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閱讀:走近王安石
主編
林一中
目錄
1、訪王安石——朱正安
2、一代變法名相——吳瓊
3、臨川:因撫河而不死——單蘊睿
4、王安石的“仇將恩報”——陳魯民
5、王安石變法為什么事與愿違——易中天
6、文人的相爭與相親——從王安石和蘇軾的恩怨說開去
7、調謔編——蘇軾
訪王安石
朱正安
他依然如我想像中的那樣,氣宇軒昂,從容不迫。朝服和官帽穿戴得整整齊齊,左手置于懷前,右臂舒開,額頭微微上揚,大有一種運籌帷幄、躊躇滿志的氣度。只是,我好象看出他的眉宇間似乎透著一種憂郁,或者說是一種怨憤。我問他為什么,他默然不語。
王安石的這座塑像就坐落于古之臨川今之江西省撫州市內的王安石紀念館的院里。院不大,卻是樓、臺、亭、閣、木榭、碑廊一應俱全。院內,綠樹懷抱,繁花似錦,曲徑通幽,是典型的江南宋式府第門楣。塑像就矗立在展館之前。館內展出了介紹王荊公生平的許多珍貴資料。所以我想,這位當年政治上的失敗者,如今依然為后人所推崇,也該在九泉之下含笑瞑目矣。可是,他為什么眉宇不展、郁郁寡歡呢?
也難怪,一位胸懷大志、有著經天緯地之才、也曾叱咤風云的人物,最后竟被趕到半山(金陵至鐘山之半道,故名半山)閑居,弄得“其宅僅蔽風雨,不設墻垣”的地步,放誰也是難消不平之氣的。王安石當年倡導“變風俗,立法度”,其目的只是要整頓當時的“貪鄙茍得”、腐敗因循的政治局面,為的都是宋朝的江山和百姓。殊不知世上的改革從來都是充滿著艱難險阻的,所以他就無法避免兩度拜相,兩度罷相,最后被逐出朝廷的命運。其實這種結局已經不錯了,這跟宋神宗對他有好感有關,古往今來的改革者有幾個比這還好點兒下場的?有專家認為,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其中一個重大的因素是用人不當,如張舜民《哀王荊公》中所說“哭一聲唯有弟,故時賓客合如何?”“今日江湖從學者,人人諱道是門生”,這恐怕是王安石生前所料不及的。以我之見,更重要的原因怕是時機不成熟。當時,不但在政治上有司馬光一伙專門與他作對,而且在思想領域還有以程顥、程頤為首創立的北宋理學體系,這是比政治勢力更難對付的。這可以從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得到佐證:小崗村的幾個農民就因為吃不飽肚子想鬧分田到戶,不也是把腦袋別在褲腰上的嗎?不過我想,這位大改革家完全可以開顏一笑了,因為在他之后,中國的改革就從來沒有停止過,社會也正是在這種斷斷續續、艱難險阻的改革中不斷前行的。
好在王安石既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天才的文學家。他在政治上失意之后,就時常跨馬騎驢出游山林,忘情山水。雖然寂寞,如他在《半山春晚即事》中說的“春風取花去,酬我以清陰”,“惟有北山鳥,經過遺好音”,內心很寂寞,不是滋味,卻畢竟給后人留下了豐富的精神食糧,當之無愧地躋身唐宋八大家之列,同時也為臨川人、為華夏子孫贏來了驕傲,不愧為天之驕子。尤其是他的詩,他的近體詩,晚年之作大大勝于早年,在宋詩之中可說是數一數二的,如《艇齋詩話》所言:“絕句之妙,唐則杜牧之,本朝則荊公,此二人而已。”可見,人生得失,不必強求,就憑這,介甫先生,你也該含笑九泉矣。
據說,離撫州不遠,在如今的東鄉縣上池瑤田村(原屬臨川),是王安石的故里,那里還有不少與王安石有關的舊跡,如荊公山、荊公陂、荊公橋、平山書院等,可惜我無緣憑吊,只得留下一點遺憾了。
一代變法名相
吳瓊
1000多年來對王安石有各種評價:或頌其為融皋夔契之才于一體的賢相,如梁任公;或罵其是集陰險惡毒之罪于一身的奸臣,如林語堂;而我們這代人則知其主張變法。
我看的這本傳記,文學色彩很濃,主觀傾向很強,參考書目也不少,讀后還是頗受教益的。
王安石生于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江西清江,爺爺是進士,爸爸是進士;22年后,王安石也榮登進士,甲榜第四名,開始了傳統中國讀書人從學子到士子的轉變。
當時的北宋,距“黃袍加身”已多年,國家表面上風平浪靜,尚算穩定,但積藏多年的隱患逐漸顯現:京師里,王公大臣,花天酒地,醉生夢死;地方上,機構臃腫,官員超編,冗兵嚴重,國防危險,社會漸趨凋弊,百姓生活困苦。“誰令昨夜雨滂沱,北風蕭蕭寒到骨”、“悲怒百日天地昏,路旁過者無顏色”。
