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特別納稅調整"制度,增加了企業的轉讓定價、預約定價安排、成本分攤協議、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稅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管理。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企業所得稅的特別納稅調整吧!
企業所得稅的特別納稅調整 (1)轉讓定價稅制 1.稅務機關的合理調整權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2.關聯業務的相關資料 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稅務機關的納稅核定權 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4.補征稅款和加收利息 稅務機關依照本章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按照國務院規定加收利息。 5.納稅調整的時效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6.跨境關聯交易監控與調查 為了進一步規范特別納稅調整管理,防止跨國企業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將境外企業的經營虧損轉移至境內關聯企業,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強化跨境關聯交易監控和調查的通知》。 7.轉讓定價的跟蹤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轉讓定價跟蹤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預約定價安排 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后,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預約定價安排,是指企業就其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與稅務機關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協商、確認后達成的協議。 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與執行通常經過預備會談、正式申請、審核評估、磋商、簽訂安排和監控執行6個階段。預約定價安排包括單邊、雙邊和多邊3種類型。 (3)成本分攤協議 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批準、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4)受控外國企業 由居民企業,或者由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低于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率水平(即25%)的國家(地區)的企業,并非由于合理的經營需要而對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的,上述利潤中應歸屬于該居民企業的部分,應當計入該居民企業的當期收入。 (5)資本弱化原則 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6)一般反避稅條款 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所謂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是指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企業所得稅的特別納稅調整的出臺對原有的反避稅規定進行了完善和補充,形成了更體系化、涵蓋面更廣的反避稅制度,提高了其法律約束力和權威性,但是無論多嚴謹的稅法,都會存在著缺憾,納稅人可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收法規政策的基礎上,通過對自身經營活動與財務活動的巧妙安排,利用這些漏洞來規避稅負,減少國家財政收入。所以結合國際經驗和我國實際國情逐步完善我國現行稅制是長期任務,以為納稅人創造一個和諧的納稅環境,維護國家權益。 參考資料:東奧會計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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