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規范新表格填寫指導
A類表(承包單位用表)
A1 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
可將上海原監A-02 工程開工報審表和監A-08 復工申請表整合到此表
1 本表用于開工時,將表頭中的“/復工”劃掉。如整個項目一次開工,可只填一次。一般當一個項目有多個單位工程組成,應分別填寫“工程開工報審表”,應當與建設工程質量報監的單位工程個數相呼應,有多少報監子項,就填多少張“工程開工報審表”;
2 證明文件應能說明具備開工條件的相關資料,主要應有:
⑴“三通一平” 條件;
⑵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施工施工項目管理規劃已獲得批準;
⑶主要施工機具的到位率和完好率滿足開工需要;
⑷主要施工材料的進場和檢驗已完成,符合施工需要;
⑸已建立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3 本表也用于因各種原因導致的工程暫定的復工申請,此時應將“開工/ ”劃掉。
附1的“開工報告”應改為“復工報告”,
附1的證明材料應有詳盡的具備復工條件的相關資料,首先應列舉工程暫停指令的編號及簽發單位,當導致暫定的原因是危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話,整改完成后,應有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各方共同認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建設工程鑒定意見”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
4 本表用于被質監站查處而暫停的狀況,整改完成后。首先應向質監站申報,待質監站批復后,再向監理機構申報。
5 審核注意事項
⑴項目經理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項目經理。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項目經理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項目經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⑵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經理,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項目經理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A2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可將上海原監A-0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監A-04 工程施工進度計劃(調整計劃)報審表監A-16 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監A-17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單整合到此表
1 本表用于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項目施工管理規劃的報審,也用于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項目施工管理規劃的報審;
2 在施工過程中,當承包單位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項目施工管理規劃進行調整、補充或變動時,應重新報審,也填寫本表,在證明文件中應詳細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依據,應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3 100m2以上的樓屋面支模方案也用本表報審;
4 本表還用于對危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項工程整改方案的報審,在證明文件中應有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各方共同認可的書面意見;
5 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填寫本表報審;
6 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采用本表將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報審,經組織專題論證并審定后予以簽認。
7 審核注意事項
⑴項目經理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⑵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項目經理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內容具體的進度計劃,向監理工程師申報;
⑶項目經理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項目經理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項目經理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項目經理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A3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可將上海原監A-03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整合到此表
1 附:1 分包單位資質材料應注意新老資質就位的新要求,切實防止越級分包,2002年7月1日以后,要防止老資質混入;
2 附:2 的業績材料,應將項目業主或監理單位和人員的通訊地址列出,以便于監理人員進行核實,分包單位資格在注意隊伍的業績的同時更要重點注意經營負責人的個人素質,有些質安狀況尚可,但管理機制不善的,應不予向總監推薦;
3 項目經理應詳細填寫分包明細表中的各項內容,監理工程師應仔細核準;
4 審核注意事項
⑴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項目經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⑵項目經理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⑶工程分包不能解除項目經理任何責任與義務。項目經理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項目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⑷分包工程價款由項目經理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A4 報驗申請表
監A-12 整改復查報審表監A-14 工程報驗單監A-15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單續監A-12 整改復查報審表監A-14 工程報驗單監A-15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單
本表主要用于 1 隱蔽工程驗收申請, 2 放樣報驗, 3 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報驗申請表。在下劃線上應填寫具體內容,如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地基驗槽報驗申請表,樁基分項工程報驗申請表,基礎分部工程報驗申請表等。
1、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
⑴地基驗槽隱蔽工程報驗申請附件中應提交:
①地基勘察報告
②經施工、監理、勘察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簽署的“地基驗槽記錄”
③當實際地基與勘察報告不符合時,應提交由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等參與各方簽署的處理方案及按處理方案實施的驗評記錄,方可進行報驗申請。獲準后進行下道工序——墊層混凝土的澆筑。
⑵鋼筋綁扎工程報驗申請單
①附件應注明A9表的編號及所附鋼筋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
②有焊接接頭的,應先進行鋼筋接頭報驗;
③對抗震有要求的,應視工程結構件抗震等級,依據復試報告核算鋼筋的“強屈比”和“超強比”,當為一、二級抗震等級時,鋼筋的“強屈比”應≥1.25。當為一級抗震等級時,鋼筋的“超強比”應≤1.2,當為二級抗震等級時,鋼筋的“超強比”應≤1.4;
④鋼筋綁扎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
⑤監理人員簽署的工程隱蔽驗收記錄。
⑶上部結構鋼筋隱蔽驗收除按以上要求執行外,尚應增加獲得批準的支模方案和模版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⑷陽臺、雨蓬等懸挑構件,應逐個單獨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對多層建筑可以層為單位附單個隱蔽記錄集中填表報驗。
2、定位放線報驗申請表⑴應附“工程測量定位放線復核記錄”和“建(構)筑工程測量復核表”,二表均應有現場專業監理人員簽名;⑵除總體工程、單位工程的定位放線報驗外,《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3-2002)第2.0.5條規定的放線尺寸校核也填寫本表報驗。
3、樁基分項工程報驗申請單
⑴附件應該有:
①樁位圖
②樁位偏差實測值圖(由監理員監測)
③打樁記錄(由監理員復核)
④預制樁質保資料(鋼材、水泥配比、強度等級等)
⑤樁基檢測報告
⑥樁基自評報告
⑦樁基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施工企業已填妥并蓋有質量部門章)
⑵監理工程師收到后,核實各項資料,確認真實和基本齊全并對實物質兩進行查驗確認符合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后:
①寫樁基分項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②在樁基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證明上簽署意見,蓋監理單位部門章。
③簽署同意報驗申請的意見
⑶否則應退回項目經理,令其整改合格和補充完善之后,重新填寫報驗申請表。
4 基礎分部、主體分部、裝飾中驗和單位工程竣工初驗也填寫本表進行報驗,只是附件有區別,基礎分部、主體分部、裝飾中驗和單位工程報驗時應注意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業主驗收、政府授權的質監站監督的新程序。
5 審核注意事項
⑴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項目經理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項目經理承擔違約責任。
