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熱愛祖國體現一個人對自己祖國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一人對祖國的依存關系,是調節個人與祖國(國家)之間關系的政治原則、法律規范,也是道德要求。熱愛祖國是一種高尚的道德情感,是每一個人都應當自覺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這次 08 師德規范特別強調教師要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熱愛祖國對一個教師來說尤為重要。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在給兒子的信中有這樣一句話:一個真正熱愛祖國的人,在各方面都是一個真正的人。新中國建立以來,無數的人民教師胸懷愛國赤子之心,為民族振興、社會主義國家繁榮和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 一、熱愛祖國是教師獻身教育的思想基礎 熱愛祖國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崇高的思想品德,是對社會主義的一種深厚感情和為社會主義事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1 、教師首先要樹立愛國主義思想 我們都知道,就思想和行動的關系而言思想支配行動,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和動力。人們無論做任何事情,都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動。有正確的思想才有正確的行動,有積極的思想才有積極的行動,有統一的思想才有統一的行動。思想中包含著認識,但并非僅僅局限于認識。人的思想還包括欲求、情感、動機、目的、意志等因素。推動和支配人們行動的。 教師應該有什么樣的思想呢?這主要從教師職業的責任和使命來看。 馬克思曾經指出: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務。至于你是否意識到這一點,那是無所謂的。這就意味著,從事一定職業活動的人,必須承擔確定的責任。 教師的職業是富于責任感的事業,教師的責任感是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教師承擔著為國家為社會培養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偉大重任。蘇聯著名教育家加里寧說過:國家和人民把兒童托付給教師們,要他們來教育這些按年齡上最容易受影響的人,也就是說,把自己的希望和自己的未來完全托付給他們。這是把偉大的責任加在教師身上的一種重托。每一位教師看到這段話都要有所觸動,一個教師首先要樹立愛國主義思想,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工作是和祖國的未來發展,國家的繁榮昌盛聯系在一起的,自己的日常平凡的工作不是簡單的上課、下課,批改作業,而是像陶行知那樣把教育事業當作“一大事來”,為一大事來,做一大事去,有了這種認識,才能自覺擔負起這份責任和接受這樣一種重托。 2 、教師要樹立為祖國教育而獻身的崇高理想。 一位教師不僅要懷有對黨、對祖國、對社會主義持有深沉的愛,還要把為祖國獻身教育事業作為一生的目標和追求,樹立為教育而獻身的崇高理想。有人說過:一個人如果沒有理想就等于沒有靈魂,而沒有靈魂,一切都將成為沒有結局的開始,成為權宜之計,成為得過且過,茍且偷生。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沒有任何理想和追求到話,那他的喜怒哀樂就完全跟物質的東西相關。假如他所追求的理想同國家的前途,民族的命運相結合,個人的向往和追求同社會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其它東西就會放在次要,那么他的韌性就很大,不管遇到什么困難,有什么問題,都會朝前走 偉大的人生目標往往產生于對祖國深厚的愛,一個人對祖國愛的越深,社會責任感越強烈,人生目標就越明確,人生信念越堅定。信念是人們對于某種人生觀、道德理想和行為準則正確性和正義性深刻而理性的篤信,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對某種道德義務的強烈責任感。它是深刻的道德認識和熾熱的道德情感的有機統一,具有穩定性、持久性和一貫性的特點。 一位教師只有認識到、體驗到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的崇高,意識到自己肩上擔負著祖國和民族的未來,從而樹立獻身教育的堅定信念,才能做到言行一致,不論遇到什么困難,都處處為事業著想,嘔心瀝血,矢志不渝地為培養一代新人而默默奉獻自己的一生。偉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為當代和后世樹立了一個光輝典范。 案例:陶行知的教育追求 1917 年,陶行知在哥倫比亞大學師范學院畢業之后,同年秋,陶行知懷著“要使全中國人民都受到教育”的理想,回到了闊別三年的祖國。投身于祖國的教育事業的,通過教育提高國民的素質,建立民主共和國。以教育救國、教育建國、教育治國為途徑,實現民主共和國。 他的理想是和祖國的未來結合起來的,所以他為著崇高理想鍥而不舍、嘔心瀝血、矢志不渝,無怨無悔。