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構造
第一章緒論 1、建筑按結構材料和結構形式分為:磚石結構、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裝配式鋼筋混凝大型板材建筑、鋼結構、混合結構。 2、建筑的等級是建筑設計最先考慮的主要之一。 3、建筑的耐久年限待級以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共分為四級:(一)100年以上;(二)50―100;(三)25―50;(四)15年以下。 4、耐火等級標準主要根據房屋的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它的耐火極限來確定。 5、耐火極限是按規定的火災升溫曲線,對建筑構件進行耐火試驗得到的。從受到火燒的作用起到失掉支承能力,或發生穿透裂縫,或背火一面溫度升高到220℃時止的這段時間為耐火極限。 6、地震的強弱程度用震級和裂度表示。震級用來說明地震強度的級別;裂度是用來說明地震對震中和它波及范圍的影響程度。 7、建筑工業化:通過具有現代化的生產運輸起重設備,機械化生產和科學管理來代替傳統的手工業建筑方式。 8、模數是選定的尺寸單位以作為尺度協調的增值單位,模數協調是在模數基礎上的尺度協調。 9、基本模數是模數協調中選用的基本尺寸單位。其數值定為100mm。符號為M,即1M=100mm。 10、導出模數分為擴大模數和分模數。擴大模數的基數為3M、6M。分模數是基本模數的分數值,其基數為1/10M、1/5M、1/2M。 11、標志尺寸:用從標注建筑物定位軸線之間的距離,以及建筑制品、構配件、有關設備界限之間的尺寸。 12、構造尺寸:是建筑制品、構配件等生產設計尺寸,構造尺寸加上縫隙尺寸等于標志尺寸。 13、實際尺寸:是建筑制品、構配件等生產實有尺寸。 14、定位軸線是標志建筑物主要承重構件的位置和構件間相對關系的基準線,是設計者首先要確定的,而且也是施工放線的依據。 15、橫向定位軸線之間的距離稱做開間,縱向定位軸線之間的距離稱做進深。 16、樓房的層高是指該層樓面上表面至上一層樓面上表面的垂直距離。 17、凈高是指樓面上表面至樓板底面下表面的垂直距離,有梁時按梁底計算,有吊頂按吊頂底面 第二章基礎與地下室 18、一般民用建筑是由基礎、墻或柱、樓板層、地面、樓梯、屋頂、門窗等主要部分組成。 19、基礎是建筑物的墻或柱深入土中的擴大部分,是建筑物的一部分;地基則是基礎下部的土層,它不是建筑物的一部分。建筑物的總荷載通過基礎傳給地基,地基因此而產生應力和應變。 20、地基承受荷載的能力稱為地基承載力f(Mpa/m2),即地耐力。 21、基礎底面積與荷載和地基承載力的關系A(m2)≥F4G(kN)/f(kpa/ m2) 22、對地基的要求:1建筑物的建造地址盡可能選擇在地基情況好或較好的地段,2地基的承載力要力求均勻,以防止不均勻沉降,3地基應有較好的持力層和下臥層;4盡可能采用天然地基。 23、人工地基的加工方法有三大類,即壓實法、換土法、打樁法。 24、樁基是由樁身和承臺梁(或板)組成,樁基可分為端承樁和摩擦樁。端承樁是將樁尖直接支承在巖石或硬土層上。摩擦樁只是用樁擠實軟弱土層,靠樁壁與土壤的摩擦力承擔總荷載。 25單樁承載之和大于群樁之和。 26、對基礎的要求:(1)基礎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耐久性;(2)基礎屬于隱蔽工程,應按設計圖紙和驗收規范施工和驗收;(3)基礎工程約占建筑總價的10%―40%,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同時降低工程造價。 27、基礎埋置深度是指設計室外地坪基處底面的距離,超過5m深基礎,不超過5m淺基礎。 