⑵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⑶檢查和返工 項目經理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⑷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監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項目經理拆除和重新施工,項目經理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項目經理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項目經理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⑸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項目經理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⑹因監理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項目經理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⑺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項目經理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項目經理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項目經理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項目經理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⑻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項目經理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監理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項目經理可自行組織驗收,監理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⑼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監理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項目經理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A5 工程款支付申請表
監A-09 工程變更費用申請單監A-18 項目月付款申請表
1 附件:1 工程量清單注意應該是合格工程量的清單,也就是說要附各階段的合格證明文件,譬如,基礎工程量,需附“基礎工程合格證明書”。
2 本表用于合同外的工程費用支付申請時,附件還要求提交依據性材料。
3 審核注意事項
⑴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項目經理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⑵按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合同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⑶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項目經理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項目經理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項目經理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項目經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⑷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項目經理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A6 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單
1 用于對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回復,在寫詳細內容之前首先應寫明所針對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編號;
2 項目經理認為監理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采用本表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項目經理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經理。緊急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要求項目經理立即執行的指令或項目經理雖有異議,但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項目經理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項目經理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請監理工程師認真對待上述第2類回復單。以免由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自身承擔不必要的經濟等責任。
A7 工程臨時延期申請表
監A-11 延長工期報審表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A8 費用索賠申請表
監A-10 索賠報審表
1 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 一周內非項目經理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的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 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 項目經理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3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4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項目經理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項目經理的其他經濟損失,項目經理可按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⑴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⑵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⑶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項目經理送交的索賠報告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項目經理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⑷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項目經理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項目經理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⑸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項目經理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5 項目經理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合同確定的時限向項目經理提出索賠。
A9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
監A-05 成品、半成品供應單位資質報審表
監A-06 建筑材料報審表監
A-07 主要工程設備選型報審表
1 項目經理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及設備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項目經理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 項目經理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項目經理采購的材料設備的使用前,項目經理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項目經理承擔。
4 監理工程師發現項目經理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項目經理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 項目經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6 由項目經理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A10 工程竣工報驗單
1 當工程具備備案制度規定的10項條件中的第 (一)、(二)、(五)、(七)、(十)項條件即(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準;(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五)有完整的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七)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簽署了工程質量保修書;(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全部整改完畢后項目經理可填寫本報驗單,經監理機構對資料進行審核并對工程實物進行預驗收,合格后連同監理評估報告一起,轉交給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準備(三)、(四)、(六)、(八)、(九)項并組織驗收。
2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項目經理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如約定由項目經理提供竣工圖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和份數提供。
3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 項目經理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4 發包人收到項目經理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工程竣工驗收通過,項目經理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項目經理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 發包人收到項目經理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應按雙方在合同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合同約定和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辦理。
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A11 項目經理通知單(增加)