王安石把一切都看得很透徹,伴隨社會閱歷和政治經驗的豐富,其對朝廷社稷和黎民百姓的憂慮也不斷深沉,于是提筆寫下萬言《上仁宗皇帝言事書》:“顧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敵。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而風俗日以衰壞。四方有志之士,思思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
仁宗不“仁”,英宗不“英”;20歲的神宗繼位,青年人激昂奮進,要力挽國勢,振趙宋國威。王安石施展政治抱負的時機終于到來了……
“王安石變法”,各項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舉措,紛遞出臺,全國一派革故鼎新的氣象……
但是,中國有自己的“特色國情”,它恪守所謂天命和祖宗法度,忠誠與頑固都到極致。“其事愈大者,其遇挫愈多,其不退也愈難。非至強之人,未有能善于其終者也。”這是千余年后作為“同志”的梁啟超的感慨,“沉舟”偏要阻礙“千帆過”,“病樹”也要壓住“萬木春”,商鞅如此、吳起如此、桑弘羊也如此,王安石呢?
從王公大臣到豪強地主,但凡稍有話語權,無論出于既得利益還是古怪迂腐,都爭先恐后地充當“沉舟”和“病樹”,這其中有我們今天耳熟能詳的歐陽修(曾舉薦王安石)、司馬光(其間編纂《資治通鑒》)、蘇軾(晚年“從公已覺十年遲”)、蘇轍等等,還有人在大相國寺寫匿名詩,還有交《流民圖》,還有人跑到皇帝面前哭啼……
再想到這幾年的困頓勞苦,精疲力盡的王安石提出還鄉,神宗勉強應允;但第二年正月,朝廷詔書:王安石繼續執政!語氣誠懇且堅決,王無奈,又北上,又傷懷:“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文人士大夫總在“出世”與“入世”間徘徊,也在“方”與“圓”、“隱”與“留”間痛苦地執著于尋求平衡,外在攻擊和不理解良苦用心使步履維艱,內心的焦慮和斗爭又何嘗不愈加受煎熬?
復官第二年,眼見變法大略已定,修補也在正常運行中,王安石又上三次請求歸隱,言辭同樣誠懇且堅決,神宗無奈,放行。黜陟沉浮多年,對官場已厭倦,王安石自覺地終結了政治生涯。“誰似浮云知進退,才成霖雨便歸山”,讀佛經、作詩文、賞美景、造庭園,從“千門萬戶(日童)(日童)日,總把新桃換舊符”的喜慶到“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的悠閑到“堯桀是非時入夢,因知余習未能忘”的懷舊,一切都是生活,點滴絲縷皆被柳宗元感知著……
元豐八年,38歲的神宗駕崩,保守派掌權廢法,遠在江寧、正值風燭殘年的王安石含淚北望,第二年去世,66歲。
對于古人,特別是文藝作品里的古人,贊或罵本身已意義不大,取和舍才是精義所在。王安石是文人,是重臣,是文史里的君子,是真正偉大的改革家,是值得21世紀的中國人思考的先人。
臨川:因撫河而不死
單蘊睿
白滸窯遺扯在此默默綿亙2公里。千古流坑絢爛之極,而今繁華落盡。雋秀的撫河望著這片本色的土地,匆匆流走。城東的天主教堂,為我們展示了古老的哥特式建筑風格。
“遠色入江湖,煙波古臨川”。臨川,一座普通的江南小城,一座因人而名的文化古城,一座因川而不死的城池,一片保守卻不安分的土地。
時光荏苒,歲月磨礪。即便早在19世紀即被遺忘在了歷史的角落,卻依然掩不住上帝賦予它的奇幻魅力。
一切的城市,多數皆因形之而下的經濟、交通、物產等因素而枯榮。而臨川,卻以一種無所依附的姿態而獨立存在:它不沿海、不靠江、不腹地、不西部、不邊陲、不重鎮、不沙漠、不喀斯特地貌,幾乎找不出地理上任何值得炫耀的地方。廬山、井岡山、鄱陽湖尚可名諱,而臨川,真的只是“臨川”而已,它沒有過多地制造眩目或滄桑以伺人們對它的好奇心。它留給人們的,或許總如同某個夜晚的一場夢,夢中的確有過曖昧、激情、絢爛、深刻、悲壯,然而當清晨打開窗子時,似乎什么也不曾留在記憶中。
據說,寒冷的水從格拉丹冬冰峰洶涌而來,漸漸失去其原有的溫度。然后繞過諸多山林、流諸于此,就連個性也消失怠盡,學著馴服、雋秀起來。
