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考試共分為四級: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殿試由唐代武則天首創,宋太祖時成為定例)。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 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 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
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鄉試(大比)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參考者為秀才,考中的為舉人,可稱老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二至十名稱亞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稱“秋闈”。
會試 會試是在鄉試的基礎上進行的,時間是在鄉試后第二年春天,地點在京城禮部官衙,舉人參加,考中后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 會試合格后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貢士才有參考資格。殿試分三甲(三等)錄取,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第一名叫狀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進士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后一級考試者,稱為進士。隋朝于605年首次開的進士科,被視為科舉的開始。隋、唐時,“進士科”只是科舉各科中的一科,考的是詩賦。因為進士科是常科,考取又最難,故此最為尊貴,地位亦成為各科之首。宋代以前,進士只需要通過在尚書省舉行的“省試”。自宋以后,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主持的“殿試”一關復核和決定名次。宋仁宗時,曾發生過一名通過省試,但在殿試被黜落的考生憤而投奔西夏的事情。自此以后殿試都只定名次,而不會黜落考生。在明朝和清朝,殿試錄取考生為三等,稱三甲。一甲三人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干(清朝時一般為七人),稱“進士出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世人統稱被錄取者為進士。進士是功名的盡頭,就算是對名次不滿意也不可以重考。
狀元 狀元是中國科舉制度中的最高榮譽,是在最后一關考試(唐朝時的省試,宋以后的殿試)中,得到進士第一名的名稱。狀元亦稱“鼎元”“殿元”。歷史上第一個狀元為唐朝武德五年(622年)的狀元孫伏伽。最后一個狀元為清朝光緒三十年(1904年)的狀元劉春霖,1300年來共計狀元504人。狀元也指武舉中的第一名,稱為武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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