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常見問題總結:
一 荷載和計算部分
1 計算單向地震作用時,未考慮偶然偏心的影響。 JGJ3-2002 3.3.3 整改
2 對于特別重要或對風荷載比較敏感的高層建筑其基本風壓未按100年重現期的風壓值采用。 JGJ3-2002 3.2.2 整改
3 高層建筑消防疏散樓梯,荷載取值小于3.5kn/m2。 GB50009-2001 4.1.1 整改
4 上人屋面活載仍用老規范值1.5 kn/m2,對非上人屋面應建筑專業確認,有時結構按非上人屋面設計,建筑為上人屋面。 GB50009-2001 4.3.1 整改
5 對賓館、醫院等廁所隔墻局部布置較密,未折算成等效荷載按實輸入,如按每米墻重1/3折算成活荷載數值偏小,且≥1.0 kn/m2。 GB50009-2001 4.1.1注5 整改
6 對平面不規則結構,結構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壓Tt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級高度大于0.9,B級高度大于0.85。 JGJ3-2002 4.3.5 整改
7 對質量與剛度分布明顯不對稱、不均勻的結構,仍按單向水平地震作用進行計算。 JGJ3-2002 3.3.2 整改。
8 對V形、Y形、弧形、井字形平面建筑,風荷載體型系數仍取1.3。 JGJ3-2002 3.2.5 審核意見
9 現澆樓面中梁的剛度增大系數取1.0,引起梁支座配筋偏小。 JGJ3-2002 5.2.2 審核意見。
10 7-9度時,框架結構未進行弱層檢驗和驗算 GB50011-2001 5.5.2 審核意見
11 地下建筑抗浮計算時浮力項未乘分項系數1.2,自重項未乘分項子數0.9。 GB50009-2001 3.2.5 整改
12 計算書同圖紙中用料不一致,如框架結構中的填充墻,圖紙中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計算中采用粘土大三孔磚,荷載偏小。 GB50011-2001 5.1.3 整改
二 地基基礎
1 柱下獨立承臺基礎未設二個方向基礎梁。 GB50007-2002 8.5.20 審核意見
2 樁箍筋在液化土層范圍內未加密。 GB50011-2001 4.4.5 整改
3 高層建筑樁未進行樁基抗震承載力驗算。 GB50011-2001 4.4.2
4.4.3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校意見)
4 持力層下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未考慮下臥層對持力層地基承載力 DGJ08-11-1999 4.2.5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校意見)
5 基礎埋置深度未進入持力層,造成承載力不夠 GB50007-2002 5.1.1
5.1.3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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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常見問題 相關規范 審圖機構處理意見 規范編號 條目
6 基礎或樁基承載力驗算時,未考慮底層墻或地下室墻重,及基礎梁和基礎自重的影響,如考慮地下水影響應取最低地下水位,設計時經常漏算上述荷載造成地基或樁基承載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
8.5.4 整改
7 對雙柱或多柱聯合基礎或承臺未使荷載重心與基礎形成心或樁心重合,未考慮偏心影響,造成承載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
8.5.4 整改
8 按試驗確定樁承載力時未扣除試柱加長部分的摩阻力,造成樁承載力不安全。 GB50007-2002 8.5.4 整改
9 工業廠房中未考慮地面堆載對基礎影響,造成基礎設計時承載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 整改
10 基礎底板配筋計算時未考慮由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對由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分項子數未取1.35。 GB500009-2001 3.2.5 整改
11 采用沉降控制復合樁基時,遇暗浜局部持力層缺時未作地基處理 DGJ08-11-1999 11.6.6 整改
12 采用標準圖中的受壓樁作試樁用的錨樁時,未核算樁身抗拉承載力和樁段連接強度。 GB50010-2002 7.4.1 整改
