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本部分1-25題,每題2分,共50分。
1.一艘懸掛我國國旗的客輪停泊在英國某港口時,輪船上的一美國乘客甲某遭到岸上的英國公民乙某槍擊身亡。下列哪種說法正確?()
A.對乙某根據屬地原則,適用我國刑法
B.對乙某根據保護原則,適用我國刑法
C.對乙某根據普遍管轄原則,適用我國刑法
D.對乙某殺人案,我國沒有管轄權
2.關于我國刑法的適用范圍,下列觀點正確的是()
A.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都適用我國刑法
B.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我國刑法,但是在我國船舶
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國家不認為是犯罪的除外
C.我國刑法的適用范圍采用的是以屬地管轄為主,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
轄為輔的原則
D.我國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轄原則,即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只要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3.甲因與別人一直保持通奸關系而欲殺夫另嫁。一日,甲聽信巫婆教唆,將一張畫有人形和寫有其夫名字的紙符燒毀,取少許紙灰,拌入白糖中,讓丈夫喝下,企圖依靠神力將其殺死。奸情敗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發。甲的行為()
A.屬于故意犯罪
B.犯罪未遂
C.不構成犯罪
D.屬于意外事件
4.甲為上廁所,將不滿1歲的女兒放在外邊靠著籬笆站立,剛進入廁所,就聽到女兒的哭聲,急忙出來,發現女兒倒地,疑是站在女兒身邊的4歲男孩乙所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兒,一手用力推乙,導致乙倒地,頭部剛好碰在一塊石頭上,流出鮮血,并一動不動。甲認為乙可能死了,就將其抱進一個山洞,用稻草蓋好,正要出山洞,發現稻草動了一下,以為乙沒死,于是拾起一塊石頭猛砸乙的頭部,之后用一塊磨盤壓在乙的身上后離去。案發后,經法醫鑒定,甲在用石頭砸乙之前,乙已經死亡。依此情況,甲的行為構成何罪?()
A.過失致人死亡罪
B.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既遂)數罪
C.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未遂)數罪
D.故意殺人罪
5.甲(15歲)在網吧里借打乙的手機,打完后發現乙沒有在意,就將該價值5000元的手機悄悄拿走;后甲故伎重演,在準備拿走丙的手機時被丙識破,于是甲將丙打得口鼻流血,還掏出匕首將丙刺成重傷。對于甲,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A.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B.不承擔盜竊罪的刑事責任
C.對故意傷害行為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D.對甲應當減輕或者從輕處罰
6.甲某(男)平日喜歡鄰居2歲的男孩乙,一日,將乙抱起拋上天空玩耍,甲的妻子丙要甲小心,不要摔著孩子,甲說沒事。當再次拋起乙時,甲沒有接住,掉在水泥地上摔死。從刑法理論上看,甲對乙的死亡結果在主觀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態度是什么?()
A.間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過失
C.過于自信的過失
D.意外事件
7.尹某一日深夜回家經過一黑暗小巷時,見前面行走的龍某穿花襯衣,長發且身材瘦弱,以為是單身女子,便將龍某撲倒在墻角,等尹某欲實施奸淫時才發現龍某是一男子。后發現,龍某被尹某撲倒時即受輕傷。尹某的行為構成()
A.強奸預備
B.故意傷害行為,不構成強奸罪
C.強奸未遂,對象不能犯
D.強奸中止
8.王五和鄧六是好朋友,某日,王五邀請鄧六到家里參觀新房子,當鄧六走進王五的書房時,發現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塊勞力士金表(價值2萬余元),于是,鄧六產生了非法占為己有的意圖,趁王五不注意,將手表拿在手中,但又覺得如果當場拿走手表可能會被王五發現,于是,將手表藏在王五家客廳的沙發墊子底下,打算第二天拿走,待鄧六走后,王五發現手表不見了,于是馬上報警,警察在客廳的沙發墊子底下找到了手表。請問:鄧六的行為性質是()
A.盜竊罪既遂
B.盜竊未遂
C.侵占罪
D.盜竊預備
9.下列案例中哪一項成立犯罪未遂?()
A.甲對胡某實施詐騙行為,被胡某識破騙局。但胡某覺得甲窮困潦倒,實在可憐,就給其3000元錢,甲得款后離開現場
B.乙為了殺死劉某,持槍尾隨劉某,行至偏僻處時,乙向劉某開了一槍,沒有打中;在還可以繼續開槍的情況下,乙害怕受刑罰處罰,沒有繼續開槍
C.丙綁架趙某,并要求其親屬交付100萬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罰處罰,將趙某釋放
D.丁抓住婦女李某的手腕,欲綁架李某然后出賣。李為脫身,便假裝說:“我有性病,不會有人要。”丁信以為真,于是垂頭喪氣地離開現場
10.二手手機店老板甲提供摩托車,讓乙和丙配合去飛車搶奪手機,然后將搶來的手機在其店內銷售,乙、丙一共搶得手機30多部,共賣得贓款5萬多元。對此()
A.甲的行為構成銷售贓物罪
B.乙、丙構成銷售贓物罪的幫助犯
C.三人僅構成搶奪罪的共同犯罪
D.三人都構成盜竊罪和銷售贓物罪,應數罪并罰
11.趙某系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總覺得公司所提供的待遇太低。一天在翻閱客戶資料時,發現一投保人崔某是自己的遠房親戚,于是他找到崔某讓其去找一些醫療發票并提出交通事故賠付,至于賠付的事情由他來解決,事后七三分成。崔某果然搞來十幾萬元的醫療發票,而趙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崔某獲得十萬元賠付,自己拿了七萬。對二人行為性質的分析,正確的是()
A.趙某構成貪污罪,崔某構成成保險詐騙罪
B.趙某構成職務侵占罪,崔某不構成犯罪
C.兩人的行為成立保險詐騙罪的共犯
D.兩人的行為成立貪污罪的共犯
12.甲給丙人民幣10000元,讓丙在5天內把自己的仇人乙殺死。丙受命后于次日夜潛入乙家見家中無人,遂翻箱倒柜盜走乙家中金銀首飾價值人民幣3000元。在這一案件中,甲的行為()
A.應當從重處罰
B.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不構成犯罪
D.可以從重處罰
13.陳某在搶劫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萬元,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5萬元。經查,陳某個人財產只有8萬元,對本判決的財產部分應當如何執行?()
