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澴居士說《金瓶梅》——武大郎和潘金蓮的悲劇:![]() 摘要:《金瓶梅》中的武大郎是一個膽小懦弱的社會底層人物,其悲劇因身份壓力下自我的變形而產生。潘金蓮是位被四處轉賣的女人,也是自我認同于“物”的異化了的女性個體,同樣是個悲劇性的角色。武、潘二人沖突的根本在于武大郎中途轉換了元語言,從而引發了一場元語言的“戰爭”。武大郎與潘金蓮一樣自私,都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行事。但因潘金蓮擺脫不了“武大郎的妻子”這一伴隨文本,而武大郎有由來已久的夫權文化支撐,所以相對于武大郎,潘金蓮處于道德劣勢地位,從而背負著千載罵名。 關鍵詞:金瓶梅;潘金蓮;武大郎;身份;自我;符號 眾所周知,《金瓶梅》中武大郎是個可憐的小人物,最終被“淫婦”潘金蓮用一把砒霜藥死了。關于武大郎的死因,主要是由于他不能容忍妻子潘金蓮與西門慶鬼混,在王婆的茶坊捉奸時被西門慶照著心窩子踢了一腳,害得臥床不起,然后警告潘金蓮說等其弟武松回來找他們報仇,于是被西門慶、潘金蓮、王婆等合伙害死。 但是這里有個難解的悖論:當初張大戶倒賠銀子將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子嫁給武大時,還經常跑去與潘金蓮廝混,“武大雖一時撞見,亦不敢言”[①],為何這次同樣有錢有勢的西門慶與潘金蓮偷情武大郎就看不過去呢?本文試從符號學的角度對武大郎與潘金蓮的關系進行剖析,重新理解其悲劇成因。 一 身份壓力下的兩難選擇:武大郎的悲劇 “自我是各種身份的出發點,也是各種身份的集合之處”[1]。武大郎在娶潘金蓮之前,他最主要的幾個身份角色分別是賣炊餅的、無錢無勢的、相貌丑陋的、身材短小的社會底層人物,這些身份集合形成了他這么一種自我感——自卑、懦弱、勤勞,這種自我是內在的。內在自我與武大郎社會性的身份結合在一起構成了他社會性的自我。 身份是自我借以定位并賦予自身意義的一個中介,它總是相對于他人、社會而言的一個身份。換言之,對于個人而言,身份要回答的問題是:我是誰?我該怎么做?身份具有多樣性和變換性,相對于不同的人,自我可能具有不同的身份,在不同的情況下身份可能會發生改變。接受并認同一種身份就意味著依照這種身份去扮演特定的“角色”,按照這種角色去行動并尋求自我的意義。于武大郎而言,他在不同的人面前具有不同的身份。當他面對張大戶與西門慶時,就分別扮演著兩種不同的身份角色。 當武大郎面對張大戶時,他主要展演的是租戶的身份。當初武大郎做生意折了本,移居大街坊,租賃張大戶家的房子做生意,武大對張大戶及其家人“無不奉承”,張大戶看武大本分老實,后來房租也不要了。可以說武大在清河縣居住度日,多虧張大戶周濟。后來武大妻子亡故,張大戶“收用”潘金蓮也東窗事發,主家婆在家嚷罵數日,張大戶知道家里容不下潘金蓮,故而不要一文錢,將個貌美如花的潘金蓮倒賠銀子送給妻子亡故而又沒錢續弦的武大,武大白白撿了個艷若天仙的娘子。所以張大戶與武大有兩種關系:其一,租戶與房東的關系;其二,受恩者與施恩者的關系。故而可以這么說,潘金蓮是張大戶施舍或者寄存給武大的一件物品,張大戶還有使用權。在這種情況下,武大面對張大戶,本身就軟弱膽小的他,就很難展現他的“丈夫”身份,無論如何也不敢以潘金蓮的丈夫自居,進而要求張大戶與潘金蓮脫離關系。 然而,面對西門慶,武大郎的身份定位就不同了。首先,武大在清河縣討生活,并沒有得到這個清河縣“黑社會老大”的任何照顧,盡管兩人社會地位不平等,但其在身份上是對等,不存在施恩與受恩。其次,這個時候,張大戶亡故,武大身份發生轉變,一躍成為潘金蓮的夫主。此時武大與潘金蓮的關系是丈夫與妻子的關系。而在西門慶面前,武大郎自認為實實在在地是潘金蓮的合法丈夫,而他也理應扮演丈夫這一角色。