13 力學模型和計算程序選擇不妥,如樓面中間開大洞,僅周邊有少許樓板連接的結構也按樓面無限剛模型計算,未按彈性板程序復核也未采取措施。 GB50010-2002 5.1.3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核意見)
14 地下室外墻計算時側壓力數取值過小,未按靜止土壓力系數取值,對于地下室頂板有大開口處的地下室墻,未另作計算。 DGJ08-11-1999 9.1.6 整改
15 獨立基礎,條形基礎采用上部荷載不當,應分別進行風荷載作用、地震作用下的最大荷載進行計算和校核。
16 地下室有關構件是否進行裂縫寬度驗算。
17 2a環境下,砼耐久性基本要求最低砼強度等級C25。 GB50011-2001 3.4.2
18 防水砼結構底板的砼墊層,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15,厚度不應小于100mm,在軟弱土層中不應小于150mm GB50108-2001 4.1.5 審核意見
三 砼結構
1 現澆板配筋率不滿足縱向受力鋼筋的最小配筋率。 GB50010-2002 9.5.1 整改
2 框架梁支座負鋼筋配筋率超過2.5%。 GB50010-2002 11.3.1 整改
3 鋼筋名稱仍沿用89規范的I級鋼、II級鋼的標注法。 GB50010-2002 4.2.1 審核意見
4 吊鉤、預埋件錨筋采用冷加工鋼筋。 GB50010-2002 10.9.3
10.9.8 整改
5 抗震等級為一、二級的鋼筋混凝土框架中的鋼筋未提出材料強度比限值要求。 GB50011-2001 3.9.2 整改
6 受拉或受力較大,較重要的受彎構件(如抗拔樁、托墻梁轉、換梁等大跨度梁)未作裂縫寬度驗算。 GB50010-2002 11.3.6 審核意見
7 框架梁或連梁箍筋等其它構件的配筋未達到電算或計算所要求的配筋量。 GB50011-2001 6.3.3 整改
8 框架梁配筋只控制支座箍筋,未考慮跨中配箍。在特殊情況下(如跨中有較大集力)跨中配箍不足。 GB50010-2001 11.3.9 整改
9 鋼筋混凝土梁腹板高度hw≥450,梁側的縱向構造鋼筋設置不滿足要求。 GB50010-2002 10.2.16 審核意見
10 扁梁的截面尺寸不符合要求,梁寬>2bc或bc+hb GB50011-2001 6.3.2 審核意見
11 梁高不大于300的梁箍筋間距采用200而未驗算V≤0.7bhoft GB50010-2002 10.2.10 審核意見
12 高層一、二級抗震剪力墻(尤其是一字形短肢墻)墻厚不滿足要求,而未作墻肢穩定驗算。 JGJ3-2002 7.2.2 整改
13 梁端縱向受拉鋼筋配箍率>2%箍筋未按要求增大2mm。 GB50010-2002 11.3.6 整改
14 高層一字形,剪力墻單側擱置樓面梁未作墻體加強處理。 JGJ3-2002 7.1.7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核意見)
15 形狀復雜的短肢剪力墻,兩處方向的受彎鋼筋未按規定全部配在端部暗柱(或端柱等)內。 GB50011-2001 6.4.8 整改
16 一、二級抗震設計的剪力墻的約束邊緣構件LC范圍內的體積含箍率不能滿足要求。 JGJ3-2002 7.2.16 審核意見
17 一級抗震設計的剪力墻,水平施工縫未作抗滑移驗算。 JGJ3-2002 7.2.13 審核意見
18 梁端箍筋加密區不滿足≤ho/4的要求,尤其是斷面高度較小的連梁等。 GB50011-2001 6.3.3 整改
19 高層建筑的樓面主梁擱置在剪力墻的連梁上。 JGJ3-2002 7.1.10 審核意見
20 懸臂梁有收頭邊梁、井格梁的梁交匯處設附加橫向鋼筋。 GB50010-2002 10.2.13 審核意見
21 樓梯間等結構布置不合理,形成外排柱只有一個方向有框架梁。 JGJ3-2002 6.1.1 審核意見
22 三級框架柱箍筋加密區箍筋間距采用150,不滿足柱腳箍筋間距100的要求。 GB50011-2001 6.3.8 整改
23 選用HPB235級Φ6規格的鋼筋。 GB50010-2002 4.2.2 審核意見
24 選用已作廢的圖集臺01G101,97G329等。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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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常見問題 相關規范 審圖機構處理意見 規范編號 條目
25 應全長加密箍筋的柱子,箍筋未全長加密①樓梯間半平臺處的柱子。
由于半平臺的平面成為短柱②框支柱一、二級框架短柱③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設置填充墻等形成柱凈高與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 GB50011-2001 6.3.10 整改
26 高層樓梯間外墻未說明應把踏步板鋼筋伸入砼墻中,使外墻計算長度加高,而不滿足高厚比要求。 GB50010 11.7.9
