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法是篆刻藝術的基礎,印章文字主要采用篆書,如何使入印文字既符合篆書結構規(guī)范,又能夠適應印面的表現(xiàn)形式,使印章文字富有較高的藝術意蘊,是篆法所要研究的課題。 武乙文丁時期甲骨文 甲骨文自1899年發(fā)現(xiàn)后,對書法篆刻藝術也產(chǎn)生深刻的影響,近現(xiàn)代有不少書法家書寫甲骨文體,較有影響的是羅振玉和丁佛言。不少篆刻家吸取甲骨文入印,或取其筆畫線條勁利峭拔,或揚其結構古樸簡約,形成古拙而又具有新意的印風。 周原甲骨文 金文又稱鐘鼎文、吉金文。商周至戰(zhàn)國時代奴隸主貴族在祭祀、宴會各種禮儀場合,使用的青銅器皿上鑄刻的銘文。奴隸主貴族利用禮儀體現(xiàn)等級制度,維護統(tǒng)治秩序。禮儀儀式中應用的青銅器成為奴隸主貴族權力與意志的象征。在制造各種禮器時就以鑄刻銘文的形式,記述制作器皿的原因(紀念某位祖先或重大事件)、時間、地點以及鑄器人的姓名。 青銅銘文具有豐富的史料價值,是研究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初期歷史和社會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重要文獻。同時,青銅器銘文又是當時語言的記錄,保存著豐富的文字學、語言學的資料,深受學術界重視,對青銅銘文的研究已形成獨立的學科——青銅器銘辭學。 商周銘文青銅器計已發(fā)現(xiàn)一萬余件。銘文的體例、內容及字體都因時代不同而有著不同的特點。商到春秋時代的銘文均為鑄造的,戰(zhàn)國時代的青銅銘文多為鑿刻在青銅器壁上的。銘文的鑄造方法,據(jù)考古學家考證,是先據(jù)銘文在器皿上的位置,制作一塊與器形相同的泥片。由善書的書史,用墨或朱砂寫出銘文,再用刀刻出,形成陰文。待刻有銘文的泥片干燥定型后,貼附在器皿的內范上,印成陽文。等到整個器皿澆鑄完成時,銘文就成了凹于器壁的陰文了。青銅器銘文先書后刻鑄,較多地保留著墨書的書寫痕跡,因此青銅器銘文書體的演變,反映著商周時期書法藝術的演變。 商代早中期(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4世紀)的青銅器尚未發(fā)現(xiàn)銘文。盤庚遷殷以后,出現(xiàn)簡短的銘文,一般在10字以內,有的僅有一二個字,大多是族徽圖像、人名、父祖名,如“婦好”等。商代末年始有較長的銘文,最多的有30-40字,表明某因受賞而為父祖輩作器。銘文字體一部分為筆畫露有起止鋒芒,間有肥筆,體勢雄偉;一部分形體細長,筆畫挺拔,無肥筆,不露鋒。以上兩種風格的金文代表作見“司母戊鼎”銘和“戌嗣子鼎”銘。 西周早期金文(公元前11世紀至10世紀)盛行銅器鑄銘風氣,銘文增多增長,常見幾十字、上百字的長篇巨制。銘文內容豐富,在頌揚祖德、記述功績、受封賞的記述中保留了有關西周社會政治、軍事、土地制度、社會變革等史料。文字結構嚴謹,方折筆畫首尾出鋒,有肥筆,突出提按的變化,被稱為波磔體。可舉“大盂鼎”銘為代表,全文29行291字,氣勢雄偉,字體大小結合章法行氣錯落有致,堪稱金文法書精品。 西周中期金文(公元前10世紀末至公元前9世紀初)書體嚴整規(guī)范,筆畫無波磔變化,兩端平齊如圓箸,被稱為“玉筯體”。“史墻盤”銘即這一時期金文代表,銘長20行290字,分布在縱格線的方形界格內,字體雖有參差,因字行間距相等,形成齊整的效果。 西周“大盂鼎”銘文 西周后期金文(公元前9世紀至公元前771年)字體勻稱,結構和諧,規(guī)范化,標志著篆體的成熟。“毛公鼎”銘、“虢季子白盤”、“散氏盤”銘是這一期書法代表作。 