他自愿放棄優越的生活,率領青年在老山一片蔓草遍野、荊棘叢生的荒涼之地艱苦創業,開辟新教育基地,創建曉莊師范,一直為實現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他當時的處境不僅異常艱苦而且還充滿危險。抗戰勝利后,他到上海,當時國家內戰危機迫在眉睫,他身處逆境,時有遭暗殺的危險,卻對中國前途抱著樂觀的希望,對自己的理想毫不動搖,仍“要在上海創辦社會大學、函授大學、新聞大學、無線電大學、海上大學、空中大學,讓整個上海,都變成學校,讓上海 500 萬市民,都能得到受教育和再受教育的機會”,真是矢志不渝。 陶行知為了人民教育事業,他總是舍己為人,毫不考慮自己。他如果追求個人升官發財是很有條件的,但他視之為糞土,而以為勞動人民多做好事為樂。他不僅置自己的名譽、地位于不顧,甚至置身家性命于不惜。他常說:“唐僧西天取經,遭遇八十難,不知者以為他是自尋苦吃,其實他是抱著一個宏愿要完成,看破生死就能樂而忘苦。”他從事教育事業都是為了勞苦群眾。他無私奉獻,為了創辦曉莊師范傾其所有,拿出僅有的一千元,又把母親死后的人壽保險金拿出來辦山海工學團。創辦育才學校,他除了賣字、賣文外,還把當參政員每月 360 元的車馬費也全部獻出。他自己的生活非常簡樸,終年穿一身藍布料做成的衣服,有時連吃飯也發生困難,正像他自己說的:“生活不如老媽子。”為了人民的幸福,祖國的強盛,他無怨無悔。 陶行知自覺選擇教育專業,放棄政治專業,與其共和國實現之途徑——教育救國、教育建國、教育治國的社會觀念不無關系。他不想躋身政界,選擇教育為自己的立命之所,安身之處。陶行知的理想是建立民主共和國,途徑就是通過教育提高國民的素質。 ( 選編自《山鄉社會走出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9 年 8 月出版 ) 二、熱愛祖國使教師獲得無窮的內驅力和創造力 馬克思在《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中說過這樣一段話:在選擇職業時,我們應該遵循的主要指針是人類的幸福和我們的完美,不應該認為這兩種利益是敵對的、相互沖突的,一種利益消滅另一種的。人類的天性本來是這樣的:人們只有為同時代人的完美、為他們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達到完美。偉大的人生目標往往產生于對自己祖國深厚的愛。一個人對祖國愛的越深,歷史責任感就越強烈,人生目標就越明確,人生信念就越堅定。古往今來,彪炳中華民族史冊的,無一不是忠誠的愛國者。他們之所以能夠做出一番事業,使自己的人生有意義、有價值,根本原因在于對自己祖國和人民有一顆滾燙的赤子之心。俄國作家車爾尼雪夫斯基說過:一個沒有受到獻身熱情所鼓舞的人,永遠不會做出什么偉大的事情來。 “跳蚤效應”來源于一個有趣的生物實驗,生物學家往玻璃杯中放入一只跳蚤,跳蚤輕易的就跳出來了。再把這只跳蚤放入加蓋的玻璃杯中,結果一次次跳起,一次次被撞。最后,這只跳蚤變的聰明起來,它開始根據蓋子的高度來調整自己所跳的高度。一周之后取下蓋子,而跳蚤卻再也跳不出來了。 跳蚤效應的啟示 道理很簡單,跳蚤調節了自己跳的目標高度,而且適應了它,不再改變。很多人不敢去追求夢想,不是追不到,而是因為心里就默認了一個“高度”。這個“高度”常常使他們受限,看不到未來確切的努力方向。 然而,有的人卻不是這樣,他們一旦樹立了遠大理想,和堅定的信念,就會矢志不移,排除萬難奮斗不止。 全國著名特級教師斯霞在回答是什么力量使她堅定不移地把畢生的精力獻給教育事業時,她說:熱愛是前提。她還說,她最初選擇教師這個職業,是從飯碗考慮的。真正認識到小學教師工作的意義,深深地愛上自己的工作,還是在新中國建立以后。祖國光明美好的前景給了她極大的鼓舞,看到孩子們在黨和政 府的關懷下迅速成長,她感受到了無窮的樂趣,從而在黨的教育下逐步樹立了“一生為了孩子的成長,一生為了祖國的未來”的信念。她說:有了這個信念,才千方百計如饑似渴地去補充自己的知識,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有了這個信念,個人的安逸,家庭的幸福,如有必要,我都能犧牲;有了這個信念,什么樣的個人屈辱我都能忍受,什么樣的磨難我都不怕;有了這個信念,所有那些瞧不起 “孩子王”,瞧不起小學工作的世俗觀念,都不能使我動搖。 愛國主義是一種精神支柱,是一種動力源泉。一個教師只有對祖國的愛,才能把個人的命運同國家前途和命運統一起來,才能充分認識到祖國的存在和發展是個人存在和發展的前提,祖國的命運和個人的命運有著血肉一般不可分割的關系。要充分認識到沒有中國共產黨,沒有祖國,沒有社會主義,教師的個人價值就無法實現,更不可能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因此,教師必須自覺地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把祖國的利益、黨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成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把教育事業看成祖國社會主義事業的一部分,甘愿為此奮斗一生。 三、教師熱愛祖國要具體體現在熱愛教育、為祖國的教育事業無私奉獻。 愛國主義從內涵上來看,有三個層次:首先表現為一種情感,對自己祖國的一種歸屬感、認同感尊嚴感和榮譽感,這種情感隨著理性的認識要升華為愛國思想,最終要轉化為愛國行為。