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查補稅款如何調整增值稅申報表 一、對查補以前年度的數額,按要求需直接補稅入庫的,在“稅款計算”部分“期初未繳稅額欄”(30欄)直接作增加反映;查減數額按要求直接退稅或沖減欠稅后退稅的,在“稅款計算”部分第30欄“期初未繳稅額”直接作減少反映。并根據稅款繳納或退稅情況調整“稅款繳納”部分的相關欄目,申報表其他欄目不作處理。 二、對查補(或查減)本年度的數額,除調整申報表“銷項”、“進項”部分的本年累計數、“稅款計算”部分的“銷項稅額合計”欄(20欄)、“進項稅額合計”欄(21欄)的本年累計數外,其他欄目還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處理: 1、按要求需直接補稅入庫(退稅或沖減欠稅后退稅)的,將查補進、銷項稅額合計數在“應納稅額”欄(26欄)和“本期應納稅額合計”欄(28欄)的本年累計數、“期初未繳稅額”欄(30欄)相應作增加(或減少)反映。并將查增或查減的進項稅額合計數相應在“實際抵扣稅額”(25欄)本年累計數作增加或減少反映。 2、按要求需調整留抵稅額后再入庫(退稅或沖減欠稅后退稅)的,還應區分以下三種情況: (1)查補的數額大于企業留抵稅額的,申報表“上期留抵稅額”(22欄)填0,查補數額與企業留抵稅額的差額在“期初未繳稅額”欄(30欄)作增加反映;“實際抵扣稅額”欄(25欄)的本年累計數應按本月數加上期累計數,再加上企業留抵稅額(即查補稅額沖抵的留抵稅額)減查補稅額中多報(或少報,用負數表示)的進項稅額填列。 (2)查補的數額小于企業留抵稅額的,申報表“上期留抵稅額”(22欄)按企業留抵稅額和查補數額的差額填寫;“實際抵扣稅額”欄(25欄)的本年累計數按本月數加上期累計數,再加上查補少報(或多報,用負數表示)的銷項稅額填列(或加上企業留抵稅額減查補稅額中多報(或少報,用負數表示)的進項稅額填列)。 “稅款繳納”部分的其他欄目按表中關系式填列。 (3)查減的數額按檢查部門的要求需調整企業留抵稅額的,應在申報表“上期留抵稅額”欄(22欄)作增加反映,并視其對調減數額的處理情況比照上述方法處理。下面擬舉出幾個例子說明上述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由于查補(減)稅額只涉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稅款計算”和“稅款繳納”部分,故現只就該兩部分有關欄目舉例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