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子平真詮》論“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 《國際易經》第二十七期刊登了一篇易友陳秉志先生《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的文章,我讀后頗受感觸,故今作此文以表深入探討。 “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這句話,源出于《淵海子平·五言獨步》一文,此文緊接著還有一句話是“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淵海子平·四言獨步》中也有類似的語句:“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化殺為權,何愁損用。” 談到《淵海子平》,凡是研究過古典命學的人都知道,它是宋代流傳下來的唯一一部子平書,雖然它非為子平一人所作,但大家公認它是子平術的奠基書,是開山之作。所以,人們自然而然地就把《淵海子平》里的《五言獨步》和《四言獨步》中的這些語句奉為命理金針了。那么這幾句話的意思應該怎樣理解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就成了當今命學界上的一道難題。 清朝的《三命通會》雖說和《淵海子平》一脈相承,但它是一部命理學的大雜燴,并未能走出玄學的迷宮,所以對這幾句話仍然沒有作出明確的回答和解釋,于是,這幾句話就成了當今命師們只會誦念而不能理解運用的口頭禪。 《子平真詮》一書,是《淵海子平》的最好注腳。它詮釋了《淵海子平》的核心理論,建立了以日為主,以月令用神為核心的格局論命體系,剖析了《淵海子平》一書所介紹的內外十八格的真正內涵;論述精辟,句句直指要害,令人熟讀后即可理解運用。它是一部地地道道的自子平術創(chuàng)立以來最為完備最為精辟的論月令格局的命理書。因此,我們要理解“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這些句子的真正內涵,看看《子平真詮》一書是不無裨益的。 遺憾的是,打開此書,字里行間并沒有出現(xiàn)過“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這些句子,也沒發(fā)現(xiàn)“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化殺為權,何愁損用”之類的語句。可見,“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這些話是否為命理金針就有待于我們作深入的探討了。 《子平真詮·論用神》一章說:“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從這話可以看出:一、子平家所言的用神要在月令中找,月令即用神(只有當月令為劫刃時才可在別柱上求);二、用神和格局是同義詞,用神一經找出,格局就可確定。這種月令用神格局觀和當今以平衡五行旺衰為標準所取的用神格局觀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子平真詮·論用神》在說明了如何找用神定格局之后,緊接著又對用神的種類和用法進行了介紹,說:“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殺傷劫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則順,當逆則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這說明,從大的方面說,用神只有兩種:一種是“善用神”,一種是“不善用神”;從小的方面說,善用神又可分為財、官、印、食四種,不善用神也可分為殺、傷、劫、刃四種,總共八種,而月令七殺用神只是其中的一種。“善用神”要 “順用”, 即要生之護之,不要使其受到損害;而“不善用神”要 “逆用”,即要或制之或化之或合之或抵之,要使其受到損害,這就是“去”之。我們知道,月令提綱是四柱的樞紐部位,因為月中人元五行氣最重,是一月內主事之神;而七殺為“不善用神”之魁首,以攻身見長,一旦它作為月令用神,對日主所造成的危害必然會比傷、劫、刃來得更嚴重,所以就顯得更有必要對它進行“去”之。從這方面說,“去殺”就是“損用”“損提綱”,反過來,“損用”“損提綱”,也就是“去殺” ,它們是同一回事。所以“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這一命題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成立的。