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喜歡以高調子抑或低調子姿態在商場出現,因人而異。簡言子,有些老板最愛出風頭,有些則最怕成為公眾人物,全視乎本身性格而定。
可是,據我觀察,不管老板個性傾向高調或低調,基本上也不大喜歡他的下屬以高姿態處事接物。
當然,除了有特殊目的,非出某些風頭不可,或者下屬出了風頭,連帶對公司與老板有利,自作別論。
下屬在人前的姿態若比老板更高的話,對于崇尚踏實低調的老板就會難以接受,而會影響彼此對事物之共同看法,減弱共通點。
基本上,俗語所謂風頭,也就等于是知名度,或雅稱之為名望,是一種金錢薪酬之外的得益。這份從工作上所得到的好處,除非是由老板默許和賜予,否則,就有點像在未經老板許可之前自行加了報酬,老板本身越是看重名望的分量,就越會覺得下屬在越權。
打工仔不是不可以出名,名望不是不值得爭取,但是要注意三大原則。其一是所得的風頭與名望,源于老板,即是明顯令他明白是老板的帶挈;其二是風頭與名望之爭取與提高,一般不應超過老板的意愿;其三是由于獲得風頭與名望,而到頭來令公司得益。能本著這些原則處理打工仔的名望,就不會產生負面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