A.罰金和賠償經濟損失以陳某現有財產按同等比例同時執行
B.先執行罰金5萬元,剩余的3萬元賠償給被害人
C.先執行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剩余的3萬元作為罰金執行
D.先執行罰金5萬元,經濟賠償不足部分,待陳某刑滿后繼續履行賠償義務
14.下列表述中哪一項是錯誤的?()
A.丙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緩刑期滿后的第3年又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不構成累犯
B.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C.乙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3年后被假釋,于假釋期滿之日起的第6年又犯販賣毒品罪,從重處罰
D.甲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3年后被假釋,于假釋期滿之日起的第6年又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甲構成累犯
15.下列哪一項成立自首?()
A.犯罪嫌疑人甲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
B.乙在犯罪后,自動向所在村的村委會投案,并且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后在村委會向公安機關報告時,又潛逃
C.丙和丁共同盜竊他人財物,作案后丙由于害怕處罰,于是向公安機關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出于哥們義氣,沒有交代丁所犯的罪行
D.戊犯罪后潛逃,但是,由于生活所迫,于是向司法機關投案,并且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16.王某在民間收購珍貴文物,又隨地轉手倒賣給外國商人,賺取了數十萬元人民幣,對王某的行為應當()
A.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B.以走私罪論處
C.以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論處
D.以倒賣文物罪論處
17.趙某系某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單位明令禁賭,一旦發現就開除公職。2005年6月24日晚,李某、王某等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到趙某家抓賭,要求趙某繳納罰款3000元。開始時趙某不交,李某等便聲稱要將趙某送到派出所,趙某害怕被單位知道,便交了罰款。李某等人的行為構成()
A.詐騙罪
B.敲詐勒索罪
C.搶劫罪
D.招搖撞騙罪
18.某甲在大街上見一婦女提著一個精致皮包在行走,遂起歹意,從背后用力拉斷皮包帶將皮包搶走,因用力過猛,致使老婦摔成重傷。對某甲的行為應如何定罪?()
A.搶奪罪
B.搶劫罪
C.同時構成搶奪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應按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D.以搶劫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并罰
19.某甲知道乙家富有,便將乙的兒子(不足一個月)偷偷抱走。第二天甲打電話給乙某讓其以10萬為交換條件換回其子。甲的行為構成()
A.盜竊罪
B.綁架罪
C.拐買兒童罪
D.拐騙兒童罪
20.甲某盜用朋友乙某的上網賬號和密碼上網達兩年之久,造成了乙某多支出兩千元的上網費用。另外,甲某還冒用乙某的身份證辦理了“全球通”移動電話的入網手續,之后利用該號碼與其國外的女朋友“煮電話粥”,拖欠電信資費一萬余元,到事發時仍然沒有償還。下面選項中的說法,正確的是?()
A.甲某構成盜竊罪
B.甲某構成詐騙罪
C.甲某構成盜竊罪和詐騙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D.甲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和詐騙罪,依法只需以盜竊罪論處
21.某郵政局工作人員于某,一次偶然發現一封破損的信件中夾有100元人民幣,于是他將人民幣取出,將信毀掉。此后,他為了竊取財物,毀掉他人信件、包裹等百余封(次),獲取財物共約2萬多元。對于某的行為應當認定為()
A.其行為已構成了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鑒于其有取得財物的行為,所以,應以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從重處罰
B.其行為已構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從中取得財物是從重處罰的條件
C.鑒于其有竊取財物的事實,應依照貪污罪從重處罰
D.應依照盜竊罪定罪,從重處罰
22.某日,某公司勤雜工甲某在擦地板時,發現財務室的保險柜沒有上鎖,周圍也沒有別人,于是從柜中取出一張空白現金支票,并加蓋了印鑒,并拿走里面放的現金5000元。次日,甲某填好支票,到銀行以支取購貸款的名義在支票上簽上了本公司采購員丙某的名字,支取現金8萬多元。甲私自取出支票和現金的行為,應認定為()
A.盜竊罪
B.盜竊罪和侵占罪
C.侵占罪
D.票據詐騙罪(預備)和盜竊罪
23.某甲偶然發現某乙所開小轎車正是自己幾天前失竊的小轎車,即強行奪取。某乙奮起反抗,二人打斗起來。某乙不敵某甲,落荒而逃。某甲將車開回家后,發現該車并非是自己丟失的那輛。后來,某乙已找到某甲索要該車,某甲拒不交還。某甲的行為()
A.不構成犯罪
B.構成侵占罪
C.構成搶劫罪
D.構成盜竊罪
24.下列關于擾亂市場秩序罪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行為人必須同時實施捏造行為和散布行為,且在客觀上造成嚴重的損失才能構成犯罪
B.在交易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買賣、交易、服務為幌子采用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懸殊的錢物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C.行為人實施偽造有價票證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才能成立犯罪,僅僅是偽造有價票證數量較大,不能成立犯罪
D.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故意為他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應當數罪并罰