反過來講,“身份是表達或接受任何意義所必須,是表述與接收的基本條件;自我的任何社會活動,都必須依托一個身份才能進行。”[1]武大郎在西門慶面前沒有其它身份可以依托,此前二人沒有任何關系,面對妻子與西門慶偷情,他只能展演潘金蓮的丈夫這一身份。 身為丈夫,面對妻子與人通奸,理應出來厲聲制止。如果不出來呵斥而任由其亂搞,那么這個丈夫就會受人恥笑、鄙視。所以,作為潘金蓮的丈夫,武大郎理所應當地認為自己有權力并且有責任去痛斥這對不法男女,于是他挺身而出,與西門對峙:“從外裸起衣裳,大踏步直搶入茶坊里來”(第五回)。而與之相應的是,西門慶這個平日囂張跋扈的浪蕩子,因自覺心虛,反而慌不擇路,嚇得直往床底下鉆。正是武大此時對丈夫身份的自我認同,使得武大捉奸顯得理直氣壯,而西門慶此時相對武大郎與潘金蓮,其身份認同則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奸夫”,奸淫人家的妻女,從法律與社會倫理上來說,都是該受譴責的。因此捉奸時“紙虎兒”武大的身份是高于偷奸的西門慶的,一向趾高氣揚的西門慶此時此刻的身份認同反不敵武大,所以才會出現捉奸時那戲劇性的一幕。 但是,盡管武大有了潘金蓮的丈夫這一身份,他的社會自我并沒有改變,他依然是個賣炊餅的、無錢無權的人。反倒是“丈夫”這一身份使得他一改往日猥瑣不振的形象,變得勇敢強硬起來。不過,這種強硬與其說是他的覺醒,倒不如說是他在身份的壓力下自我產生的變形,也即異化。正是這種異化害了他。他的諸種身份集合一起決定了他的社會自我應該是卑躬屈膝、懦弱怕事的,只有這樣他才能在弱肉強食的社會求得一席安身之地。否則,他就極有可能遭到毀滅性打擊。 西門慶雖然一時嚇得往床底鉆,但是當被潘金蓮譏諷:“你閑常時只好鳥嘴,賣弄殺好拳棒,臨時便沒些用兒!用了個紙虎兒,也嚇一交!”(第五回)她諷刺說西門慶平日吹牛皮,連個“紙虎兒”都嚇成這個樣子。此時西門慶馬上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身份,恢復自我的本來面貌,意識到自己無論從社會地位還是身體條件來講,都遠遠高于武大郎,于是他撥開大門,飛起一腳,踢中武大心窩,將其打傷,進而與潘金蓮等合伙將其藥死。 于武大郎而言,本身懦弱膽小的他,作為潘金蓮的丈夫如何處理潘金蓮與西門慶的關系是一個兩難的選擇。逃避不了“潘金蓮的丈夫”這一身份,使得他如果不出面阻止潘和西門的通奸,就會遭人譴責和鄙視,自我也難以接受這一屈辱;而出面阻止這種不正當關系,雖然道義上理直氣壯,但是卻與武大的社會自我背道而馳,讓他這樣一個下層男人去承擔他所承擔不了的責任,必然造成悲劇。因此,身份壓力下武大的主體性是一個大難題,他注定只能是一個悲劇性的角色。 二 元語言的沖突:武大郎與潘金蓮矛盾的關鍵 面對潘金蓮與他人通奸,武大郎采取了不同的態度。當通奸者是張大戶時,武大忍氣吞聲;而當通奸者為西門慶時,武大卻奮力反擊。從符號學的角度來看,這兩種不同的行為背后其實是有兩種不同的元語言在起支撐作用。元語言(metalanguage),即與描述對象本身的客體語言(object language)相對的語言,是關于語言的語言,也即指向編碼規則、游戲規則的語言。[2]武大郎的行為邏輯密碼就隱藏在元語言之中。在面對兩個不同的通奸者時,武大郎采用了兩種不同的元語言,而潘金蓮行為的元語言只是其中的一套。因此,當武大郎面對西門慶與潘金蓮偷情而轉換了元語言時,就與潘金蓮使用的這套元語言相沖突,從而引起元語言的戰爭,進一步釀成悲劇。 在中國的封建社會,妻妾是丈夫合法的私有財產,奴婢是主人合法的私有財產。既是私有財產,個體就擁有絕對主權,那么丈夫可以買賣妻妾,主人可以買賣奴婢,而他人無權使用和強占不屬于自己的東西。 此外,在中國的倫理道德中,知恩圖報始終是一條基本的道德規范。張大戶倒賠銀子將潘金蓮送給武大做妻子,其實是將自己的私有財產送給武大郎。