28、基礎埋置深度,應根據三個方面綜合考慮確定,即土層構造情況、地下水位情況和凍結深度情況。 29、土的凍結深度即冰凍線。在嚴寒地區,土的凍結深度可達2―3m。 30、按基礎材料受力特點分:剛性基礎、擴展基礎(柔性基礎)。 31、剛性基礎:凡由剛性材料建造,受剛性角限制的基稱為剛性基礎。 32、按構造形式分:獨立基礎、條形(帶形)基礎、井格基礎、筏片基礎、箱式基礎。 33、獨立基礎適合于地質均勻、荷載均勻和裝配式框架結構建筑。 34、井格基礎:柱下基礎縱橫相連組成井字格狀,叫井格基礎。 35、筏片基礎:由整片的鋼筋混凝土板承受整個建筑的荷載并傳給地基,這種基礎形似筏子,故稱筏片基礎,也稱滿堂基礎。筏片基礎的結構形式可分為板式和梁板式。 36、箱式基礎:將筏片基礎的四周和頂部用鋼筋混凝土澆筑成盒狀的整體基礎叫箱式基礎。 37、按基礎與上部結構連接方式分:整體連接和杯口連接。 38、剛性角:發生折裂破壞的方向與垂線之間的夾角。 39、混凝土的剛性角為45℃(b/h≤1),以防因石子堵塞影響澆筑質量,從而減少了基礎底的有效面積。 40、梯形截面混凝土基礎的斜面模板支設較難,且澆注時極易將其拱起。也可采用臺階狀截面,支模和澆筑均較方便,但混凝土的用量較大。 41、磚基礎的臺階寬高比容許值為b/h≤1.5。磚基礎的砌筑方式為等高式和間隔式。 42、三合土基礎,三合土是由石灰、砂和碎磚(石)組成的,擴展基礎相當于倒置的懸臂板。 43、同時新建房屋的相鄰基礎宜埋置在同一深度上,并設置沉降縫。 44、新建房屋與原有房屋相鄰,但新基礎必須深于原基礎時,為了不破壞原基礎下擴散底面高差的2倍,并于新基礎上用挑梁支承墻梁及外墻,新舊墻間留出沉降縫。 45、不同埋深的基礎處理:應作成踏步形逐臺下跌,每踏步高不大于500mm,踏步長不小于1000mm,以防止在陡然高差處墻體斷裂或發生不均勻下沉。 46、在建筑物底層下面的房間叫地下室。 47、地下室按使用功能分普通地下室和防空地下室;按頂板標高為分半地下室和全地下室;按結構材料分為磚墻結構地下室和混凝土墻地下室。 48、地下室組成:墻體、底板、頂板、門窗、樓梯五大部分組成。地下室的外墻應按擋土墻設計。 49、地下室利用采光井進行采光,采光井三面側墻、底板和防護篦組成。 50、保證地下室不潮濕、不進水是地下室設計和施工的重要任務。 51、當設計最高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底板下皮標高時,必須采用水平的和垂直的防水處理做法,并把它們連慣起來。 52、地下室的防水有內防水和外防水。 53、防水比防潮的做法復雜嚴密,這是因為防水是指防止有壓力或浮力的水;防潮則是防止無壓力的水。 第三章墻體 54、墻體是組成建筑空間的豎向構件。它下接基礎,中擱樓板,上連屋頂,它重點建筑總重的40%―50%,造價占建筑總造價的30%―40%。 55、墻體的分類:外墻、內墻、縱墻、橫墻、承重墻、非承重墻(自承重墻、框架墻)、實體墻、空心墻、疊砌式墻、預制裝配式墻、現澆整體式墻。 56、墻體的作用:承重、圍護、分隔。 57、墻體結構布置方式:橫墻承重,縱墻承重,橫縱墻承重。 58、墻體的要求:強度、穩定性、保溫、隔熱、隔聲、防水、防水防潮、材料要求工業化。 59、用砌筑砂槳將砌墻粘合而成的墻體稱做磚墻,砌墻磚強度20%―35%。 60、墻體的強度,一般應選用不低于Mu7.5磚和不低于M5的砂漿砌筑。 61、磚墻段長度以半磚加灰縫(115+10)mm為遞增基數。高度應為53+10=63mm的整倍數。 62、為了砌筑墻體的方便應在墻的轉角處立皮數桿。 63、皮數桿:砌筑時,用來表標志磚層、磚縫、門窗、過梁、開間、埋件等標高的工具。 64、磚墻砌式的原則:內外搭接、上下錯縫、砂漿飽滿、避免通縫。 65、磚墻的砌筑方式:全順式、全順全丁、丁順相間、三順一丁、三皮順一皮丁、全丁式。 66、側立砌筑的磚叫斗磚,內外皮斗磚之間離開較大空隙或填入松散材料叫空斗墻。 