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母瀉子取穴法
補母瀉子取穴法是根據五輸穴與五行的相生規律,法于“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的治療原則,以子母穴作為基礎。例如肝經病變屬實者,取肝經的子穴行間(五行屬火),針刺用瀉法;虛證則取肝經的母穴曲泉(五行屬水),或據卦象,瀉忌而旺之支所表之子,補用或弱之支所表之母。針刺用補法各經病變依次類推。若時辰已過,或見不虛不實證,可取本經的本穴和原穴治之。(見下表)
經脈
| 五行
| 流注時間
| 證候舉例
| 補法
| 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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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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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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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穴
| 時間
| 子穴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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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
| 辛金
| 寅3-5
| 咳喘、心煩、胸滿
| 太淵
| 卯
| 尺澤
| 寅
| 經渠
| 太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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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
| 庚金
| 卯5-7
| 齒痛、咽喉及面口鼻疾患
| 曲池
| 辰
| 二間
| 卯
| 商陽
| 合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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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
| 戊土
| 辰7-9
| 腹脹、煩滿、腳氣
| 解溪
| 巳
| 厲兌
| 辰
| 足三里
| 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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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
| 己土
| 巳9-11
| 舌本強、腹脹滿、體重、黃疸
| 大都
| 午
| 商丘
| 巳
| 太白
| 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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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 丁火
| 午11-13
| 咽干、舌痛、掌熱
| 少沖
| 未
| 神門
| 午
| 少府
| 神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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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腸
| 丙火
| 未13-15
| 項強、頜腫、肩痛
| 后溪
| 申
| 小海
| 未
| 陽谷
| 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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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
| 壬水
| 申15-17
| 頭項腰背腘月耑疼、癲疾
| 至陰
| 酉
| 束骨
| 申
| 足通谷
| 京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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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
| 癸水
| 酉17-19
| 心悸、腰痛、少氣
| 復溜
| 戌
| 涌泉
| 酉
| 陰谷
| 太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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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
| 丁火
| 戌19-21
| 痙攣、心煩、脅痛、妄笑
| 中沖
| 亥
| 大陵
| 戌
| 勞宮
| 大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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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
| 丙火
| 亥21-23
| 耳聾、目痛、喉閉、癃閉
| 中渚
| 子
| 天井
| 亥
| 支溝
| 陽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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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
| 甲木
| 子23-1
| 頭痛、脅痛、瘧疾
| 俠溪
| 丑
| 陽輔
| 子
| 足臨泣
| 丘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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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
| 乙木
| 丑1-3
| 脅痛、疝氣、嘔逆
| 曲泉
| 寅
| 行間
| 丑
| 大敦
| 太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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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異經也可以取用補母瀉子法:如腎虛證,“虛則補其母”,可取、與腎經相生關系的肺經(腎屬水,肺屬金,金生水,肺經為腎經之母),在卯時5-7點,取肺經的母穴輸土太淵穴(土生金)及肺經的本穴經渠穴補之。
又如:大腸經實證,“實則瀉其子”,可取與大腸相生的膀胱經(大腸屬金,膀胱經屬水,金生水,膀胱經為大腸經之子),在申時15-17點按膀胱經的子穴輸木束骨穴(水生木)及膀胱經本穴通谷穴瀉之。其它可類推。
子母補瀉法是在《內經》補虛瀉實的治療原則上,結合五行生克規律,提出“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的補瀉法[1]。如《難經·六十九難》篇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何謂也?然: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子母補瀉法在針灸治療上主要用于臨證取穴,即子母補瀉取穴法;在刺法灸法上用于手法補瀉。現就子母補瀉取穴法論述如下。子母補瀉取穴法,即根據“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的觀點,結合十二經脈的五行屬性,將五輸穴配屬五行,然后按“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的原則,虛證補母穴,實證瀉子穴。臨床應用主要分本經和異經兩種方法。1本經取穴法即在病變臟腑的經脈上選取其子穴、母穴的方法。如《難經·七十九難》云:“……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是謂迎而奪之者也;補手心之井,是謂隨而濟之者也。”即心氣實,瀉心包經之輸穴大陵;心氣虛,補心包經之井穴中沖。各經具體取穴詳見表1。表1十二經脈本經補瀉取穴表十二經脈補瀉取穴母穴(虛證)子穴(實證)十二經脈補瀉取穴母穴(虛證)子穴(實證)十二經脈補瀉取穴母穴(虛證)子穴(實證)肺太淵尺澤肝曲泉行間小腸后溪小海心包中沖大陵腎復溜涌泉胃解溪厲兌心少沖神門大腸曲池二間膽俠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