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雙方遇難者在USC的同學好友的代表,我懷著極其悲痛的心情和對媒體不實報道的極度憤怒,對目前網絡及媒體不顧其職業道德對遇難者情況的不實報道,做出如下澄清:
1.被害雙方在來USC近兩年的時間里,一直生活節儉,每學期都各自與其他同學合租房子,共用臥室,以節省房租。而女生更是為了把房租降到最低,選擇了相對不太安全的學校西邊居住。
2.被害雙方來美已經近兩年的時間里,一直沒有買車。本學期由于即將畢業找工作需要,遇難男生花一萬美金于二手車行購買了03年已行駛八萬英里的二手寶馬轎車。該車之所以被誤認為新車,是因為遇難者至今未收到正式車牌,仍然在使用車行臨時廣告牌照。而遇難女生至今仍未買車。
3.慘案發生的時間為2012年4月11日約凌晨一點。當時被害女生于學校實驗室做完實驗,男生開車送女生回家時遇難。
作為被害者全體好友的代表,我在這里懇請全體中國同胞,能夠抵制謠言,并對不知事實真相而被謠言迷惑的人們做出澄清。
逝者已逝,不要再讓不實流言傷害遇難者及其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