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愛的孩子啊,我拿什么來愛你!
長春“304”盜車案嫌犯周喜軍于3月5日17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周喜軍3月4日在長春盜走一輛豐田車,途中發現車后座上有一名嬰兒,在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于雪中。 我們在痛斥罪犯殘暴的同時也在責怪孩子父母的疏忽。對于社會而言,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于中國未成年的保護問題又一次因為慘痛的事實展現在我們面前。三聚氰胺奶粉,入校殺害學生,毒校服事件......都強烈的刺痛我們的心。今天,懷著一顆悲痛的心寫下這篇日志:孩子,我拿什么來愛你。也以此告慰那些離去的孩子。
1、國家應繼續加強未成年人保障法律的建設:
為了保護兒童的合法權利,我國出臺了一系列專門的法律法規,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等,而且在我國的一些基本法律,比如《民法通則》、《刑法》、《婚姻法》、《收養法》當中,也穿插了一些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規定。這些法律法規為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充足的依據。 但是隨著社會進步和國家發展,還有諸多的事情無法可依,所以呼吁國家擴大立法范圍。各國都把兒童列入法律保護的特殊對象,歐美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就已經設立虐童罪,打罵、忽略,甚至疏于照顧都可能被認定為虐待,可以作為剝奪撫養權的證據,但我國現在仍未設立虐童罪。未成年人保護法雖然綱目全面,可惜并未就衣食住行等具體情況,作出細節完備、有標準可循的保護措施,象征性強、操作性弱。 加強兒童保護的法制建設已刻不容緩,在這方面,國外已經有不少先進經驗可供借鑒。就交通安全來說,美國法律規定,兩歲以下的兒童,必須有安全椅,并在車子后座由安全帶固定,違反規定的監護人將被處罰。文明在于理念,更在理念所孕育的細節。有專業精神與細節意識,才配稱關愛孩子。孩子不是家長的私產,愛孩子僅靠家長也遠遠不夠。因其弱小,孩子需要專業化和強制性的保護措施。每一個孩子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不被拋棄、虐待、受傷害,才會有身體健壯、心地純良的公民,我們的國家才真的有未來。 2、父母需加強安全等各方面意識: 現下大多數的父母都是80后,迫于各方面的壓力和育兒經驗的缺乏,導致部分80后父母對于孩子的關心愛護不周。 至于孩子是怎么丟的?嬰兒的父親說,他開車拉著孩子到自家開的超市,由于屋里太冷,他進到超市里生爐子,為了讓孩子暖和點,才把孩子留在車上并沒有熄火。現在他肯定萬分后悔那片刻的監護疏忽。此刻批評家長如何失職已改寫不了這悲慘結局。如何讓類似的悲劇再也不要發生才是應總結的。身為家長,誰不舐犢情深?但是,愛并不能彌補知識和安全意識上的缺乏,如何正確做父母是每一個父母都應該上的必修課。父母們不是不夠愛孩子,只是還不夠專業;不是安全意識不高,只是安全無小事,應該上升到法律強制性的高度,才足以引起社會重視,足以保障嬰幼兒的安全。 【關于孩子春季的衣食住行意見】 春天,正是寶寶長身體的時候,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寶寶身體強壯,抵御住疾病的侵襲。有關專家從衣食住行四個方面提醒寶寶的父母: 誤區一:春捂秋凍,得給孩子多穿些 專家:著衣應以進行一般活動不出汗為標準。最好在此基礎上進行少穿訓練,增強孩子對外界氣流變化的適應能力提高肌體免疫力。 誤區二:寶寶愛吃什么,盡量讓他吃 專家:1孩子的飲食結構都要科學安排合理搭配。2、春季干燥容易上火,在保證孩子攝入足夠蛋白質和脂肪的基礎上,飲食最好清淡一點,少吃羊肉和辛辣食品,少吃甜食,還要讓孩子多吃水果,補充維生素。3、生食加熱要徹底,以免引起消化道疾病。4、不提倡孩子喝過多的碳酸飲料,一定要多喝水,可在水中加入微量食鹽。 誤區三:春天乍暖還寒,最好少開窗 專家:1、每天開窗半小時以上,加強室內空氣對流。2、要保持室內的濕度。3、充足的睡眠也可以增強孩子對病毒的抵抗力。4、孩子房間的擺設應盡量簡單,不要在室內養花。 誤區四:春季易感染,孩子在家更安全 專家:1、增加孩子的戶外活動,一天最好不少于2小時。2、不需要戴帽子、手套,要讓孩子直接接觸陽光,增強體質并促進鈣的吸收。3、盡量少帶孩子去人員密集的地方。 3、孩子的自身防范:
通過父母、教師等人的教導,讓孩子從小就有自我防范和自救意識。 在英國,有一個《兒童10大宣言》, 1、安全的權力。 教育兒童人人有若干權力,如呼吸權、生命權、隱私權 。告訴兒童,任何人也無權剝奪兒童的安全權。安全重于一切。