25.江某36歲,在杭州一家保險公司車險部任職。江某為了騙取高額的保險金,與其好友張某(已經購買了江某所在保險公司的車險)密謀,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車禍,并且說服了保險事故的鑒定人李某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成功地騙取保險金20萬元。事后,江某獨得15萬元,張某得5萬元,李某不參加分贓。下列選項中,對于江某、張某和李某的行為定性表述正確的是?()
A.江某、張某和李某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B.江某不成立保險詐騙罪,成立職務侵占罪
C.張某不成立保險詐騙罪,成立職務侵占罪的共犯
D.李某不構成犯罪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確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26-40題,每題4分,共60分。
26.某進出口公司在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3000萬美元外匯存放境外的情況下,為取得更多資金,編造引進項目的虛假理由,獲得某銀行貸款5000萬元人民幣,但由于經營不善最終倒閉,導致貸款無法償還。后來,稅務機關發現該公司在繳納稅款50萬元后,采取假報出口的方法騙取稅款60萬元。上述行為成立單位犯罪的有哪些?()
A.逃匯行為
B.貸款欺詐行為
C.偷稅行為
D.騙取出口退稅行為
27.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關于刑法對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錯誤的?()
A.對于正在進行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沒有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能稱為正當防衛
B.“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僅說明其前面列舉的搶劫、強奸、綁架必須達到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說明只要列舉之外的暴力犯罪達到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應適用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
C.由于特殊正當防衛針對的是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這種犯罪一旦著手實行使會造成嚴重后果,所以,應當允許防衛時間適當提前,即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處于預備階段時,也應允許進行特殊正當防衛
D.由于針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時可以殺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結束后,當場殺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屬于特殊正當防衛
28.江某讓手下謝某、胡某和自己一塊去陸某家盜竊。由于陸某和謝某有親戚關系,謝某不肯,江某就拿出槍抵著謝某的腦袋,說:“平時吃老子的喝老子的,關鍵時候不頂用,你對他家熟悉,不去我打死你!”謝某沒有辦法,只得和江某前往陸某家竊得5萬元,而胡某則在外面放風。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對于謝某,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B.對于謝某,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
C.對于胡某,應當比照主犯從輕處罰
D.對于胡某,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29.魏大剛(20歲)在其弟魏小剛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一處購得假幣1萬多元。爾后,與其弟魏小剛(17歲)攜假幣流竄多地,用假幣購買小件物品找補差價的方法換取真人民幣。作案過程中,兩人時分時合,均帶有假幣,生活差旅費主要由魏大剛開支,換回的真幣也主要歸魏大剛保管。本案中認定正確的是()
A.魏小剛對購買假幣不知情,只在使用假幣罪的范圍內與魏大剛構成共犯
B.魏大剛與魏小剛構成購買假幣罪的共犯
C.魏大剛既構成購買假幣罪,又構成使用假幣罪,數罪并罰
D.魏大剛是主犯,魏小剛是從犯
30.褚某潛入一屬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寺廟,為了將一珍貴文物純金佛頭像盜出,褚某將該頭像從佛身砸下,導致整個佛像損毀,對此,褚某的行為屬于()
A.盜竊罪和故意損毀文物罪的想象競合犯
B.盜竊罪和過失損毀文物罪的牽連犯
C.從一重罪以盜竊罪論處
D.褚某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31.在刑法理論上,所列選項中哪些行為屬于牽連犯,但根據刑法的規定應按數罪并罰處理?()
A.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構成其他犯罪的
B.因受賄而徇私枉法的
C.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
D.為騙取保險金而故意殺害被保險人的
32.下列哪些行為成立犯罪中止?()
A.甲放火之后,在獨立燃燒之前,喊了一聲“救火啊!”,隨后立即離開了現場,后被群眾撲滅
B.乙對仇人王某猛砍10刀后離開現場。1小時后,乙為尋找、銷毀犯罪工具回到現場,見王某仍然沒有死亡,但極其可憐,即將其送到醫院治療
C.丙為了發泄對社會的不滿,將一塊巨石搬上鐵軌,但在火車即將到來之前,丙由于害怕被處罰,于是,又將石頭搬開
D.丁一直想殺害胡某,某日向胡某的食物里投放了毒藥,胡某食用之后痛苦萬分,丁見狀頓生悔意,立即撥打急救電話,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在醫生的救治下,胡某沒有死亡,但是終生殘疾
33.根據我國刑法分則規定,下列幫助、教唆行為不按共犯處理的有()
A.向境內某煽動分裂國家的組織提供印刷宣傳品的經費
B.知道他人要去炸大橋就向其講授制造定時炸彈的方法
C.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
D.充當皮條客,協助某旅館老板組織賣淫
34.張某欠李某運費2萬元,李某多次向張某索要,張均以無錢為由拒付。李遂糾集數人將張劫持至某賓館客房,威逼張必須償還3萬元,在張某家人送來3萬元后才將張放回。對此案,說法正確的有()
A.李某成立敲詐勒索罪
