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產業和貿易政策的變化及其特點 (一)產業政策 1.制定國家級產業發展戰略,從宏觀層面積極引導新興產業的發展 韓國產業經濟的特點是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韓國政府在產業發展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對生產要素的配置上。因此,韓國政府非常重視制定國家級的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從宏觀層面對新興產業的發展進行引導,并根據經濟環境變化做適時調整。近年來,韓國在文化產業、半導體、平板顯示器等新興產業領域發展迅速和政府實施產業推進政策有很大關系。 韓國政府從2003年提出在“十大未來發展動力產業”政策、制定個人機器人技術開發計劃開始,繼而在2008年出臺《智能機器人開發與普及促進法》,到2009年的“第一次智能機器人基本計劃”以及“新增長動力規劃及發展戰略”。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后,韓國政府積極尋求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并于2008年8月提出“低碳綠色增長國家發展計劃”。2009年2月,韓國成立綠色增長委員會,公布了《綠色IT國家戰略》以及《綠色增長國家戰略及五年計劃》,提出2020年躋身全球七大“綠色大國”、2050年成為全球五大“綠色強國”的戰略目標。2010年1月13日,韓國政府頒布《綠色增長基本法》草案,旨在以綠色增長助推經濟發展。 2.以科技升級傳統產業,加強工業軟件與傳統產業的融合 韓國未來企劃委員會于2008年7月公布了IT產業新增長戰略——《IT韓國未來戰略》,提出要在未來5年內投資189.3萬億韓元(約1萬億元人民幣)用于發展基于IT的核心戰略產業,以實現IT與其他產業的高度融合,為韓國經濟發展創造新的動力,10個產業包括汽車、造船、醫療、纖維、機械、航空、建筑、國防、能源和機器人領域。根據《IT韓國未來戰略》,韓國知識經濟部為開發汽車、船舶、機械、紡織和醫療器械等產業與軟件等IT產業融合的技術,將在2010年底之前,投入3.5萬億韓元。 此外,韓國政府也非常重視軟件在提升產業競爭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過資金、技術、產業、人才等方面的措施極大地促進了韓國軟件的發展。其中,在工業軟件方面,韓國采取自由競爭的方式,引入國外先進軟件技術及產品,消化吸收和創新,支撐本國軟件的發展,并迅速拓展其應用軟件市場,并于2009年提出要在今后3年內追加投入1萬億韓元(8.56億美元),推進對外國企業的依存度高的內置型軟件國產化,并培養軟件專家。 為推動出臺的《IT韓國未來戰略》中的“IT與產業的融合”,韓國政府及時整合了原產業資源部的產業、經貿、投資、能源政策職能,信息通信部的IT產業政策和郵政業務職能,科學技術部的產業技術研發政策職能,財政經濟部的經濟自由區、地區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成立了知識經濟部,成為韓國管理實體經濟的部門,為韓國推進IT與產業融合提供了高效的組織保障。 3.積極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綠色增長戰略” 為應對金融危機,韓國政府提出綠色增長戰略,發布了《綠色能源技術開發戰略路線圖》,并在《新動力規劃及發展戰略》中將綠色技術產業列為重點發展領域。根據綠色增長戰略,未來5年間,韓國在發展綠色經濟方面的累積投資額將達107萬億韓元,目標是到2013年,創造156萬~181萬個就業崗位。此外,韓國政府還計劃到2030年,將新再生能源普及率由2007年的2.1%提至11%;將新再生能源在世界市場的占有率由2007年的0.7%提至15%;新再生能源產值由2007年的5億美元提至1300億美元,使韓國躋身世界能源強國之列。 為了進一步推動與落實綠色增長戰略,韓國推出了諸多具體舉措,包括:(1)制定綠色戰略規劃與路線圖,確定戰略的發展路徑與推進的重點領域(2009年1月,韓國公布了《新增長動力規劃及發展戰略》和《綠色能源技術開發戰略路線圖》);(2)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與企業轉型;(3)促進財稅、金融等領域的支持與創新,加大對綠色產業的投入;(4)實施標識警告制度,規制能耗產品的使用與排放;(5)聚焦重點領域和產品,推動綠色戰略的實施;(6)出臺國家溫室氣體減排規劃,明確綠色戰略的目標和重點。 4.改革大企業集團,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并大力提升服務業的競爭力 2003年以來,韓國更是開始對大型企業集團進行改革。除現代、大宇、三星、LG和鮮京五大集團外,排名第6至第30位的大企業集團都將列入改革的名單之內。同時,韓國政府還頒布了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如風險企業投資基金將集中支援電子、機械、音像、時裝、軟件等風險企業;增加中小企業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重等等。 5.制定和完善提高服務業競爭力的政策措施 韓國政府自2001年起,大力發揮各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制定和完善提高服務業競爭力的相關措施及促進政策。從稅制、金融、企業費用負擔等層面入手,改善與制造業措施差別,取消對服務業發展不利的政策。