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管理
豐南安全生產培訓2010 、05
主要教學內容1、應急概述 2、應急預案3、應急演練 4、應急處置教師 韓昌印• 導 言 安全生產的核心概念: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為核心,實施一系列安全管理活動,消除或者有效地控制危險和有害的因素,防止人員傷亡傷害、設備設施損害、環境破壞的事故發生,確保人員設備與環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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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安全生產事故為主題,那么安全生產管理的三塊任務就是預防、救援、懲處。 防為上,救為中,懲為下。
•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安全生產的工作做到家,就必須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有所預料,對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措施有所謀劃,以便出現意外時會迅速正確的行動,把事故的不良后果降低到最小。這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這項工作就叫——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法,對此項工作有硬性要求。因此,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管人員必須認真研究,規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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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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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產管理的常識溫習
• 1、 安全 危險
• 安全與危險是一對釋義相關的反義詞,可以一起分析理解。從兩個層面理解。第一,安全與危險都是人們對事物的一種判斷。第二,判斷的尺度是:有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 而且這種事故的后果令人難以接受。有,則是危險,沒有則是安全。
• 這種可能 任何一個生產經營單位都有,因此安全生產管理就必須放到首位!• 安全的另外三個特性:
• A、安全總是相對而言危險卻時有可能發生
• B、安全的概念具有主體性因而沒有絕對性
C、安全概念的確立與事故可能發生的概率有關 舉例:法航空中客車
灤縣楊柳莊
• 2、事故 事故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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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就是意外事件,對人對設備設施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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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致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況,管理上的缺陷。
事 故 分 類• 輕傷---肢體或器官 功能性、器質性• 失能傷害 1天以上 105天以下• 重傷---肢體或器官 功能性、器質性• 嚴重失能傷害 105天以上•
死亡---當時或傷后一個月內死亡 1---2
• 一般事故 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重大•
3
10 10 50
30 100 30
100
• 1000 5000 5000 一億•• 3、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基本功制度建設:崗位職責、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人員培訓:關鍵崗位、特種作業、全員培訓應急救援:應急預案、應急演練、救援技術事故處理:把握原則、科學規范、重在教育 以上常識溫習目的:緊急救援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1、事故應急救援的三個特點安全事故的突發性:時間地點人員難以預見,危害影響難以預見。 (舉例)安全事故的復雜性:發生緣由常常難以立即準確判斷,可能涉及多個環境設備技術問題,一個事故發生后還可能有其他隱患。事態發展的多變性:事故難控、場面混亂、人員恐慌、情緒激動等,均有可能。• 2、應急救援的三個原則• A、人命關天,救人第一。第一時間,竭盡全力,措施得力,最大努力降低傷亡• B、控制事態,緊張有序。控制危險源,控制事故本身發展,嚴防次生傷害。• C、消除后果,恢復現場。封閉、清洗、消毒、隔離、監測、清墟、復原。• 提示:事故調查,對外發言,必須科學準確謹慎,防止雜音。(事故的衍生---該事故的發展演變派生 事故的次生---此事故引起另外的事故)
• 三、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
1、我國各類重大災害和事故頻發。一是幅員遼闊,氣候多變;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科技法制人員素質都在一個相應的階段。我國每年發生的各類事故都在100萬起左右,事故死亡人數在10萬人以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500億。其中,10——29人的事故平均每三天一起,30人以上事故平均每月一起。不可預見的災害事故迫切要求各級政府各個單位把應急救援工作納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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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應急救援體系不健全,應急救援水平低能力差,也是傷亡事故嚴重、經濟損失嚴重的主要原因。1998年南方洪水,2003年非典事件,2003.12.23重慶開縣井噴,每年的礦難等等救援不及時救援能力差,暴露出我國應急救援整體水平低。因此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加強,體系必須完善。••
• 3、進入本世紀后,黨中央國務院確立了以人為本,協調發展,和諧社會的理念,應急救援法制、體質、機制逐步加強完善,先后頒布有關應急救援的法規,“一案三制”的應急救援管理開始完善和加強。• “一案三制”釋義一案------應急預案•
三制------
• 法制:預案編制管理謹依國家法規要求• 體制:應急救援行動中上下左右部門之間關系、職責、制度• 機制:應急預案運作之時一個系統之間的上下左右的行動秩序、層次、方法• 4、許多典型案例說明,經濟救援的工作水平與突發事故發生后損失的大小密切相關。•
正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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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中最牛的校長 葉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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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嶺礦難的救援效果 115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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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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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縣井噴 湘鄉市學生踩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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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3 200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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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人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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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應急救援的法律文件要點•
1、安全生產法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200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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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六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第六十九條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第七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 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七十二條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002年的安全生產法對應急救援有了明確的提出,但是對應急預案尚無具體要求。•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007 11 1 我們學習五個條款• 第三條 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 第二十三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對生產經營場所、有危險物品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對三類企業的要求增加了“預案”• 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迅速救人 2、區域控制• 3、搶修設施 4、禁止限制• 5、物資支援 6、組織人員• 7、保障生活 8、管理市場• 9、維護治安 10、防止衍生衍生事故:由此事故擴大而生的事故 次生事故:由此事故而引起的另外性質的事故 •
• 第六十四條 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1、預防措施不得力 2、發現隱患未消除• 3、應急準備不到位 4、應急救援不及時• 此法對應急預案和管理已有了較具體要求•
3、國家安監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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