B.李某構成非法拘禁罪
C.李某構成綁架罪
D.對李某應該以綁架罪定罪量刑
35.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下列哪種情形應當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
A.甲某犯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B.乙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C.丙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D.丁某犯分裂國家罪,情節較輕,被單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36.李某是某國有公司會計,與其朋友張某(個體經營者)想合伙做煙草買賣,由于沒有資金,張某唆使李某先挪用一下單位的公款。數日后,李某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了公款30萬元。二人在未獲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將30萬元用于香煙買賣活動,案發后,李某攜帶這筆公款中的10萬元逃跑。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對李某的行為應定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經營罪,并且數罪并罰
B.李某、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共犯
C.李某和張某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李某和張某不構成貪污罪的共犯
37.下列關于妨害司法罪的諸種表述,說法正確的是()
A.偽證罪與窩藏、包庇罪的區別在于,前者只針對案件事實,而后罪中行為人的行為既可能針對案件事實,也可能針對犯罪人本身
B.妨害司法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單位不能成為本類罪的主體
C.幫助他人毀滅、偽造證據的,構成偽證罪
D.在他人決意犯罪前明確表示,犯罪后幫助其逃匿的,應作為犯罪分子實施特定犯罪的共犯論處
38.下列關于妨害國(邊)境的諸種表述,說法正確的是()
A.劉某在組織運送鄧某等8人偷越國(邊)境的過程中,將鄧某強奸,應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從重處罰
B.孟某在勞務輸出的名義,為秦某等人申領了護照,而其目的是為了將他們運送出國(邊)境,孟某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
C.齊某利用自己的漁船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某日,由于忘記將通風口打開,造成2名偷渡者死亡,應以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D.阮某組織本漁村漁民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由阮某聯系偷渡者,再由出海漁民將偷渡者運出,某日遇到邊防檢查,阮某對檢查人員實施暴力,阮應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39.下列關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表述中,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B.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C.以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良善,并必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其提供保護傘
D.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秩序
40.甲為了獲取超額利潤,在明知其所經銷的電器產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情況下,仍然大量進貨銷售,銷售金額總計達到180萬元。一企業因使用這種電器而導致短路,引起火災,造成3人輕傷,部分廠房被燒毀,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下列關于甲的行為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應當數罪并罰
B.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C.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D.應按照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中的一個重罪定罪處罰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正確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41-50題,每題4分,共40分。
甲欲強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歲),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為擺脫甲的糾纏只好編造事實說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說“那就算了,我害怕傳染”。但甲并未獨自離去,仍然尾隨在乙身后,突生搶劫財物的歹念而對乙實施暴力,但是乙強烈反抗。甲無奈只得請求站在不遠處的丙(12歲)幫忙按住乙的腳,然后自己將乙打成重傷。此時,甲的好朋友丁路過現場,明知甲要搶劫乙的財物,而與甲一起將乙的錢包拿走。二人分贓不久,丁待甲離開后,又回到剛才的犯罪現場,見被害人因為受驚嚇、傷害等原因,還躺在地上不能動彈,就心生憐憫之情,將被害人送到醫院。被害人經治療3個月后,身體恢復正常。請回答41至45題。
41.對甲所實施的一系列行為的評價,錯誤的是()
A.強奸罪
B.故意傷害罪
C.搶劫罪的教唆犯
D.搶劫罪,但是要對重傷結果負責
42.在乙說自己“有性病”之后,甲說“那就算了,我害怕傳染”,甲的行為()
A.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成立強奸罪未遂
C.成立強奸罪中止
D.應當免除處罰
43.對與丙有關的行為的分析,正確的是()
A.丙成立搶劫罪的幫助犯
B.丙不構成犯罪
C.甲是間接正犯,應對丙實施的行為負責
D.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依照刑法第29條的規定.應從重處罰