2003年,韓國政府提出實現服務業高附加值化方針,2004年取消阻礙服務業市場發展的43項政策限制,2005年制定了通信、廣告、教育、醫療等26個現代服務業部門發展規劃,2006年底頒布《加強服務業競爭力綜合措施》,2008年制定三階段服務貿易促進體制。 (二)貿易政策 1.推動與貿易伙伴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積極開拓海外市場 2010年10月6日,韓國與歐盟正式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并成為領先于美國、日本、中國等主要競爭國家,第一個和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隨著韓歐自貿協定的生效以及雙方貿易規模的擴大,將為韓國創造多達25.3萬個新就業崗位。 韓國自2004年4月首先和智利正式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以來,迄今為止,已同全世界45個國家(地區)簽署了8個自貿協定。其中,已經生效的包括同智利、新加坡(2006年3月)、歐洲自由貿易聯合(EFTA,2006年9月)、東盟(2007年6月)和印度(2010年1月)等國家和國際組織簽署的5個自由貿易協定。韓國還同美國、秘魯和歐盟正式簽署或達成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韓國還將繼續和15個國家就簽署自貿協定問題進行磋商,從而為韓國企業開拓新的市場。 2.技術標準、進口檢疫等非關稅壁壘使用頻繁 韓國自1995年1月1日加入世貿組織后,開始逐步下調進口關稅。根據WTO公布的數據,韓國2010年最惠國關稅的簡單平均稅率約為11.6%,比2009年略有下降,所有產品適用的最惠國稅率均未超過烏拉圭回合談判所確定的約束稅率水平。其中,農產品的簡單平均適用稅率約為48.6%,工業產品簡單平均適用稅率約為6.6%。 韓國政府對眾多產品制定了復雜的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主要涉及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化妝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電子電器產品、化學品、玩具及雜項制品等。韓國的某些標準、技術法規以及合格評定程序給產品進口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例如,韓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指定的食品添加劑范圍過小,加大了添加劑獲得許可的難度。 此外,韓國運用各種檢疫制度、衛生標準對進口農產品進行嚴格控制,而且針對各類產品的檢驗檢疫標準也在不斷修改。由于韓國不承認出口國的試驗和認證,因此進口產品的取樣和檢測程序繁瑣,一些標準甚至比國際標準更嚴格。 韓國產業和貿易政策的變化對中國的影響 1.中韓新興產業領域存在重疊,雙方將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 2010年,我國公布了七大新興戰略產業,分別是節能環保、信息技術、生物、新型可再生能源、新動力汽車、尖端裝備和新材料產業。這些新興產業與韓國的戰略產業有相當一部分是重疊的,例如,新再生能源領域中的太陽能、風能,新動力汽車領域的電動汽車。今后,中韓兩國在新興產業領域不僅存在合作互補,而且還將成為某些領域的競爭對手,這對我國新興產業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2.韓國日益多樣化的貿易保護將對我國產業的出口造成較大損失 目前,韓國仍采用包括關稅配額、技術標準、監管、檢驗檢疫等手段在內的措施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這給中國企業出口韓國市場造成了許多不便,甚至造成許多巨大損失。以韓國對農產品的保護措施為例,2009年12月30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公布的《2010年農產品特別緊急關稅措施》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綠豆和紅豆的進口量超過3.3851萬噸/年時,將分別征收810%、561%的關稅;蕎麥進口量超過8314噸/年時,將征收341%的關稅;花生進口量超過2369噸/年時,將征收307%的關稅;綠豆、紅豆價格降至313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1.65元)、288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1.51元)時,將被征收特別緊急關稅;淀粉和花生價格分別降至604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3.17元)、638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3.35元)時,將被征收特別緊急關稅;水參價格降至31017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163元)時,人參和紅參粉價格降至41583韓元/千克(約合人民幣219元)時,將征收特別緊急關稅。由于紅豆、綠豆、人參及人參制品等產品都是中國對韓出口的主要農產品,上述措施的實施,直接沖擊了我國此類產品的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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