27 鋼筋砼懸臂梁上部鋼筋的彎折(端部無集中力)當懸臂梁長度>190及端部有集中力荷作用時。 GB50010-2002常用okok.org 建筑結構節點設計施工詳細圖集 10.2.4P42頁
28 梁中箍筋配筋率PSV不足 GB50010-2002 10.2.10
四 砌體結構
1 未說明施工質量控制等級。 GB50003-2001 3.2.1 整改
2 內墻陽角到門窗邊的距離不滿足局部尺寸限值未采取局部加強措施。 GB50011-2001 7.1.6 審核意見
3 底框2層構造柱縱筋小于4Φ16 GB50011-2001 7.5.1 審核意見
4 頂層懸挑梁伸入垟內的長度<2倍懸臂長度(其上無砌體時)。 GB50003-2001 7.4.5 審核意見
5 煤氣管的貼鄰或相鄰房,地坪未采用填土。 DGJ08-20-2001 7.4.3 審核意見
6 底層墻體開洞而此洞未計入墻體計算的,未進行局部的墻體受壓驗算。 GB50003-2001 5.1.1 整改
7 頂底層未采取防止墻體開裂措施。 GB50003-2001 6.3.2
6.3.3 審核意見
8 較大洞口兩側未加構造柱。 GB50011-2001 7.3.1 整改
9 7度7層房屋構造柱縱筋直徑<4Φ14。 GB50011-2001 7.3.2 審核意見
10 ±0.000以下磚采用MU10。 GB50003-2001 6.2.2 應根據土層的含水量
11 跨度>4.8m的梁直接擱置于砌體上示設置墊塊。 GB50003-2001 6.2.4 審核意見
12 單排孔砼砌塊砂漿未用MbXX,孔砼未用cbxx。 GB50003-2001 3.2.1 整改
13 五層及五層以上住宅磚采用MU7.5。 GB50003-2001 6.2.1 整改
14 墻體布置過于雜亂,缺少對稱,對齊,上下墻體不連續。 GB50011-2001 7.1.7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核意見)
15 嵌入墻體的信報箱,電箱等墻體被未采取加強措施。 GB50011-2001 7.1.7 整改
五 鋼結構
1 采用的鋼號、連接材料的型號和對鋼材所要求的機械性能和化學成分的附加保證項目、焊縫質量級別未注明。 GBJ50017-2003 1.0.5 整改
2 在計算高強細栓的承載力時,磨擦面抗滑移系數采用0.55,在施工說明時允許施工單位按0.5及更低的采用。 GBJ50017-2003 7.2.2 視情況定(整改或審核意見)
3 角焊縫高度小于1.5 。t(mm)為較厚焊件厚度。 GBJ50017-2003 8.2.7 整改
4 梁端部支承加勁肋的下端,吊在梁橫向加勁肋的上端未采用刨平項緊。 GBJ50017-2003 8.4.12
8.5.6 審核意見
5 柱腳底面設置在0.000標高。 GB50017-2003 8.9.3 審核意見
6 高強螺栓連接可操作空間不足。 JGJ82-91 2.5.7 審核意見
7 焊縫的重心與桿件截面的中和軸偏心較大。 JGJ81-2002 4.1.1 審核意見
8 不同厚度的焊件拼接時,厚板未刨成1:2.5變坡與薄鋼板連接。 JGJ81-2002 4.4.5 審核意見
9 采用圍焊時未說明在轉角處應連續施焊的要求。 JGJ81-2002 4.4.4 審核意見
10 梁與柱剛接時,柱在梁冀緣上下各500的節點范圍內,柱冀緣與柱腹板的連接焊縫未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縫。 GB50011-2001 8.3.6 整改
11 單層鋼結構廠房實腹式鋼柱插入基礎的深度小于鋼柱截面的2倍。高層為3倍。 GB50011-2001 9.2.13 整改
12 輕鋼結構當梁柱鉸接時仍按門式鋼架橫梁的度限值采用。 DBJ08-68-97 4.4.3 (輕型鋼結構設計規程,該規范為上海地區標準,已經作廢,可不參考,可參考門剛設計規程) 整改
13 側面角焊縫長度小于兩側焊縫之間的距離。 DBJ08-68-97 5.5.10 審核意見
14 柱腹板高度與厚度比大于80時未采用橫向加勁肋板。 DBJ08-68-97 5.6.2 整改
15 當屋面坡度>1/10,檀條跨度>4.5時,未在屋脊處設置斜拉條和撐桿。 DBJ08-68-97 6.4.3 審核意見
16 屋面橫向水平支撐與柱間支撐不設在同一柱距內。采用鋼筋作水平支撐時未設置收緊裝置。 DBJ08-68-97 6.6.1 審核意見
17 門式剛架梁腹板在冀緣轉折處未設置橫向加勁肋。 DBJ08-68-97 8.3.4 審核意見
18 當檀條起水平系桿作時,在承載力計算時,未計入由此產生的內力。 DBJ08-68-97 8.5.2 視情況定( 整改或審核意見)
19 柱間支撐的間距大于40米。 DBJ08-68-97 8.5.4 審核意見
20 當柱兩側梁高度不同時,未在較小梁下冀緣位置設置水平加勁肋。 DBJ08-68-97 9.4.5 審核意見
21 油漆僅說明底漆、漏面漆,未說明涂層干漆膜總厚度要求。 DBJ08-68-97 11.0.7
審核意見
22 地腳螺栓中心到基礎頂面邊緣的距離小于150,鋼柱底板到基礎頂面邊緣的距離小于100。 DBJ08-68-97 5.4.3 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