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相信大家經常會碰到一個棘手的問題:車款何時交付更合適、更安全?為了更好地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二手車專家給大家介紹一個非常行之有效的辦法,車款在過戶交易和轉移登記兩個手續之間的空余時間內交付應該比較安全。 一般來說,過戶是二手車交易必經的環節。而過戶基本分為三個階段,即過戶交易、轉移登記、稅費變更,只有這三個階段依次完成,一輛車才算是真正過戶。車輛過戶交易后,就要進行車輛轉移登記,不管是在車管所辦理,還是直接在一站式窗口辦理,過戶交易和轉移登記兩個手續之間一定會有空余時間。這時,交易發票已經領取,交易已經被認可,但是如果所有手續都不交給買方,則車輛還是無法進行轉移登記。這時可以由賣方(原車主)攜帶所有手續和交易發票,買方攜帶錢款,雙方到銀行或比較安全的地方將車款和手續交割完成。
這樣既保證了買方的利益(拿到了交易發票和所有手續,就算是賣方出現問題,仍舊可以辦理車輛轉移登記),也保證了賣方的利益(交易辦理完結,領取了交易發票,如果買方不給錢,手續和發票還在自己手上,發票本身過一段時間就作廢了,不給錢車也還是自己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賣方應該在手續錢款交割完成后監督買方將所有過戶手續和稅費手續辦理完成,這樣才能更有效地保障賣車人的利益。專家提醒,在辦理過戶手續之前,賣方需要做很多的準備工作,特別是車輛多種手續丟失時如何補救。
如果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丟失,需要攜帶車輛行駛證到原繳稅地征集所先開具丟失補辦證明,然后憑丟失證明和行駛證去登報掛失,可以在報紙上刊登。當然,報社就將丟失證明收走了。然后需要攜帶刊登了掛失事宜的報紙和車輛行駛證再到繳稅機關進行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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