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南開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專業2006級研究生。感謝林樹青推薦。
前言 先秦時期,各家學派并起,號稱諸子百家,百家爭鳴。道家是其中最重要的思想學派之一。道家的思想核心為“道”,強調天道自然無為,人道順應天道。體現在政治法律上即表現“無為而治”的思想。道家思想的起源很早,相傳軒轅皇帝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當年老子西出函古關,作五千言,遂成道德經,涵蓋其平生思想。被公認為道家學派的創始人。莊子是道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有學者認為,莊子發展了老子的道,也歪曲了老子的道[1]。筆者認為,莊子實際上是從不同的角度闡發“道”的不同涵義。其與老子的側重點不同而已。談及道家,皆呼老莊。可見老莊在道家的地位之重要。從孔子到孟子,儒家思想是沿著內在超越的路展開的,道家則不然。道家是一個從各個不同層次不同方位展開的思想流派。老莊同屬道家,都認為“道”是世界的本源,崇尚自然法,反對人為法,在政治上都提出了“無為”的思想。但老子并無收徒,莊子是在老子的思想上加以發揮,另辟蹊徑。因此老莊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論述“道”,從不同的層次來闡明“無為”。本文即是通過對老莊的思想進行分析,以明晰老莊思想中的差異性。 第一章 老莊對“道”的認識的差異性 論及老莊思想,首先就要談到老莊的哲學思想。思想具有貫通性,哲學思想與法律思想是相通的。道家的哲學思想不同于儒家的“入世”哲學,而是直接從天道運行的原理側面切入,開展了以“天道”“人道”為主的“道”的哲學。道家的思想核心是“道”。老子和莊子都遵從這個“道”。但是,他們所指的“道”并不完全相同。 在老子這里,“道”是他哲學體系的最高范疇。“道”是天下萬物的主體,具有生成論的意義,當然也具有超越性。何為道?老子在《道德經》第十四章說:“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這里的“夷”“希”“微”都是對道的超越性的描述。道是“無狀之狀”“無象之象”“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 [2]。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將這種高度抽象之物概括為道。道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正因如此,它才能夠成為所有具體物象存在的根據。道有什么用處呢?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第三十六章中又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3]老子認為,道先于天地而生,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是由道所創造的,道是天下萬物之母。因此老子的道具有生成論和超越性的意義。 而莊子的“道”,他所關注的重點不再是“道”的生成論意義,而更多的關注“道”的普遍性。在他的哲學思想里,“道”更多的是一種普遍存在體,它是在世界上無處不在的,《莊子.知北游》中說:“東郭子問于莊子曰:‘所謂道,惡乎在?’莊子曰:‘無所不在’。東郭子曰:‘期而后可。’莊子曰:‘在螻蟻’‘在瓦甓’‘在尿溺’……” [4]莊子認為“道”無處不在,廣大無邊,而又體現在一切事物之中。最后莊子又總結說:“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異名實同,其指一也。”,從“周”“遍”“咸”三個字可以體認出莊子對于“道”獨特認識,他把“道”的位置大大拉了下來,從宇宙生成論的高度拉到了人的內心,更多的把“道”看作人生修養的終極價值目標,人對于“道”的追求過程就是人的內心不斷完善的過程,而追求“道”的方法就是“心齋”和“坐忘”。人一旦達到了“得道”的境界,也就做到了“無己[5]”。 第二章 老莊辯證思想的差異性 道家思想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老莊的思想中不乏辯證思維的精華。老子在《道德經》第二章中指出:“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后相隨。”此章老子即是從矛盾的同一性講起,老子認為,美是因為有丑而成其為美,善是由于有惡才成其為善,沒有有就沒有無,沒有難也就沒有易,沒有長就沒有短,沒有高也就沒有低,沒有音也就沒有聲,沒有前也就沒有后。世間相互矛盾相互對立的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辯證思維在這里灼灼生輝。緊接著老子在第三十四章中說:“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老子主要闡述了事物的發展變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做事不能急功近利。天地萬物的發展變化最終都要歸于無,無又生有,有歸于無,周而復始,乃至無窮,世界上的任何客觀存在都是合理的。因此老子認為要解決世間矛盾就不能采取壓制矛盾的一個方面,扶持矛盾的另一個方面的策略,而應該采取任其自然,讓其自生自滅的策略,也就是無為而治的策略。因此他告誡統治者要“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6]”并提倡“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但是老子在事物發展變化的過程中,只強調內因的作用而排斥外因的作用,他認為如果不存在矛盾的對立方,那么矛盾就不會存在,因此他在《道德經》第十八章中提出:“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圣棄智,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老子認為治理國家應該拋棄所謂的“仁義禮治”,正是因為這些人為的規定,使得社會不能按照原有的規律自然發展,違背了“道”的發展規律,所以國家社會才陷入爭戰混亂的局面,百姓才不能夠安居樂業。老子認為他上面所說的不夠概括,也不夠深刻,于是明確的將其論點提出,統治者應該“見素抱樸,少私寡欲[7]” 有種說法是:研究中國哲學,不能不讀《莊子》。謝祥皓教授指出:辯證法和相對主義交織在一起,正是《莊子》一書的重要特色[8]。辯證法是研究對象本質自身中的矛盾的一門學問。莊子對他所研究的對象,都采取了揭露矛盾的方法,這是符合辯證法的。莊子不但繼承了老子的辯證法思想,而且有所發展和突破。首先,莊子承認世間萬事萬物都在不斷變化發展的觀點。在《齊物論》中,莊子寫道:“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與物相刃相靡,其行盡如馳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莊子認為人生的過程,正處于不可阻擋的迅速變化之中,如駿馬之奔馳,沒有任何力量能夠使之停止。人的一生中,始終處于和自然界進行尖銳的斗爭之中,“與物相刃相靡”“終身役役”就是這種貫徹始終的斗爭的如實描寫。在莊子所處的階級地位和社會背景之下,莊子能夠看到人生過程復雜變化與尖銳斗爭,則是莊子頭腦清醒,具有某些辯證法思想的因素。