而這種送,乃是一種迫不得已之舉,并非真的“送”,所以當張大戶在將潘金蓮送給武大郎之后,仍與潘金蓮私通,也只不過是在使用自己的“物件”。而武大因受張大戶種種照顧,理應知恩圖報,所以面對這種狀況,“亦不敢言”。況且,將潘金蓮給張大戶使用,能夠帶給自己更多的好處,也即用別人送給自己的財產給別人使用,能夠為自己帶來更多的財產和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武大豈止不敢言,也不需言,自己在妻子與別人的私通中,是利益均沾的,妻子只是用來謀生的“工具”而已。于是,在張大戶這里,武大郎行為的元語言可以視為用妻子換取自己生活的需要,是以“物”(妻)易“物”,感恩圖報。 但是當西門慶與潘金蓮私通時,他并沒有給武大郎任何幫助和支持,與潘金蓮私通純粹屬于私占別人的財產。以“物”易“物”的交換邏輯在西門慶和武大郎之間不存在。所以,此時武大郎便轉換了一套元語言,即“夫權”。潘金蓮是武大郎的私有財產,也是一種特殊的私有財產,即有行為能力的妻子。既是妻子,那么就應該忠貞于丈夫,潔身自好,而不能招蜂引蝶,更不應與他人有染。一旦有染,就理應受罰,一如恩格斯所言:“為了保證妻子的貞操……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絕對權力之下了;即使打死她,那也不過是行使他的權力罷了”[3]。而與妻子有染之人,按照封建倫理道德和法典,也應受到道德譴責與實際懲處。所以,武大郎要施行自己的合法權利,于是奮起捉奸。 但于封建社會中潘金蓮這一女人而言,自我接受文化賦予女人的“物”的地位,是其行為的先在起點;自我以身體為本錢,爭取成為社會地位較高者的“物”,過上比較安逸的物質生活,是其人生的奮斗目標。在這一人生設計中,潘金蓮行為的元語言也可概括為以“物”易“物”,即自己將自己視為物,交換生活所需,意圖自我的增值。 潘金蓮系潘裁縫的女兒,潘裁縫死了,家里沒錢養家,被潘媽媽賣了,相對潘媽媽而言,她是換錢養家的物什;潘金蓮賣給王招宣府上做了歌女,相對招宣府的主子,她又是個奴才,同樣是私有財產;王招宣死了,潘媽媽將其“爭將”出來,轉賣給張大戶,依然是奴才與主子的關系;后來東窗事發,張大戶不要錢,將其贈送給武大郎,做了武大的繼室,仍然是被作為物來處理的;而對武大而言,她與其說是個妻子還不如說一如既往地仍是個“物”,武大將其視作換取衣食的工具,所以默許張大戶與她私通,而西門慶與潘金蓮廝混時,正是因為沒有事先給武大郎好處費,才導致武大捉奸。自始至終,潘金蓮都是“他人”之物。 既然從來就是作為“他人”用以交換自己財產的“物”而存在,那么在潘金蓮的認知里,母女之情、夫妻之愛就變得毫無意義,有的只是赤裸的利益和欲望追求。本來,潘金蓮對武大還是有期望的。但是,當她發現自己在武大這里,也不過是被他用來換取自己生活資源的一個角色時,她就極為討厭這種貌似地位較高,實際上卻一如既往仍被人純粹當作“物”來看待的“武大妻子”的身份。關于這一點,《金瓶梅詞話》中有其彈唱《山坡羊》為證: 想當初,因緣錯配,奴把他當男兒漢看覷。不是奴自己夸獎,他烏鴉怎配鸞鳳對?奴真金埋在土里,他是塊高麗銅,怎與俺金色比?他是塊頑石,有甚福抱著我羊脂玉體?好似糞土上長靈芝。奈何隨他怎樣,到底奴心不美!聽知,奴是塊金磚。怎比泥土基?(第一回) 武大郎既然不能擔當起丈夫保護妻子的責任,甘當“王八”,而利用她來謀生,那么在潘金蓮那里,武大也根本稱不上是他的丈夫,甚至談不上是她的一個“物主”。對于這一“妻子”角色,她是極力排斥,拒不認同的。在潘金蓮眼中,武大就是“烏鴉”,是“高麗銅”(一種朝鮮出產的低級爛銅),是“頑石”,甚至是“糞土”、“泥土基”,而她潘金蓮則是“鸞鳳”、“真金”、“靈芝”、“金磚”,這段婚姻是“因緣錯配”,所以她總是感覺“心不美”,對這段婚姻極不滿意,甚至“未免有些憎嫌”(第一回)。