監A-19 施工備忘錄
1 本表按照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建建(1999)313號發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7條2款增設2 項目經理是項目經理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B類表(監理單位用表)
B1 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監B-03 監理通知單
監B-02 監理備忘錄
1 監理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項目經理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確認。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2 除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項目經理發出任何指令;3
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項目經理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項目經理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4 監理工程師口頭指令的確認、原采用“監理備忘錄”方式處理的問題也可使用本表;
5 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和通知也使用本表。
B2 工程暫停令
監B-01 工程停工通知單
1 監理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項目經理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項目經理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項目經理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監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項目經理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項目經理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項目經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項目經理原因造成停工的,由項目經理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 監理工程師的工程暫停令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B3 工程款支付證書 1 項目經理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合格工程的報告。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項目經理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2 監理工程師收到項目經理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項目經理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監理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項目經理,致使項目經理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 對項目經理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項目經理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監理工程師不予計量。
B4 工程臨時延期審批表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內非項目經理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 不可抗力;
(7) 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項目經理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B5 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B6 費用索賠審批表
監B-04 會議紀錄
監B-05 專題報告
C類表(各方通用表)
C1 監理工作聯系單
施工過程中,參與各方進行聯系的用表,原監理專題報告也可使用本表
C2 工程變更單
1 監理工程師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應當通知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2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項目經理發出變更通知。變量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意味著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項目經理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⑴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⑵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⑶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⑷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項目經理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 施工中項目經理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量。因項目經理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項目經理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 項目經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項目經理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6 工程師同意采用項目經理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與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分擔或分享。7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監理工程師對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下列上海200號文件的7個表格《工程建設監理規范》(GB50319-2 000)沒有,考慮到監理工作的連續性,建議各監理機構予以沿用。
監C-01 實測項目檢查記錄表
監C-02 外觀項目評分表
監C-03 質量保證資料檢查記錄表
監C-04 監理日記
監C-05 監理月報
監C-06 工程初驗報告
監C-07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但是對監C-01-1“實測項目檢查紀錄表”做如下修改:
監C-01-1 實測項目檢查記錄表
工程名稱: 編號: 部位 工程 施工單位
序號 實測項目 允許偏差 實 測 值 合格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實測人: 記錄人: 日期
監理工程師意見: 監理工程師 日期
注:本表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允許偏差按《建筑工程質量評定標準》(GBJ301-88)規定,各點實測偏差應實事求是填寫,不得虛假。特殊情況下,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可重新選點實測。
按 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2001-06-04以滬建建(2001)第055號文件 要求增加的兩個表格
進度控制表 可每月填報一次,作為監理月報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報告
巡視旁站檢查記錄表 可每月填報一次,作為監理月報的附件,一并向委托人報告
各 監 理 企 業 根 據 需 要 編 制 的 其 他 表 格
2004年又增加一個安全監理月報
后記:①本文是為正確運用《工程建設監理規范》(GB50319-2000)的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基本表式而寫作,考慮到上海監理同行師友對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滬建建(95)第200號文件頒發的《上海市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的施工監理表式已用了5—6年,都比較熟悉,所以筆者藉監理規范基本表式與200號文件表格的異同比較之方式,并結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兩本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提出表格填寫和審核的要點,這也是出于對我國入世在即的考慮。
② A4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 中對抗震有要求的,應視工程結構件抗震等級,依據復試報告核算鋼筋的“強屈比”和“超強比”。當為一、二級抗震等級時,鋼筋的“強屈比”應≥1.25??拐饦嫾摻畹?#8220;超強比”應≤1.3——是因為注意到對此問題一些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普遍重視不夠、有些同行師友不知道有此規定而列出的。
③一丁對《工程建設監理規范》(GB50319-2000)與兩本新合同(示范文本)結合起來的學習也僅僅是開始,理解還比較膚淺,不當在所難免,敬請同行師友賜教指正,賜教意見請告知本人,謝謝。一丁對監理實務之研究有極大的興趣,經常利用時間的下腳料制造一些監理實務資料,讀者對象定位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的“工地現場監理負責人”,編者注意到一個持有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的“總監理工程師”,因為行政規章規定的原因,使他或她具有“總監理工程師”在許多項目上掛或簽名的資格,實際蜻蜓點水、浮光捋影,某些人甚至連半個月一次的“工地例會”也沒時間參加,要搞好監理實務,主要靠沒有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的“工地現場監理人員”們的腳踏實地的辛勞工作,許多在這個層面上工作的監理人員連接受再教育的機會都很少,因此,編者擬為此層面上工作的監理人員撰寫一些監理參考資料,以通過提高他們的監理實務能力,來提高我們的監理水準,希望這一想法能夠得到同行師友的認同和有關管理部門的支持,對提高監理操作實務水平有所幫助。
④一丁2001-04-21第一稿于上海,2001-06-21第二稿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