春秋戰(zhàn)國時期金文(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列國興起,各諸侯國紛紛自鑄銅器,銘文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吳楚地區(qū)字體修長秀麗,出現(xiàn)了筆畫曲紆盤的圖案意匠字蟲鳥書;秦國書體轉折圓潤,輕靈秀美,筆畫勻勁肯定,更具書寫痕跡,進一步由籀書向書寫便捷的小篆演變。春秋戰(zhàn)國時期逐漸使用竹簡,銅器銘文由書史轉向裝飾,銘文趨向簡短,百字長銘極罕見。戰(zhàn)國時期銅器銘文轉向以鑿刻為主,出現(xiàn)了工藝精巧的錯金銀篆文。 金文對近代書法篆刻的發(fā)展有很大影響。清代乾隆、嘉慶以后,大量的商周青銅器陸續(xù)出土面世,引起學術界的震驚,許多學者和書法家、篆刻家得以見到前所未見的古代藝術珍寶,紛紛從各自的領域從事對金文的研究和借鑒,這種學術時尚,使蒼勁古樸的金石韻味成為書法篆刻藝術追求的美學風范。 籀文又稱大篆。據(jù)漢代許慎《說文解字》記述,是由周宣王(公元前823—前782年)時的太史籀整理創(chuàng)立的書體。近代學者王國維論證為春秋戰(zhàn)國時代在秦國通行的文字。籀文結字如金文,筆畫圓轉更具書寫的線條韻律。“秦公簋”銘文及石鼓文可為代表。 石鼓文唐代初年在陜西省陳侖(今扶風)發(fā)現(xiàn)10個用花崗石雕刻的鼓形石刻,每個高約90厘米,直徑約60厘米,得名石鼓。每鼓身上刻韻文一篇,以其文內容分別稱名:作原、而師、馬薦、吾水、吳人、吾車、汧殹、田車、鑾車、靈雨。唐代發(fā)現(xiàn)時文字已漫漶,大多文字不全,一鼓已無文字。按原石推算10鼓應有文字600余,現(xiàn)僅存272字。石鼓文是我國現(xiàn)存的時代最早的文字、書法刻石,具有歷史學、文學、社會風俗學等多方面的學術價值,因而歷代都視為國家瑰寶。唐代韓愈、韋應物等曾作長詩《石鼓歌》頌詠;宋金兩代曾將石鼓隨國都所在地遷汴京、燕京,清乾隆皇帝曾模刻石刻置太學。抗日戰(zhàn)爭時為免石鼓遭劫難曾擬遷大后方保存,輾轉運輸至上海。建國后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內辟殿宇保藏。 石鼓文 關于石鼓文字的內容及刻制年代,自唐代發(fā)現(xiàn)后,即有眾多考證論辯。近代學者馬衡提出為秦穆公(公元前659—前621年)時代,每鼓“刻記述當時漁獵情況的四言詩一首”之說,被推為公論。 石鼓文是由金文向小篆過渡階段的書體代表,呈現(xiàn)書寫化、結構符號化的嶄新面貌。體勢渾厚莊重、筆畫圓潤流暢、結構寬舒灑脫,顯示出書寫者控制線條、結構和章法的高度藝術修養(yǎng)。石鼓文在文字學和書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歷代文字學家、書法家、篆刻家無不在書法史上這座高峰前仰止探尋。臨習石鼓文書體成就最高的有楊沂孫、吳昌碩等。石鼓文拓本,流傳下來的有北宋拓本,存422字,在清乾隆時燒毀。清道光時發(fā)現(xiàn)北宋拓本中的《先鋒》、《中權》、《后勁》三種,后流散到日本。現(xiàn)只能見到這三種原拓的影印本。 小篆又稱秦篆。秦始皇結束戰(zhàn)國群雄峙立局面統(tǒng)一中國后,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統(tǒng)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文字方面,由李斯整理頒定統(tǒng)一的標準字體,廢除六國文字中與秦國文字不相符合的部分。李斯在秦國籀文的基礎上加以簡化、符號化。史稱秦篆、小篆。小篆較之大篆更加講求法度,追求秩序美與靜態(tài)美。筆畫、結構省減,重心穩(wěn)定,疏密勻稱,偏旁部首位置有定則,章法布局重行列秩序,使篆書進一步定型化,同時也完成了古文最后階段的改革。 小篆書跡,傳世的有秦始皇及二世發(fā)行的貨幣、符印、度量衡器上的鑄刻文字以及碑碣石刻銘文。