也就是說熱愛祖國不僅表現在熱愛自己生活的地域、疆土、國度,而且要關心國家的前途和祖國的命運,不僅表現在對祖國的深厚情感,更表現為民族自尊、自信、自強的精神,更要體現為祖國的繁榮富強而努力奮斗的行動上。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說的:對祖國的忠誠要靠忠誠地為祖國服務來培養。 人民教師強烈的愛國之情,則表現為深深地愛自己的教育事業,滿腔熱情地教書育人,竭盡全力為祖國培養優秀人才。著名特級教師霍懋征是這樣說的:我知道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愛孩子就是愛祖國,我要把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之情,傾注到我的學生身上,全身心地投入到小學教育事業中。北京景山學校著名特級教 師馬淑珍老師是這樣說的:“我雖然天天戰斗在三尺講臺前,每節課教兒童識幾個漢字,擔這幾個漢字卻連接著祖國”。 是的,一個教師對祖國的愛,既要像 霍懋征老師這樣體現在大的人生志向的確立,也要像 馬淑珍老師這樣也體現教育教學的每一個細小的環節上。 總之,衡量一位教師是否具有愛國主義的思想政治素質,關鍵要看他能否表現出對教育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看他是否把自己的一切無私地獻給他所愛的工作和學生,不為名,不為利,不計較個人得失,一心撲在教育工作上,把培育祖國的下一代當成自己義不容辭的天職,忠于職守,埋頭苦干,為國盡力,為民造福,為祖國的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案例 : 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塘溪鄉五馬垅小學是一座海拔 1100 米 的瑤族村寨學校。 2000 年之前,這所學校不通電,不通郵,不通電話,不通公路。現在,也沒有班車,沒有有線電話。在這里, 38 歲的女教師盤振玉度過了 22 個春秋。 22 年間,這個只有二三百人的小山村,有 167 人先后成為盤振玉的學生。她教書育人,傳遞知識,播撒快樂,感受著獨特的幸福和快樂。 22 年來,五馬垅小學先后有 13 名學生考上了大中專學校,其余的也大都完成了九年制義務教育。近 10 年,這個村的適齡兒童入學率和鞏固率均達到 100 %。 2000 年,她當選為郴州市蘇仙區政協委員。 2004 年教師節前夕,盤振玉榮獲“全國師德標兵”的稱號。 談到是什么使自己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中堅守了 22 個春秋時,盤振玉說:師德既是教師個人的道德修養,也是教師集體和教育行業精神風貌與工作作風的反映,它決定著教書育人的成敗。 在我執教的學校,學生都是來自貧窮山溝里的瑤族孩子,部分學生需要在校寄宿。為照顧他們,我既當老師又當媽。 學校沒有室外活動場地,我就帶領全家人把教室旁的土堆和亂石挑走,開辟成 60 多平方米的簡易操坪。我家離學校有 5 公里 路,為不影響教學,我說服愛人,自己獨自一人搬進學校住。學生沒來上課,哪怕路再遠,我也要上門家訪。我經常對學生們說:你們每一個人都是瑤山未來的希望,將來都是祖國的建設者,少了哪一個都不行。 盤振玉說: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教師的人格魅力有可能影響學生的一生。“為人師表”要求教師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 學校雖然常年只有 20 幾個學生,卻分成四個年級,從校長、老師到炊事員就只有我一個人。為了教好孩子,我長期堅持自學,還利用節假日下山向名教師、老教師請教。我們學校的教學質量總是位于全鄉前列。 她說:在我心中,教師是一個神圣的職業,教育是一項偉大的工程。我深深地熱愛自己的教師職業。讓瑤山孩子掌握文化知識,改變貧窮落后面貌,是我執著于教育事業的精神源泉和不竭動力。為了瑤山不再貧窮落后,為了瑤家后代不再成為“睜眼瞎”,我在這里一干就是 22 年。我從未想過調動工作的事。區里有位領導要我改行去鄉政府工作,我謝絕了。我知道,像我這樣既會瑤語又懂漢語的教師不多。我走了,孩子們怎么辦?誰來給他們上課?為了這些孩子,我寧愿一輩子與大山廝守。 ( 選自中國網 2004 年11 月11 日) 四、依法執教是師德修養的底線要求 1 、遵紀守法是社會向人們提出的基本要求 法律與道德在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是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的。其中道德在社會秩序維持的過程中起主導作用,而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所必需的一種手段。我們知道,法律與道德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作用的方式是不同的:道德作用的發揮主要是通過社會輿論與個人信念等因素進行,而法律是通過各種手段強制執行。在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過程中,一方面應該強調道德因素在師德修養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另一方面也應該強化法律在師德修養過程中的重要功能。