意識到自己在武大這里依舊是被利用的“物”,而非實實在在的“妻子”,潘金蓮自然鄙夷作為武大郎的“物”。既然都是作“物”,那么從王昭宣、張大戶再到武大郎,物主一降再降,在她看來等于被“賤賣”了。一旦拒不認同武大郎的“夫主”,在她看來,她與西門慶私通時的武大郎,與她與張大戶私通時的武大郎并未有不同,自然不覺得與西門慶的私通有過錯,反而覺得理所當然,武大根本就不配擁有她,也無權干涉她。在她的以“物”易“物”的元語言中,武大是可以抹去的一筆,西門慶倒是值得爭取的一個“物主”。 所以,當武大郎將她作為換取衣食的工具,暗許其與張大戶廝混時,武大郎實際與她采用的是同一套元語言,將她的主體身份作為一種“交易”的“物”,因而二人能相安無事;而當她遇到西門慶后,武大郎轉換了元語言,開始使用起“夫權”的倫理話語時,矛盾就出現了,沖突很快升級。故而,這場爭斗或許可以解讀為“元語言的戰爭”。 三 “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蓮揮之不去的伴隨文本 如果說武大郎與潘金蓮的沖突是元語言的戰爭,武大郎與潘金蓮都使用過同樣的元語言的話,那么武大郎并不比潘金蓮好到那里去。武大郎不允許潘金蓮與西門慶的私通,也只不過是因西門慶沒“付賬”而已。這樣一來,武大郎的道德優越感就蕩然無存,但是為何小說文本中的其他人及讀者多同情憐憫武大而痛恨貶斥潘金蓮和西門慶呢?關鍵便在于“武大郎潘金蓮是一對夫妻”,武、潘二人的夫妻關系是評判三人時揮之不去的背景知識。 “武大郎的妻子”,是張大戶賜給潘金蓮的一個身份符號。如果說潘金蓮可以被視為由一系列符號組成的一個符號文本的話,那么在這個符號文本中,潘金蓮的各種行為是顯文本,而她的各種身份便是伴隨文本。所謂伴隨文本,即“符號表意過程中造成的特殊語境,是任何符號文本不可能擺脫的各種文化制約”。[4]“武大郎的妻子”始終是潘金蓮擺脫不去的一個伴隨文本。伴隨文本“伴隨著符號文本,隱藏于文本之后,文本之外,或文本邊緣:但是積極參與文本意義的構成,嚴重地影響意義解釋”[4]。潘金蓮始終攜帶著“武大郎的妻子”這一伴隨文本,盡管小說中并不經常強調這一符號,但是這一伴隨文本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潘金蓮被解釋和接受的方式,人們往往很容易意識到,或者總是不自覺地意識到潘金蓮“武大郎的妻子”這一身份,并進而影響對潘金蓮的評價和解讀。 然而在《金瓶梅》中,“武大郎的妻子”——這個身份符號其實只是一種掩飾,張、潘、武三人皆心知肚明。潘金蓮于張大戶而言,是寄養的外室;于武大郎而言,是換取生活補助的工具。武大郎妻子的身份,只是給外人看的一個符號而已。三人并未認同,而潘金蓮身為“妻子”,所要遵循的行為規范也被三人棄之不顧。而當張大戶退出,西門慶上場的時候,武大郎轉換了身份角色,相應地也要求潘金蓮承擔起妻子的職責。而于潘金蓮而言,她從來都未曾認同過武大郎妻子這個身份,所以根據這個身份的要求,去尋求自己作為妻子的人生意義,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因而,武大郎與西門慶叫板,在她看來就極為荒謬。 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潘金蓮作為武大郎的妻子,“妻子”這一身份成為旁人評判她時,必然會考慮到的一個伴隨文本。“伴隨文本的主要角色,是把文本與廣闊的文化背景聯系起來。”[4]做人“妻子”意味著一種社會約定,同時意味著一系列社會倫理準則要去維系,無論封建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對妻子的理解總是和社會文化觀念分不開。生于一定的文化之中的個人,在接受任何文本之前,都已經具備了關于“妻子”應該如何和不應該如何的一套觀念。