閉上眼,嘗試在腦海中鋪開一張地圖。從唐古拉山北麓的格拉丹冬冰峰引出一條萬里巨龍,這就是長江;到中下游,向南傾斜引出一條支流,即贛江;然后從它的中間向東南拉出一支,極盡九曲回腸,這就是撫河。
這座城池就這樣包涵于一些無名的群山之中,頑固地脫生于撫河之水,在東南一隅擺出一副不甘墮落的架勢。
我們一行3人是04年10月2日到達臨川的,至于為什么選擇了撫河作為首站,或許就因為臨川之“川”吧。
顯然,這些從北方遷徙而來的客家女人沒有足夠的文采為撫河取一個雅致的名字。究竟為什么、又是什么時候,“撫河”的稱呼開始傳播,也就不得而知了,甚至連臨川的地方志也未對它做詳細的考究,但就是這條無名之河,孕育了數位歷史上的顯赫人物:“東方莎士比亞”湯顯祖、“十一世紀的改革家”王安石。
話已至此。不過對于生活在這里的人們,我想沒有什么比一條清澈的河更有吸引力了,因為它給了他們生存在這里的希望、勇氣,也給了這里一隅繁榮。
雨稀稀瀝瀝地下起來。江南的雨,總感覺朦朧有余,氣魄不足。
撫河邊的一排排木樓,綿延數里又各不相連。木樓的底層都是米粉鋪子,早上供應各色米粉,中午客人來的時候還可以要上七八個爽口小菜,運氣好的還可以吃到途經撫河的肥美的鱸魚。上面是一層閣樓,上下都有臨河的鏤花木窗,這種幾乎定式的傳統一直延續至今。據當地一位老者回顧,他從小就住在撫河邊的木樓。每天早上起床后,跑過三角巷、跑過滿是炊煙的橫街、跑過滿是菜筐的直街,到炸貨攤包上幾根油條,然后跑回來,坐在窗口,邊看著河里的男人打魚、女人搗衣,邊幸福地吃著米粉、油條。
十月的撫河,仍是漲水的季節。據說早年的七到十月,撫河都會發一次大水,水在一夜之間漫上堤岸,從木樓鏤空的花窗涌進房子,然后走街串巷。如果水不大,大家把東西架高、挽起褲管,到閣樓上睡或者打牌,也勉強應付。水往往一兩天即會退去,所以人們都安之若素,屋里反倒比平時熱鬧,打牌、喝酒、聊天,不亦樂乎。如果水實在大了點,就先把家里的大件暫時搬到遠離河岸的親戚家,然后借宿幾宿,等水退了,回家沖洗一下墻上的污滓、腥臭、晾干即可;當然也有不幸因此喪命的。后來當地籌資建了大壩,于是更多的時間,撫河是雋秀的,就象今年的撫河,較以往平靜了許多,只有水偶爾漫溢到河岸的時候,才可以見到被迫光顧的魚蝦,令我們興奮不已。
漲了水、打了魚、吃了水、洗了衣,又退了水。
循環往復,生生不息。
靠水吃水的客家女人們,雖然沒有嬌媚的容貌,卻平凡、樸素地與撫河約定了海枯誓言,他們用撫河帶來的財富滋養他們的家人、田地,勤奮而倔強地證明著他們的存在。
王安石的“仇將恩報”
陳魯民
同為“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與蘇東坡,政見卻不同,王安石大力提倡變法,而蘇東坡堅決反對,所以兩人的關系不好,是一對政敵。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王安石的新法,并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于他當時是文壇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就是四個月,每天被迫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這就是著名的“烏臺詩案”。 辦案的一幫御史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蘇軾于死地而后快,而且“證據確鑿”,白紙黑字,但殺還是不殺,神宗一時舉棋不定。關鍵時刻,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據說,烏臺詩案的結果最后取決于王安石的這一句話! 也實在難為這位荊公先生了,對政敵如此寬大為懷,居然“仇將恩報”。若隨便換個人,朝廷殺了我的政敵,正中下懷,我不落井下石,在一旁邊看熱鬧也就是了,何苦替他出頭,為他求情?可王安石到底是王安石,光明磊落,胸懷坦蕩,真正的宰相度量。退一步說,即使他沒有別的什么成就業績,即使沒有列入“唐宋八大家”,沒有“文起八代之衰”,單就從保存蘇軾性命這一件事,也就足以千古不朽了。 