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暫行條例》、《湖南省實施<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辦法》、《關于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企業及城鎮私營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
2、征收對象: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工業品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根據《常德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養保險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常政發〔2001〕29號)第二條的規定,我市地稅部門主要負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其業主、職工、雇員和幫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收。
3、征收標準:(1)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繳費單位繳納;另一部分是職工個人繳費。(2)單位和個人繳費標準分別如下: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按其職工個人綿費工資基數總和的20%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職工個人均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納。(3)從2006年1月起,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4、征收時間和地點: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前10日內到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申報當月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含個人繳納部分),繳費單位辦妥繳費申報手續后,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稅務部門足額繳納。繳費單位必須按屬地原則,向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地稅機關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5、參保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1)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小于單位統計年報的單位工資總額的,應以統計年報為單位繳費基數。(2)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網 2011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