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教無定法,貴在得法。借鑒他人思想,突破自我,提高管理效率。
秀州中學分校
2009年2月10日
管理學上的幾個重要定理
1.歐洲有一個故事:一匹馬的馬掌上由于少了一顆鐵釘而失去了一個馬掌;這匹馬由于失去了一個馬掌而在奔跑中摔倒;由于這匹馬的摔倒而使得騎在馬上的將軍被摔死;由于將軍的陣亡,這個兵團打了敗仗;由于這場敗仗而失去了一座城池;由于一座城池的失陷而亡掉了一個國家。這就是著名的墨菲定律。
點評:它揭示了這樣一個道理:一個不起眼的細節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后果。在生活中諸如此類的事情時有發生,因此我們要深刻體悟墨菲定律,時刻注意防微杜漸。
2.人們的行為,有一項絕對重要的定律,如果我們遵守這項定律,差不多永遠不會遇到煩憂。
事實上,如果遵守這項定律,會替我們帶來無數的朋友,和永久的快樂。可是如果違反了那項定律,我們就會遭遇到無數的困難。這項定律是“永遠使別人感覺重要。”
杜威教授曾這樣說過:“自重的欲望,是人們天性中最急切的要求。”賈姆斯博士說:“人們天性的至深本質,是渴求為人所重視。”我曾經說過,人與動物相異之處,就在于自重感的有與無,而人類的文化也由此而起的。
哲學家們對于人類關系的定律,思考了數千年。而所有的思考中,結果祇引證出一條定律。那項定律不是新的,它跟歷史一樣的古老!三千多年前,瑣羅斯特把那條定律教給所有拜火教徒。二十四個世紀前,孔子在中國宣講,道教始祖老子教他的門徒。紀元前五百年,釋迦牟尼也把那條定律留傳人間。耶穌把那條定律,綜合在一個思想中——那是世界一項重要的定律:“你希望別人怎樣待你,你就該怎樣去對待別人。”
老子: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點評:尊重他人,才能受他人尊重,這不是簡單的交換,而是內心的喜悅。
作為教師,盡管高高在上,但神圣的講壇同樣需要對受教育者的尊重。親其師,而后信其道;不親師,則道難傳。
作為領導,如果高高在上,那么屬下就近而遠之,聽不到真言,看不到真相。尊重屬下,讓屬下感到有身價,這是調動屬下積極性的有效方法。
3.奧弗斯德教授在他所著那部《影響人類行為》一書中說過:“一個‘不’字的反應,是最不容易克服的障礙,當一個人說出‘不’字后,為了自己人格的尊嚴,他就不得不堅持到底。事后,他或許覺得自己說出這個‘不’字是錯誤的,可是,他必需考慮到自己的尊嚴。他所說的每句話,必需堅持到底,所以使人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往正面走,那是非常重要的。”
以人們的心理狀態來講,當一個人說出“不”字時,同時他心里也潛伏著這份意念,而使他所有的器官、腺、神經、肌肉,完全結集起來,形成一個“拒絕”的狀態。如果反過來說,當一個人回答“是”的時候,體內那些器官,沒有收縮動作的產生,組織是前進、接受、開放的狀態。所以,當一次談話開始的時候,我們若能吸引出對方更多“是”的回答時,會更容易為我們以后的建議,博得對方的注意。
得到這個“是”字的反應,本來是項極簡單的方法,可是卻常被人們所忽略了。人們好像一開口,就要反對他人的意見,似乎這樣就顯出他的突出和重要來。激烈的和守舊的人會談,很容易使另一方面發怒。如果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感官上的快感,或許這樣還情有可原,若是正要完成一件事,那就劃不來了。
如果你的學生、顧客、丈夫,或者是太太,他們一開口就是個“不”字,那你就算耗盡你的智能,運用極大的忍耐,也很難改變他們的意志。
“蘇格拉底辯論法”,就是以“是,是,”作為他唯一的反應觀點。他問的問題,都是他的反對者,所愿意接受而同意的。他連續不斷的獲得對方的同意、承認,到最后,使反對者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在數分鐘前,他還堅決否認的結論。
下次當我們要指出人們的錯誤時,我們要記住赤足的蘇格拉底,并且問一個——能夠獲得對方“是,是,”反應的和緩問題。
中國人有一句格言,充滿了東方悠久的智能。那句格言是:“輕履者行遠。”
點評:“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直接的指出對方的錯誤卻讓對方失去了自尊,因此對方就會心中不悅,盡管內心上也認識到錯誤,但表面上仍然堅持自己的錯誤,并且會強烈地堅持。
在教育學生中也時常如此,不是學生不分是非,實在是教育者的手段有限,或者說沒有掌握被教育者的心理。
4.魯賓遜教授寫的一段文章:“我們有時發現自己會在毫無抵抗和阻力中,改變自己的意念。可是,如果有人告訴我們所犯的錯誤,我們卻會感到懊惱和懷恨。我們不會去注意一種意念養成,可是當有人要抹去我們那股意念時,我們對這份意念突然堅實而固執起來。并非是我們對那份意念有強烈的偏愛,而是我們自尊受到了損傷。”
你可以用神態、聲調,或是手勢,告訴一個人他錯了,就像我們用話一樣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訴他錯了,你以為他會感激你?不,永遠不會!因為你對他的智力、判斷、自信、自尊,都直接的給予打擊,他不但不會改變他的意志,而且還想向你反擊。如果你運用柏拉圖、康德的邏輯來跟他理論,他還是不會改變自己的意志,因為你已傷了他的自尊。
你千萬別這樣說:“你不承認自己有錯,我拿證明來給你看。”你這話,等于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用事實來糾正你的錯誤。”
那是一種挑戰,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開口,他已準備接受你的挑戰了。即使你用了最溫和的措辭,要改變別人的意志,也是極不容易的,何況處于那種極不自然的情況下,你為什么不阻止你自己呢?
如果你要糾正某人的錯誤,就不應該直率的告訴他;而要運用一種非常巧妙的方法,才不會把對方得罪了。
點評:盡管我們提倡講原則,但原則之下仍離不了人情與尊重。
不樹敵,并不是好好先生,而是更加講究策略。別人的錯誤需要指正,但指正的方式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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