然而,七殺也有它好的一面,那就是如果它能夠得到控制約束,也是可以為我所用的,正如《真詮》所言“殺以攻身……。蓋控制得宜,殺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因此,凡七殺為月令提綱用神時,就不能顧及月令提綱這樞紐部位是如何的重要了,就要大膽地去 “去”殺,去“損”提綱;只有“去”之“損”之,才能“化殺為權”。所以,我想,所謂“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化殺為權,何愁損用”指的應該是這種情況。 下面舉幾個例子加以說明。 例1、毛澤東主席造: 偏官 正印 日柱 正印 乾造: 癸 甲 丁 甲 大運: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例2、 大運:戊午 丁巳運,巳申合,卯食本可以從申印中解放出來恢復制殺功能,但一則財黨殺旺,助紂為虐;二則卯食受到旺財泄耗厲害,制殺無力。逢辛未年,丑未一沖,旺殺俱動,至戊戌月,丑未戌刑動,變本加厲,官殺齊下,因此大病一場就不為奇怪了。可見,七殺為用,若用不能“損”,殺不能“去”,日主終究有難。 交乙卯運后,情況就不一樣了,因該運印星臨死囚之地,失去護殺功能;食神臨旺地,制殺護身有力,故“境況頓時為之一變。有了穩(wěn)定比較可觀的收入,生活從此變得踏實明亮起來。”可見“只要去殺星,不怕提綱重”“化殺為權,何愁損用”也同樣應用于歲運變化中。 以上討論的是七殺為月令用神時的情況,那么,七殺不為月令用神卻在命局中出現(xiàn)的情形又是怎樣的呢? 李參政命:庚 此為正官格,但是庚殺不處置安頓好,酉官何用?這點我們必須首先注意到,然后方可取用定格推命。恰好此殺有乙劫來合,使之不能逞兇。這樣處置好七殺后,我們才可放心取酉官為用,酉官有財生,日主有印比生助有力,因此格局大,命主貴為參政。 楊侍郎命:壬 此造時支巳中藏有丙殺,得先注意處置安頓,再來取用定格。怎樣處置安頓?幸虧時干有辛劫可暗合丙殺,殺被劫合,日主便無七殺攻身之憂。于是,接著就可取月令寅中甲財為用,財有食生,所以命主貴為侍郎。 又如《子平真詮·論財》中一例: 毛狀元命:乙 此造庚殺貼身月上,身主岌岌可危。幸虧有辰中乙劫透出年上,有力合住庚殺,七殺方可得到安頓,解除了日主危機。明確了這點后,我們才可集中精力來論用神。甲木生于辰月,時上透戊財,戊財又坐下辰土,旺財不但不遭損害,而且有傷官生,為有源,可用;而身主甲木盤根于二辰土,身旺能勝財。故命主貴為狀元便在情理之中。 再又如《子平真詮·論印綬》中一例: 李狀元命:戊 此造時支亥中壬殺,得先明確如何處置。月令卯中乙木透于月時兩干,印星強旺,亥卯一合,殺氣盡被旺印化,于是排除了七殺攻身之虞。于是我們方可入手取用定格論命,印格,印旺身強,需食傷泄身,構成了印格佩傷食的格局,故命主貴為狀元。 如此之類的例子,《子平真詮》里還有,而在實踐中更是舉不勝舉,在此不能一一列舉。至于沈孝瞻前輩為什么沒在文中挑明這一潛隱著的論命原則,我想這大概與沈氏當務之急的是要集中筆墨來介紹格局法有關吧。 例1、 大運: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實歲:08歲 始于:1995 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2055 大運:丙辰 按“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的原則,我們得先注意處置安頓好年上癸水七殺,只可惜局中沒有能制化七殺的東東,癸殺得不到妥當?shù)奶幹冒差D,僅憑這一點,就可給命主人生打上個折扣。明確了這些情況,接下來我們就可進行取用定格論命。此造月劫格用官,亥中壬官可用,且辛財有巳丑相拱,財旺生官,格局本可成;但月劫格用殺殺必須要制,此癸殺無制,不可用,于是七殺肆無忌憚,混官作虐,使格局成而轉敗,所以命主為一般百姓。 以上例子說明,凡七殺不為月令用神而又在局中出現(xiàn)的卻又得不到處置安頓的命格,往往其格局也是不成立的。 陽刃格用殺是不能進行控制性地使用的,此殺星不能“去”,用不能“損”,因為它需要七殺來制刃,這叫以毒攻毒。還是舉個例子說明為好,如陳秉志先生《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一文中所列舉的《滴天髓》中的一例: 大運:丁未、戊午、 己酉、庚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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