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及其宣誓的由來 1916年,第七屆安特衛普奧運會上,比利時優秀人維克多·鮑恩第一次站在發言臺上,代表所有參賽運動員宣誓。他面對場內數以千計的運動員和更多的觀眾,鄭重地宣讀誓言:“我以全體運動員的名義保證,為了體育的光榮和運動隊的榮譽,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尊重并遵守運動會的各項規則。” 為什么要進行運動員宣誓呢?隨著奧運會的發展,參賽國家、地區運動員逐漸增加,比賽的競爭性增強,一些運動員開始投機取巧,為了獲得金牌而弄虛作假。這顯然違背了奧林匹克的原則和精神,于是,“奧林匹克之父”顧拜旦,于1913年建議繼承古代奧運會的傳統,在每屆奧運會的開幕式上,讓運動員代表進行宣誓,以保證公平公正的比賽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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