44.關于丁搶劫乙財物這一行為的判斷,錯誤的是()
A.丁是搶劫罪的幫助犯
B.丁是搶劫罪的共同實行犯
C.丁應當對乙重傷的結果負責
D.丁構成搶劫罪既遂,但不應當對重傷結果負責
45.對丁將乙送到醫院的行為的討論,下列哪些觀點是正確的()
A.屬于犯罪中止
B.只屬于有悔罪表現
C.屬于自動投案
D.不影響搶劫罪既遂的成立
46.對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案件,下列哪些處理是正確的?()
A.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定罪處罰
B.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又虛開的,按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并罰
C.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又出售的,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定罪處罰
D.非法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又出售的,按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定罪處罰
47.下列行為中選項中應當依法以詐騙罪論處的是()
A.甲某一次向自動售貨機內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結果從中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此后甲某一發不可收拾,多次實施此種行為
B.乙某拿著在路上拾到的一身份證,到電信公司購買了一手機并辦理了全球通的入網手續,此后猛打電話而從不交費,三個月下來,造成電信資費損失一萬多元
C.丙某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使自己節約了近萬元的電信資費
D.季某因出遠門,就將自己剛剛購買的一臺純平彩電(價值12000元)抱到鄰居丁某家,請其代為保管幾天。丁某覺得該彩電不錯,就私下以8000元價格賣給了自己的一個朋友。一個月后,得知季某回家,丁某主動找上門,告訴季某走后家中被盜,其彩電連同自己的一件貂皮大衣都被盜了,季某只好自認倒霉
48.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
A.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和股東
B.實施侵犯著作權犯罪,又銷售該明知是他人的侵權復制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C.武裝掩護走私的,應數罪并罰
D.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應擇一重罪處斷
49.下列各種說法中錯誤的是哪幾項?()
A.未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私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的,構成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B.行為人處于資金周轉的目的取得銀行貸款后,后來又將貸款高利轉貸給他人的,構成高利轉貸罪
C.對于偽造跟單信用證、行為人偽造所需要附隨的必要的單據、文件的行為,不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D.根據刑法分則的規定,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變造的貨幣的,不被認為是犯罪
50.張海因犯強奸罪被公安機關逮捕,在后來的辦案過程中,出現證據不足的情況。辦案人員王建國、范開泰遂找到證人崔大力,想得到重要證據,無奈崔大力閉口不答。王建國、范開泰大怒,一頓拳打腳踢,終于得到了證人證言。后在在訊問張海時,王建國、范開泰還是覺得“拳頭之下出真言”,照樣對張海使用暴力,因為張海體質較差,最后被打成重傷。對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王建國、范開泰構成刑訊逼供罪和暴力取證罪
B.王建國、范開泰構成暴力取證罪和虐待被監管人罪
C.王建國、范開泰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暴力取證罪
D.王建國、范開泰構成故意傷害罪和刑訊逼供罪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本部分1-25題,每題2分,共50分。
1.A
解析:犯罪結果發生在我國船舶上的,也認為是在中國的犯罪。
2.C
解析:本題涉及刑法的適用范圍。我國采用混合原則;A項錯誤在于還包括除外情況如外交豁免;B項無除外情況;D項將犯罪結果地和發生地擇一原則誤認為是普遍管轄原則。
3.C
解析:甲的行為屬于迷信犯,不具有實際的社會危害性,不是犯罪。
4.C
解析:本題首先分析甲的行為在刑法意義上是一個還是兩個。甲將乙推倒的行為和用石頭砸乙的行為是在兩個犯意的支配下分別實行的行為,顯然在刑法意義上是兩個獨立的行為。前一行為已符合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構成。后一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經法醫鑒定甲在砸乙時乙已死亡,故甲的行為在當時情況下無論如何也無法達到既遂,屬對象不能犯未遂。本題中甲的行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應數罪并罰。
5.A
解析:《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可見甲對盜竊乙手機的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甲為了非法占有丙的財物使用匕首將丙刺成重傷,符合新司法解釋的第10條,應該成立故意傷害罪。而根據《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A是應選項。
6.C
解析:丙已經警告甲不要摔著孩子,甲顯然已經預見可能發生的結果,但自信能避免,因此是過于自信的過失。
7.C
解析:尹某已經著手實施奸淫行為,但由于龍某是男子,這是尹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屬于對象不能犯的未遂。其致龍某輕傷的行為屬于強奸罪的暴力行為,不單獨定罪,所以B不正確。
8.A
解析:犯罪既遂的標準是法益發生了實際損害。本案中,雖然手表仍然在被害人家中,并且行為人最終也沒有得到手表,但是,由于手表是體積較小的財物,行為人將手表藏在沙發墊子底下,實際上已經表明被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因此,是犯罪既遂。
9.A