古往今來,恩怨相報,數不勝數,紛繁復雜,但不外乎四種情況:一是以恩報恩,這是良性循環,最好結果,譬如韓信報“漂母”一飯之恩,諸葛亮報劉備知遇之恩,這事多多益善;二是怨怨相報,吳子胥報平王殺父屠兄之仇,孫臏報龐涓刖足之仇,雖然殘酷,也屬正常反應,盡管不是什么好事;三是以怨報德,那是連畜牲都不如啊,呂布先為赤兔殺義父丁原,后又為貂蟬殺義父董卓,幸虧最后被曹操砍了腦袋,要不然不知道他還會再殺幾個義父呢。曹阿瞞也不是什么好東西,逃亡途中,人家呂伯奢正殺豬宰羊款待他,他竟然因瞎猜疑而殺了呂伯奢全家,還大言不慚地說:寧使我負天下人,不使天下人負我。四是以德報怨,則是其中最高境界,就像王安石不計前嫌義救蘇東坡,少見難得,彌足珍貴。 大仲馬的小說《基督山恩仇記》里,水手鄧蒂斯報恩復仇,毫不含糊,痛快淋漓,他的仇人或死或瘋或身敗名裂或家破人亡,他的恩人也飽受恩惠,善有善報。但我總覺得其境界不高,就是因為他缺少了以德報怨這個重要內容,看來,水手到底是水手,與宰相還差點距離啊! 當然,恩仇相報中的是是非非與身份沒有關系,平民百姓里知恩圖報者比比皆是,而達官貴人里忘恩負義者也不在少數。湯恩伯那官不小吧,官至國民黨陸軍副總司令、京滬杭警備司令,卻為了表忠心換取蔣介石信任,硬是把策動他起義的恩師陳儀給出賣了。早年,湯恩伯出國留學沒錢,是陳儀全力資助,回國后又受陳一再提攜,與他情同父子,關鍵時刻湯卻恩將仇報,把陳儀送上了斷頭臺。后來他自己也不得好死,不僅沒有人同情他,反倒罵聲一片,都說他活該倒霉,不知道他有何面目與恩師相見于地下。湯恩伯的恩將仇報與王安石的“仇將恩報”相比,大概這就叫天壤之別吧。
王安石變法為什么事與愿違
易中天
歷史上著名的熙寧變法最后以失敗告終,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有責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則太固執己見,一意孤行。但就事論事,就法論法,這些新法本身卻并無大錯。它們無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農民著想的。這次變法,不該是這個結果。
一
就說青苗法。
平心而論,青苗法應該是新法中最能兼顧國家和民眾利益的一種了。我們知道,一年當中,農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時,秋糧已經吃完,夏糧尚未收獲,正所謂“青黃不接”。但換一個角度看,這時農民又其實是有錢有糧的。這個“錢糧”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兌現”而已。于是那些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就在這個時候借錢借糧給農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后,加息償還。利息當然是很高的,是一種高利貸。還錢還糧也一般不成問題,因為有地里的青苗作擔保,是一種“抵押貸款”。當然,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農民就只好賣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謂“青苗法”,說白了,就是由國家替代富戶來發放這種“抵押貸款”,即在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民貸款,秋后再連本帶息一并歸還。所定的利息,自然較富戶為低。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摧兼并,濟貧乏”,既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也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這當然是兩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們看來,農民向官府借貸,總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剝削);農民向官府還貸,也總比還給地主好。還給地主,肥了私人;還給官府,富了國家。農民沒有增加負擔,國家卻增加了收入,這難道不是好辦法?
