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與《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02)關于這個的規定似乎差別比較大。 GB50108-2001 第4.1.3條 防水混凝土的設計抗滲等級應符合表4.1.3 的規定。 表4.1.3 防水混凝土設計抗滲等級 工程埋置深度(m) 設計抗滲等級 <10 S6 10~20 S8 20~30 S10 30~40 S12 JGJ 3-2002第12.1.9條 高層建筑基礎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30。當有防水要求時,混凝土抗滲等級應根據地下最大水頭與防水混凝土的比值按表12.1.9采用,且不應小于0.6Mpa。必要時可設置架空排水層。 表12.1.9 基礎防水混凝土的抗滲等級 最大水頭H與防水混凝土厚度h的比值(H/h) 設計抗滲等級(Mpa) <10 0.6 10~15 0.8 15~25 1.2 25~35 1.6 >35 2.0 向大家討論幾個問題: 1、《高規》里的這條是否只是基礎底板,是否使用側墻?因為側墻底和底板底的水頭是差不多的,但是混凝土厚度差很多。 2、如果《高規》的條目適合側墻,那我做的這個高層,兩層地下室,按側墻水頭8米,側墻厚度450mm來考慮,按《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只需S6,而按《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02)則要S12,差別太大了。現在我做的這個工程設計底板和側墻都做了S12的抗滲等級。 3、從上面看出,《高規》的條目應該只是指基礎底板,這樣兩個規范才能吻合,也就是說一般的建筑(埋深小于10m),抗滲等級只要S6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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