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 農
本來無需再在這毫無意義的人和事上再廢腦筋,只當是一次血和淚的交溶罷了。傷疤好了,疼還在。痛定思痛,在無人的夜晚總想數數全身還有幾處傷疤沒有完全愈合。
從認識她和聽她人說了她太多的過去起,我自始至終在思考著一個問題,人與人之間雖然都有著不一樣的經歷、性格和人生,但是大多方面都有著相似之處,那就是人的通常理性和品格,也就是做事應有品,做人應有格,總是覺得人是萬物之靈,都應該具有通常的理性和相對的生存理念。可對于她于是乎只能是無奈地嘆息、自戀的悲哀。
她是一個很悲哀的人,這種悲哀在于她生命中有一個魔咒,叫做:愛情!而她一生的悲哀也就在這里。 愛情是她一生最重要的事。她的一生都在等待自己“要等”的那個人,她自信滿滿也相信這世界有一個人且只有“這個人”是值得自己等待的,是自己所追逐的人。這一個人會讓她愿意停留、愿意改變。在她生命中,也許這個曾經出現的人就是自已要等的人,但惘然中似信非信,但命運偏偏和她作對,這個曾經讓她肝腸寸斷的人已永遠一去不返。諸人所知,是多么的抽象和荒唐,所以好多人覺得她花心,處處留情,其實不是,她只是在尋找她要等的那個人。 因為她要等的這個人在她心目中盡善盡美的。她始終忘記了自已是誰?更不知“人無完人,金無赤足”的道理。 假若有一天她遇到自己在等的人,于是她會忘記了矜持忘記了優雅,忘記了權衡自己的得失,于是她會努力地承擔責任,相信會自己改掉喜歡玩曖昧的習慣,于是她會和其他所有不相干的人,曾經的“他們”撇清關系。如果真的就和這個人在一起了,那她就會死心塌地、一心一意;如果未能終究和這個人在一起,她這一生便也毀去了大半,因為她會由此否定了自己的愛情觀,否定了愛情,也否定了婚姻。 因她心里的這個“他”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只是心靈世界中的一個夢幻。
她是個戀愛高手,十二星座(天秤座)中第一的戀愛高手。對于她來說,戀愛是享受,所以為了這種享受可以不惜一切或將家庭及子女置身世外。對戀愛中的技巧的尋求也從不怠慢。不過一旦成為仨角關系,或朋友和親人責備時會立刻逃避,這樣下去永遠都會做不到坦誠相見的戀情。 人人深通暗戀之道,因為她還有一個更為悲哀之處:她總是感覺她在別人眼里看起來有多么的出“色”或者優“秀”,卻不知“外表美,還要心靈美”(邱語)。如果她真的喜歡上“誰”,她就會很自卑,覺得自己什么都配不上對方。于似乎就成了愛情的奴役,面對愛情兩個字,面對自己喜歡的人,總感渺小如草芥,只要對方一句話,便愿意赴湯蹈火。 所以她對暗戀、放棄都很熟悉。因為自卑,所以只能暗戀;因為覺得自己配不上,于是放棄。 只有她才知道自已的可憐,她是憂郁在心里的。寂寞是她邁不過去這個檻,對理想愛情的渴望和求之不得的悲哀,深深刻在她的心靈深處。 在遇到那個等待的人以前,與其說她是花心的,不如說他們是博愛的。其名曰是“博愛”不如說是在“細細品味”更為貼切,因為她對每一個人的感情都是真的,都是深的,但自始至終都會告誡自已“保持距離(這個距離“距離”只是心里的距離,切不是身體距離),邊走邊瞧”,她對自己“彼此需要”的人不設防,也是真心實意希望對方好、真心實意地記掛對方。其實和她戀愛過的人,都很難忘記他帶給她的美好,她會用盡心思營造浪漫、用盡心思去善待那個和自己戀愛的人、更會用盡心思去適應對方、了解對方、體諒對方,而且,她的付出都是默默的。除非有一天她的忍耐到了極限,她才會怒吼、才會讓對方了解自己一直在背負的心情中探索。拿她自已的話說就是“我不善于表達”。不過,她如果把自己的不滿都說出來了,怒吼了,也表示想要放棄這戀情了。 和她戀愛過的人們也都會有很相似的郁悶體驗:一是她會在他人說我愛你后的這一秒說“我美嗎”下一秒又對你很不耐煩,或者好像很無所謂;第二是她會在你上午說“因為我走不出來,咱們分手吧”,下午又要和你和好,“我理解你,我知道你為我所付出的一切,你在我心里的份量太重、太重”;第三是,真的分手后,她會發短信說“你不管我了,我咋活!實在活不了我只能是跳大橋”心里真的有你之類的很纏綿的話,但如果你發短信告訴他們同樣的話,她不是表現的很冷漠,就是會很理性地勸阻你…。
