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七六年底入伍至七八年底,士兵的武器都是清一色的全自動步槍。全自動步槍是在半自動步槍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介于半自動步槍和沖鋒槍之間,使用7.62毫米的子彈,與半自動的區別是增加了卡式活動彈匣,可單發也可連發,裝彈量和火力強度大大增強,由于是卡式活動彈匣,可以事先在備用彈匣裝彈,有利于戰場上的快速反應;與沖鋒槍的區別是,沖鋒槍彈匣裝彈30發,全自動只有20發,全自動步槍槍體比沖鋒槍長許多,射程也遠許多,與半自動步槍等長,并帶有可折疊式刺刀,必要時可以肉搏。 呵呵,沖鋒槍可稱為翻譯上有不同叫法,自動步槍則不然。 兩種槍的主要區別就是設計思路不同,不能一概論之。 專業性解釋百度就可以了,簡單點說吧,沖鋒槍是一戰后,為了追求近距離的猛烈火力,而設計的一種輕型全自動槍。發射的是手槍彈,在200米內近戰發揮威力,并不追求精度。紅軍時期用的伯格曼,就稱其為手提機槍、花機關槍,后來翻譯為沖鋒槍。德國還稱其為機關手槍。 自動步槍從二戰后期開始萌芽,到戰后大行其道。其設計思路現代戰爭戰斗的距離大為縮短,追求近距離的猛烈火力和較好的射擊精度。而使用手槍彈的沖鋒槍火力范圍近,射擊精度差,子彈停止作用小,不能有效發揮威力。因此,設計思路轉向依舊是連發火力,但使用停止作用大的步槍彈,保持步槍擁有的良好精度。但步槍彈后坐力較大,于是開發了介于手槍彈和步槍彈之間的中間型彈,既能連發火力,又有較好的精度,火力殺傷范圍也擴大到400米。因其介于步槍和沖鋒槍之間,所以稱為自動步槍。至于突擊步槍,則是軍迷們的通俗稱法。 所以,沖鋒槍的設計思路更接近于機槍,自動步槍的設計思路則靠向步槍,二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另外,作者是127師380團老兵,1979年3月3日諒山戰役時,380團配合55軍攻擊諒山東南的迷邁山,所以才有文中的強渡奇窮河之戰。 有一個傳說,原武漢軍區司令員,將全自動步槍垂直于水泥地面,自然倒地,該槍馬上故障,不能射擊。故臨戰前換槍 不過具體到師以下部隊和戰術分隊,尤其是步兵連,56半還是稍多于56沖。 56沖之所以老兵用,是因為根據我軍戰術,56沖也是以點射為主,沒有全自動射擊訓練和考核項目,點射的話還是老兵用好些,新兵們即便給了56沖,也只是臨戰胡亂射擊,過早消耗彈藥加重后勤壓力,也容易誤傷自己人,黑非洲的兵使用AK-47的視頻大家都見過吧。但是1979年戰爭中,由于部隊訓練不足,也沒實戰經驗,即便是老兵也多用56沖連射,消耗了本來不多的隨行子彈基數,國產的56沖如果總是自動射擊,故障率很高,零部件損壞的也多,經常打著打著就卡殼,實際使用還不如56半呢。 當年在下當兵到了部隊后就感覺納悶:為啥在家鄉時我單位的武裝民兵排都裝備了63式自動步槍,反倒是到了部隊后看見步兵連隊里的兵用的是56半自動,難道解放軍還不如民兵?后來才聽人家說這槍由于是瞄準基線長而其鋼材不過關、技術不成熟云云。所以對此事也就沒有深究。
至于文中說到他自己轉到海軍服役這事其實也不是什么怪事,在那時是最正常不過了。有一個情節可能大家不是很清楚,在戰后有不少戰士都作為戰斗骨干而被調到全軍各部隊去充實的,而其中有一些上軍校的就是到了海軍的學院。與在下同在一個部隊的兩位老鄉就是上了海軍的軍校而轉到海軍直至轉業的。 63式自動步槍在文革期間正式投產,
下發部隊使用后發現嚴重的質量問題 設計圖紙及生產工藝沒問題,而是在選用的材質 鋼材過不了關先天不足,全部從部隊撤裝給了民兵。 1970-1975年我軍甲種師南方步兵連編制
這種南方步兵連主要為了適應63式自動步槍列裝編制的,跟1962年軍委頒發的編制表不同,屬于修改過的。步兵班編制56式沖鋒槍和63式自動步槍,不編制班用機槍,步兵排編機槍班。這種編制原則就有很大問題,所以后來鄧小平和張才千等人研究了很久,決定恢復以前的步兵班編制,才有了1976年軍委頒發的編制表,這個編制表跟1962年的基本差不多,甲種團的步兵連比這個1970年的少2人,為136人。 步兵連 全編 138人 其中 干部9人、戰士129人 連級干部4人 正副連長、正副指導員 排級干部5人 3個步兵排排長、1個火器排排長、1個司務長 各配手槍1支,手槍彈20發 9個步兵班,正副班長各9人 每班9人,正副班長各1支沖鋒槍,其余各1支半自動步槍,每個步槍手攜彈100發,沖鋒槍手攜彈150發,每支各配手榴彈2枚。 3個機槍班,班長3人(無副班長) 每班5人,2挺輕機槍,各配正、副射手1人。每挺機槍備彈300發,其中副射手攜帶200發。 1個火箭筒班,班長1人 7人,3具火箭筒,各配正、副射手1人。每具配彈2發。 1個60炮班,正副班長各1人 10人,2門60炮,正、副班長分任炮長,每門備彈12發。 連部1個班 6人,其中文書為班長,衛生員為副班長,2個通信員(各有半自動1、信號槍1),司號員、理發員各1人。 炊事班 10人,含給養員(班級),班長有1支半自動。 備注: 1、這種南方步兵連平時裝備(不算戰時增配)的槍械9支手槍、38支半自動、18支沖鋒槍、9挺班機,直到1979年以后的調整。 2、理發員的編制在50年代沒有,林彪出任國防部長后增設這一編制,在實際工作中擔任副政指的“勤務員”,司號員則照顧副連長。 3、當時連隊的軍政干部都是按正副配備的,此點毫無疑問。 4、手榴彈平時只攜帶2枚。那時候,省軍區和鐵道兵部隊還在使用53式步槍和輕機槍。 5、火器排的名稱就是如此,配備火箭筒前稱為炮排,當然在連隊的序號里排在三個步兵排后,稱為四排。 6、乙種團擴甲種的時候,增加3個步兵連,然后步兵營的機炮連分為機槍連和炮兵連,團炮連分為迫擊炮連、無座力炮連、高機連,其他分隊也有擴編。 7、除了甲乙種團,還有全訓的概念,全訓甲種團,一般作主力部隊,訓練大綱上的東西全練,裝備以新式為主。全訓部隊當時也不是都訓練,每年能保證120天就算達標。生產施工部隊很多。好多非全訓部隊,就搞精簡訓練,平時蓋房子修路什么的,很多留用裝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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