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中的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
1、屬于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或者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一般采用經資格預審的公開招標。經資格預審的公開招標的好處是:(1)經資格預審可以淘汰不合格的投標人,因此可以吸引有實力的大公司來投標,以便招標人選擇;(2)可以減少評標工作量;(3)可使招標人事先了解潛在投標人的數量、水平和競爭情況;(3)可使潛在投標人事先預評估自己是否合格,以便決策是否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或購買招標文件。可以防止過大的經濟浪費。所以除增加招標的時間外,對招投標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2、一般性工程建設項目可采用不進行資格預審的公開招標。采用這種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公告,應詳細標明資格和資質條件。以便潛在的投標人事先評估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決策是否購買招標文件。由于未進行資格預審,所以在評標過程中首先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人,再進行深入評標。因此除節省招標時間外,沒有上述資格預審的好處。 3、邀請招標要進行資格后審。如果屬于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不適宜公開招標條件是指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涉及專利權保護,受自然資源或環境限制,新技術或技術規格事先難以確定等原因,可供選擇的具備資格的投標單位數量有限,實行公開招標不適宜或不可行等情況。邀請招標應事先進行市場調查,邀請那些有能力和有實力,以及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由于未進行資格預審,所以在評標過程中首先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人,再進行深入評標。因此除節省招標時間外,沒有上述資格預審的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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