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年法之爭 自清代以來,陽宅相宅是以“游年法”為主流,因其法則較為簡易,學者容易明了,但時至今日, “游年法”仍存在“大門起伏”、“坐山起伏”、“命卦(福元)起伏”之爭,致使許多研習者不知孰是孰非,一片茫然。筆者從天、地、人三才的角度審視,卻發現三種游年法的應用,實際上是殊途同歸。 《說文解字》說:“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又說“人,天地之性最貴者也。” 由此可見,古人對人之地位的肯定,強調人在自然中的主導作用是沒有錯的,然而,人既生活在天地之間,就要受天地的約束,因此古人更推崇“天人合一”的“三才之道”。 “道”,指規律、法則。“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的對立統一是宇宙的總規律。“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每一事物的發展變化都蘊含了三才之道,只有將三種應用有機融合為一體,才符合古人“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天道,反映的是宇宙間萬事萬物不斷發展變化的規律,而宅之門可任意變動,開在自己認為滿意的方位,故“以大門起伏”的游年起法與此對應。 地道,反映的是地面萬事萬物之間相互依存(克制、促進)的規律,宅之坐向要受到周圍地理環境的制約(包括來龍去脈等),故“以坐山起伏”的游年起法與此對應。 人道,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界的體用規律,三元命卦(福元)是人出生那一剎那,宇宙給予人體的一種能量場,故“以福元起伏”的游年起法與此對應。 以下分別給予簡單探討,以求為三者的有機統一做些鋪墊。 一、 《陽宅十書》有云:“福元者何?即福德宮是也。古人隱必此訣,謂之伏位。蓋劂初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故生人分東位、西位、乃兩儀之說;分東四位,西四位,乃四象之說;分乾、坎、艮、震、巽、離、坤、兌,乃八卦之說。是皆天地大道、造化之理。若福元一錯,則東四修西,西四修東,吉星反變為兇星,雖外形內形具吉,皆無用矣。關系最大、故論福元第二。。。。。。先分上中下元,以跳澗訣數至何宮生人,即于此宮起游年八卦,數至吉星得地處,宜居住,開門,兇星宜碾磨、豬圈之類。” 以上論術這簡單明了,從福元之來歷到應用,敘說得很廣,用于與宅相配(包括門位與從向),與房相配,與床相配,甚至用于商業風水的關鍵之處,只要涉及到人的地方(環境)都要參之。不論是與門位相配還是與從向相配,其應用原理只有一條,即人與環境宜生宜合,忌沖忌克。 二、 風水古籍《八宅明鏡》講道:“人之生命不同,宅之宜忌反異!故祖孫或盛或衰。。。。。。或居此多坎坷,或居此得安康;實皆命之合與不合有以致此也!” 那么“命”與“宅”到底如何才算“合(相互配合)”呢? 古人將此總結為東四、西四歌訣: 乾坤艮兌四宅同, 東四卦爻不可逢。 誤將齒卦裝一屋, 人口傷亡禍必重。 (有言“兇傷人口禍不輕”) 震巽坎離是一家, 西四宅中莫犯他。 若逢一氣修成象, 子孫興旺定榮華。 此歌訣即是對“宅命相配”的簡明闡述,其含意為:西四命人(按出生年求出的乾、坤、艮、兌卦四種人),不能住進東四宅(門在震、巽、坎、離)中;東四命人(按出生年求出的震、巽、坎、離卦四種人),不能住進西四宅(門在乾、坤、艮、兌)中。另外,也指西四宅的主、灶位置不能安在東四(震巽坎離)位;東四宅的主、灶位置,不能安在西四(乾坤艮兌)位。 從大游年歌的角度,以上道理不難闡明: 西四卦(乾坤艮兌)和東西卦(震巽坎離)各自四卦相遇分別為伏位、延年、天醫、生氣;而西四卦中的某一卦同東四卦相遇分別為伏位、延年、天醫、生氣;而西四卦中的某一卦同東四卦相遇分別為六煞、禍害、五鬼、絕命(東四卦中的某一卦同西四卦相遇與此相同)。 從宇宙全息感應律的角度分析,則西四宅和西四命人、東四宅和東四命人是全息同類項,根據宇宙全息感應律原則,全息同類項之間有信息同步和相互加強的作用,這不但從另一方面解釋趨勢明顯(主、灶也安在西四位),還解釋了為何西四命人住進西四宅后有時“兇”的趨加強(主、灶安在西四位)。這一點說明我們探討研究古代文化遺產要同現代科學結合才會有新的突破,住宅風水也不例外。 三、宅、門相配---- “門上游星”是“穿宮法”所特用之程式。“穿宮法”是用于大宅院的一種推論方法,古時的大宅院一般有許多層次,而每一層高低不一,以及又有亭、樓等之附設,故而為了配屬高矮不同的建筑物,而以“大游年”之規則,取出三吉方(生氣、天醫、蔬門),凡高大的建筑皆宜建筑于此三吉方始為得宜。 穿宮的吉兇,并不是以游年法的“食、巨、武”為三吉之唯一依據,而是以“門”上起“游星”,先取出第一層的“宅五行”,依次相生而分別配于每一層應屬之五行。 譬如:第一層屬水,則第二層為“生氣貪狼木”,第三層為“廉貞五鬼火”,第四層為“天醫巨門土”,第五層為“延年武曲金”。。。。此種在宅內層次的五行,并不是意味方位上的吉兇含意。 譬如:第三層為“廉貞五鬼火”,它的含意,并不是指“廚灶要放置在第三層廉貞火,而是作第三層的建筑應該比其他層的宅舍要低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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