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恩愛10條戒律
第一條戒律:不要動不動提出離婚。兩個彼此生活習慣、文化背景、家庭教養、性格等不同的人走到一起生活,難免會發生一些誤會、爭吵,一定要理智、寬容地處理,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動不動就提出離婚,說出一些傷害對方的話或作出一些使自己后悔的事。
第二條戒律:不能以自己的習慣統一家庭。在生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習慣,對別人的習慣,即使一些小毛病也要善于容忍遷就,不能唯我獨尊,以我為中心。
第三條戒律:經濟問題“獨立作主”。在一個家庭里,怎么開銷、如何花錢并非小事,生活中的事例告訴我們,不少關系很好的夫妻因為金錢而反目。家庭開支要共同商量,夫妻之間收藏“私己錢”往往是夫妻矛盾產生的原因。
第四條戒律:無故遲歸或外宿。這是夫妻生活的大忌。夫妻中如的一方果有事不能按時回家或需要在外面留宿,一定要告訴對方,并說明原因,不能無故遲歸或外宿,這樣很容易給對方留下猜測的機會,破壞夫妻感情。
第五條戒律:回家后出氣。在外面遇到不愉快的事,不應在家中發泄,不要把工作角色帶回家;在單位受了委屈,可以找個時間,把心里的郁悶對對方傾訴。
第六條戒律:“也許”念頭的出現。夫妻之間感情有了問題,切忌產生“也許我和另一個人結婚會好些”,“也許我不結婚發而更好”等念頭。
第七條戒律:相互猜疑。猜疑是愛情的大敵。夫妻雙方與異性的正常交往,切勿無道理的猜疑、瞎琢磨,更不要監視對方的正常工作生活,要給對方一定的情感、生活空間。
第八條戒律:不在孩子面前相互揭短。夫妻之間有矛盾,有問題需要解決,不能在孩子面前吵架、相互指責,這樣不但會降低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而且也會影響夫妻間的感情。
第九條戒律:婆娘家分得清。夫妻雙方在處理婆娘家關系時要注意,不能厚此薄彼,在對待對方家人、親戚、朋友時要一視同仁。
第十條戒律:“男主外女主內”的思想。大多數家庭都是夫妻雙方外出工作,夫妻應該平等地分擔家務事,共同照顧孩子、贍養老人。
夫妻恩愛要從一點一滴做起,共同培育愛情之樹,用自己的愛意滋養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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