解析:A項中,甲實施詐騙行為,被人識破,屬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其后胡某給錢的行為只是道義上的幫助,并非是因甲的詐騙行為而自愿給錢。因此,甲的行為成立犯罪未遂。B項中屬于放棄可以重復侵害行為,應當認定為是犯罪中止。C項中丙已經實施了綁架行為,犯罪已經達到了既遂,而后釋放人質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后的行為。D選項,李某稱自己有病的這一情節并不足以阻止丁的拐賣婦女罪的既遂,所以丁的放棄仍然是自愿的,所以丁構成犯罪中止。
10.C
解析:由于甲教唆、幫助乙丙二人搶奪手機,已構成搶奪罪的共同犯罪,而銷售贓物的行為屬于搶奪罪的事后不可罰的行為,不再成立銷售贓物罪。
11.D
解析:在刑法理論上,特殊身份與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是構成身份犯的共同犯罪還是一般主體的共同犯罪存在爭議。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此類犯罪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本案中,趙某是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采取欺騙的方法侵占國有財產,構成貪污罪,而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又是主犯,所以趙某和崔某構成貪污罪的共同犯罪。
12.B
解析: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教唆未遂”。甲教唆乙故意殺人,乙未實施殺人行為而實施了盜竊犯罪,可以認定被教唆的乙沒有犯被教唆的罪。
13.C
解析:參見刑法第36條的規定。
三十六條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14.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5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D選項中假釋期滿之日起的第6年又犯故意殺人罪,故D選項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6條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所以C正確。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而累犯要求“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所以A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6條的規定,B正確。
15.D
解析:根據《刑法》第67條的規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至于行為人出于什么意圖而自動投案,只要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就應當認定為自首。共犯的自首,不但要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必須交代所知的同案犯。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
16.D
解析:根據《刑法》第326條的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構成倒賣文物罪。王某的行為顯然是為了牟利,而且出售的是其非法收購的珍貴文物。C項具有一定的干擾性,《刑法》第325規定了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其出售文物的對象雖然是外國人,但本罪要求出售、贈送的是自己收藏的珍貴文物,而且不具有牟利的犯罪目的。至于走私罪,由于王某是在民間收購珍貴文物又隨地轉手倒賣給外國商人,即不存在逃避海關監管的問題。非法經營罪規定的第225條與倒賣文物罪的第326條區別在于對象不同。
17.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5年6月8日)第9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本案中,李某等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罰款3000元,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
18.C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的規定,搶奪財物,同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構成搶奪罪、過失致人重傷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19.B
解析:刑法的239條、240條、262條都規定了偷盜嬰兒的行為,但因主觀目的的不同,而罪名有差異。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C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和第9條的規定,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法應當定盜竊罪;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應當定詐騙罪。所以選項C是正確的。
21.D
解析:參見刑法第253條第2款規定。
22.A
解析:首先,現金和空白現金支票都可以成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其次,甲拿到空白現金支票,加蓋印鑒,填寫金額,支取現金,應認定為盜竊罪,而非票據詐騙罪。因此,甲成立盜竊罪。
23.B
解析: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里的“保管”是一種事實上的支配或者控制:“代為”說明行為人不享有所有權。因此,應將代為保管理解為刑法上的占有,即對財物具有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支配力的狀態,或者說,包括事實上的支配與法律上的支配。事實上的支配,不僅包括物理支配范圍內的支配,而且包括社會觀念上可以推知財物的支配人的狀態。法律上的支配,是指行為人雖然沒有事實上占有財物,但在法律上對財物具有支配力。
24.D
解析:ABC各項均符合刑法對該罪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要求,D項的表述違反了刑法第229條第2款的規定,是錯誤的。
25.A
