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人與自然的關系
在人類自身的發展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始終成為困擾人們的一個焦點問題,從“有神論”的“天定勝人”到“征服自然”的“人定勝天”,而今,我們提出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這個理念變化發展的過程,見證了人們改造自然、正視自然,不斷謀求發展和完善的進步歷程。 人們常說“人定勝天”,這是以前我們常常鼓勵自己戰勝困難、走出困境而發出的“豪言壯語”。而隨著社會的大發展,科技的日新月異,人們似乎對這一論斷堅信不已。誠然,在人類數百萬年的進化史中,曾經,對于種種自然現象,人們無所做出解釋,更無法回答“我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等哲學問題,于是,無法找到答案的古人們對于自然是心存敬畏的,“天定勝人”禁錮著人們的思想。由此,人們崇拜自然,派生出神仙、宗教等,將對大自然這種存在的未知物質的敬畏,轉變為對人為創造的神的感情。而隨著人類不斷改造自然以為己用,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推翻了“天定勝人”說,轉而喊出“人定勝天”的口號,不失為人類社會的巨大進步。 “人定勝天”突出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把人看作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強調人對自然的支配權,包含了諸多夸大的成分。如果合理地解釋,也就是人的主動能動性可以作用于客觀規律性罷。人類是可以認識自然的。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和具體的歷史條件下,人類認識自然必然達到相應的廣度和深度。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認識將不斷提升,以至接近自然的本來面目。人類是可以利用自然的。選擇自然中益于生存發展的東西為己所用,是人類的精明之處。從一定意義上講,人類實現自身目標的過程,就是利用自然、開發自然的過程。人類是可以改造自然的。原來的滄海桑田,如今已面目全非,僅有的幾處原始景觀,已被劃為自然遺產供奉著,人類改造自然的手段正向著自己都難以預料的方向邁進。人定勝天,就是類發揮主觀能動性去認識、利用、改造自然,是對人類智慧、力量的肯定與贊美,這僅僅是矛盾的一個側面。 然而,“人定勝天”這一本來代表著人類進步和發展的論斷,經過數度膨脹,近來似乎成為了人類發展的桎梏。在人們打碎了“有神論”的枷鎖,追求科學的真理的同時,也開始對大自然瘋狂地索取,甚至是掠奪。“征服自然”、“成為自然的主人”如此這般的口號充斥著整個人類世界,而“敬畏自然”、“天定勝人”則變成了“有神論”的代名詞。進入20世紀后,人類得到了教訓。可耕地“沙漠化”、水域污染、“厄爾尼諾”現象,極地上空的臭氧空洞,全球溫室效應等等壞消息接踵而至,讓自以為是的人類手足無措。人們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重新審視人類與自然的關系。 于是,人們開始又敬畏自然。然而,仍舊有人認為敬畏自然是在支持“有神論”。在他們看來,敬畏自然是一種束縛,讓人類無法放開手腳去發展自己,去利用自然達到人類的目的。他們不想永遠活在“自然”的陰影里,想要追尋人類發展的絕對自由。但是正如大家所知,不存在絕對的自由,任何一切自由都是具有約束條件的,否則將更快地走向毀滅(一切事物最終都將毀滅和消失的,是一種必然)。人類是一種如此貪婪的動物,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犧牲子孫的未來,等待他們的只會是自然的“報復”。 所以說,我們需要對自然心存敬畏。因為人類自己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我們肉體的每一個元素都來自于自然;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人化自然也來源于自在自然并且現在是將來也是被自在自然所“包圍”。所以傷害自然,也就是在傷害人類自己。我們一切的發展行為也必然受到自然的約束,盲目的,不計后果的行為帶給人類的不僅僅是災難,甚至會是毀滅。我們應該做的是帶著一種正確的態度面對自然。 由此,我們更為科學地提出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處論”,這種環境法和環境道德的理論并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整個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環境科學理論、倫理學理論甚至馬克思主義理論共同發展的產物,它有著豐富的理論源泉,它是西方的自然法學理論與東方的天人合一觀念、人與自然關系的環境科學與自然哲學的綜合、超越和提高,是人類現實利益與理性智慧、科學態度與道德精神的結合。馬克思不僅把人作為人化的自然來把握,指出了“人的自然的本質”、“人的自然主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把自然作為人化的東西來把握,指出“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于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于自然主義。”馬克思這種“自然界的人的本質”和“人的自然本質”、“自然的人道主義”和“人的自然主義”的統一,自然主義和人道主義在共產主義中的統一,與當代“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思想非常吻合。 江澤民同志1997年11月1日在美國哈佛大學的演講中指出:“早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中國人就開始了仰觀天文、俯察地理的活動,逐漸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觀。……中國人的這些發明創造,體現了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科學精神與道德思想相結合的理性光彩。”同樣,關于用環境道德、生態倫理、自然權利等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思想,也體現了人類超越自我的理性光芒。 讓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熱愛、尊重、保護和合理地利用自然,通過道德和法律協調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力與自然生產力的和諧、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的和諧、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的和諧等等,是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科學的、明智的價值追求。一方面,我們要重視人的因素,挖掘人類的聰明才智,促進人類文明的不斷發展,使人類的認知更符合自然發展變化的(關鍵是進化和優化)的需要。另一方面,要走科學發展之路,保持人與自然的互動雙贏,絕不能以犧牲自然和環境作為代價,換取短暫的、表面的繁華。堅持天人和諧,關鍵是將實現人類的現實利益與理性智慧、科學態度、道德精神有機結合起來,把對自然的利用改造保持在一定的范圍內,充分考慮自然的承載度,避免因濫施人力引起自然更多負面的反彈。 保持這樣的一種理念,我們才不會被當今人類所創造的如此偉大的奇跡沖昏頭腦,才能與自然攜手,共同開創一個更加美好的新世界。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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