實行青苗法所需的經費,也不成問題。因為各地都有常平倉和廣惠倉。我們知道,農業帝國以農為本,以糧為綱,而農業生產靠天吃飯,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樣。豐年谷賤傷農,災年谷貴傷民,這就要靠政府來平抑物價。也就是說,豐年谷賤,政府必須拿一筆錢出來,平價收購糧食,儲存于官方糧庫,等到災年谷貴時,再平價賣給百姓。這樣就能防止富戶奸商囤積居奇投機倒把,做到“物價常平,公私兩利”。這個辦法,就叫常平法;專門用來儲存平抑物價之糧食的倉庫,就叫常平倉。在現代,是屬于糧食部門和物價部門主管的事情。
至于廣惠倉,則是用于防災救濟的國家儲備糧庫,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當時,由于地主死亡無人繼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無主的土地。這些土地,歷來由官府自行出售。樞密使韓琦卻建議將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種,所得田租專款專用,專門用來救濟境內老弱病殘和救災。這就是廣惠倉。在現代,是屬于民政部門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辦法,是變“常平法”為“青苗法”,即將常平倉和廣惠倉賣出陳米的錢用來做青黃不接時的“抵押貸款”。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黃不接時,糧價飛漲,賣出倉內陳谷,可以平抑物價,此其一;賣糧所得之資可以用于貸款,此其二;平價糧食和抵押貸款都能救濟農民,此其三;國家憑此貸款可以獲得利息,此其四。當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農民負擔得以減輕,也是好處之一。總之,青苗貸款利息較低,農民負擔得起;所賣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擔不重。何況官府借出余糧,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公私兩利?難怪王安石會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二
然而實際操作下來的結果卻極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于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到原先設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說,手續還麻煩。過去,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在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后要審批,最后要還貸。道道手續,都要求人,托請,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還是手續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農民身上有多少毛,經得起他們這樣拔?
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于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旨貸款”。不貸是不行的,因為貸款已然“立法”。你不貸款,就是犯法!
結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們的尋租又多了一個旗號,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敗之實了。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污吏害怕變法。不,他們不害怕變法,也不害怕不變法,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沒有,什么事情都不做,無為而治。如果無為而治,他們就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撈錢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倒不在乎這動作是變法還是別的什么。比方說,朝廷要征兵,他們就收征兵費;要辦學,他們就收辦學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只要上面一聲令下,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何況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這樣一種改革,說得好聽叫理財,說得不好聽就只能叫聚斂。我們知道,在當時的條件下,國民生產總值基本上是一個常數。財富不藏于國,即藏于民。國庫里的錢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錢就少了。變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內殿庫房堆滿絹緞,只好再造庫房。但這些財富是從哪里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是從地里長出來的嗎?顯然不是。正如司馬光所言,“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也許,這便正是所謂保守派不贊成急切搞這種新法的原因之一。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在變法之初,司馬光就對神宗皇帝明確指出“國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顯然,這都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問題,更不是技術問題。因此改革必定是一個系統工程,當然只能從長計議。難怪司馬光要說必須陛下與兩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術,磨以歲月,庶幾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減。像王安石那樣蠻干,豈有不失敗的道理?