2、保護自己身體的權力。兒童應當知道身體屬于自己,身體的某些部分應被衣服所覆蓋,不許別人看,不許觸摸。兒童有拒絕親吻、觸摸的權力。
3、生命第一的權力。告訴兒童在遇到暴徒時有權獲得朋友的幫助或堅決拒絕暴徒的要求。但是生命第一,財產第二。
4、向父母講真話的權力。向孩子保證,無論發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講明真情,父母都不會怪罪的,而且會盡力幫助孩子。
5、拒絕毒品與危險品的權力。有權不聽陌生人的話,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生人的糖果。有權對毒品、煙酒堅決說不。
6、不與陌生人打交道的權力。“不與陌生人說話。” 孩子有權不和陌生人說話。
7.緊急避險的權力。“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家具。”
8.果斷逃生的權力。“遇到危險可以自巳先跑。” 遇到壞人、地震、大火孩子應當果斷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揮。
9.面對侵害不遵守諾言的權力。告訴兒童即使他曾發誓不告訴別人,但遇到壞人欺負一定要告訴家長,這些秘密千萬不要埋藏在心里。
10.對壞人可以不講真話的權力。“壞人可以騙。” 遇到壞人,可以不講真話。機智應對,才是好孩子。
所以每個孩子都要知道,在關鍵的時候可以踢人、可以咬人、可以撒謊、可以砸東西、可以奪路而逃、可以不講禮貌。緊急避險的時候還不遵守諾言的權利。比如領導或者老師欺負了你,他往往說:“小朋友,這個事不能告訴爸爸媽媽,告訴爸爸媽媽是不對的,咱倆拉個鉤,這是咱倆自己小秘密。”這個對不對?堅決不對。要告訴孩子有不保守秘密的權利。
4、監管機關: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強調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落實,強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努力實現責任逐級落實。“在食品行業快速發展、食品安全基礎相對薄弱、監管體制有待健全的社會背景下,失信成本相對偏低、違法收益相對較高。”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副主任劉佩智表示,保障食品安全還必須健全外部約束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形成多方合力。政府及其部門的監管責任問題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備受關注。中國副食流通協會會長何繼紅說,執法嚴格與否、有沒有公平性,直接反映到產品質量上。在監管過程中,需要提升執法隊伍、監管人員的自身素質。 我們希望加大各方面事務的監管力度,提高信息的覆蓋度和透明度。 5、用良心經商:
3月3日,全國政協委員、政協新任新聞發言人呂新華說,內陸奶粉99%合格,“這句話是國家質檢總局講的,不是我講的”。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央視主持人崔永元3日直言,他對國產奶粉“當然沒信心啦”,“我哪知道1%在哪里呀”? 根據2012年《中國9城市兒童食品添加劑攝入情況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有34%的被調查兒童,曾因食用零食產生身體不適,9種常用零食中的添加劑過量攝入,其中包括部分國外已被禁止使用的添加劑。部分已被公開報道具有潛在危害而不被允許應用在嬰幼兒食品的食品添加劑,仍被廣泛運用于低齡兒童經常接觸的各類食品當中。 從毒奶粉到毒校服,我們在呼吁政府出臺相關法律、監管機關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深深的希望商人們能夠憑良心經商。 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夠健健康康的成長,這需要各個方面的努力。希望各方行動起來,讓我們還給我們的孩子一個健康、快樂、陽光的童年。
食品安全問題頻現 國務院加大監管力度: http://v.ifeng.com/news/finance/201104/68b4dba0-f881-4138-a97a-b380005ed008.shtml 傅曉田:中國法律需細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211/b9f816d4-a20c-4629-a725-459c4c070e5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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