解析:保險詐騙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保險法律、法規,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保險金的行為。保險公司內部人員與詐騙犯罪人員相互勾結,共同詐騙保險人的保險金的,是保險詐騙的共犯,應依共同犯罪的規定處罰;另外,根據《刑法》第198條第4款的規定,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所以江某、張某和李某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確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26-40題,每題4分,共60分。
26.A,C,D
解析:貸款詐騙罪僅僅由自然人才能成立,而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情形是不符合的,故排除B項。其他三項成立單位犯罪。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騙得的60萬元中的50萬元是偷稅行為,10萬元是騙取出口退稅行為,所以C項也是正確的。
27.A,C,D
解析:對于正在進行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沒有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也是正當防衛,故A錯。特殊正當防衛也必須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不允許提前防衛,也不允許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結束后再實施特殊防衛,故CD錯。
28.B,D
解析:謝某是脅從犯,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胡某是從犯,對于從犯,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29.A,D
解析:根據共同犯罪理論,兩個或兩個以上共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實施共同的犯罪行為,方能構成共同犯罪。而本案中,魏大剛購買假幣時,魏小剛不知情,因而就談不上購買假幣罪的共同故意和共同犯罪行為。所以,魏小剛只在使用假幣罪的范圍內與魏大剛構成共犯,且在此范圍的共同犯罪中,魏大剛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魏小剛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行為人購買假幣后使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1條的規定,以購買假幣罪定罪,從重處罰。”因而,對本案中魏大剛的行為,不需要數罪并罰,C項錯誤。
30.A,C,D
解析:褚某的行為符合想象競合犯的特征,所以A正確。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故C、D正確。
31.A,C,D
解析:牽連犯一般按照擇一重罪處罰,但刑法分則也有規定實行數罪并罰的。參見《刑法》第157條、第198條、第399條、《最高法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
32.C,D
解析: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有四個:第一,時間性;第二,自動性;第三,客觀性;第四,有效性。時間性條件中特別要注意的是所謂的危險犯的中止問題,不能認為行為人一實施行為就構成危險犯的既遂,否則會人為地縮小成立犯罪中止的情形。另外,中止的有效性是指沒有發生行為人所追求的、行為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而不是沒有發生任何結果。中止的客觀性要求中止不只是一種內心狀態的轉變,還要求客觀上有中止行為。
33.A,B,C,D
解析:A項行為成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B項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C項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D項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
34.B,C,D
解析:本案中,李某只實施了一個犯罪行為,即非法拘禁張某向其索要錢財。但由于其索要的錢財由兩部分構成,即合法債務2萬元與非法索取的1萬元。其索要合法債務2萬元的行為,符合《刑法》第238條第3款規定的非法拘禁罪的特征;而超過合法債務部分的1萬元,其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明顯,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也就是說,李某的一個劫持行為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兩個罪名,應擇一重罪處罰。兩者相比較,綁架罪的法定刑重于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故對李某應以綁架罪定罪量刑。
35.A,B
解析: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剝奪政治權利是刑罰附加刑的一種,可以單獨處罰,也可以與主刑同時處罰。從刑法分則的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方式和對象都比較廣泛。在適用對象上,既包括嚴重的刑事犯罪,也包括一些較輕的犯罪。根據刑法總則第56條和第57條的規定,應當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主要是以下兩種犯罪分子:(1)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是作為一種不剝奪罪犯人身自由的輕刑,適用于罪行較輕、不需要判處主刑的罪犯。但是如果人民法院獨立適用了剝奪政治權利,就不應該再附加適用。