秦刻石是秦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巡行全國各地時所立,刻有秦始皇詔書及隨行官員題名,還有秦二世在10年后補刻的詔書。據(jù)傳均由李斯書寫。當時所立碑碣共有七塊。分別稱為:“泰山刻石”、“瑯玡臺刻石”、“嶧山刻石”、“會稽刻石”、“東觀碑”、“之罘碑”和“碣石”。其中,之罘碑、東觀碑、碣石已無跡可考;嶧山刻石、會稽刻石原石已毀,有宋代摹刻本傳世。只有泰山刻石尚存一塊殘石,瑯玡臺刻石尚存黏合的碎塊。 秦 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又稱封泰山刻石,內容為頌揚秦始皇的豐功偉績。《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詳載立石經(jīng)過及詔文。據(jù)記載北宋時尚殘有220字,至明末僅有29字了,清乾隆時毀于火,原石被燒成碎塊,收集了殘石2塊,僅存10字。現(xiàn)殘石置泰安岱廟中保存,僅有漫漶不清的九個半字,可辨認的完整字只有七個。 秦 “陽陵虎符”銘文 瑯玡臺刻石,原石立山東諸城縣城東瑯玡臺上。北宋時僅存秦二世詔書及隨行官員題名,共13行104字。清光緒時,石毀,僅有部分殘塊黏合,現(xiàn)存中國歷史博物館。刻石文字線條豐潤有力度,疏密勻稱,結構嚴謹,平穩(wěn)莊重,章法分行布白有矩度。它是秦篆中官方文告的工整書體代表,也是小篆書體的范本。泰山刻石拓本,傳世最早的是北宋時拓印的,尚保有165字,已流散到日本。比較多見的原拓本是明代的29字本。都有影印本可供研讀。 秦詔版 東漢銘文(懸針篆) 三國·吳 天發(fā)神讖碑 小篆法度嚴整,筆畫間架講求工整對稱,不易書寫,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紛繁記事的需要。因而還沒有來得及向全國普遍推廣,就隨著秦朝的覆滅而被書寫相對快捷的隸書所替代。俟后篆書不復為全社會通行的主流書體。但作為經(jīng)歷近千年流傳嬗變而達到成熟階段的書體,對后世文字書法發(fā)展的影響卻是恒久巨大的,不僅直接促進了隸書的形成,并演變?yōu)榭娮d盛于漢代,還受到歷代的尊崇延綿不絕。凡官方文告、符節(jié)乃至公私典籍,為表示隆重莊嚴和史乘價值,仍用篆體書寫,如碑額、建筑匾額、璽印、貨幣等。形成了富有各個時代特色的篆書風格和樣式,使篆書成為中國書史上源遠流長、深奧、華美多彩的書體。并出現(xiàn)了唐代李陽冰,宋代徐鉉、夢英,元代趙孟頫、泰不華、周伯琦,明代李東陽、趙宦光,清代鄧石如、趙之謙、吳昌碩等在繼承發(fā)揚篆書書法上作出貢獻的書法家。 唐 李陽冰所書玉筯篆 古文發(fā)展到小篆已具備了嚴謹?shù)亩ㄐ突▌t,在筆法上橫平豎直、圓弧轉折,皆為平順實筆;無點勾、提頓、虛白變化;結構均勻、對稱、重心穩(wěn)定、工整飽滿。在同音、近義、形近字的通假或一字多形上都有一定規(guī)范,同時又有甲骨、金文、籀文、小篆、繆篆等不同文體的變化。篆刻創(chuàng)作中應正確運用篆法,避免混亂使用或臆造。兼用不同篆體時,約定俗成的作法是后可融前、前不夾后。如用甲骨文體不宜混用金文或小篆,運用小篆可以通借在此之前的篆體。對于小篆中沒有的新生字,允許按“六書”造字的原則,組合偏旁部首。切忌無根據(jù)地生拼硬造。篆書是祖國優(yōu)秀的文化遺產(chǎn),像其他藝術門類一樣,也需要隨著時代的發(fā)展發(fā)揚光大,這就需要我們遵循規(guī)律繼承革新,使古老的文化財富煥發(fā)出新的時代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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