三
王安石許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兩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輸法也一樣。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制,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售,則“商旅以通,國用以足”。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體辦法,是由朝廷設立“市易司”撥款一百萬貫為本,控制商業貿易。這個辦法,和常平法一樣,也是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只不過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再加上官府財大氣粗,控制了市場,物價的波動就不會太大。
均輸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們知道,在王朝時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運送財物,以供國家必要之需,這就是所謂“輸”。輸送的品種和數量,當然也都有一定之規。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個地方,有時年成好,有時不好;同一種東西,有的地方貴,有的地方不貴。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辦法,則不管豐年災年,價貴價賤,輸送的品種和數量都不準改變,當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辦法,是變“發運”為“均輸”,即撥款五百萬貫(另加三百萬石米)為本,由朝廷任命的“發運使”來統籌上供之事,以便“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也就是哪里的東西便宜就在哪里購買。國庫里面剩余的物資,則由“發運使”賣到物價高的地區去。這樣兩頭都有差價,多出來的錢,就成為國家財政的又一項收入。
這個辦法,也可以說就是變“地方貢奉”為“中央采購”,觀念也夠超前的。但這樣一來,所謂“發運使衙門”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而且是壟斷企業了。其實青苗、市易兩法的問題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門做銀行,市易法則是衙門做商店,兼做銀行。因為“市易司”不但做買賣,還兼做貸款。商人以產業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錢或除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發運使衙門,還有發放青苗貸款的州府縣府,便都既是衙門,又是企業(公司或銀行)。
我們現在幾乎每個中國人都知道,政府部門辦企業會是一個什么樣的結果。何況王安石的辦法還不是政府部門辦企業,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結果自然只能是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當時代理開封府推官的蘇軾就說均輸法弊端甚多,“簿書廩祿,為費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此其二。于是,“官買之價,必貴于民。及其賣也,弊復如前”。因此他斷言:朝廷只怕連本錢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獲”,也不會比向商人征稅來得多。
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們比誰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國企)采購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買對的,只買貴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沒有回扣不買(非賄不行)。所以官方采購貴于民間采購,也就不足為奇。至于官方經商,就更是有百弊無一利。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后來就變成了最大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顯然,在這一點上,所謂“保守派”的意見其實是對的:商業貿易只能是民間的事。官方經商,必定禍國殃民。
文人的相爭與相親
——從王安石和蘇軾的恩怨說開去
曾幾何時,文人相爭似乎已成為知識階層的一大頑疾,千百年來幾無良藥可醫。其實,倘使只是幾個文人意見不合,爭一爭,吵一吵,不流血,不死人,也與旁人無涉;倘使這爭吵無關朝政,無關社會,更與百姓沒有干系,爭便由它爭去,“干卿何事?”但實際上呢,在正常情況下,中國歷來是奉行“學而優則仕”的,知識階層畢竟是“治人”的,起碼他們的意見是會對皇帝老兒有影響的。這樣一來,他們一爭,天下就遭殃了,想不流血、不死人、不引起社會震蕩都不可能,尤其是當猥瑣小人攻訐坦坦君子的時候,結局就更不妙了。