36.B,C,D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的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李某和張某在未獲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煙草買賣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共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第1款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本題中,李某是國有公司的會計,屬于國家工作人員,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為個人進行非法活動,構成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處罰。”從本題的情況看,張某唆使李某挪用公款,張某可以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即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按貪污罪定罪處罰。本題中李某攜帶一部分公款潛逃,構成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第2款規定:“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綜上,對李某的行為應以挪用公款罪、非法經營罪、貪污罪數罪并罰,對張某的行為應以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經營罪數罪并罰。
37.A,B,D
解析:A項中因偽證罪只是對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故意作虛假的證明、鑒定、翻譯和鑒定,故其行為對象僅為案件事實;而窩藏、包庇行為則是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和幫助逃匿等行為,因而也包括對犯罪人本身,故為正確;B項參見妨害司法罪的各罪名規定;C項應為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D符合刑法第310條第2款的規定。
38.B,D
解析:參見《刑法》第318條、第319條。
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一十九條?騙取出境證件罪?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9.A,B,D
解析: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第一款的解釋》規定了黑社會組織應當具備的特征,其中有“保護傘”并非其必不可少的特征。
40.B,C,D
解析:甲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國家標準的電器產品,同時觸犯《刑法》第140條的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第146條的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按照《刑法》第149條第2款的規定,這種情況下兩者構成法條競合關系,則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正確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41-50題,每題4分,共40分。
41.B,C
解析:為搶劫財物而故意傷害他人的,傷害行為不需要單獨評價。甲要求丙幫自己,由于丙屬于未滿14周歲,所以甲屬于搶劫罪的間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
42.A,B
解析:此種情況屬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故甲屬于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43.B,C
解析:甲利用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實施危害行為,屬于間接正犯,不是教唆犯,不能適用刑法第29條關于教唆犯處罰的規定。
44.A,C
解析:承繼的共犯是指先行為人已經實施一部分實行行為,后行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參與實行或者提供幫助的情形。丁路過現場,明知甲要搶劫乙的財物,而與甲一起將乙的錢包拿走,即屬于承繼的共犯。丁雖然與甲構成搶劫罪的共同犯罪,但是其不需要對乙的重傷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只有甲對乙的重傷承擔刑事責任。承繼的共犯屬于共同實行犯,而不是幫助犯。
45.B,D
解析:犯罪中止成立于故意犯罪過程中。犯罪既遂以后,即使有悔罪表現的,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46.A,C,D
解析:涉及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構成的認定,見《刑法》第208條。
第二百零八條?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又虛開或者出售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7.B
解析:A項甲某實施的是一種秘密竊取行為,應定盜竊罪;D項中丁某系保管人,將保管物占為己有、拒不歸還,構成侵占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7條的規定,C選項構成盜竊罪,故不應入選。根據該解釋第9條的規定,B選項正確。
48.A,C,D
解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犯罪主體為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和經理,不包括股東;武裝掩護走私的,以走私罪從重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數罪并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的規定,B項正確。
49.B,C
解析:A的行為構成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該罪的重要特征是主觀上要求高利轉貸的目的。偽造、編造金融票證罪的對象包括匯票、本票、支票等基本票據,銀行結算憑證,信用證及附隨的單據、文件和信用卡。刑法規定了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假幣罪,一般意義的理解只做狹義的解釋,即只包括偽造的貨幣,不包括變造的貨幣,D的說法的正確的。
50.C
解析:刑訊逼供罪與暴力取證罪的關鍵區別在于二者的犯罪對象不同,前者是針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后者是針對證人。當刑訊逼供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時,該罪轉化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或者故意殺人罪,不再以刑訊逼供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