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準確、迅速反映送電工區班組重大政治、生產、安全活動和爭先創優、崗位練兵及“創一流”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好人好事,推動兩個文明建設,全面地完成工區班站下達的宣傳報道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 宣傳報道工作應納入班站工作生產、安全議事日程。
2、 宣傳報道應以弘揚企業精神,準確反映工區及班站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舉措和經驗,以生產一線為主,體現送電工人吃苦耐勞、勇于奉獻的精神風貌。
3、 新聞稿件要突出一個“新”字。每個報道員應報道及時,確保稿件的時效性。
4、 班站長要認真抓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班站新聞報道人員每月至少應完成新聞稿件1篇,如未按期完成者扣罰當月獎金50元。
5、 凡在《咸陽電力報》刊登的稿件,除新聞中心付給稿酬外,班站以同等標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