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與“學分銀行”的嘗試與探索
——教育部考試中心自考綜合處副研究員王海東在中國遠程教育學術論壇的演講 中國網 時間: 2012-06-07 作者: 王海東 文章來源: 《中國遠程教育》雜志 責任編輯: 文遠
“學分銀行”的概念是國外傳來的,是比較新的概念,目前也是國際國內的研究熱點,但是關于學分認定、轉換和累積方面的實踐探索早已有之。事實上,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在終身教育和終身學習理念的指導之下,各國開展的遠程與開放教育實踐都有很多類似主題的探索,只不過沒有明確使用“學分銀行”的概念。2010年我國《教育規劃綱要》出臺,明確“提出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建立繼續教育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與銜接。建立‘學分銀行’制度”等。“學分銀行”在國內開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下面我從“學分銀行”建設角度來談一下自考都做了哪些工作,這些工作哪些是有意義的,能否為我國“學分銀行”建設提供一些基礎性的工作和經驗。
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是1981年建立的,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結合的教育形式,《教育法》、《高教法》和國務院條例等專門的法規確保了其權威性,通過以考促學、教考分離的形式,為公民提供成才的途徑。自學考試在中國的創立,既有我國歷史科舉文化中以考促學、促教的傳統基因,也受到國際開放教育大潮流的影響。改革開放之初,小平同志主持工作、建立制度的時候提到的“兩條腿走路”的觀念,一是辦正規學校,二是個人自學。國家建立一項制度對個人的業余學習進行檢驗和支持。直接目的是解決文革后教育投入嚴重不足、人才大量短缺的社會問題。自學考試制度在九十年代為推進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作出了重要貢獻,當前正實現面向繼續教育和終身教育的轉型。按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韓民教授的觀點,自學考試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以考試為主要手段的學習成果認證制度。概括一下,自學考試的制度框架和基礎有六個方面特征: 第一,完全開放入學與靈活彈性的學習方式。它對所有學習者開放,沒有年齡、身份、學習背景等各方面的限制,支持個人的自主學習。學習者可以自主選擇助學機構。它為學生建立個人考籍(賬戶),學生可異地報考,借考和轉考。 第二,國家統一標準的專業和課程體系。專業和課程體系是通過參照普通高校建立起來的,同時也是面向社會公布的。據2011年的統計,全國統一計劃的有147個專業,還有一些是各省根據地方需求和經濟特點開設的專業,基本涵蓋了十二大學科門類。自考實行完全的學分制,不是學年制。完成課程和學分,達到學分的要求就可以通過畢業,有15個專業委員會對專業標準課程和內容進行修訂和把關,根據新的情況及時調整這些標準。 第三,國家考試制度作為質量控制和學業評價的主要手段。每年4次組織國家的統一考試,這個考試是標準參照性的考試,不是選拔性考試,只要達到了標準就可以通過,沒有設置固定的通過率。自考在國家題庫、標準化考場和網上指揮系統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第四,社會化的助學體系和制度。自學考試不是辦學機構,而是整合利用高校資源,同時吸納民間資本辦社會化的大教育。據2011年底的統計,現在登記的助學機構有1606所,包含普通高校、民辦高校、成人高校、部門辦學和其他組織。這就把大量民間的、零散辦學和各類非正規、非正式教育形式納入到國家教育整體制度當中,這是我國的本土制度創新。當前網絡化的助學培訓逐漸成為廣大自考生歡迎的學習手段。 第五,與其他教育形式的溝通和學分認可。自考認可普通高校的課程學分,不少在高校沒有能拿到畢業文憑、肄業的學生,通過自考系統最后獲得了國家認可的文憑。權威性的考試證書也可以替代專業學習當中的同類課程,主要集中在計算機和英語類。目前我們也在積極按照國家要求,研究對網院系統和電大系統等同類繼續教育的課程學分認定問題。 第六,有一套分工明確的權威性管理系統。全國考委是最高決策機構,全國考辦設在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日常管理,還有省一級自考辦和各地市級的自考管理系統。自學考試的主考學校有688所,主要是普通高校,參加自學考試專業建設、命題和教材建設、實踐與環節考核、畢業審核以及畢業證書附署。 自學考試制度和“學分銀行”制度在一些方面已經實現了對接,例如,面向所有學習者開放、國家學歷授予制度與公開的專業課程體系、個人學習賬戶和學分記錄、一些學分認定、轉移和折算的探索。但也還有不少沒有實現對接的地方,例如,專業與課程體系不是以能力為導向的,還是以專業知識為主;學歷學位授予依托主考學校,無國家統一序列;學分獲得手段比較單一,主要通過國家考試的形式;個人的學籍記錄不是終身的,更不是多方面學習結果;與其他系統的課程學分尚未能互通互認等。這些未能對接的地方,可能是我們下一步改革要重點推進的。 對于今后我國推進“學分銀行”制度建設有幾點建議。第一,“學分銀行”建設在國家層面要有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比如終身學習體系框架、保障性的法律法規、繼續教育專業規劃和能力標準、學歷文憑與等級證書制度等方面,都需要大量制度建設和創新。南科大的朱清時校長說過:“蓋大樓不能從壘雞窩開始”。第二,探索過程中抓住主要問題,找到最迫切的需求點,實現重點突破。中國不只需要一個“學分銀行”,我們也不可能建一個滿足13億人需求的“學分銀行”,還是要找準層次定位、功能定位和群體定位。目前看把突破點定位在各類繼續教育形式之間的課程學分互認上,會現實一些。第三,可以依托自學考試制度,并結合電大、網院等系統力量,探索我國繼續教育“學分銀行”制度。自學考試已初步具備了“學分銀行”的制度框架,有很好的制度基礎、良好的質量信譽以及30年的實踐經驗。第四,有必要成立“學分銀行”的研究聯盟,統合國內研究力量搭建平臺,協同攻關與創新。廣泛借鑒國際經驗,深入研究本土問題,推進我國的“學分銀行”建設早日取得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