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旗,是象征軍隊的旗幟,是軍隊的榮譽、勇敢和統一指揮的象征,一般由最高軍事領導機關制定和頒發。軍旗由旗幅、旗桿和旗頂組成,其規格、質料、顏色、圖案(字樣)及制作方法,按各國軍隊的相應標準來規定制作。本文所要介紹的軍旗,是在中華民國旗下的國民革命軍陸軍軍旗。
介紹國民革命軍軍旗的歷史,還得從興中會會員陸皓東說起。陸皓東(1868—1895),原名陸中桂,字獻香,后以號行。陸皓東出生于商人家庭,但他并沒有選擇繼承家業,而是在孫中山的影響下,接受了許多歐美科學文化知識和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并進而參加了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宗旨興中會。
組織革命軍,并以武裝起義的方式來推翻腐朽的滿清王朝,這是革命成功必不可少的一步。那么該使用什么旗號來進行武裝起義呢?孫中山將旗幟設計的任務交給了陸皓東。經過陸皓東的精心設計之后,青天白日旗誕生了。 青天白日旗中的青色代表光明純潔、民族和自由;白色代表坦白無私、民權和平等;白日的十二道光芒,代表著一年十二個月,一天十二個時辰;也象征著國家的命脈,隨著時間的前進永存于世界;更鼓舞國人與時俱進,自強不息。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華民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 這一設計,在經過孫中山的補充詮釋(將旗面內容縮小為旗面的四分之一,置于旗面左上角,旗底采用紅色,意為革命犧牲奉獻的精神),于1895年3月16日在興中會總部——香港中環士丹頓街13號的會議中得到通過,就此確定了革命軍的軍旗。會議中還決定了在同年10月計劃的廣州起義中打出軍旗。遺憾的是,由于消息泄露,廣州起義未能成功,軍旗也因此沒能被使用。直到1900年10月的惠州起義,才正式打出了青天白日軍旗。中華民國成立后,北洋政府確定了以五色旗為國旗和十八星旗為軍旗的方案。由革命軍所使用的青天白日軍旗被海軍采用,使其成為海軍軍旗,并延續至今。
海軍旗 在經過護法和護國戰爭之后,孫中山于廣州重新豎立起了革命大旗,他在1921年5月就任非常大總統時,提出了重新起用了青天白日軍旗,并改定該旗為國旗的意見。這一提議最終在1924年6月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時得到了通過。與此同時,還確定了陸軍軍旗的圖樣——將原本置于左上角的青天白日改置于旗面的正中位置。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方案曾在1895年的會議中被否決,此次是重新取用。至于海軍軍旗,仍然沿襲民國初期就確定的樣式——與國旗旗面內容相同。 北伐戰爭開始后,國民革命軍的軍旗隨著軍隊所到之處,走遍了大江南北。1928年國民政府在名義上統一了全國,以青天白日旗為標準的旗幟被插到全國的所有領土上。但是由于國民革命軍內部的派系繁雜,尤其是收編了大量的北洋殘軍或地方軍閥,導致陸軍軍旗的式樣層出不窮,十分不符合規范。比如西南地方的軍閥除法了青天白日軍旗外,還打出了封建王朝特有的統軍將領姓氏旗;又比如西北地方的軍閥,為了圖省事,竟然沿襲清政府的三角龍旗,只是將圖案改為青天白日,顯的不倫不類。在旗面的用布上,旗桿的長短上也很不統一。 在部隊的番號區分上,也是花樣百出。以黃埔軍校師生為基礎的部隊所使用的部隊旗,在旗面的番號標注上還能統一使用“國民革命軍第×方面軍”、“國民革命軍第×軍團”或“國民革命軍第×軍”的字樣。但是對雜牌部隊或者是地方軍閥來說,番號格式就很混亂了,他們有的寫著“中華民國陸軍第×軍”,有的寫著“國民革命軍陸軍第×軍”,還有的直接寫“陸軍第×軍”。番號的位置也十分不規范,按照原定式樣,番號應置于旗面左側靠近旗褲(穿旗桿的部分)邊的白條上,而地方軍閥卻有將番號直接打在旗面的紅色位置處,也有將番號寫到旗幟的右側。
陸軍旗 有鑒于此,蔣介石的南京國民政府在經過1930年的中原大戰并重新取得全國領導權之后,開始正式規范陸軍軍旗的使用標準,并于1932年正式下發各部隊遵照執行。根據規定,陸軍旗需依照“橫直八與七之比例,用紅羽紗或紅綢布為地,內嵌面幅四分之一青地,中置國徽為中心”,陸軍單位旗以“紅羽紗或紅綢布為地,橫寬144厘米,直長96厘米,內嵌四分之一青地,中置國徽,緣邊加綴12厘米長黃色絲穗,靠旗桿一邊鑲白綢一幅,寬9厘米,長68公分,上下各距旗邊14厘米,中綴黑紗制成‘國民革命軍陸軍第×軍(或師、獨立旅)’字樣,上冠朱紅旄”。同時,國民政府對于相對統一使用的海軍軍旗也給予了規范,規定“海軍軍旗制式一如國旗,惟一切配件均按軍旗制定”。 在確定完陸軍軍旗及部隊旗之后,國民政府又從1935年起仿照日軍的軍旗編制,批準了步兵團及其他兵種團也擁有“團旗”的規定,并分批對各步兵團及兵種團授予“團旗”。抗戰爆發后的第三年,即1939年,國民政府根據戰爭需要重新調整了陸軍野戰部隊的編制,裁撤了軍團和旅這兩級指揮機構。與此同時,對軍旗的使用標準也進行完善,其中變化最大的一點就是在軍旗上要顯示出部隊旗的規模,即在部隊旗上增加一面三角旗,上書“軍”、“師”等字樣,以方便友軍在遠距離迅速辨別,這套制度一直延續至今。
國民政府在軍隊的后續發展中,還在抗戰勝利之后成立了空軍和聯勤兩個兵種司令部,并予以了軍旗規范使用規定。其中空軍軍旗以“天藍色羽紗或天藍色綢布等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旗幅依各號尺度表所定,中嵌國徽,左右輔黃色兩翼,外繞黃色嘉禾,上綴黃色國花”;聯勤軍旗用“藍羽紗或藍綢布等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旗幅依規定而異,內嵌藍、紅、白三色連環,外繞黃色嘉禾,上嵌青天白日國徽”。
空軍旗 2013年5月7日初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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