67、兩種材料或兩種以上材料組合成的墻體叫復合墻。 68、復合墻的做法有三種類型:一是在磚墻一側附加保溫材料;二是在磚墻中間填充保溫材料;三是在磚墻中間留空氣層。 69、外墻與室外地坪接觸的部分叫勒腳。作用:保護墻角;高度:距室外地坪500mm以上。 70、散水:建筑四周設置的外傾橫坡覆蓋層。寬度應大于房屋挑檐寬200mm,并應大于基礎底外緣寬200mm,一般應<600mm。 71、寒冷地區的散水在施工前,應先做完勒腳飾面,后做散水。 72、明溝:建筑四周設置的帶有縱坡的排水溝,縱坡不應<1%。 73、防潮層是用防水材料隔斷水分上升的構造。 74、阻止水分上升的防潮層叫水平防潮層;阻止水分通過側面侵害墻體的防潮層叫垂直防潮層。 75、不透水性地面和墊層把防潮層設置在室內陸坪以下60mm處。 76、透水性地面和墊層把防潮層設置在室內陸坪以下600mm處。 77、常用防水材料:油氈、瀝青、防水砂漿、配筋細石混凝土、鋼筋混凝土。 78、常用墻身水平防潮層:一氈二油防潮層,防水砂漿防潮層、防水砂漿砌磚防潮層、配筋細石混凝土帶防潮層,基礎圈梁代替防潮層。 79、窗臺是窗洞中下部邊緣部分。組成:窗間墻、洞口和過梁。 80、窗臺宜出挑沿,挑出為60mm;且必須抹出滴水槽或膺嘴線,外窗臺面一般應低于內窗臺面。 81、墻體上開設洞口,支承洞口上部荷載的橫向構件叫過梁。 82、過梁截面高度是根據洞口寬和荷載大小等條件決定的;過梁的形式是根據受力情況和立面要求選擇的。 83、過梁形式分,有傳統式與現代式;按施工方法分,有現場操作的與預制裝配的。 84、鋼筋磚過梁>2000mm,伸入兩端不小于250mm。 85、圈梁的作用:加強磚造建筑的整體性和空間剛度,以抵抗由于基礎不均勻的沉陷,或墻體受到振動和地震,或墻體超長超高超簿而失穩等情況引起的變形和開裂。 86、圈梁截面尺寸:圈梁通常宜與墻厚相同,當墻厚大于或等于240時,其寬度不宜小于墻厚的2/3。圈梁高度不應小于120mm,且應與磚皮數的整數相適應。 87、圈梁配筋:圈梁的配筋是按構造配置的,一般情況下,240mm寬時,上、下各配置2根,主筋可采用?8―?10,箍筋?6,間距250―300 mm。 88、洞口上的圈梁可以兼作過梁。圈梁應連續,封閉并在一個水平面上。 89、圈梁中斷的補救:在該洞口的上方或下方增加一道附加圈梁與被中斷的主圈梁搭接。 90、構造柱是從構造上起加固作用,但不承受豎向荷載的構件,因而不稱它為結構樁,而稱構造柱,從而提高磚造房屋的整體抵抗變形的能力,在抗風荷載,抗振動尤其是抗地震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91、構造柱布置在轉折處,丁字接頭處,十字接頭處,樓梯間四周,疏散口,長墻中部。 92、最常用的是子母式煙道。 93、變形縫分為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 94、變形縫是由于氣溫變化或建筑地基不勻或地震沖擊會引起建筑開裂直至破壞,為了避免這種開裂所引起的破壞,人為的設置的縫隙叫變形縫。 95、伸縮縫的寬度:一般采用20―30 mm,為施工方便,取30 mm為宜。 96、伸縮縫設置的結構方案:單墻方案,雙墻方案。 97、沉降縫處基礎做法:偏心基礎、懸挑基礎、跨越基礎。 98、沉降縫寬度:一般情況下的寬度為30―70 mm。較軟的土質為50―150 mm。 99、沉降縫的設置部位:高差2層或6m以上,埋深相差較大,荷載相差較大,地基承載力相差較大,結構類型不同,建筑長度較大,建筑平面形狀復雜,與舊建筑相鄰。 100、防震縫設置部位:高差>6m,結構剛度差異大,有錯層。 101、常用的小型砌塊尺寸分三種類形,即標準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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