為人妻子,自然不應與他人通奸,更不能與他人合伙謀殺親夫。這是我們在評判潘金蓮之前就已經形成的先在理解。 既然潘金蓮有了“武大郎的丈夫”這么一個身份符號,那么在小說內外,她都會被放在因這個伴隨文本召喚而起的文化符號連續體中去理解,必然會被以一定的文化觀念去評斷。所以,在敘述世界內部,“武大郎的妻子”這個伴隨文本可以起到掩飾她與張大戶關系的作用,可以用來遮人耳目。但同時,這一伴隨文本卻又不可避免地會被人作為判斷潘金蓮行為的參照系。社會文化規定的妻子規范,成為人們評價潘金蓮時揮之不去的文化框架。當以“妻子”這一角色衡量潘金蓮的行為,對潘金蓮、西門慶和武大郎三人之間的恩怨糾葛做出評價,其中孰優孰劣不言而喻。于是,潘金蓮自然也就成了不守婦道的、令人唾棄的“淫婦”,西門慶成了奸人妻女的淫棍,而武大郎自然就成了值得同情的、可憐的丈夫。 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具體身份的支撐,在武大郎、潘金蓮、西門慶三人的糾葛中,潘金蓮的主要身份就是武大郎的妻子,妻子是潘金蓮做任何事情的一個伴隨文本,但正是這個伴隨文本害了她,使她背上千古罵名。 其實,從根本上來說,武大郎的行為邏輯,他使用的元語言,并不比潘金蓮的高尚多少,他也未能擺脫將潘金蓮作為謀生工具來使用的嫌疑。但不同的是,無論武大郎之前在張大戶面前,用潘金蓮以物易物,還是之后在西門慶面前強調自己的夫權,武大背后都有強大的封建社會夫權文化支撐。即便是現代社會,這種文化支撐依舊在某種程度上延續著。所以,本質上無大差別的、都處于社會底層的兩人——武大郎和潘金蓮,一個占據了道德的制高點,很容易被人同情,另一個卻處于道德等級體系的底層,常被人唾棄。甚至,由于兩人的夫妻關系是評價二人時不能忽略的伴隨文本,所以,在整個文化系統中的大部分人來看,是潘金蓮錯了,潘不應該與他人私通,武大郎是對的,阻止妻子與人偷奸是他的權力,但殊不知武大郎并不比潘金蓮高尚,他與西門慶搏戰不僅是為了尊嚴,更是為了實實在在的個人私利。 結 語 在《金瓶梅》中,作者給武大出了一個身份難題。身為“潘金蓮的丈夫”,使得他在面對通奸的潘金蓮和西門慶時,被推上一個尷尬的、困窘的死路:與西門慶決戰,不符合他的社會性自我,況且社會地位、身體條件的懸殊,極有可能遭致毀滅性打擊;不與西門慶決戰,意味著自我無可憑依,遭人恥笑,無論從外在還是內在都會失去茍活于人世的理由,人生會變得無甚意義。兩難之中,武大選擇了第一條路,于是他不可避免地被人毀滅了,毀滅之前,可憐的他只能寄托于自己眾多身份中唯一的強者身份“武松的哥哥”,期盼自己遠方的弟弟來為自己復仇。但是,武大郎敢于在西門慶面前叫板,并非就表明他是一個鐵錚錚的男子,他與潘金蓮的沖突其實是一場元語言的沖突。在張大戶與潘金蓮私通時,武大郎采取了默許的態度,因其使用的元語言是以物易物,而在西門慶與潘金蓮私通時,以物易物行不通,他轉換了元語言,要求“夫權”。而縱觀潘金蓮的一生,她都是將自己的身體當作“物”,以物易物,爭取更好的“物主”,她使用的從來都是這一套元語言。因此,當潘金蓮與張大戶私通時,武潘二人使用的是同種元語言,故而相安無事。當面對西門慶時,武大郎轉換了元語言,由此就與潘金蓮產生了沖突,從而導致了一場“戰爭”。 武大郎和潘金蓮都是社會底層的小人物,營營茍活,自私自利是二人的共同特征,從根本上講,誰都不比對方高尚多少。但是,因為“武大郎的妻子”是潘金蓮始終無法擺脫的一個伴隨文本,所以,她總會被置身于一定的文化體系中的人有意或無意地以“妻子”這一身份角色來衡量和評判,從而陷入道德劣勢,自然也就背上了千載罵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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