如果說道德是人格步入高尚的階梯,那么,法律則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遵紀守法是社會向人們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個人在社會生活中必須履行的義務。馬克思說:人的本質并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無論對于維護社會和集體應有的正常秩序,還是就個人在這個社會生活中應有的位置和作用來說,遵紀守法都是做人的起碼準則。 教師的法紀觀念如何,不僅反映著自己是個什么樣的人,而且直接影響著培養的下一代會是什么樣的人。教師自覺地做到遵紀守法,可以直接影響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道德風貌的良性發展,這對于培養一代合格的社會主義新人,對于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是至關重要的。因此,人民教師應當十分注重培養自己良好的法紀風貌,做到遵紀守法,而且應當把它作為教育活動和日常生活中一項基本的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貫徹始終。 08 師德規范明確要求教師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 、依法執教是師德修養的現實要求 在教育實踐中,一些教師教育學生的方法簡單、粗暴,動輒訓斥、謾罵、諷刺、挖苦、羞辱學生,體罰甚至變相體罰,不尊重家長,對學生進行人格侮辱和心靈虐待。給整個教師形象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例如: 2000 年 10 月 20 日 ,云南玉溪市北城鎮夏井小學四年級一班數學教師潘光禮,因不滿學生何衛被打后罵其為 “ 潘狗 ” ,遂提出4個懲罰條件讓其選擇,第一是讓每個學生依次打 1000 棍子;第二是老師親自動手打 100 棍;第三吃下 1000 只活蒼蠅;第四吃樹上的綠蟲。何衛選了第一項。 何衛怕老師又下重手,表示愿讓同學打,一女生迫于無奈,邊打邊哭,一共打了何衛 200 余棍。何衛當即被打得皮開肉綻,由于受不了如此體罰,他又只得哀求選擇吃蒼蠅。潘光禮聽后,當即就叫幾個男生到外面捉來了 10 只蒼蠅,強迫何衛生吞下去。懾于潘的 “ 威嚴 ” ,何衛一邊哭泣一邊抓起 7 只蒼蠅放進嘴里,吞下了 3 只后,由于惡心引起了嘔吐,剩下的 4 只也被吐了出來。潘光禮認為分量不足,又讓何衛吃下吐出來的 4 只蒼蠅,后在何衛的苦苦哀求下才作罷。 2003 年 4 月 12 日 ,按照學校的要求,重慶市一名字叫丁婷 ( 化名 ) 的學生應于上午 8 時到校補課,但未按時到校,其班主任汪宗惠詢問她遲到的原因,用木板打了她,并當著某同學的面對她講: “ 你學習不好,長得也不漂亮,連坐臺都沒有資格。 ”12 時 29 分左右,丁婷從該校中學部教學樓八樓跳下,經搶救無效,于當天中午 12 時 50 分死亡。經過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宣判,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07 年 3 月 19 日 上午,一名 19 歲的女教師劉麗娜第一節課便讓 41 名學生全部站著上,不允許寫字。第二節課更為離譜,竟讓學生依次伸出手,而她則用削鉛筆的小刀子劃孩子的手心。剛開始,她還是用刀背,但從第二個開始,便改用刀鋒,在每個學生的掌心用削鉛筆刀劃傷出血,全班頓時哭聲一片 …… 近年見之于報端的教師體罰學生事件屢見不鮮,人們驚訝于教師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為什么會如此粗暴,殘忍,變成摧殘孩子們心靈和身體的惡人。當然有些老師也感到委屈,“是為了學生好,是恨鐵不成鋼”。除了師德修養不夠,重要原因還在于一些教師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不能依法執教。 實際上國家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 第十七條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教師要深刻認識到,違法體罰給學生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是無法彌補的。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體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學生自身的,也是關涉教師的;不但是現時的,也是未來的。一些正直善良的教師發出呼吁:“為了不讓我們的教育蒙羞,是到了正視教育體罰的時候了。” 3 、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教師要講法律。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學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規。當前,我國的教育法律法規也出臺了不少,有《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等。從某種意識上來說,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實際上就是在 “ 執法 ” 。