其間曰: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任。地道的“三不女”。 這是因為她的心思很善變,她說的時候是很認真地“再說”,但那只能表明在那時那刻她是那樣的無奈,過了那個點,她自己也就忘記了。所以讀懂她真的很難,她只在乎你的“行動”,講究的是實惠,只要你說“來我這里吧,把××拿去”保準她立即會來到你的身邊。之后就象從來不曾相識的人一樣,離你越快越好,越遠越好。
這是因為她的心思不確定,她說的時候是很認真地“再說”,但那只能表明在那時那刻她是那樣的無奈,過了那個點,自己也就忘記了。所以擺布她也是很容易的,他們只求“表現”,得到之后就會想到希望下次不會再對她吝嗇。 最郁悶的是,她經常會因為某種氛圍而說出某些自己其實并不想說的話。 但她作出分手的決定是很難的,往往此時覺得不行,不能在一起,過一會又覺得還是自己太不體諒了。所以在分手這件事情上總是搖擺不定,因為愛情這件事太重要,她害怕因為放手而錯過了自己要等待的人。 一旦她真的認定了對方不是自己要的人,那分手就意味著對方已經從自己的愛情版圖上消失了,如果她覺得你還有企圖想和她和好,那她肯定會表現出前所未有的絕情。 但是因為她很重情又很纏綿,所以難免還會想到這個人,所以就難免還會主動聯絡,有些甜蜜的話語。但這不代表什么。 她是為了心目中的愛情而戀愛,這就意味著戀愛時當她發覺對方并不是自己心目中的愛人的時候,就會掉頭,就會為了那個心目中的愛情而接納新的人,留給前面的只能是恒久傷害。但她卻做不到無情,因為她太多情也太重情,于是傷人的時候也傷了自己。她恨自己對愛情的看重和追求,也恨自己做不到無情。 如果她讓你傷心了,其實她比你更傷心,如果你恨她,其實她比你更恨自己。她的憂郁埋在心里,眼淚留在夜里。她選擇承擔,而不是傾訴。 她似乎很內向,總是有很多想法不愿表達。可是她說出來的卻是心底早就想說的話。 她知道自己是被愛情奴役的人,所以要的是能帶給自己絕對安全感的戀情。否則他們會怕,怕被對方發現了自己內心的卑微。于是她總是讓自己在投入之前離開,或者用自己表面的冷漠嚇退對方,或者努力營造出一種讓對方覺得不安全的氛圍。其實只是為了掩飾自己內心的畏懼和惶惑。 她為了愛情而追逐,為了愛情而不顧一切,為了愛情而放棄,如果等到的那個愛情只是錯覺,她就會因為愛情而毀滅。 她是天生的情癡,再繁華似錦的前程也比不上愛情帶來的快樂和傷痛,于是快樂還是悲哀全在運氣。 如果有一天,你和她戀愛了,但是又分手了。她永遠不會對你承認自己的花心,她曾經為了你而理清和其他異性之間的關系,她曾經很認真地說“我也很想和你在一起”,她曾經為了你而忘記了自尊和矜持。 我已經可以欣慰,她曾經真的認定過我,必競我倆在一起的日子里雖然有過撕心裂肺的痛,但更多的是刻骨銘心的愛。說實話不論我現在是愛還是恨,我真的希望她能得到永恒的快樂,再也不希望她在“夜深的時侯放縱時所得到的短暫慰藉”。更希望我倆的分手會改變她今后的人生。 很希望,來生不再是她;很希望,真的可以做一個花心卻不動情的人;很希望,從此忘記“愛情”兩個字。
有愛才有恨,假若不愛恨自何來?為了終身不恨,讓愛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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