北宋也是一個文人相爭、積不相能的朝代。仁宗時的范(仲淹)呂(夷簡)之爭、英宗時的濮議(韓琦、歐陽修對呂誨、范純仁)之爭,起起伏伏長達幾十年之久,至于王安石與司馬光之間的(革)新(守)舊之爭,更是影響北宋后期幾朝皇帝的大政方針。可與別的朝代大不一樣也讓人大為感嘆的是,北宋一代相爭的文人,后世大都認定他們為人中君子,所爭皆為政見,不涉私德,不關私誼,有的相爭之后交情還非同一般。王安石和蘇軾的關系就是如此。
王安石和蘇軾都是少年得志的人。王安石22歲考中進士,蘇軾小王安石16歲,23歲那年考中進士,兩人都被視為棟梁之才,而且皆以詩文名世,位列“唐宋八大家”之中。兩人真正的交鋒是從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開始的。當時,蘇氏兄弟服完父喪回到京師,蘇軾被任命為直史館、權開封府推事,而受到神宗信任,擔任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的王安石正大力推行變法新政,這樣,兩個大文豪同朝為官,爭端便由此而起了。
本來,面對積貧積弱的北宋國勢,厲行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改革是人心所向的,王安石以“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天變不足畏”的勇氣銳意改革也是令人起敬的。但關鍵的問題是,在錯綜復雜的社會情況面前,在“以保守為天性,遵無動為大之教”(梁啟超語)的國人、尤其是官僚士大夫面前,改革的動作到底是激進好抑或是漸進好?王安石思想竣急,無論是起用新人,還是施行新法,都體現了大刀闊斧的超常風格。而蘇軾呢,他并非不主張變革,他只是希望不要“太急”罷了,因為“法相應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因此,兩個人的政見也就鑿枘難合了。后哲朱熹評道:“熙寧變法,亦是勢當如此,凡荊公(王安石后封荊國公)所變更者,東坡亦欲為之。及見荊公做得紛擾狼狽,卻去攻他。”這是十分允當中肯的。試拿“改科舉”一項稍作分析,就可看出兩人之間的分歧。
變法伊始,為選拔有膽有識的新人,王安石力持改革科舉,舉辦學校,在科舉考試中罷詩賦、明經諸科,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對已實行四百余年的選官制度忽然作此大幅度的改變,無疑會引起士人的震動,神宗皇帝也顧慮重重。蘇軾是個遇事不合便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的人,立馬上書反對這項政令。神宗閱罷心動,當即召見了他,蘇軾借機直諫道:“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愿陛下安靜以待物之來,然后應之”。這番話神宗雖然聽起來有些震驚,但還是表示愿意考慮蘇軾的建議。只是由于王安石的堅持,“改科舉”最終還是被強令頒行了。可結果如何呢?王安石晚年反思道,這項法令“本欲變學究為秀才,不謂變秀才為學究也。”看來他也認識到政策的偏頗了。
眾所周知,熙寧年間文人之爭的結局是雙方落得個兩敗俱傷:蘇軾無法容身朝中,只好請求外放,擔任杭州太守,后來發生的“烏臺詩案”,更使他身陷囹圄,命懸一線;而王安石則遭到新、舊兩派人物的內外夾擊,兩起兩落,最后辭官歸隱,退居金陵,潛心學問,縱情山水去了。
人品的高下顯現于危難之時,尤顯于昔日對手的落井之時。“烏臺詩案”發生時,新派人物尋章摘句,羅織罪名,恨不能立馬置蘇軾于死地,而蘇軾在嚴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承認了強加在自己頭上的罪狀。此情此景,別說當朝的袞袞諸公,就連蘇軾的親朋故舊也噤若寒蟬,無人置喙。可就在這時候,王氏兩兄弟站了出來,仗義執言了。時任直舍人院的王安石之弟王安禮對皇上說:“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語言罪人。軾本以才自奮,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謂不能容才。”歸老林泉的王安石也給皇帝上書說:“豈有圣世而殺才士乎?”其神情儼然一凜凜俠士!至此,政敵的恨意已全然消磨,心中升起的只是文人相惜的寬諒和仁愛!
蘇軾活下來了,被降為黃州團練副使使用。五年后,當從黃州謫所征召回京師時,他特地繞道金陵看望了王安石。這時的王安石衰老多病,愛子新喪,傷愁交集。昔日貴為宰相時,清高的蘇軾很少登門,加之政見不同,更難以晤談,今朝愁苦之時,兩人竟相見言歡,把酒唱和了!王安石從心底里感激蘇軾的寬大。他邀請蘇軾遷住金陵,以作鄰居。雖然尚未看破紅塵的蘇軾婉拒了王安石的美意,但兩位詩壇巨匠間的吟頌仍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可以觸摸的暖暖溫情。
兩年后,王安石去世。哲宗追贈王安石太傅之位,蘇軾奉旨擬敕。那敕文贊道:“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萬物,足以風動四方。”后人都明白,這份蓋棺定論,豈止只是用來評價王安石的?!
調謔編
蘇軾
東坡聞荊公《字說》新成,戲曰:“以竹鞭馬為篤,不知以竹鞭犬有何可笑?”荊公又問曰:“鳩字從九從鳥,亦有證據乎?”坡云:“詩曰:‘鸤鳩在桑,其子七兮。’和爺和娘,恰似九個。”公欣然而聽,久之,始悟其謔也。又“水骨”條下云:“東坡嘗舉‘坡’字,問荊公何義?公曰:‘坡者,土之皮。’東坡曰:‘然則滑者,水之骨乎?’荊公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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