”被破之不足了。一者以補八字“官”星被合(破)之弊,二者以土生金補命局申金官星無根之病也。
如能熟煉掌握此法替人取名、改名,豈不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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