因此,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一定要合法、規范、嚴謹,要用相關的法律法規來指導自己的教育教學實踐。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做到知法、守法和不違法。 第一,知法。教師首先要模范的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國家、社會組織和公民一切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教育法律法規是規范教育行為的專門法律。在憲法的指引下,我國已經形成了以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位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骨干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為我們提供了法律依據,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教育法根據教育的性質和特點,體現如下的法理: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教育法理;遵循教育客觀規律的法理;教學民主的法理;受教育機會均等的法理;教育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法理等等。由此產生教育法的基本原則:教育優先發展的原則;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繼承吸收優秀文化傳統的原則;重視德育的原則;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原則;教育改革與協調發展原則;鼓勵教育科學研究的原則;辦學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原則等待。教育法的基本原則是人們在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循的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是我國教育史上第一部專門為教師制定的法律,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向教師的執教提出了要求,促使教師必須依法執教。教師要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就應當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它的實施,對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使教育工作和教師隊伍建設走上法制化軌道,具有重大意義。廣大教師要認真學習、深刻理解、堅決貫徹教育法律法規,嚴格依法執教。 第二,守法。 依法執教要把法定的職業規范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以法律為尺度,嚴格依照法律進行教師職業行為選擇。從某種意識上來說,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實際上就是在 “ 執法 ” 。因此,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一定要合法、規范、嚴謹,要用相關的法律法規來指導自己的教育教學實踐。要求教師從教育的方法到手段都符合法律的規定。要知道日常教育教學過程中,我們許多教師的行為在不知不覺當中,已經違法了。例如,截留學生的信件、偷看學生的日記;為保持課堂紀律而限制學生的言論自由;為應付上級檢查或評獎評優而弄虛作假;公開學生成績并張貼紅榜白榜;大量代訂復習資料并收取回扣等等 第三,不違法。 我國教育法和教師法規定,教師的行為選擇如果不符合法律,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制裁。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 一 )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 二 )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 三 )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 ( 二 ) 項、第 ( 三 ) 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每一位教師都應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武裝頭腦,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執教,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為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做出應有的貢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