在《秋水》篇中“年不可舉,時不可止,消息盈虛,終則有始,是所以語大義之方,論萬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莊子在這里所講的“萬物”就是指客觀的物質世界。莊子非常明確的肯定了“萬物”的變化,這種變化又是“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的。莊子不但認定事物是在“變”,在“動”,而且認定了這個“變”“動”具有絕對的性質。在這里表現出了相當鮮明堅定的辯證觀。 其次,莊子認識論的相對主義。相對主義是一種形而上學、唯心主義的哲學學說。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質的相對性,抹煞其確定的規定性,取消事物之間的界限,從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觀存在。在認識論方面,相對主義夸大人們的認識的相對性,把相對和絕對完全割裂開來,否認相對中有絕對,否認客觀的是非標準。相對主義是詭辯論的認識基礎,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對的、主觀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謬誤的客觀標準,因而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大開方便之門,成為進行詭辯的最應手的工具。在《秋水篇》中,莊子寫道:“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已。以差觀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則萬物莫不小。知天地之為 米也,知毫末之為丘山也,則差數睹矣。以功觀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則萬物莫不有;因其所無而無之,則萬物莫不無。知東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無,則功分定矣。以趣觀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則萬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則萬物莫不非。”任何事物都有它大的方面,也有它小的方面。從大的方面看,萬物皆大;從小的方面看,萬物皆小;同樣道理,也可以說萬物皆有、皆無、皆然、皆非、懂得了天地和米粒一樣小,毫毛和丘山一樣大。那么萬物的差別和數量也就看得很清楚。懂得了任何事物都像東和西一樣相反相成,相互對立又不可分割,那么事物的功用與本分便得以確定。莊子從天地與米粒,毫末與丘山的比較中,說明萬物的大小、貴賤、是非都是相對的,沒有定準的,而且是不斷的相互轉化的。然后進一步指出:以道的觀點看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大小、貴賤、是非、萬事萬物都是齊一的。 莊子認為,不論客觀萬物或者是人的內心世界都受到道的主宰。因而事物的彼此、認識上的是非,都是相對的。從根本上來說,一切都是“道”的“物化”現象,如莊周夢為蝴蝶,蝴蝶夢為莊周一樣,只不過是一種幻覺,是沒有定準的。因而應該放棄一切對立、一切爭論,做到無知無覺,無見無識,回復到虛無的“道”那里,就一切都統一了。雖然莊子在《齊物論》中寫過“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的明智的論斷,但是,因為對現實變化條件的茫然無知和主觀上超脫現實。擺脫矛盾、追求“真宰”的意向結合起來,莊子隨即寫道:“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9]”這個“圣人不由”寫出了莊子之類的“圣人”對于這些變化眼花繚亂,不能理解,因而只好以“天”明之。對于這些變化的條件,自然無從追究、不能追究了,于是便得出結論:“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既然“彼”“是”之間的矛盾對立全然消除,也就達到了“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的境地了。 第三章 老莊思想的立足點 關于老莊思想的立足點問題,羅安憲老師在他的著作《虛靜與逍遙》中說:“老子思考問題的重點還是社會之治亂。從社會角度、從社會治亂之角度立論而觀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從而強調‘虛心’。莊子立論之出發點則是個體之人。莊子雖肯定人之自然,但莊子更推崇和強調者,則是人之自由。[10]”老子思想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是社會之人,其所關注的是國家安定繁榮,百姓安居樂業。如老子在《道德經》第三章中指出:“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這一章的最終著眼點是告誡君王如何治理天下。老子生活在春秋時代,當時諸侯并起,硝煙彌漫,智謀巧智之士奔走于諸侯之間,為社會兵連禍結推波助瀾。老子提出,要消除戰禍,就得使人無知無欲,“弱其志,強其骨” 采用愚民政策,使巧智不生,則國將定也。“無為”思想是老子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他呼吁統治者要“無為而治”。他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老子認為,為政者應當做到“無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壓迫,讓人們自我發展,自我完善,人民就能夠安平富足,社會自然能夠和和諧安穩。老子把“無為”看作圣人“取天下”和“治天下”的手段。 莊子關注的是人之自由,是精神的自由。莊子出身于沒落的奴隸主貴族,曾為漆園吏,因對現實的不滿。不久歸隱。莊子認為自由自在是為人處世的理想境界。為了達到這一境界,必須與物“無待”,即擺脫與周圍事物的對立、依賴關系;而做到“無待”的關鍵是“無己”,即在矛盾的雙方中把自己的一方消除。如莊子在《逍遙游》中寫道:“夫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數數然也。此雖免乎行,猶有所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故曰: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列子可以駕馭風而行使,但是風也是物質,列子依然“有所待”,即依賴于風,有依賴就算不上絕對的自由。如果能夠順應天地的自然規律,掌握宇宙的變化,就可以達到絕對自由的境界。莊子認為,宇宙的無極,只有用無極的內心才能洞悉。要成為一個“游無窮者”,就必須做到“無己”、“無功”、“無名”。 結語 老子、莊子都是道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創建了道家,莊子發展了道家。老莊的思想核心都是“道”,在哲學上都屬于唯心主義,在政治法律上皆強調“無為”。莊子的思想出于老子,又不同于老子,他們的思想具有差異性。這與他們所處的社會背景、個人經歷不可分。也正是因為這種差異,使得老莊在中國法律史上、哲學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