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引進國際高端人才三年行動計劃(2009-2011年)長發〔2009〕17號發布時間:2010-9-17 15:45:00 來源:瀏陽市科技局
長發〔2009〕17號
中共長沙市委 長沙市人民政府 長沙市引進國際高端人才三年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8〕2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轉發〈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發〔2009〕12號)精神,結合長沙實際,制定本計劃。(2009-2011年) 一、指導思想與計劃目標 引進國際高端人才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創新開放理念,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搭建服務平臺、優化創業環境,大力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形成創業團隊,為長沙“兩型社會”建設和“又好又快、率先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提升長沙綜合競爭實力。 引進國際高端人才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是:從2009年起至2011年,3年內計劃共引進100名高端人才、30個高端人才團隊(簡稱313計劃),以此帶動全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形成引領長沙科學發展的高層次人才集群,著力打造區域性國際化人才智力聚集和交流中心。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政府發揮調控和引導功能,制定人才引進政策,完善資金支持、稅費優惠、服務保障等措施,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人才集聚。 2、單位主體。強化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主體意識,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引進人才中的主體作用,由用人單位提出人才需求計劃,建設事業平臺,安排崗位職務,落實配套服務。 3、市場配置。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用人單位與高端人才之間實行雙向選擇。 三、引進主體 1、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數控機床、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科技食品加工、新能源、資源與環境、航空航天等相關產業,以及商貿旅游、保稅物流、電子商務、服務外包、金融證券投資和新興文化創意等重點領域的企業; 2、科技產業園區; 3、在長高校、科研院所; 4、有關外向型經濟管理部門。 四、引進對象 面向國際人才市場,大力引進我市產業經濟發展急需的、應用型和關鍵性的高端技術人才、高層管理人才和高級金融人才(“三高”人才),特別是由高端人才率領的創新專業研發和管理團隊。 1、高端技術人才。即擁有發明專利和其它自主知識產權成果、技術水平國際先進、能夠帶動我市相關產業發展的技術帶頭人以及駐長高校、科研院所急需的學科帶頭人。 2、高層管理人才。即具有國際視野、熟知國際慣例、有國際知名企業或機構中層以上職位任職經歷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或具有自主創業成功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優秀創業人才。 3、高級金融人才。即具備扎實金融理論功底和國(境)外金融、證券、保險、投融資機構重要職位任職經歷的高級金融人才。 五、引進方式 1、網絡引進。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長沙人才網分別設立專門窗口,公布我市引進高端人才政策及有關實施細則、人才需求信息,全天候接受高端人才自我舉薦和報名咨詢。 2、機構引進。重點支持和依靠各類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引進主體主動出擊,大力引進高端人才;與中華英才網等知名人才中介機構合作,委托推薦高端人才;在美國、歐洲、香港等地建立高端人才聯絡站,聘請一批聯絡員;加強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家和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海內外各類高端人才協會聯系,推薦高端人才;廣泛收集高端人才信息,建立長沙國際高端人才信息庫,并采取切實措施促成其與本市引進主體對接。 3、活動引進。“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市政府每年專門組織1至2次赴國(境)外招聘高端人才活動;本市組團赴國(境)外舉辦招商引資活動,隨團引進高端人才和智力;2009年起,在中國(長沙)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會等有關重大活動中專門開辟高端人才引進洽談專區。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市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由謝建輝同志任組長,范小新、何寄華同志任副組長,長沙大河西先導區、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外事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經委、市國資委、市知識產權局等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市人事局,由文麗霞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成立專家認定委員會。由市領導擔任主任,相關產業領域專家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委員會,負責完善引進高端人才的具體標準,評審認定擬納入“313計劃”的對象,為高端人才引進和經費資助方案提供咨詢意見。委員會第三方專家不少于總人數的50%,對引進對象的評審認定實行無記名票決制。 2、提供資金支持。設立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專項資金。從2009年起,市本級財政通過整合科技、產業資金資源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為列入“313計劃”的高端人才提供安家費補助和事業啟動資金,同時,適當安排引進工作經費。各科技產業園區和區、縣(市)應提供相應配套資金支持。凡本市范圍內用人單位與引進的高端人才簽定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由市財政局撥付100萬元,用于為高端人才提供安家費補助和事業啟動資金。多渠道全額解決個人醫療費用。三年內由同級財政給用人單位全額返還引進的高端人才繳納個人所得稅市和區、縣(市)級收入部分。對帶項目、技術和資金來長創業的人才,市政府對其貸款資金給予3年不低于50%的貼息支持。對個別頂尖人才,還可給予特殊優惠政策,實行特事特辦。 3、搭建事業平臺。(1)建設好大學科技園、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其它各類科技創業中心等高端人才創新創業載體。(2)加大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工程所需的高端人才引進力度。(3)引進的高端人才,可以擔任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領導職務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項目首席專家;主持重大項目、重點實驗室;擔任科技產業園區和外向型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的相應領導職務。 4、優化服務環境。(1)便捷、高效地為引進的高端人才和用人單位辦理網上報名、評審認定和引進工作的其它后續服務。(2)成立市外國專家俱樂部等各類社團機構,開辟各類論壇、沙龍,建立專門網站,構建高端人才信息交流平臺。(3)由市政府統籌,以園區為主,市財政適當資助,2010年底以前,在長沙大河西先導區和長沙經開區分別建立高端人才公寓。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和其它引進主體建立高端人才公寓。(4)引進的高端人才的配偶,根據個人愿望和專業特長,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協調解決其就業。其未成年子女,按照個人意愿優先安排到我市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入園),免收除書籍費和學 雜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市教育局牽頭,2010年8月底之前,建成一所高標準、規范化國際學校。 5、創新政策平臺。(1)對列入引進計劃的高端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和安排國家、省、市科技計劃,優先向國內外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推薦項目,優先申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及省市各類優秀人才選拔。(2)推薦符合條件且個人有意愿的高端人才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有突出貢獻的境外引進高端人才授予“長沙市榮譽市民”。(3)設立來長外國專家“星城友誼獎”、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獎和高端人才引進工作獎。(4)完善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外事、公安、人事、教育、勞動保障、房產等方面有關政策,切實解決高端人才在出入境檢驗檢疫、通關、來長考察接待、簽證、合法居住、落戶、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險、住房等方面困難和問題。(5)建立市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和市直部門領導與高端人才聯系制度,對高端人才實行跟蹤服務。(6)引進高端人才工作納入各部門、園區、區縣(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 長沙大河西先導區、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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